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共 24 页 风 险 管 理 原 则 与 实 施 指 南 ISO31000-2009第 2 页 共 24 页ISO31000 风 险 管 理 标 准 中 文 版引 言所 有 类 型 和 规 模 的 组 织 都 面 临 内 部 和 外 部 的 、 使 组 织 不 能 确 定 是 否 及 何 时 实 现 其目 标 的 因 素 和 影 响 。 这 种 不 确 定 性 所 具 有 的 对 组 织 目 标 的 影 响 就 是 “风 险 ”。组 织 的 所 有 活 动 都 涉 及 风 险 。 组 织 通 过 识 别 、 分 析 和 评 定 是 否 运 用 风 险 处 理修 正 风 险 以 满
2、足 它 们 的 风 险 准 则 , 来 管 理 风 险 。 通 过 这 个 过 程 , 它 们 与 利 益 相 关 方进 行 沟 通 和 协 商 , 监 测 和 评 审 风 险 , 以 及 为 确 保 不 再 进 一 步 需 求 风 险 处 理 而 修 正 风险 的 控 制 措 施 。 本 国 际 标 准 详 细 描 述 了 这 一 系 统 的 和 逻 辑 的 过 程 。尽 管 所 有 的 组 织 在 某 种 程 度 上 都 在 管 理 风 险 , 本 国 际 标 准 建 立 了 一 些 为 使 风 险 管理 变 得 有 效 而 需 要 满 足 的 原 则 。 本 国 际 标 准 建 议 ,
3、组 织 制 定 、 实 施 和 持 续 改 进 一 个框 架 , 其 目 的 是 将 风 险 管 理 过 程 整 合 到 组 织 的 整 体 治 理 、 战 略 和 规 划 、 管 理 、 报 告过 程 、 方 针 、 价 值 观 和 文 化 中 。风 险 管 理 可 以 在 组 织 多 个 领 域 和 层 次 、 任 何 时 间 , 应 用 到 整 个 组 织 , 以 及 具 体 职能 、 项 目 和 活 动 。尽 管 在 过 去 一 段 时 间 在 许 多 行 业 , 为 满 足 不 同 的 需 要 , 已 经 开 展 了 风 险 管 理 实 践 ,但 在 一 个 综 合 框 架 内 采
4、用 一 致 性 过 程 有 助 于 确 保 在 组 织 内 有 效 、 有 效 率 和 结 合 性 地管 理 风 险 。 本 国 际 标 准 中 所 描 述 的 通 用 方 法 提 供 了 在 任 何 范 围 和 状 况 下 , 以 系 统 、清 晰 、 可 靠 的 方 式 管 理 风 险 的 原 则 和 指 南 。每 一 个 具 体 行 业 或 风 险 管 理 的 应 用 都 产 生 了 各 自 的 需 求 、 受 众 、 观 念 和 准 则 。 因此 , 本 国 际 标 准 的 主 要 特 点 是 将 所 包 含 “确 定 状 况 ”作 为 通 用 风 险 管 理 过 程 开 始的 活 动
5、 。 确 定 状 况 将 捕 获 组 织 的 目 标 , 组 织 所 追 求 目 标 的 环 境 , 组 织 的 利 益 相 关 方和 风 险 准 则 的 多 样 性 , 所 有 这 些 都 将 帮 助 揭 示 和 评 价 风 险 的 性 质 和 复 杂 性 。本 国 际 标 准 描 述 的 风 险 管 理 原 则 、 框 架 和 风 险 管 理 过 程 之 间 的 关 系 , 如 图 1 所 示 。当 依 据 本 国 际 标 准 实 施 和 保 持 风 险 管 理 时 , 能 够 使 组 织 , 例 如 : 提 高 实 现 目 标 的 可 能 性 ; 鼓 励 主 动 性 管 理 ; 在 整
6、个 组 织 意 识 到 识 别 和 处 理 风 险 的 需 求 ; 改 进 机 会 和 威 胁 的 识 别 能 力 ;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和 国 际 规 范 ; 改 进 强 制 性 和 自 愿 性 报 告 ;第 3 页 共 24 页 改 善 治 理 ; 提 高 利 益 相 关 方 的 信 心 和 信 任 ; 为 决 策 和 规 划 建 立 可 靠 的 根 基 ; 加 强 控 制 ; 有 效 地 分 配 和 利 用 风 险 处 理 的 资 源 ; 提 高 运 营 的 效 果 和 效 率 ; 增 强 健 康 安 全 绩 效 , 以 及 环 境 保 护 ; 改 善 损 失 预
