1、基站用固定型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使用规范及日常维护注意事项一、蓄电电池的存放铅酸蓄电池在存放期间都有自放电的过程,若不及时对电池补充电,自放电的结果将直接导致电池内部 pbSO4 的大量积累,pbSO4 晶体存在着特别容易结晶的化学现象,即 pbSO4 晶体的大量积累导致电池回充电困难,电池容量下降,寿命缩短。因此电池不易长期存放。存放中的注意事项:1、自放电受温度的影响较大,见下表自放电在温度及存放时间的影响下电池的剩余容量。温度存放时间(月)0 10 20 30 403 92% 90% 86% 83% 78%6 87% 84% 81% 75% 60%9 82% 78% 75% 65% 45%
2、12 78% 74% 70% 55% 30%15 75% 70% 60% 40% 10%2、存放一段时间后,通过开路电压可以近似得出电池的剩余容量。电池开路电压 剩余容量2.12 100%2.10 90%2.08 80%2.06 70%2.04 58%2.02 48%2.00 37%1.98 26%1.96 18%3、蓄电池长期放置需提高电压进行补充电,方式如下:2V 系列电池的补充电方式:贮存时间(月)补充电电压(V/单体25)最大充电电流(A)时间 (h)6 2.27 0.2 C10A 24612 2.30 0.2 C10A 481224 2.33 0.2 C10A 6012V 系列电池的
3、补充电方式:贮存时间(月)补充电电压(V/单体25)最大充电电流(A)时间(h)6 13.68 0.2C20A 36612 13.86 0.2C20A 481224 14.04 0.2C20A 60根据以上情况得出,电池不易长期储存。若储存应保证温度在25以下、通风、干燥的环境,同时按上表给定的电压、电流、时限做好电池的回充电工作。二、蓄电电池的安装1. 电池连接前应先用细丝钢刷将端子刷至出现金属光泽,以将连接件电阻降至最低。 (消除金属表面的氧化层)2. 电池均荷电出厂,安装过程中谨防短路。3. 电池组电压较高,安装过程中应使用绝缘工具防止电击。4. 电池组连接完毕后,应检测电池系统电压及电
4、池的正、负极摆放是否正确,防止安装反极。5. 电池组不要求马上开通,避免与负载相连造成电池组放电,严重过放电可导致电池报废。6. 电池组连接完毕后,检测连接件是否紧固,防止虚接。(电池使用过程中大电流充放电易产生打火现象,严重可导致火灾等恶性事故的发生)7. 电池必须同容量、同一时期生产的电池并联使用。三、蓄电池参数设置参数 规范值 双登电池 参数 说明浮充电压 2.232.27V/cell 2.23V/cell端子实际测量值均充电压 2.302.35V/cell 2.30V/cell开关电源设定值充电限流值 0.1C10 0.15C10 缩短充电时间高压警告值 57/2.38/cell 57
5、V 排气、失水严重低压警告值 45,高于 LVDS脱离电压 46V 防止小电流过放电池温度补偿系数 3mV/cell 3mV/cell 控制温补范围电池温度过高值 35 35 影响使用寿命LVDS 脱离电压 44V/22V 综合放电率 44V 1.83V/单体LVDS 复位电压 47V/23.8V 考虑回路压降 47V 1.958V/单体均充周期 720H 机房电池为 6 个月,基站电池为 3 个月。 自动均充周期设定根据交流供 电情况而定周期均充时间 110H 510H(最大值) 该值并非实际充电时间复电均充起始条件 市电一恢复即对电池进行均充该功能参数切勿附加启动运行条件浮充转均充条 50
