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项目部工程管理奖罚制度一、安全文明管理方面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佩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凡是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抓住一次罚款 50 元、管理人员双倍处罚;不系帽带者一次罚款 20 元、管理人员双倍处罚。 2、严禁酗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违者罚款 100 元。 3、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走安全区域,严禁随意穿行沟槽边坡,违者经教育不听劝阻的罚款 50 元,并且如发生以外事故后果自负。 4、施工现场不准随地大小便,一经发现小便罚款 50 元,大便罚款 100 元。如若找不到当事人,则对此处施工分包人进行相同处罚。 5、严禁赤脚、赤背、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作业,违者罚款 50元。 6、严
2、禁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如有此事发生,轻者严厉处理,情节严重者罚款 500-1000 元。,并交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7、施工过程中,各分包人员要按照现场安全防护标准要求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施工,违者罚款 500 元。 8、在施工期间要做好成品、半成品保护,为防止施工时交叉污染,发现污染一处罚款 50 元并且清理干净。 9、现场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安全有效,安全防护要严格按规程和设计方案要求进行施工。任何人严禁随意拆除和更改,如发现者,除批评教育外罚款 50-100 元。 10、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临电方案和规范要求进行设置,各种用电设备必须有专职电工进行操作,严禁非电工自行
3、操作和乱接乱插不规范接线,违者罚款 50 元。11、临时用电线路必须架设整齐或埋地设置,符合规范要求,严禁将线路随意搭设在栏杆、脚手架钢管上,违者罚款 50 元。 12、现场的各种消防器材和设施,严禁随意动用,对违者且不听劝阻者罚款 50-200 元。 13、生活区宿舍内,严禁私自使用各种大功率电热设施或其他设备做饭、烧水和电褥子取暖,对违者除教育批评还处罚 50-200 元。14、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上随意挂晒衣物,违者罚款 50 元。 15、使用机械设备做到定机定人,任何职员不得擅自使用,对非操作人员使用机械罚款 50-100 元一次,出现事故后果自负。 16、任何机械不能超负荷运转、作业、操
4、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更不能私自换人,否则对操作人员做出 50-100 元一次的罚款处理。 17、项目管理人员应随时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作业,争创每一项目无事故。如若施工项目出现伤亡事故,按事故大小、责任划分来扣除项目负责人在此项目中的辛勤奖金,情节严重者以自动离职处理。 二、工程质量管理方面 1、要求劳务分包人严格按照工艺标准规范、规程、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工程质量必须满足各项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先责令整改,如若不整改或整改不完善将处 100元以上罚款。如需返工,一切费用由分包人自行承担。 2、项目管理人员及劳务分包人专业工长、劳务领班组负责人等必须仔细阅读施工
5、图纸、设计变更及洽商等的内容,不可盲目施工,如若违反造成返工,一切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并处以 200-1000元每人的经济处罚。 3、在项目部组织每月一次安全质量大检查,对于名列第一的分包人,将给于 2000 元的经济奖励,对于排名最后的劳务分包人将处以 2000 元的经济处罚。在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中,公司如对我项目部罚款,我项目部将以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及劳务分包人处以同等金额的罚款。 三、工程进度管理方面1、劳务分包单位工人数量不足或因工人专业素质不能达到要求造成返工率过高而形成总工期延误,自预定完成日期起将对劳务分包单位处以 1000 元一天的经济处罚。 2、如劳务分包
6、单位根据项目部总进度计划及劳力计划,积极组织人员进场作业,按时完成总进度安排任务,将给予 2000 元经济奖励。提前完成预定任务的,将在给予 2000 元经济奖励的基础上,给予 1000 元一天的奖励,但奖金总和不能超过 5000 元 四、材料管理方面 1、所有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于指定地点分类堆放整齐,不得随丢乱放,如若发现对班组负责人实行罚款 200 元一次。 2、所有工种实行落手清制度,不服从管理或达不到预定要求的处以材料价 5-50 倍的经济处罚。 3、材料不得浪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要注意施工方法,不得蛮横施工,杜绝材料浪费现象,一经发现,处以材料价的 5-50 倍的经济处罚。五、项目部施工项目奖励方面 1、以项目实际完工的进度节点为基础(每条路为一项目工程)工程进度完成 100%(工程造价)X % 工程进度完成 80%(工程造价)X % 计算公式为:工程进度完成 X 工程完成造价 X 奖励百分率 2、以上工程奖励率按每个项目竣工结算及回款进行,年终有未完成项目按合同的回款节点进行奖励,未完成部分的转入下年竣工结算回款后进行奖励 3、每个施工项目奖励必须遵守无重大伤亡事故、无经济纠纷的原则进行奖励。 4、项目部的施工项目奖金由项目部负责人对各项目在职人员进行按劳、按功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