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理解军队支部工作条例明确的议事规则提高参政议政质量基层党支部作为基层单位的领导和团结的核心,能否协调发展、有序运行,不仅反映了一个单位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否端正,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基层党支部领导部队建设的艺术和水平。我认为提高党支部参政议政质量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是党支部领导基层全面建设和加强自身建设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要坚持好这一重要原则,就需要正确处理好以下“三个关系 ”:一是要正确处理好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与尊重少数人意见的关系。从身边连队建设来看,目前绝大多数基层党支部能够正确处理好这一关系,促进了基层建设水平的逐年提高。但客观地讲,个 别党支部对这一关
2、系处理的不是很好,主要表现是:有的基层主官把行政身份带到党内,搞个人说了算;有的以保留个人意见为借口,不认真执行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的党支部决议;也有的对少数人的意见甚至是正确意见也一概不予尊重和采纳,我行我素。少数服从多数,是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之一。支部集中决定问题,不论是支委还是正副书记都必须自觉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具体运作过程中,支委特别是两名书记要有尊重少数人意见的意识,对少数人的意见要认真对待,如果予以否决要有理有据。一时把握不准是正确还是错误意见时,可以暂缓形成决议,特别是涉及敏感问题时更要慎重决策,避免失误。对少数人的正确意见未被多数人认识和接受时,两名书记要引导大家通过讨论形
3、成共识,最后形成决议。二是要正确处理好议事决议程序与议事决议质量的关系。议事决议程序就是议事决议的规矩。不按规矩办事,议事决议的质量就难以得到保证。这个道理大家都明白,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有的却仓促开会,搞临时动议,会前不下“安民告示” ,甚至正副书记之间也不通气,想议什么议什么,议到什么程度, 算什么程度 ;有的议事多议政少,对加强班子自身思想政治建设和对加强基层思想政治领导等重大问题,该上会的不上会,该掌握的情况不掌握,需要弄清楚的问题弄不清楚;有的会上不让大家充分发表意见,有分歧的意见不做统一思想的工作,没有把握的意见不做论证的工作,动不动就采用举手、投票等简单表决的方式。这样形成的决议
4、,程序挑不出毛病,但前提是错误的, 结果造成决议失误也就在所难免。处理好坚持决议程序和提高决议质量之间的关系,要严格执行议事决议程序,该拿到支委会上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必须上会,不能先定“调子”,搞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坚持议事决议程序要防止图省事、怕麻烦,搞 简单化。要加强学习,特别是加强对党章、政治工作条例和“科学 发展观 ”重要思想的学习,筑牢大家的思想基 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实事求是,使大家有共同的认识基础;搞好调查研究,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使大家有共同的群众基础;强化政策法规意识,使大家有共同的原则基础。要坚持原则,特别是正副书记要把好第一关,做到错误的议题不上会;把握不准
5、的问题,不轻易“拍板” 。三是要正确处理好积极参与和接受党支部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的关系。正确处理好这一关系是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重要前提。从基层党支部建设的现状来看,大多数单位能够坚持集体领导,但也有个别支委在党支部会议上,在讨论决定问题时,只当“ 陪会” 、“表态”角色,不 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和主张,特别是一些新进支部班子的支委,有话不敢说,只当“受领任务 ”的一员。 还有一些单位简单地把民主集中制理解 为议事决议制度,对支部形成的决议、决定,不按分工负责制的要求去抓落实,讨论决定问题很认真,决议落实却很马虎,要么以对支部共同负责为由,首长分工负责不落实,决议形成后谁去负责抓落实责任
6、不明确,发生了问题板子打不到具体人头上,看似大家共同负责,实际上谁也不负责;要么以分工负责为由,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不把支部决议当回事,执行过程中想怎么搞就怎么搞,有章不循,循章不严,事后既不报告情况,也不接受监督。参与和接受支部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分工负责以坚持支部统一的集体领导为前提;加强支部集体领导,落实支部决议要通过“事事有人管,人人有 专责” 的首长分工负责制来具体实现。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首先要强化集体领导意识。每个支委既要积极参与支部集体领导,遇事有主见,有意见敢发表;又要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再就是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支部决议落实,书记要对支部、副职要对正职高度负责。还要有“一盘棋” 的思想,加 强支部工作的协调。无论是议事决议,还是支部决议落实,功夫都在会外。支委之间特别是书记与支委之间平时要多谈心,遇事要多商量,情况要多沟通,感情要多交流,这样才能容易形成齐心协力抓落实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