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XXXXXXXXXXX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搞好公司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身安全,保证公司基本建设、生产经营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科室。第二章 安全目标第四条 公司总体安全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人为本持续改进,不断完善安全标准化各项具体工作,为公司营造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第五条 对公司各科室考核目标:根据XXX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实施细则 ,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进
2、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第三章 安全培训和教育第六条 新进员工上岗前须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 2 天,在职员工须接受每月 2 次的安全知识学习培训,保证全员参与。第七条 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包括:公司安全生产十大禁令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所在岗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岗位安全操作2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等。第八条 员工岗位调动的,须接受与其新岗位相适应的岗前安全培训。第九条 特殊岗位上岗前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第十条 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办” )主导,各科室配合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培训教材
3、(或课件) 、做好岗前安全培训的组织、记录、考核等各项工作。第十一条 公司管理人员要接受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方面的教育,并按要求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第十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含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依法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及时参加年审,其安全操作合格证由安办核查原件后留下复印件备查。第四章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第十三条 公司实行内部安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完整的安全监督体系,行使安全监督检查职能,与安全保证体系共同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第十四条 公司安办应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包括例行各类安全检查和其他安全检查。(一)例行各类安全检查。主要有公司日常检查、季节检查、专业(项)检查和综合检查、
4、隐患排查、反违章、重点检查、抽查、危险源排查等。(二)其他安全检查:31、重大节假日、重大事件前后;2、重复发生同一原因造成的事故或生产形势不好时;3、抵御可预见的影响安全的自然因素,需要统一采取措施时;4、外单位发生严重事故,本单位同样存在隐患时;5、上级部门部署的检查活动;6、行业规定、政府要求、其他情况下有必要开展时。第十五条 安全检查要求:(一)公司各科室要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落实安全检查责任;(二)安全检查内容以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危害(隐患)、查“三违”、查落实为主;(三)安全检查前须编制检查提纲或安全检查表,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对查出的问题要分析原因,立即处理;不能立即
5、处理的,必须制定整改计划、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整改工作要做到闭环管理,并按规定反馈、上报,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备案,需要处罚的应按规定予以处罚。第五章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第十六条 公司各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安全生产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应组织经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作业现场存在的设备、环境等方面不安全因素,要立即整改;发现违章违纪行为立即纠正,严重的报上级部门给予处分。第十七条 各科室、部门均应配备安全员一名,人员安排由各科室、部门向安办备案。科室安全员协助科室负责人做好本科室的4安全工作,其有以下职责:(一)懂安全、会操作,熟悉本科室、部门各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二)加强安全知识学习,及时发现工作中
6、存在的安全隐患或潜在的安全隐患;(三)按照本制度第十五条要求组织好本科室的自查自改工作。第十八条 任何员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主管领导、本科室负责人或公司安办报告,情况危险时有权立即采取相关紧急措施。第十九条 公司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作业现场、办公室、宿舍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设备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安全有效、用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员工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等。检查结束后形成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 ,经分管安全副经理签字确认后,由安办负责归档备查。第六章 危险作业管理第二十条 危险作业主要包括动火作业、登高作业、临
7、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等。第二十一条 凡实施危险作业的,须经施工现场所在科室负责人同意,并安排专人监护,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第七章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第二十二条 发生事故后,所有现场员工都要按照公司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公司经理汇报。报告的内容包括:发5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伤害程度、涉及范围、伤者姓名、部位、事故经过及初步原因等简要情况。第二十三条 发生事故后,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必须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奔赴现场进行抢救。抢救过程中要认真保护现场,如果因抢救人员、财产或防止事故扩大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做出明显的标记或记录。第二十四条 对轻伤事故以及未造成伤亡,但造成公司财务损失的事故,
8、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经公司经理办同意后,对事故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第八章 员工劳动安全纪律第二十五条 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并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生产、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中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第二十六条 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集中注意力,不准酒后上岗、脱岗、私自换岗,或干与工作无关的私事。第二十七条 爱护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不在消防器材周边堆放货物或其他物品。第二十八条 保证公司各场所消防安全,禁止在各工作场所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各场所的空调、照明、电热毯等各种电器设备不用时须及时切断电源。第二十九条 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生产十
9、大禁令 ,禁止疲劳上岗,发现后责令离岗休息并按旷工处理。第九章 应急救援与救护6第三十条 公司各科室必须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工作。针对潜在的事故、灾害和紧急情况,分类制定相应的事故、灾害应急救援与处理预案,预案应覆盖事故发生、发展和处理的全过程。第三十一条 为保持应急救援预案的有效性,公司各科室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实际演练情况及时修订应急救援与处理预案,确保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行性、可操作性和衔接性。第三十二条 公司应当建立由专、兼职人员组成的救护和医疗急救组织,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和药物。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与当地政府应急组织机构的联络沟通机制,把公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纳入地方防
10、灾救灾、应急管理体系之中。第三十四条 一旦发生公司事故、灾害,自下而上迅速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救援预案第十章 附则第三十五条 对于出现人为安全事故隐患、违反公司安全生产十大禁令、违反操作规程、整改不按时或不到位、复查不合格等情况,公司将对当事人、科室安全员和本科室负责人分别给予 50 至200 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对其进行 500 至 2000 元的经济处罚。第三十六条 对于不按时参加安全培训,或参加培训时不遵守纪律的人员,在进行标准化班组评比时,对所在班组给予相应的扣分。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7可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临时决断。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