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强化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的几点思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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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关于对强化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的几点思考近年来,从全国各地爆发的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特征来看,均伴随巨额银行授信风险的暴露,涉及的银行和关联企业众多,不仅对当地金融稳定构成威胁,而且对社会稳定影响很大。当商业银行面对一家经营规模不大的授信客户时,往往因处于资金供应者的地位而带有明显的强势,企业对银行授信管理配合度也比较高,一旦出现风险,银行会毫无顾忌地依法清收或查封处置其资产,尽量降低贷款损失。而当面对具有相当规模、在当地影响较大的集团客户时,由于激烈的同业竞争使单家银行经常处于弱势地位,在授信管理上客户配合度较低,此类客户授信出现风险时,政府为避免其破产清算对地方经济金融影响过大,往往强力干预,

2、银行难以从容依法处置问题授信,甚至不得不接受企业经营风险带来的巨大损失。对于一个区域来讲,这种“规模大到不能倒”的集团客户的授信安全对于当地经济社会稳定和金融安全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因此强化集团客户授信管理尤为重要。一、区域性集团客户授信主要特征(一)企业关联复杂程度高,风险传染性强。区域重要性集团客户所涉及企业之间的关联关系不仅局限于股权上的“有形”关联,其关联关系更为多样化、隐蔽化,识别难度更大,涉及关联主体更多,出现风险后传染性更强、扩散范围更大。概括来看,此类客户的关联形式主要有三种具体表现。一是企业集团内部成员之间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联,即企业之间通过控股、参股或契约等形式构成的法人

3、联合体。二是企业集团或集团内企业作为一个区域或行业的龙头企业,与众多上下游企业因业务联系形成的业务关联或债权债务关联。譬如以一家或多家骨干企业为核心,依托某一产业链形成的企业集群。由于存在密切的业务联系甚至债权债务关系,不论是集团企业还是供应链企业、集群企业经营陷入困境,都会影响对方的偿债能力。三是企业集团除了内部成员之间的担保以及关联担保外,集团企业对外提供担保或接受外来担保而形成的担保关联,包括企业相互担保形成的“债务共同体”、单向担保形成的“债务担保链”、循环担保形成的“ 担保圈”。以上关联关系纵横交织,涉及的授信企业范围进一步扩大,授信金额巨大,大大强化了其区域重要性。据调查,山东部分

4、地市形成的担保圈涉及企业均达数十家,其中围绕一家企业形成的担保圈涉及企业多达 900 余家,几乎覆盖全省各地区。在以上关联关系中,一旦一家企业经营出现问题,由此引发的授信风险有可能成倍增加,波及区域迅速扩大。(二)银行授信金额过大,风险暴露结果难以承受。对于区域重要性集团客户,即使不考虑非银行融资,仅仅银行授信总量就已经十分巨大。如果按照以上关联关系逐级汇总测算,涉及的银行授信总量非常惊人。据调查,山东辖区部分单一集团客户的银行贷款余额就高达数百亿元,相当于辖区一家较大规模的股份制银行的全部贷款,甚至远远超过了部分中小银行的资产规模(见图 1) 。一家银行难以满足这类区域重要性集团客户的巨大授

5、信需求,更难以承受授信风险暴露后的后果。一旦风险暴露且不能有效控制,不仅对银行是毁灭性的,对地方经济稳定的打击也是毁灭性的,是当前可能引发区域甚至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要策源领域。(3)银行多头授信严重,单家机构风险管控难度较大。银行对集团客户多头开户、多头授信已经成为普遍问题,也是银行对集团客户风险管理困难加大的主要原因。企业与银行这种“一对多”的关系,使得银行之间更多的是争夺对此类客户的业务份额,难以在授信风险管理上有效合作。单家银行与集团客户谈判时明显处于弱势地位,也很难在授信后管理上得到企业的积极配合,跟踪贷款资金流向几无可能,从而难以有效制约企业经营行为。并且,集团客户依靠充足的银行授信

6、可能会掩盖其真实的财务状况,影响单家银行对此类企业客户财务风险的准确判断。作为区域重要性集团客户,在以上问题上表现更为突出。涉及的授信银行多达数十家,除了几家主要的授信银行之外,还有跟风者、投机者。不仅涉及本地银行,还涉及很多外地银行,银行之间对区域重要性集团客户的争夺更为激烈。这导致银行的授信定价、授信条件“双降” ,银行之间的协调合作难度更大,单家银行对客户风险的把握变得更加被动。(四)授信风险处置被动。在普通的企业出现授信风险后,银行往往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依法进行资产保全,银行有时也会受到地方政府的干预,不得不做出让步。但区域重要性集团客户凭借长期以来与地方政府建立的相互依赖关系,一旦出现

