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仁发2012 号中共仁和镇委员会 仁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仁和镇 2012 年度村级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的通知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激励各村委创先争优,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现将仁和镇 2011 年度村级重 点 工 作 目 标 管 理 考 评 办 法 印 发 给 你 们 ,望 切 实 增 强 发 展 意 识 、大 局 意 识 、责 任 意 识 、争 先 意 识 ,认 真 抓好 贯 彻 落 实 ,确 保 全 面 完 成 目 标 任 务 。中共仁和镇委员会仁 和 镇 人 民 政 府2012 年 月 日仁和镇 2012 年度村级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
2、评 办 法一、考评依据镇党委、镇政府下达给各村的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二、考评原则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绩、绩效挂钩、按分计酬、奖优罚劣。三、考评项目及计分办法(一)农业及农村工作 40 分1、水费上缴 4 分。按镇里下达给各村的目标任务,以实际交缴比例计分。2、烟叶生产 15 分。按镇烟叶生产考核办法计分。3、森林防火 3 分。以抓好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建立半专业化防火队伍,购买防火工具,配合等计分4、动物防疫 2 分。以完成防疫任务的比例计分。5、防汛抗旱 3 分。以确保水库安全并结合冬修水利工程量计分。6、美丽乡村建设 3 分。按完成“一大四小” 量及镇建设任务计分。配合县任务落实,另
3、外支持重点项目加分计。7、统计工作 2 分。及时上报各项数据得满分。8、一村一品 2 分。每个村自行选择发展蒿菜、井岗蜜柚、油茶、杨梅、獭兔等产业,按完成镇下达任务比例计分。9、村级债务化解 2 分。按化解比例得分。10、宅基地审批 2 分。建房必须经村建站规划,国土所批准,不得未批先建,发生一起扣 1 分,扣分不封顶。11、农村清洁工程 2 分。按县分配沼气任务、创卫工作要求落实、生猪养殖污染整治等工作落实情况计分。(二)社会稳定工作 17 分由综治办制定考核细则。 (详见附 2)(三)计划生育工作 17 分由计生站制定考核细则。 (详见附 3)、(四)党建及村建工作 12 分(详见附 1)
4、(五)民生工作 10 分1、新农合参保率 4 分。达到镇进度要求的计 4 分,未达到的按实际进度要求比例计分。2、培训及实用人才储备。按组织农民参加各类技能培训人数次数来几份。3、企业招工 2 分。完成镇里下达任务的计 2 分,未完成的按实际招工比例计分。4、低保对象确立 1.5 分。做到准确、客观、公正,无信访者。5、教育工作 1.5 分。留守妇女儿童保障工作 0.5 分,建立台账并有组织的计满分;中小学生入学率、辍学率各 0.5 分,达到要求的计满分。(六)村级民兵工作 4 分由镇人武部制定考核细则。 (详见附 4)四、加分扣分项目(一) 加分项目1、工业和开放型经济工作。年内提供信息引进
5、进区项目(含物流企业)的加 5 分,当年产生税收的再加 3 分;超额完成镇下达企业招工任务的每超 1 个加 1 分,最多加 3 分。2、支持县以上重点项目建设。按项目性质、大小、支持配合程度,每个项目分别加 1-3 分。应对自然灾害、急难险重等突发性事件,按工作参与程度,每次加 1-3 分。3、项目争资工作。单独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资金,每争取 10 万元加 1 分,加分 5 分封顶。4、新农村建设。有新农村建设的加 1 分且工作进度达到要求加 2 分,获得县单项奖的加 2 分。5、任何工作获得县及县以上表彰的每项加 2 分和 3 分,部门奖项加分减半执行,个人获奖加 1 分,每项减半执行。(二
6、)扣分项目1、水费收缴不及时扣 1 分、未达年度结算任务的扣 3 分。2、新农合收缴工作未达镇、县进度要求的分别扣 1 分、2 分,未缴清的扣 3 分。3、村干部本人及主要亲属违反计划生育或受到党纪国法处分的每人次扣 2 分。4、每发生一起森林火警扣 0.5 分,每发生一起森林火灾扣 2 分,并且对村委按仁和镇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进行罚款。5、村、组财务管理不规范、不合要求,出现经过查实的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案件的扣 3 分。6、年度主要统计数据上报不及时的每次扣 1 分,由办公室再次通知,再不及时上报加扣 2 分。 (此与前重复执行)7、各种会议迟到、早退扣 1 分/人 次,缺席扣 2 分/人次
7、,会上手机铃响等明显违反会场纪律的扣 0.5 分/人次。五、奖励与处罚1、综合奖。综合考评总分前三名的村委获综合奖。由镇党委、镇政府给予表彰,第一名 3000 元,第二名 2600 元,第三名 2200 元。2、进步奖。综合考评总分比上年考评前移两位的获进步奖,奖 1000 元,与综合奖不重复。3、单项奖。以下工作取前两名,设立单项奖,分别予以奖励。 (1)社会稳定、计划生育(奖 1000 元、800 元);(2)党建工作、森林防火、新农合收缴、统计工作(水费收缴等各种资料数据上报)、环境整治(生猪养殖污染治理,县分配沼气任务 160 户、创卫办要求等工作落实情况)、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奖 50
8、0 元、400 元);(3)征兵工作(按去年)、烟叶生产(按原定意见)奖励。4、绩效兑现。村两委主要干部基础工资(原定 400 元)按县文件规定执行。副职干部基础工资按镇文件规定(按村主要干部的 50%-70%)执行,村委自行 负担。实行绩效奖励,按该考评得分计酬,各村委负担发放,经管站监督核发。每得 1 分,小村委(刁田、大田)书记、主任分别获 20 元奖励,报账员为 70%奖励,其他副职为 50%奖励;中等村委(枥坑、大里、大畔)上浮 15%;大村委(官田、彭家、仁和、新陂)上浮 30%。绩 效奖励分值最高按 110 分计。年度考核排名最后一位且得分 70 分以下的,村书记、主任向镇党委、
