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9 页第八章 内业资料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1、有关工程的公文(包含电报、传真) ,是指挥部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格式的文书,是依法进行工程管理活动的重要工具。2、工程文件与资料管理是指文件、资料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 、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3、文件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简洁、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4、文件处理必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中的保密条款,不泄漏所监理的工程项目需要保密的事项。5、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文件、资料的管理工作。二、工程文件、资料的种类1、工程文件包括: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批复、意见、函、会议
2、纪要等,具体按指挥部的有关公文管理办法执行。2、资料的种类:工程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工程计量和支付资料;工程变更设计文件和资料;工程索赔与赔偿文件和资料;征地拆迁文件和资料。三、文件格式与行文规则1、文件格式文件一般由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组成。文件各组成部分的标识规则,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执行。其用纸一般为 A4 型左侧装订。2、行文规则第 20 页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外行文。四、收、发文办理1、发文办理发文办理是指以本
3、机关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公文送负责人签发前,应由办公室进行审核。看是否确需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定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格式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等。2、收文办理收文办理是指对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等过程。承办部门收到交办的公文后应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托。紧急公文应按时限要求办理,确有困难的,应及时说明。五、文件、资料的归档1、文件办理完毕后,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及时整理、归档。2、归档的公文,应根据其相互关联、特征和保存价值等整理,保证其齐全、完整、便于保管和利用。3、拟制、修改和签批公文必须符合存档要求,4、文件由专职人员统一收发、审核、归档。5、收到有关部门的工程计量和支付文件、资料,工程变更设计文件、资料,工程索赔与赔偿文件等,必须分类登记,并填写文件处理签报部门负责人。6、经批复、处理的文件资料,应进行登记和签收。第 1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