7、风险,往往会得到地方政府的过度保护。为防止此类客户倒闭对当地金融生态和社会生态带来的严重不良后果,当地政府往往会强力介入企业的风险处置,主导企业运营或重组,在银行的贷款清收、抵押处置、担保责任追偿以及贷款分类、新增授信安排等方面强力干预。授信银行面对压力,不仅要做出更多的让步,而且有时配合地方政府对企业集团的重组,不得不在放弃部分原有债权的基础上,还要被迫在追加新的授信以及风险分类等方面突破风险管理的政策底线。 二、政策建议(一)银行要建立和完善区域重要性客户识别机制。即根据银行授信规模、涉及授信银行家数、关联关系复杂程度、企业资产负债规模以及在地方或区域影响力等因素,按照一定的标准认定为区域

8、重要性客户,实行名单制管理,按年动态调整。在关联关系的识别上,不仅要对显性的股权关联进行识别,还要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从实质控制被控制、交易往来及定价政策中识别隐性关联,全面、准确、及时地识别区域重要性客户。同时还要对其上下游企业、担保企业等关联授信风险进行识别,统一纳入区域重要性客户风险考虑。(二)银行要完善区域重要性客户风险管理措施。一是银行应组建专业团队,强化授信风险的分析预判能力。强化总行法人对此类客户风险的统一管理,拉直风险的报告路径,在总、分行设置集团风险管理团队。根据客户授信涉及的区域分别成立总行、分行层面的专业管理团队,专门从事此类客户授信风险管理工作,提升此类重要客户

9、授信风险管理的层级。二是要在全面识别关联关系,绘制完整集团图谱的基础上,实行严格的统一授信,并根据客户的核心资产总量、经营发展状况、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包括与股权、担保、产业链关联的复杂程度确定最高授信限额,并动态调整。三是要针对区域重要性客户授信潜在风险大、风险溢出效应强、风险暴露相对滞后等特点,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四是推动产品服务创新和基层网点转型,在产品和服务创新上要突出差异化、特色化,在网点建设上要突出专业化,避免同质化竞争导致的盲目“追大 ”。(三)监管部门管应完善相应的监管机制。一是完善集中度监管限额管理。明确银行分支机构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的监管量化标准;同时,为避免集中度未

10、超监管上限而授信余额过大的情况,应适当降低监管上限。针对区域重要性客户关联风险的复杂性,应将其所有关联关系的授信风险纳入监管限额考核。二是督促银行规范企业集团关联担保行为,将集团内部成员之间的关联担保视为信用方式,审慎接受集团客户间的交叉担保,同时理清集团企业对集团外企业之间的担保关系。三是要求将区域重要性客户的异地授信必须纳入银团或俱乐部授信管理,不参加银团和俱乐部的应通过与企业协议约定,禁止其接受异地授信。四是针对重组中的集团客户新增授信和风险分类事项,按照有利于控制金融风险、有利于减少损失、有利于地方经济社会稳定的原则制定更加灵活的监管政策,避免出现银行支持企业重组行为“合理不合法”而监

11、管部门又难有作为的局面。五是加快建立银行分类制度,实施分类监管,分类引导,促使银行明确发展定位和终极发展目标,避免因目标不明、定位不清导致的同质化发展,从根本上解决银行过度竞争稀缺客户,粗放经营,导致风险高度集中的问题。六是建立企业全口径融资登记制度,将企业通过非银行信贷渠道的融资全部纳入信贷登记系统,以便银行更全面准确地判断其偿贷能力。(四)地方政策应当创建更为宽松的环境。一是加强对银行授信风险管理的政策支持。在银行集团客户授信抵押登记、资产处置、诉讼执行等方面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法律环境;整合分散在工商、税收、海关、通信、水电等部门的信息,加快信息系统建设,为银行识别客户风险提供支撑。二是

12、要按照市场化原则协调好银企关系。在追加授信、资产处置、债务追偿等各方面鼓励银行与企业完全按照市场原则承担相应风险,减少对地方企业特别是区域重要性集团客户的过度保护和干预,促进良性银企关系的形成。三是加强区域重要性客户经营行为的监管和引导,鼓励严格监管企业按照市场原则开展购并重组,加强企业新上项目监管,严格审查合法性、科学性,杜绝企业单纯为规模扩张而乱上项目、铺摊子、盲目购并,适当控制企业扩张规模,尽量避免“大而不能倒”企业及其经营风险的出现。四是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地方政府在化解区域重要性客户授信风险中的责任,充分发挥政府的资源调动和协调优势,促其发挥风险化解的主导作用,以便更有效地控制风险的演变,防止极端情况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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