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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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宝卫办 201830 号关于印发宝应县卫计系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县政府 宝 应 县 禁 止 燃 放 烟 花 爆 竹 的 实 施 方 案 (宝政办发 2018116 号) 、县 委宣传部宝应县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方案(宝委宣2018 65 号)的要求, 结合卫生计生系统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宝应县卫计系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宝应县卫计委2018 年 12 月 6 日宝 应 县 卫 计 系 统 禁 止 燃 放 烟 花 爆 竹 宣 传 工 作 方 案- 2 -一、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宝应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在全县卫生计生系统精心策划集中宣传活动,全面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意义,聚焦社会反响、禁放实效,正确引导社情民意、社会舆论,营造好全社会关心支持、共同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良好氛围。二、宣传重点(一)及时宣传县卫计委关于禁放工作的统一部署、工作举措,及时报道活动动态。(二)宣传各医疗卫生单位在落实禁放工作任务、解决突出问题方面采取的工作举措以及进展成效;及时宣传各单位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主动参与禁放的活动信息。(三)关注广大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结合具体工作情况开展针对性宣传;对县曝光案件、公安机关查处的违禁案件进行宣传,营造全社会禁放氛围。三、阶段安

3、排(一)前期筹备(11 月 29 日)11 月 29 日下午,县卫计委组织召开全县卫计系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部署会议,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会。(二)点位宣传(12 月 1 日12 月 10 日)1.12 月 10 日前,各医疗卫生单位在电子显示屏上增加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内容并循环播放,在单位醒目位置、服务对象- 3 -集中区域设置宣传戗牌,在咨询服务台发放宝应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及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告知书等。2.12 月 10 日前,在包路包段绿化带灯箱增加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内容。(三)实地宣传(12 月 3 日12 月 14 日)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宝应县卫计系统禁止燃

4、放烟花爆竹工作责任状要求,牵头做好单位内的宣传工作,与单位内每位职工签订承诺书并存档,做到全覆盖。(四)活动宣传(12 月 3 日12 月 30 日)开展白衣天使“珍爱 生命” 系列活动,加 强宣传。(五)后期宣传(12 月 3 日起长期实施)12 月 20 日前,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及时将工作开展图片、信息宣传情况及时报送至县卫计委办公室(邮箱),联系人:王超;联系 电话:664019。2019 年1 月起,在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开展长期、常态宣传。四、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将其摆上重要位置,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周密部署、抓好落实。(二

5、)明确职责,确保宣传实效各单位要按责任状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提前谋划、- 4 -深入发动、突出重点、展示亮点,精心开展好各类宣传工作,扩大社会参与度,提高群众满意率。(三)紧抓契机,提升环保意识抓住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契机,推广绿色消费理念,增强广大市民环保意识、健康意识,凝聚环保连着你我他、文明健康靠大家的社会共识,建设和维护安全、清新、宁静、健康的生活环境。附件:1.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2.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口号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手机提示短信宝应县卫计委 2018 年 12 月 7 日印发 附件 1: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5 -市民朋友:您好!宝应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6、于 2019 年 1月 1 日起正式实施,宝应县城市规划区内西至运河东堤、南至宝南路、东 至 233 国道、北至宝胜路范围内(详见附后的禁放区域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密度日益增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等负面效应不断显现,全国已有 700 多个城市实施了烟花爆竹禁放。为了保障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请您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

7、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违法信息将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党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违反禁放规定被处罚的,将由纪检监察机关予以处理。请广大市民积极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举报。全县举报违禁燃放、运输烟花爆竹电话:110全县举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电话:88911234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宝应县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附件 2:- 6 -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标语口号1、严守禁放规定,维护城市环境,为了美好生活2、全民共治、治安共享3、守禁放规定,保城市安宁4、遵守禁放规定,共建和谐家园5移风易俗,不放烟花爆竹6、禁放规定在心中,欢乐安祥在家中7、禁放防火灾,更防事故8

8、、禁放保安全,更利环保9、珍惜生命健康,舍弃烟花爆竹10、禁放烟花爆竹,消除安全隐患11、做严守禁放好市民,创安全文明新社区 12、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投入禁放行列中13、禁放,人人有责;禁放,人人受益14、响应政府号召,拒绝烟花爆竹15、坚决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16、坚决打赢禁放烟花爆竹的人民战争附件 3:- 7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手机提示短信1、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宝应县城市规划区内西至运河东堤、南至宝南路、东至 233 国道、北至宝胜路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请市民朋友自觉遵守,不购买、不燃放,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县烟花爆竹禁放办宣。2、县禁放办提醒市民朋友:春节来临,移风易俗;燃放鞭炮,害人害己;不买不放,安全舒心。县烟花爆竹禁放办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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