6、mA/AH 50mA/AH 件停电均充时间 110H 510H(最大值) 该值并非实际充电时间参数 规范值 双登电池具体 参数 说明退出均充条件 5mA/AH 5mA/AH(510A/48 系统)退出均充电流尽可能小,确保充满的必要条件继续均充时间 3H 3H 充电容量倍数 不小于 1.2 倍 不小于 1.2 倍电流大确保 1.2 倍电量,电流小确保 1.3 倍电量电池分流器容量设定 根据电池容量 根据实际电池容量 按实际电池容量设定电池连接 先串后并 先串后并 电池报废指标 不小于额定容 量的 80 不小于额定容量的 80 小于 80后,容量下降速度加 快。电池端电压 90mV/20mV 回
7、路/开路 90mV/20mV 回路/开路 按标准执行四、蓄电电池的充电1. 充电方式采用恒压限流式。 (用户一次性设定充电过程中无需进行全程监管,防止其他方式的充电方法造成电池过充电,例如:恒流式充电)2. 2V 单体电池浮充电压设置为 2.23V/单体25,总电压为 2.23Vn。12V 单体电池浮充电压设置为 13.44V/单体25,总电压为 13.44Vn。3. 电池初始充电电流0.2C 10A。4. 浮充使用时电池无需均衡充电。5. 循环使用时充电电压 2V-GFM(Z)型电池 2.35V/单体25电流最大为 0.2C10A,12V-GFM(C)型电池电压为 14.10V/单体25电流
8、最大为 0.2C10A。 (电池使用环境恶劣,例如偏远地区市电不好,电池经常充放电或放电之后不能及时回充也可以采用这种方法充电)6. 充电时间的长短取决于放电深度,放电深度大充电时间长,反之充电时间短。7. 充足电标志,电池充电后期残余电流等于或小于 0.005 C10A ,维持 3 小时不变,即视为电池已充足电。8. 电池组针对充电电源稳压精度最高要求 10 倍毫伏特调节,充电装置若不精确,易造成电池过充或欠充电。9. 根据电池的存放时间可适当提高充电电压,增大充电电流来为电池补充电。 (见电池长期放置过程回充电的列表)10. 充电过程中,每 2 小时做一次记录,包括电池组电压,单体电压,环
9、境温度。五、蓄电池的放电1. 明确电池的额定容量,以 10 小时率容量为准。 (电池额定容量是以电池 10 小时率放电容量来设计的)2. 放电能够采用不同的放电速率。 (即 1 小时率、3 小时率、5 小时率、10 小时率均能满足)3. 明确 2V 系列电池放电环境温度与容量之间的关系。C25=Ct/1+K(t-25)t放电时环境温度10HR 放电时:K=0.006/ 5HR 放电时:K=0.007/3HR 放电时:K=0.008/ 1HR 放电时:K=0.01/4. 明确 12V 系列电池放电环境温度与容量之间的关系。 C25=Ct/1+0.008(t-25)t放电时环境温度5. 放电过程中
10、每 1 小时做一次记录,包括整组电压、单体电压、放电环境温度。 (检测是否有落后电池的产生)6. 电池组放电完毕后及时为电池补充电。 (放电产物为pbSO4, pbSO4 晶体存在着特别容易结晶的化学现象,若不及时为电池补充电 pbSO4 晶体的大量积累导致电池回充电困难,造成容量下降电池寿命缩短)7. 放电特性,放电电流增大,放出容量减少;反之,放出容量增大。 (电池的化学反应发生在活性物质与硫酸的交界面。电流大化学反应剧烈,迅速产生的生成物阻挡了硫酸的进一步渗透,化学反应不够彻底,电池放出容量少。反之电池放出容量较多)8. 放电应设置低压保护,其值应为电池容量剩余 10%的电压值。 (电池
11、低压保护值单体为 1.85V,48V 电池组低压保护值为 44.4V)六、日常维护注意事项1. 浮充总电压平均到单体上的电压值超出说明书规定值0.01Vnv 范围适应进行调整,否则影响电池寿命。2. 每月记录一次电池浮充电压,包括总电压、单体电压。3. 浮充电压差在电池运行六个月之后仍超出厂家承诺,应与厂家联系,厂家派人处理,单体电压 2.212.25V 之间变化。4. 每月检查电池壳盖有无漏液、鼓涨及损伤,如出现异常而影响使用则立即通知我公司售后服务部。5. 每季度检查一次连接部件是否有松动现象,如有应及时紧固。6. 避免产生过放电(放电电压低于终止电压 1.80V)或过充电(充电电压长时间
