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钢结构桥梁施工控制及质量检查内容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2014年 1月 28日1目 录一、分部分项划分 .1二、焊接工艺评定 .2(一)焊接工艺评定的一般规定 .2(二)焊接工艺评定规则 .5(三)试板和试件制作 .6(四)试验及检验 .6(五)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10三、钢结构桥梁的预制与安装 .10(一)钢桥材料 .10(二)钢桥预制 .11(三)钢梁的验收和出厂 .33(四)钢梁的工地组装 .38四、斜拉桥施工控制 .42(一)钢索塔 .42(二)钢主梁 .43(三)拉索 .45(四)上部结构施工控制 .471钢结构桥梁施工控制及检查内容一、分部分项划分特大斜拉桥和悬索桥为主体建设项目的工
2、程划分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塔基础* 钢筋加工及安装,扩大基础,桩基*,地下连续墙*,沉井*等塔承台* 钢筋加工及安装,双壁钢围堰*,封底,承台浇筑*,等索塔* 索塔*辅助墩塔及辅助、过渡墩(每座)过渡墩钢筋加工,基础,墩台身浇(砌)筑,墩台身安装,墩台帽,盖梁等锚碇基础* 钢筋加工及安装,扩大基础,桩基*,地下连续墙*,沉井*,大体积混凝土构件*等锚碇锚体* 锚固体系制作*,锚固体系安装*,锚碇块体,预应力锚索的张拉与压浆*等斜拉索* 斜拉索制作与防护*主缆(索股)* 索股和锚头的制作与防护*索鞍* 主索鞍和散索鞍制作与防护*索夹 索夹制作与防护吊索 吊索和锚头制作与防护*等上部结构制
3、作与防护(钢结构)加劲粱* 加劲梁段制作*,加劲梁防护,等悬浇* 梁段浇筑*安装* 加劲梁安装*,索鞍安装*,主缆架设*,索夹和吊索安装*等工地防护* 工地防护*桥面系及附属工程桥面防水层的施工,桥面铺装,钢桥面板上防水粘结层的洒布,钢桥面板上沥青混凝土铺装*,支座安装*,抗风支座安装,伸缩缝安装,人行道铺设,栏杆安装,防撞护栏等上部结构浇筑与安装桥梁总体 桥梁总体*引桥 (参见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桥梁工程”)引道 (参见 “路基工程”和“路面工程”划分)互通立交工程 (参见 “互通立交工程”划分) 交通安全设施 (参见 “交通安全设施”划分)注:表内标注*号者为主要工程,评分时给以
4、2的权值;不带*号者为一般工程,权值为 1。2二、焊接工艺评定(一)焊接工艺评定的一般规定1、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应在钢结构构件制作及安装施工之前进行焊接工艺评定:(1)国内首次应用于钢结构工程的钢材(包括钢材牌号与标准相符但微合金强化元素的类别不同和供货状态不同,或国外钢号国内生产) ;(2)国内首次应用于钢结构工程的焊接材料; (3)设计规定的钢材类别、焊接材料、焊接方法、接头形式、焊接位置、焊后热处理制度以及施工单位所采用的焊接工艺参数、预热后热措施等各种参数的组合条件为施工企业首次采用。(4)首次使用的钢材和焊接材料应进行评定,已评定并批准的工艺,可不再进行评定;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5、应重新进行评定:钢材牌号或质量等级改变;焊接材料改变;焊接方法或焊接位置改变;衬垫改变;焊 接 电 流 、 电 压 或 焊 接 速 度 改 变 10%以 上 , 或 焊 接 线 能 量 增 大 10%以 上 ;坡口形状和尺寸改变(坡口角度减少 10以上,钝边增大 2mm以上,根部间隙减小 2mm以上);预热温度低于规定值下限温度 20;电流种类及极性改变或电弧金属过渡方式改变。加入或取消粉状或粒状填充金属或切断的金属丝;母材焊接部位涂车间防锈漆时。2、焊接工艺评定应根据所承担钢结构的设计节点形式、钢材类型、规格、采用的焊接方法、焊接位置等,制定焊接工艺评定方案,拟定相应的焊接工艺评定指导书,按
