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口计划与文体活动服务指南一、如何办理生育服务证 办理说明:育龄夫妻达到晚育年龄,可以自行选择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最佳孕期,但应当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生育服务证 。基本程序:1、女方有单位的:申请生育第一个子女,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领取生育服务证 。2、女方无单位的:申请生育第一个子女,应到女方档案存放处领取生育服务证 。女方档案在街道社保所的,到街道计生办领取。提交材料:结婚证、历次离婚证、户口本、身份证二、如何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办理说明: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包括依法收养)的夫妻,可以领取北京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基本程序:一对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其子女在 18
2、周岁以内的,可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部门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一式两份,经双方单位、居委会核实盖章,由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办审批发证。提交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 、户口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北京市一孩生育服务证、申请书一式两份。三、如何办理流动人口子女借读证明办理说明:凡长期居住在我社区的外来流动人口,子女需要办理借读手续的,可到现居住地街道文教科办理。提交材料: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暂住证、现居住地证明、原户籍地孩子无监护证明。四、如何办理新生婴儿随父入户(父亲为本市,母亲为外省市)手续办理程序:父亲一方是本市户口,新生儿未在母亲户籍地登记入户现要求户口随父的,可在父亲户口所在
3、地街道计生办办理北京市一孩生育服务证,并填写“第一个子女入户通知单” 。提交材料:母亲户籍地办理的生育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 (一年有效) ,村(居)乡(镇) 、街道计生办出具的二级婚姻生育情况证明(一年内有效) ,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父亲存档单位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计生办同时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 五、办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程序办理说明:独生子女父母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每月发给 10 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双方每月各 5 元) ,奖励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岁止(增休 3 个月奖励假的,奖励费发至 15 周岁止) 。基本程序:独
4、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夫妻双方各发给 50%,经发放单位同意可每年领取一次。当年没有领取的,不予补发。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发给。个人委托存档人员,人才、职介出具证明后,由街道计生办发给。提交材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户口本,人才、职介中心个人存档人员存档卡。六、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的一次奖励程序办理程序: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 55 周岁,男方年满 60 周岁,每人享受不少于 1500 元的一次性奖励,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发给,个人委托存档及档案在社保所的无业人员,到户籍地计生办填报一次性奖励申请表 ,填写并盖章后由街道发给。提交材料:独生子女光荣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主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职介中心出具的个人存档卡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