7、防 和 事 件 管 理 ; 减 少 损 失 ; 提 高 组 织 的 学 习 能 力 提 高 组 织 的 应 变 能 力本 国 际 标 准 旨 在 满 足 众 多 利 益 相 关 方 的 需 求 , 包 括 :a) 负 责 制 定 组 织 风 险 管 理 方 针 的 人 员 ;b) 负 责 确 保 在 组 织 整 体 、 或 者 某 一 特 定 区 域 、 项 目 或 者 活 动 内 有 效 开 展 风 险 管理 的 人 员 ;c) 需 要 评 定 组 织 风 险 管 理 有 效 性 的 人 员 ;d) 整 体 或 部 分 地 实 施 风 险 管 理 的 标 准 、 指 南 、 程 序 和 操
8、作 规 范 的 开 发 者 。目 前 许 多 组 织 的 管 理 实 践 和 过 程 包 含 了 风 险 管 理 的 要 素 , 许 多 组 织 针 对 特 定 类 型的 风 险 或 环 境 下 已 经 采 用 了 正 式 的 风 险 管 理 过 程 。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 组 织 可 以 决 定 对照 本 国 际 标 准 对 其 现 有 的 实 践 和 过 程 开 展 严 格 的 评 审 。在 本 国 际 标 准 中 , “风 险 管 理 ( risk management) ”和 “管 理 风 险( managing risk) ”都 在 使 用 。 在 通 常 的 术 语 意 义
9、 上 , “风 险 管 理 ( risk management) ”涉 及 的 有 效 管 理 风 险 的 构 架 ( 原 则 , 框 架 和 过 程 ) , 而 “管 理风 险 ( managing risk) ”指 的 是 运 用 该 架 构 管 理 特 定 风 险 。第 4 页 共 24 页图 表 1 风 险 管 理 原 则 、 框 架 、 过 程 之 间 的 关 系第 5 页 共 24 页风 险 管 理 -原 则 和 指 南1 范 围本 国 际 标 准 提 供 了 风 险 管 理 的 原 则 和 通 用 性 指 南 。本 国 际 标 准 可 用 于 任 何 公 共 、 私 有 或 公
10、有 企 业 、 协 会 , 团 体 或 个 体 。 因 此 , 本 国际 标 准 不 针 对 任 何 特 定 行 业 或 部 门 。注 :为 方 便 起 见 ,本 国 际 标 准 涉 及 的 所 有 不 同 的 用 户 以 通 用 术 语 “组 织 ”称谓 。本 国 际 标 准 可 用 于 整 个 组 织 的 生 命 周 期 及 广 泛 的 活 动 , 包 括 战 略 和 决 策 、 运 营 、过 程 、 职 能 、 项 目 、 产 品 、 服 务 和 资 产 。本 国 际 标 准 可 以 应 用 于 任 何 类 型 的 风 险 , 无 论 其 性 质 及 是 否 有 积 极 或 消 极 的
11、后 果 。尽 管 本 国 际 标 准 提 供 了 风 险 管 理 的 通 用 性 指 南 , 但 不 意 针 对 组 织 促 进 风 险 管理 的 统 一 性 。 风 险 管 理 计 划 和 框 架 的 设 计 和 实 施 需 要 考 虑 到 特 定 组 织 的 不 同 需 求 、特 定 目 标 , 状 况 、 结 构 、 运 营 、 过 程 、 职 能 、 项 目 、 产 品 、 服 务 、 或 资 产 以 及 展 开的 具 体 实 践 。意 在 运 用 本 国 际 标 准 来 协 调 现 有 和 将 来 标 准 的 风 险 管 理 过 程 。 本 标 准 提 供 了 一 个支 持 其 他
12、标 准 处 理 特 定 风 险 和 行 业 风 险 的 通 用 方 法 , 而 不 是 取 代 这 些 标 准 。本 国 际 标 准 不 意 针 对 认 证 意 图 。2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本 标 准 。2.1 风 险 risk不 确 定 性 对 目 标 的 影 响注 1:影 响 是 与 期 待 的 偏 差 积 极 和 /或 消 极注 2:目 标 可 以 有 不 同 方 面 (如 财 务 、健 康 安 全 、以 及 环 境 目 标 ),可 以 体 现在 不 同 的 层 次 (如 战 略 、组 织 范 围 、项 目 、产 品 和 过 程 )。注 3:风 险 通
