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2.1 进 出 综 合 管 廊 管 理 制 度( 1) 总 则为 规 范 管 廊 运 营 维 护 期 间 外 来 人 员 出 入 管 廊 的 管 理 , 维 护 管 廊 良 好 的 运行 秩 序 , 防 止 人 身 和 设 备 的 等 事 故 的 发 生 , 根 据 管 廊 运 行 实 际 情 况 , 特 制 定本 制 度 。该制度规定了进出 综合管廊及其监 控 中 心 所需 的手续 、 钥 匙的管理,旨在加强综 合 管廊各系 统的 管 理 ,确保设 备安全 运 行。(2)适用范围本 规 定 适 用 于 所 有 进 入 管 廊 的 外 来 人 员 的 管 理 。本制度所指的外来人员包括:
2、外来施工人员、参观人员等非项目公司在职人员。( 3) 实 施 细 则外 来 施 工 人 员 :1) 外来施工人员进 入 综 合 管 廊 内 进 行 施 工 、 专 业 维 护 前 , 须 按 规 定 办 理 入 廊 施 工 申 请 表 , 如 果 需 要 动 火 作 业 , 需 向 安 全 监 督 部 办 理 动 火 证 。2) 根 据 外来施工人员的 实 际 情 况 , 对 不 符 合 综 合 管 廊 安 全 要 求 的 管 线 单位 的 申 请 , 将 不 予 办 理 。3) 申 请 通 过 后 , 需 将 入 廊 施 工 申 请 表 交 于 值 班 人 员 , 施 工 单 位 负 责人
3、需 要 填 写 施 工 安 全 责 任 书 并 接 受 相 关 安 全 教 育 , 并 在 综 合 管 廊 出 入登 记 表 上 签 字 后 , 领 取 “临 时 出 入 证 ”, 由 运 营 维 护 人 员 带 领 入 廊 施 工 。在 施工过程中,要注意监护。4) 外 来 施 工 人 员 只 允 许 进 入 施 工 地 点 , 不 准 进 入 与 施 工 无 关 的 其 他 场 所 。5) 严 格 执 行 钥 匙 登 记 制 度 , 原 则 上 钥 匙 不 外 借 。6) 外来施工人员在 综 合 管 廊 内 进 行 施 工 、 维 护 等 工 作 时 , 应 做 好 防 火 等安 全 保
4、护 措 施 。 如 运 营 维 护 人 员 发 现 施 工 存 在 安 全 隐 患 , 有 权 要 求 各 管 线 单位 停 工 整 改 , 对 发 生 安 全 事 故 的 , 上 报 上 级 部 门 进 行 处 罚 。7) 各 管 线 单 位 应 做 好 对 本 单 位 及 其 它 单 位 的 成 品 和 半 成 品 保 护 , 造 成 其他 单 位 损 失 的 , 由 事 故 造 成 者 承 担 全 部 责 任 , 包 括 经 济 损 失 、 法 律 责 任 、 安全 责 任 及 由 此 产 生 的 后 果 。8) 各 申 请 单 位 如 在 综 合 管 廊 内 涉 及 焊 接 等 动 火
5、 工 作 , 申 请 单 位 应 申 请 办理 施 工 动 火 证 , 经 批 准 后 方 可 在 指 定 区 域 和 时 间 进 行 动 火 作 业 。9) 施 工 完 毕 后 , 由 运 营 维 护 部 会 同 施 工 单 位 对 施 工 地 段 进 行 检 查 , 检 查内 容 包 括 施 工 垃 圾 的 清 理 , 对 成 品 和 半 成 品 的 保 护 , 所 安 装 ( 整 改 ) 的 设 备设 施 是 否 符 合 综 合 管 廊 的 有 关 要 求 等 。10) 检 查 完 毕 符 合 要 求 后 , 在 综 合 管 廊 出 入 登 记 表 上 签 字 后 可 以 离场 , 需
6、将 “临 时 出 入 证 ”, 返 还 项 目 公 司 下 属 的 运 营 维 护 部 。11) 进 行 抢 修 工 作 或 紧 急 事 故 时 , 外 来 施 工 单 位 或 相 关 人 员 可 直 接 向 项目 公 司 领 导 直 接 沟 通 , 手 续 可 在 抢 修 或 应 急 情 况 处 理 完 成 后 补 办 。12) 由 综 合 办 公 室 负 责 接 待 相 关 人 员 入 廊 参 观 , 综 合 办 公 室 事 前 应 与 运营 维 修 部 管 理 人 员 提 前 沟 通 , 值 班 长 接 到 通 知 后 , 可 安 排 运 营 维 护 人 员 带 领入 廊 。13) 出
7、现 以 下 情 节 , 项 目 公 司 有 权 终 止 施 工 单 位 施 工 作 业 , 待 整 改 后 重新 办 理 施 工 申 请 : 未 经 批 准 , 擅 自 进 入 综 合 管 廊 , 或 擅 自 从 非 指 定 出 入 口 进 出 的 。 填 写 综 合 管 廊 出 入 登 记 表 内 容 不 齐 全 或 与 实 际 情 况 不 符 的 。 、 施 工 人 员 擅 自 进 入 非 指 定 区 域 或 随 意 延 长 工 作 时 间 的 。 施 工 单 位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不 齐 全 , 存 在 安 全 隐 患 的 。 管 线 单 位 未 办 理 用 电 申 请 , 擅 自
