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图书借阅室开放时间及相关制度一、目的:为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丰富学生业余文化生活,提升广大学生的整体文化素养。二、开放时间:1、 阅览室:周一周四中午 12:0013:00(七年级)2、 图书室:周一周四中午 12:0013:00(八年级)下午 15:4016:30(九年级)三、图书借阅卡办理方法:首次办理:班主任根据本班需要办理人数安排学生统一到阅览室管理员处领取相应的图书借阅卡并进行登记编号;以后个别学生请自行到阅览室办理。四、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1. 本阅览室图书仅供室内借阅,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图书,阅览结束时请放回原处,维持图书整齐有序。2. 对所借阅图书要爱护,不得划线、写字、批注、
2、剪裁、折叠书角或撕掉书页;如有损坏或遗失要按价赔偿。3. 进入阅览室的读者,不得携带个人刊物和提包入内。4. 每人一次只准取一册刊物阅读,阅后必须放回原处后,方可取第二册。5. 爱护公共财物,勿随意移动室内设备及桌椅,不准用笔、刀等在桌、椅上乱写乱刻,有违反者,一经发现要按价赔偿。6. 维护公共秩序,保持室内安静,请勿在室内喧哗、打闹、追逐和睡觉。请将手机调至震动,以免影响他人阅读。7. 维护环境卫生,保持整洁,严禁在室内吸烟、饮食,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果品等杂物。五、学生借书制度1、图书室只对本校学生开放,非本校学生谢绝借阅图书。2、每次借书只限 1 本,借阅时间为一周,上次借书还清才允许下
3、次借,逾期不还书者给予批评教育,性质较重者停止借阅。3、学生凭胸卡进入图书室,借阅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每次借还书登记好后存放在图书室。4、学生转学、休学或毕业时,必须办理清还手续,然后离校。5、爱护图书,人人有责。禁止拆卷、撕页、剪裁、涂抹。违者批评、罚款、停借。严重损坏或丢失图书,如有发现,按现价 23 倍赔款。学校图书室实行周一至周五全天开放制,借阅采用全开架阅览的方式。学校图书室要针对教师开展好好外借、阅览、宣传推荐等工作。教师、学生可以随时到图书室查询资料,汲取知识,但如要外借,则必须录入电脑,经管理员获准后书方可离室。教师借阅图书每次不多于 3 本,借阅期限为 30 天,超期罚款 5 元/天。学生借阅图书每次不多于 2 本,借阅期限为 30 天,超期罚款 5元/天,图书如有破损,及时做好修复工作。教师或学生如有遗失图书,照原书 2 倍进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