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包结算方单相关培训一、 分包结算的目的:为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指导公司项目成本管理工作,规范和加强工程成本过程管理,各工程项目部在工程实施的各个环节中,须强化成本管理,责任分解到人,要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为前提,达到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为目的。二、 分包结算的依据:按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范围、单价执行,工程量以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控制分包结算结算工程量为分包结算的依据。三、 分包结算的具体要求:(一)、各项目指定生成结算方单负责人应熟悉各施工工艺流程、熟悉分包合同内容、熟悉分包合同内各工作内容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该规则按照各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的相应的工程量定额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执行。 (各项目部应配置一套相应的计价定额)(二)分包结算须按统一的模式办理结算单。分包结算单应分项目名称、分楼层、分部位、分工作内容(土石方、 钢筋、砼、模板、砌体、抹灰、地面等)具体办理。对各工程项目完成的实物工程量部分以及可以按工程量计算的零星项目应按照名称、部位、楼层等详细分列计算式。对现场 使用的计时工、机械台班、 临时设 施工程、零星工程、现场签证、设计 洽商单以及设计变更单等工作内容的结算单应单独开具分包结算单,同时均应附上现场分包单位签字确认的收方单、经审批确认的临时设施施工图、甲方签字认可的现场签证单、设计洽商单(附图)或设计变更单(附图)。对未有建设方签字完善的设计洽商单(
3、含设计变更通知、联系函、签证单等)但现场且已实施的工作内容不予办理结算单,必须签字完善后方可办理结算单。特别强调:1、计时工:对现场发生的计时工应严格按分包合同执行,对分包合同已经约定的工作内容内的重复发生的计时工不予以计算,对分包合同未包含或收尾等确实无法计量的零星工作确需按计时确认的,须严格控制和准确复核后方可开具计时工方单,但必须详细说明工作内容及其范围,必须经现场项目部指派的相关负责人签字方可办理结算单以及分包结算。2、机械台班:对现场发生的机械台班应使用机械台班台帐、机械台班工时单,同时必须详细说明相应工作内容和范围,必须经现场项目部指派的相关负责人签字方可办理结算单以及分包结算。3
4、、现场包干费用:对于无法准确计量零星工作可以按包干计价处理。但金额 必须报经工程管理部确认。(三)、分包结算每月的结算方单据实反应当期实际完成量,对未实施(或已实施未完)的工程内容、建设方未签字完善的设计洽商单(含设计变更通知、联系函、签证单等)但现场且已实施的工作内容不予办理结算单,必须待签字完善后方可办理结算单。(四)、分包结算单于每月 20 日至 25 日办理,结算方单内容反映上月 21 日至本月 20 日止的人工费、专业分包工程价款及其他费用等。(五)、各项目部项目经理为结算方单的第一责任人,对所开具的结算方单进行复核,对结算方单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项目部开具方单的施工人员为第二责任人,对所开的结算方单应严格按分包合同要求,以及工程量的计算规则予以开具工程结算方单,同时与施工图预算工程量进行对比,发现问题应及时沟通、解决,对结算方单的准确性、真实 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