8、 使 用 综 合 管 廊 内 电 力 资 源 或 办 理 用 电申 请 后 不 在 指 定 位 置 取 电 的 。 未 办 理 动 火 证 , 擅 自 在 综 合 管 廊 内 实 施 动 火 作 业 或 办 理 动 火 证 后 不 在指 定 区 域 及 规 定 时 间 内 动 火 的 。 14) 违 反 下 述 规 定 , 项 目 公 司 将 按 规 定 罚 款 处 理 : 施 工 人 员 工 作 期 间 须 在 胸 前 显 眼 位 置 佩 戴 “临 时 出 入 证 ”, “临 时 出入 证 ”严 禁 转 借 、 涂 改 , 施 工 结 束 后 须 统 一 将 证 件 返 还 项 目 公 司
9、。 证 件 如 有损 坏 , 施 工 单 位 须 支 付 证 件 工 本 费 每 证 10 元 ; 如 有 遗 失 , 施 工 单 位 赔 偿 每 证100 元 ; 施 工 人 员 严 禁 擅 自 触 摸 、 操 作 或 挪 用 许 可 工 作 范 围 外 的 设 备 设 施 , 违者 视 情 节 轻 重 , 罚 款 500 至 1000 元 ; 管 廊 内 严 禁 吸 烟 , 施 工 地 段 每 发 现 一 个 烟 头 , 罚 款 100 元 ; 管 廊 内 严 禁 大 小 便 , 每 发 现 一 次 , 罚 款 1000 元 ; 施 工 单 位 须 做 好 文 明 施 工 , 每 天 撤
10、场 前 清 理 施 工 垃 圾 , 违 者 罚 款 200元 ; 施 工 人 员 不 得 进 入 其 它 非 本 单 位 施 工 区 域 , 一 经 发 现 罚 款 100 元 /人 次 。 未 办 理 动 火 证 , 擅 自 在 综 合 管 廊 内 实 施 动 火 作 业 或 办 理 动 火 证 后 不 在指 定 区 域 及 规 定 时 间 内 动 火 的 , 违 者 罚 款 1000 元 。部门签字确认施工负责人填写 施工安全责任书 通过未通过不允许进入综合管廊填写 入廊施工申请表 动火作业办理动火证接受相关安全教育并填写 综合管廊出入登记表 进入综合管廊安全作业重新申请图 16.2.1-
11、1 入 廊 流 程表 16.2.1-1 入 廊 施 工 申 请 表入廊施工申请表项目名称相关方名称 负责人作业地点作业期限 主要作业 内容特点主要安全 注意事项安全监督部要求运营维护部要求签字 安全监督部 运营维护部 相关方负责人注:此审批单不代替工作许可证,如涉及动火、吊装等高风险作业,需按相关规定办理工作许可证。表 16.2.1-2 施 工 安 全 责 任 书施 工 安 全 责 任 书编号:. 为做好综合管廊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确保综合管廊内设备、 设施及各管线正常运行,制定此施工安全责任书。第 一 条 施工项目(一) 施工内容: (二) 施工地点: (三) 施工期限: 第 二 条
12、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一) 该项目施工负责人为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该项目施工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二) 进入综合管廊施工前,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交底的安全教育, 不得安排未经安全教育的人员进入综合管廊。(三) 进入综合管廊施工前,须到项目公司办理施工申请,提交相关施工方案和设计图纸、相应管线单位的委托证明、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的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安全员证复印件 等 (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 。 经审批同意后, 到项目公司办理综合管廊临时施工出入证后方可按规定进入综合管廊。(四)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综合管廊施工