12、高于浮充电压 2.23V) ,否则影响电池使用寿命。7. 不得使用有机溶剂而应用肥皂水清洁蓄电池,避免用易产生静电的干布擦拭蓄电池。8. 蓄电池若需贮存,应断开电池组与充电设备及负载的连接部分并且保持环境阴凉、干燥、通风。9. 经常检测环境温度,依据环境温度与浮充电压关系的公式,对电池的浮充电压进行调节。10. 蓄电池荷电出厂,安装使用前应检查各单体开路电压,若低于 2.13或贮存期超过六个月应进行均衡充电,均衡充电电压为 2.302.35V/单格,最大充电电流不超过0.25C10(A);11. 蓄电池系统应尽量靠近负载,以免增加线路压降;12. 同一个蓄电池的各单格不得作为分体串接使用;13
13、. 正确使用电缆、铜牌、连接线;蓄电池组输出终端以后的连接由用户根据与负载的实际距离考虑;14. 蓄电池组并联使用时,应尽量使各电池组线路损耗压降大致相同,每组电池配保险装置;15. 安装后 ,应保证各连接部位接触良好(连接螺钉必须拧紧),且极性正确;16. 蓄电池安装后 ,应保持安全阀处于拧紧状态。在市电正常情况下,电池应处于接线浮充状态,放电次数少(或放电量很小)且又不连续放电的电池一般不需要均衡充电;17. 浮充使用时 ,充电电压为 2.232.25V/单格, 最大充电电流不超过 0.25C10(A),当充电电流0.4C10(A), 表明该电池已充足电;18. 蓄电池放电后应及时进行补充
14、电,充入电量应达到放出电量的 120以上,否则会影响蓄电池容量恢复,甚至充不上电;19. 当电池放电后不久又需要连续放电,应进行均衡充电,保持电池满荷电状态开始放电。20. 蓄电池正常使用时,每六个月进行一次放电试验,放出额定容量的 3040, 使用叁年后每 12 个月应进行一次全容量考核,若实放容量低于额定容量的 80,则认为该电池寿命终止;21. 蓄电池在使用、安装过程中严禁短路;22. 蓄电池外壳清洁不得使用有机溶剂;23. 蓄电池使用过程中,应尽量避免过充、过放或超大电流放电;推荐充、放电电流为 0.1C10(A);24. 蓄电池使用环境应干燥、清洁、通风,避免阳光直射。七、延长蓄电池
15、使用寿命1、温度:使用温度应控制在 1528之间;2、充放电:1)放电不宜用小于 1/3I10 电流进行放电,易生产致密不可逆硫酸铅,影响蓄电池容量;2)过大电流放电会导致蓄电池端子、连接线发热,甚至熔断,使活性物质松动、软化甚至脱落,影响蓄电池使用寿命;3)避免过度放电,放电后及时对蓄电池进行充电;4)充电避免过高电压持续充电,最高不超过 2.35V/单体,我公司电池推荐均充电压为 2.3V/单体;3、补水:使用超过三年以上的电池,如长期浮充使用,可能存在因失水导致的容量下降,该问题可尝试通过补水后,用恒流或者均充补电法对电池进行恢复。八、蓄电池认识的误区1. 没有意识到或忽视紧固极柱螺栓的
16、重要性。2. 不进行初充电。 (电池在低容量的情况下即投入使用,造成早期产生的放电产物得不倒及时的恢复而导致电池容量降低)3. 购买电池后长期不安装、不充电。 (电池自放电造成pbSO4 晶体结晶导致电池容量下降,我公司提倡电池储存6 个月以上应进行补充电)4. 浮充电压越高越好。 (单体电压值超过 2.25V 既已视为过充电电压。其后果将导致电池失水,酸浓度增加板栅腐蚀速度加快,电池容量下降寿命缩短。 )5. 均衡充电越频繁越好。 (一般均充电压值为 2.35V,相比较2.25V 充电电压更高电池属贫液式内部电解液有限,均充属高压充电,频繁均充造成电池内部气体排放量加大即水份损失增多,电解液浓度加大板栅腐蚀速度加快,电池容量降低寿命缩短)6. 非同容量蓄电池组并联使用。(电池内阻不同,回充电过程中电流不同造成容量不能同时饱和,有过充和充电不足的两组电池;放电过程中有电池阻相互放电的现象)7. VRLA 电池的免维护就是不需维护,维护工作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