13、 常 以 潜 在 事 件 (2.19)和 后 果 (2.20),或 它 们 的 组 合 来 描 述 。注 4:风 险 通 常 以 事 件 (包 括 环 境 的 变 化 )后 果 和 发 生 可 能 性 (2.21)的 组 合来 表 达 。注 5:不 确 定 性 是 指 ,与 事 件 和 其 后 果 或 可 能 性 的 理 解 或 知 识 相 关 的 信 息 的第 6 页 共 24 页缺 陷 的 状 态 ,或 不 完 整 。2.2 风 险 管 理 risk management针 对 风 险 指 挥 和 控 制 组 织 的 协 调 活 动 。2.3 风 险 管 理 框 架 risk manage
14、ment framework提 供 在 组 织 内 设 计 、 实 施 、 监 测 ( 2.28) 、 评 审 和 持 续 改 进 风 险 管 理( 2.2) 的 基 本 原 则 和 组 织 安 排 的 要 素 集 合 。注 1:基 本 原 则 包 括 管 理 风 险 的 方 针 、目 标 、指 令 和 承 诺 。注 2:组 织 安 排 包 括 计 划 、关 系 、责 任 、资 源 、过 程 和 活 动 。注 3:风 险 管 理 框 架 被 嵌 入 到 组 织 的 整 个 战 略 和 运 营 的 方 针 和 实 践 中 。2.4 风 险 管 理 方 针 risk management poli
15、cy一 个 组 织 对 风 险 管 理 的 意 图 和 方 向 的 陈 述 。2.5 风 险 态 度 risk attitude组 织 评 价 、 最 终 追 踪 、 保 留 、 消 除 或 规 避 风 险 的 方 法 。2.6 风 险 管 理 计 划 risk management plan在 风 险 管 理 框 架 内 规 定 用 于 风 险 管 理 的 方 法 、 管 理 要 素 、 资 源 的 方 案 。注 1:管 理 要 素 一 般 包 括 程 序 、惯 例 、职 责 分 配 、活 动 顺 序 和 时 间 安 排 。注 2:风 险 管 理 计 划 可 应 用 于 特 定 的 产 品
16、、过 程 和 项 目 、组 织 的 部 分 或 整 体 。2.7 风 险 所 有 者 risk owner具 有 风 险 管 理 权 限 和 责 任 的 个 人 或 实 体 。2.8 风 险 管 理 过 程 risk management process管 理 方 针 、 程 序 和 惯 例 对 沟 通 、 协 商 、 确 定 状 况 、 以 及 识 别 、 分 析 、 评 价 、 处 理 、监 测 和 评 审 风 险 活 动 的 系 统 应 用 。2.9 确 定 状 况 establishing the context界 定 外 部 和 内 部 参 数 , 以 便 在 管 理 风 险 和 设
17、 置 风 险 管 理 方 针 的 范 围 及 风 险 准 则 时 ,予 以 考 虑 。2.10 外 部 状 况 external context组 织 寻 求 实 现 其 目 标 的 外 部 环 境 。注 :外 部 环 境 可 包 括 :第 7 页 共 24 页 文 化 、社 会 、政 治 、法 律 法 规 、财 政 金 融 、技 术 、经 济 、自 然 和 竞 争 环境 ,无 论 国 际 、国 家 、区 域 或 地 方 对 组 织 目 标 具 有 影 响 的 主 要 驱 动 和 趋 势 。 与 外 部 利 益 相 关 方 的 关 系 和 其 感 受 和 价 值 观 。2.11 内 部 状 况
18、 internal context组 织 寻 求 实 现 其 目 标 的 外 部 环 境 。注 :内 部 状 况 可 包 括 :治 理 、组 织 结 构 、作 用 和 责 任 ; 方 针 、目 标 、以 及 实 现 它 们 的 战 略 ; 以 资 源 和 知 识 来 理 解 的 能 力 (如 资 本 、时 间 、人 员 、过 程 、系 统 和技 术 ); 信 息 系 统 、信 息 流 和 决 策 过 程 (正 式 和 非 正 式 的 ); 与 内 部 利 益 相 关 方 的 关 系 、以 及 他 们 的 感 受 和 价 值 观 ; 组 织 的 文 化 ; 标 准 、指 南 和 组 织 采 用