13、管理规定,自觉接受项目公司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及纠违执罚,做好安全文明施工作业。(五) 对复杂的和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应制订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经项目公司审查合格后贯彻实施。(六) 施工单位如需使用综合管廊内设备、设施,或需在综合管廊内动火作业,必须提出申 请并项目公司的审查同意,且对其安全防护措施有效性负责和承担相应安全责任。(七) 教育和监督所属人员,未经管理公司允许,不得随意进入申请施工作业区域外的场所,不得触摸、启动电器等设备,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八) 不得安排未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的无证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九) 发生人身或生产事故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项目公
14、司。(十) 对施工项目的安全作业及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负责。施工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名:年 月 日表 16.2.1-3 安 全 员 资 格 证安全员资格证书复印件粘贴区:表 16.2.1-3 特 殊 工 种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名单: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粘贴区:施工作业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以附件形式提交) :16.2.2 管 线 单 位 施 工 管 理 制 度( 1) 总 则为 规 范 综 合 管 廊 在 运 营 维 护 期 间 管 廊 内 的 施 工 管 理 , 确 保 廊 内施 工 处 于 受 控 状 态 , 保 障 管 廊 正 常 运 行 , 避 免 损 坏 廊 内 各 类
15、 管 线 及附 属 设 备 设 施 , 特 编 制 本 制 度 。(2) 适 用 范 围本 制 度 适 用 于 所 有 进 入 综 合 管 廊 内 进 行 各 类 施 工 的 施 工 单 位 。( 3) 实 施 细 则 1) 进 入 综 合 管 廊 施 工 单 位 , 需 递 交 施 工 申 请 , 经 项 目 公 司 审 批后 , 方 可 办 理 施 工 进 入 手 续 。2) 管 线 单 位 施 工 准 备管 线 单 位 必 须 严 格 按 照 项 目 公 司 要 求 准 备 好 原 材 料 、 工 器 具 、个 人 防 护 用 品 。3) 施 工 所 用 各 种 原 材 料 、 工 器
16、具 等 物 料 应 按 照 项 目 公 司 规 划 指定 的 区 域 分 类 定 点 存 放 , 做 到 整 齐 有 序 ; 施 工 人 员 只 允 许 在 施 工 区域 内 活 动 , 严 禁 进 入 非 施 工 区 域 影 响 各 系 统 的 正 常 运 行 。4)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要 持 证 上 岗 ,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资 质 复 印 件 交 项目 公 司 备 查 。5) 如 果 管 线 接 口 需 要 进 行 探 伤 、 拍 片 作 业 , 要 提 前 一 天 通 知项 目 公 司 和 周 边 企 业 , 在 施 工 点 周 围 设 隔 离 区 , 各 个 路 口 设 置 警 戒点 并 派 人 值 守 , 这 个 工 作 只 能 在 夜 间 进 行 。6) 管 廊 内 施 工 现 场 的 各 种 气 瓶 都 要 立 放 在 专 用 的 钢 筋 笼 子 里 ,对 于 乙 炔 气 瓶 必 须 要 有 防 回 火 装 置 , 所 有 气 管 必 须 完 好 无 龟 裂 、 漏气 现 象 , 接 头 必 须 使 用 标 准 连 接 接 头 , 禁 止 使 用 铁 丝 、 铜 丝 随 意 捆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