9、镇政府作书面检查,且村委缴纳 1000 元罚金。七、一票否决制1、计划生育。在省、市、县检查中出现影响镇年终考评的,实行一票否决。2、社会稳定。出现影响镇考评事件的,恶性群体性冲突事件、群体性赴省以上信访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3、森林防火。年内出现三次森林火灾,实行一票否决。附:1、仁和镇 2011 年党建及村建工作考核细则2、仁和镇 2011 年社会稳定工作考核细则3、仁和镇 2011 年计划生育工作考核细则4、仁和镇 2011 年村级民兵工作考核细则附 1:仁和镇 2011 年党建和村建工作考核细则一、考核对象 各村党支部 二、考核方式 实行百分制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10、年底由考核小组综合考核。 三、考核内容 (一)组织工作 50 分1、班子运转协调,工作目标明确,业绩突出,能带头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计 5 分。 2、村干部和党员队伍“双带” 能力强,作用 发挥好,形成党群共建创先争优良好氛围计 3 分。 3、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好民主生活会,并有专门会议记录本;坚持“ 三会一课 ”制度,各项资料整理 规范,存放有序计 3 分。4、继续开展“两诺三述 评” 活动,及时上 报相关材料的计 4 分,每少报一次扣 1 分,扣完为止。5、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并上墙公示,及时准确上报有关材料及报表计 4 分,未按时上报的扣 1 分/次,扣完为止。6、以村“两委
11、 ”换届工作 为契机,做好后 备干部的储备推荐工作,年内至少推荐 2 名 35 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计 4分,未达到要求的不计分。7、认真落实发展党员推荐公示、票决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每个行政村 2011 年培养 2 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新发展的党员中不少于 1 名女党员、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达 75%以上,35 岁以下达到 70%以上计 8 分,全年未发展党员的不计分,一项指标未达标的扣 1 分,扣完为止。 8、按要求建好党员信息库,并及时更新,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台帐,进一步充实完善农村实用人才库计 5 分,未做好的不计分。9、按照党员党费核定基数按时足额上缴党费的计 4 分。10、村级活动场所建设
12、完成任务的计 3 分。11、大力开展远程教育“双创双争” 活动 ,整治“零收看”站点。每个终端站点每月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 2 次、每次不少于 2 小时,并认真做好记录计 5 分,每少一次扣 1 分,扣完为止。凡被上级组织通报“零收看” 的不 计分。12、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安排的各种学习培训的计 2分。13、迎接市级以上检查验收,工作得到肯定的每次加 1分,加分 5 分封顶。14、工作创特色,受到县以上表彰或全县推广的加 3 分。(二)宣传、统战工作 30 分1、开展建党 90 周年、三民活动、创先争优等主题教育活动计 8 分,未开展的不计分。2、党报党刊征订工作。完成任务的计 10 分,未完
13、成的不计分。3、抓好统战工作。完成党外人士和归侨侨眷调查摸底,加强沟通联系;依法加强宗教管理计 5 分。(4)正确引导舆情导向,积极掌控有关舆情信息并及时上报计 7 分。(三)纪检工作 20 分1、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工作。每季度按时在村公开栏中公开村务及财务,并报镇纪委备案,每半年在村公开栏公开一次村级党务,并报镇纪委备案计 6 分,每次未及时公开并报镇纪委备案扣 1 分,扣完为止。2、班子清正廉洁,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没有违法乱纪行为,无党员非正常上访和集体访,群众满意度高计 6 分。3、建立健全便民服务点,提高为民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计 3 分。4、财经手续齐全,
14、严格执行报账制计 5 分,凡违反者不计分。四、一票否决事项1、凡村党支部因党建工作失误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2、凡年度内未发展党员的,实行一票否决。附 4:2011 年村级民兵工作考核细则一、民兵政治教育工作(6 分)1、完成民兵季课教育 4 课时得 4 分,每少一课时扣 1 分,要求达成规定的学习时间,要有学习记录,有测试。2、每季出学习宣传专刊一期 2 分,每少一期扣 0.5 分,扣完为止。二、军事业务工作(30 分)1、民兵训练工作 10 分,未按要求完成参训对象的每少一名扣 5 分,民兵连长未按要求参训的扣 5 分,扣完为止。2、整组工作 5 分,按要求完成整组工作任务,及时上报各种资料表格,落实民兵集中点验,未完成各类工作扣相应分值。3、上级赋予的其它业务工作 5 分,按要求完成得分,未完成不得分。4、工作作风 10 分,干部作风踏实,及时按要求参加工作会议和组织活动,每少参加一次会议或活动扣 2 分,扣完为止。三、征兵工作(50 分)1、能够按时完成适龄青年兵役登记统计工作,按要求完成镇下达的体检任务得 25 分,未达到要求的扣相应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