19、的 模 式 ; 合 同 关 系 的 形 式 和 范 围2.12 沟 通 和 协 商 communication and consultation组 织 针 对 风 险 管 理 , 提 供 、 共 享 或 获 取 信 息 , 与 利 益 相 关 方 进 行 对 话 的 持 续 和 反复 的 过 程 。注 1: 信 息 涉 及 风 险 管 理 的 存 在 、 性 质 、 形 式 、 可 能 性 、 严 重 程 度 、 评 定 、 可 接受 性 、 处 理 。注 2: 协 商 是 组 织 与 它 的 利 益 相 关 方 , 在 做 出 决 策 或 确 定 某 一 问 题 的 方 向 前 , 针对 问
20、 题 双 向 有 事 实 依 据 的 沟 通 的 过 程 。 协 商 是 : 通 过 影 响 力 而 非 权 力 对 决 策 施 加 影 响 ; 作 为 决 策 的 输 入 ,而 非 加 入 决 策 。2.13 利 益 相 关 方 stakeholder第 8 页 共 24 页可 以 影 响 、 被 影 响 、 或 者 觉 得 自 己 会 被 决 策 或 活 动 影 响 的 个 人 或 组 织 。注 :决 策 者 可 以 是 利 益 相 关 者 。2.14 风 险 评 价 risk assessment风 险 识 别 ( 2.15) 、 风 险 分 析 ( 2.21) 和 风 险 评 定 (
21、2.24) 的 整 个 过 程 。2.15 风 险 识 别 risk identification发 现 、 认 识 、 描 述 风 险 的 过 程 。注 1:风 险 识 别 包 括 风 险 源 (2.16)、事 件 (2.17)、它 们 的 起 因 及 潜 在 后 果 的确 定 。注 2:风 险 识 别 会 涉 及 历 史 数 据 、技 术 分 析 、有 事 实 依 据 的 和 专 家 的 观 点 、以 及 利 益 相 关 方 的 需 求 。2.16 风 险 源 risk source单 独 地 或 以 结 合 的 形 式 具 有 产 生 风 险 的 内 在 可 能 性 的 因 素 。注 :
22、 一 个 风 险 源 可 以 是 有 形 的 或 者 无 形 的 。2.17 事 件 event特 殊 系 列 环 境 的 产 生 或 变 化 。注 1:一 个 事 件 可 以 是 一 个 或 多 个 事 变 ,会 有 多 种 原 因 。注 2:事 件 可 以 由 一 些 不 发 生 的 事 情 构 成 。注 3:事 件 有 时 被 称 作 “事 件 (incident)”或 “事 故 (accident)”。注 4:没 有 后 果 的 事 件 可 以 被 称 作 “near miss”、“incident”、“near hit” 、 “close call”。2.18 后 果 consequ
23、ence事 件 对 目 标 的 影 响 结 果 。注 1:一 个 事 件 可 以 产 生 一 系 列 的 后 果 。注 2:后 果 可 以 是 确 定 或 不 确 定 的 ,以 及 对 目 标 具 有 积 极 或 消 极 的 影 响 。注 3:后 果 可 以 被 定 性 或 定 量 地 表 述 。注 4:初 步 的 后 果 通 过 连 锁 效 应 可 以 逐 步 升 级 。 2.19 可 能 性 likelihood某 事 发 生 的 机 会 。第 9 页 共 24 页注 1:在 风 险 管 理 术 语 学 中 ,“可 能 性 ”是 指 事 情 发 生 的 机 会 ,不 论 是 明 确 的 、