6、本规程的规定施焊试件、切取试样并由具有国家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认证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试验。33、焊接工艺评定的施焊参数,包括热输入、预热、后热制度等应根据被焊材料的焊接性制订。4、焊接工艺评定所用设备、仪表的性能应与实际工程施工焊接相一致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焊接工艺评定所用的钢材、焊钉、焊接材料必须与实际工程所用材料一致并符合相应标准要求,具有生产厂出具的质量证明文件。5、焊接工艺评定试件应由该工程施工企业中技能熟练的焊接人员施焊。6、焊接工艺评定所用的焊接方法、钢材类别、试件接头形式、施焊位置分类代号应符合表 5.1.61表 5.1.64 及图 5.1.6 1图 5.1.64 规定。457、
7、焊接工艺评定试验完成后,应由评定单位根据检测结果提出焊接工艺评定报告,连同焊接工艺评定指导书、评定记录、评定试样检验结果一起报工程质量监督验收部门和有关单位审查备案。(二)焊接工艺评定规则1、不同焊接方法的评定结果不得互相代替。2、不同钢材的焊接工艺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同类别钢材的焊接工艺评定结果不得互相代替;(2)、类同类别钢材中当强度和冲击韧性级别发生变化时,高级别钢材的焊接工艺评定结果可代替低级别钢材;、类同类别钢材中的焊接工艺评定结果不得相互代替;不同类别的钢材组合焊接时应重新评定,不得用单类钢材的评定结果代替。3、接头形式变化时应重新评定,但十字形接头评定结果可代替形接头评定
8、结果,全焊透或部分焊透的形或十字形接头对接与角接组合焊缝评定结果可代替角焊缝评定结果。4、评定合格的试件厚度在工程中的适用厚度范围应符合表 5.2.4的规定64、板材对接的焊接工艺评定结果适用于外径大于 600的管材对接。5、评定试件的焊后热处理条件应与钢结构制造、安装焊接中实际采用的焊后热处理条件基本相同。6、焊接工艺参数变化不超一般规定的要求时,可不需重新进行工艺评定。7、焊接工艺评定结果不合格时,应分析原因,制订新的评定方案,按原步骤重新评定,直到合格为止。8、施工企业已具有同等条件焊接工艺评定资料时,可不必重新进行相应项目的焊接工艺评定试验。(三)试板和试件制作1、试板宜选用碳当量偏标
9、准上限的母材制备,其试验条件应考虑约束状态。2、对接接头试板、熔透或部分熔透的角接接头和 T形接头试板应根据设计图选择有代表性的板厚 t进行评定试验,经核准后其评定对满足 0.75t1t 1.5t1 条件的产品厚度有效(t 为试板厚度,t1 为产品厚度) ,但产品的接头形式、坡口形状及钝边尺寸应与试板相一致。3、角焊缝试板可按每一焊脚尺寸选定一种板厚组合进行评定试验,经核准后其评定对同一焊脚尺寸的各种板厚组合均有效。4、试板长度应根据样坯尺寸、数量(含附加试样数量)等因素予以综合考虑,自动焊不得小于 600mm,手工焊、CO2 气体(混合气体)保护焊不得小于400mm。(四)试验及检验1、焊接
10、完毕,所有焊缝必须进行外观检查,不得有裂纹、未熔合、夹渣、未填满弧坑和超出下表规定的缺陷。78焊缝外观检查质量标准项 目 简 图 质 量 要 求(mm)横向对接焊缝 不容许纵向对接焊缝主要角焊缝直径小于1.0气孔其他焊缝 直径小于1.5每米不多于3个,间距不小于20,但焊缝端部10毫米之内不允许受拉杆件横向对接焊缝及竖加劲肋角焊缝(腹板侧受拉区)不容许受压杆件横向对接焊缝及竖加劲肋角焊缝(腹板侧受压区) 0.3纵向对接及主要角焊缝 0.5咬边其他焊缝 1.0主要角焊缝 0.2K焊脚尺寸 其他焊缝 .01焊波 角焊缝任意25mm范围内高低差2.0焊缝宽b12 时,3.012b25时,4.0余高 对接焊缝b25时,4b/25不高于母材0.5不低于母材0.3余高铲磨后表面横向对接焊缝粗糙度 Ra50注:手工角焊缝全长10%区段内允许 。0.31K2、评定试板应沿焊缝全长进行超声波探伤,质量等级应符合规范的规定。焊缝超声波探伤内部质量等级项 目 质量等级 适用范围I 主要杆件受拉横向对接焊缝对接焊缝II 主要杆件受压横向对接焊缝、纵向对接焊缝角焊缝 III 主要角焊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