24、测 量 的 ,还 是 客 观 或 主 观 地 、定 性 或 定 量 地 确 定 的 ,以 及 一 般 性 或 精 确 地 描 述(如 在 一 定 时 段 内 的 可 能 性 和 频 率 )。注 2:英 文 “likelihood”在 一 些 语 言 中 没 有 直 接 对 应 的 等 同 词 ,而 同 义 词“probability”经 常 被 使 用 。然 而 ,在 英 文 中 ,“probability”通 常 被 狭 义 地 理 解为 数 学 术 语 。因 此 ,在 风 险 管 理 术 语 学 中 ,“likelihood”以 它 在 许 多 非 英 语 国 家语 言 中 的 “prob
25、ability”所 具 有 的 同 样 的 广 泛 理 解 来 使 用 。2.20 风 险 状 况 risk profile任 何 系 列 风 险 ( 2.1) 的 描 述 。注 :该 系 列 风 险 可 包 含 与 整 个 组 织 、组 织 的 部 分 或 者 其 他 特 定 部 分 相 关 联的 风 险 。2.21 风 险 分 析 risk analysis理 解 风 险 ( 2.1) 的 性 质 和 确 定 风 险 程 度 ( 2.23) 的 过 程 。注 1:风 险 分 析 为 风 险 评 定 和 风 险 处 理 决 策 提 供 了 基 础 。注 2:风 险 分 析 包 括 风 险 估
26、 测 。2.22 风 险 准 则 risk criteria评 价 风 险 重 要 性 的 依 据 。注 1:.风 险 准 则 基 于 组 织 的 目 标 和 内 外 部 状 况 。注 2:风 险 准 则 可 出 自 于 标 准 、法 律 、方 针 和 其 他 要 求 。2.23 风 险 程 度 risk level以 后 果 和 可 能 性 的 组 合 表 达 的 风 险 的 量 或 组 合 结 果 。2.24 风 险 评 定 risk evaluation将 风 险 分 析 的 结 果 与 风 险 准 则 进 行 比 较 , 以 确 定 风 险 和 ( 或 ) 其 量 是 否 可 接 受
27、或可 容 许 。注 :风 险 评 定 有 助 于 有 关 风 险 处 理 的 决 策 。2.25 风 险 处 理 risk treatment修 正 风 险 的 过 程 。第 10 页 共 24 页注 1:风 险 处 理 可 包 括 : 通 过 决 定 不 启 动 或 停 止 产 生 风 险 的 活 动 而 避 免 风 险 。 为 了 追 求 机 会 采 取 或 增 加 风 险 。 消 除 风 险 源 。 改 变 可 能 性 。 改 变 后 果 。 与 其 他 方 面 共 同 分 担 风 险 (包 括 合 同 、风 险 融 资 )。 通 过 有 事 实 依 据 的 决 策 保 留 风 险 。注
28、 2:对 消 极 后 果 的 风 险 处 理 有 时 可 以 称 为 “风 险 减 缓 (risk mitigation)”、“风 险 消 除 (risk eliminate)”、“风 险 预 防 (risk prevention)”和 “风 险 减 小 (risk reduction)”。注 3:风 险 处 理 可 以 产 生 新 的 风 险 或 修 正 已 存 在 的 风 险 。2.26 控 制 措 施 control修 正 风 险 的 措 施 。注 1:控 制 措 施 包 括 任 何 过 程 、方 针 、手 段 、惯 例 或 其 他 修 正 风 险 的 措 施 。注 2:控 制 措 施
29、可 能 不 总 是 产 生 预 期 或 设 想 的 修 正 效 果 。2.27 残 留 风 险 residual risk风 险 处 理 后 余 留 下 的 风 险 。注 1:残 留 风 险 可 包 括 未 识 别 的 风 险 。注 2:残 留 风 险 也 可 被 认 作 “保 留 的 风 险 (retain risk)。2.28 监 测 monitoring不 断 检 查 、 监 督 、 严 格 观 察 或 确 定 状 态 , 以 识 别 所 要 求 或 期 待 的 绩 效 水 平 的 变 化 。注 :监 测 可 应 用 于 风 险 管 理 框 架 、风 险 管 理 过 程 、风 险 或 控 制 措 施 。2.29 评 审 review为 达 到 所 建 立 的 目 标 , 确 定 有 关 事 务 的 适 宜 性 、 充 分 性 和 有 效 性 所 采 取 的 活 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