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唯物论(三观、两原理、一方法论)10 个1、三观:物质观、意识观和实践观(1)物质观:物质和运动的辩证关系原理(并列,相互依存)运动和静止的辩证关系原理(并列,都有)运动的物质与时间、空间的辩证关系原理(并列,相互依存)时空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辩证关系原理(并列,相互依存)时空的有限性与无限性的辩证关系原理(并列,相互依存)(2)意识观意识的能动性原理:(3)实践观主体与客体的辩证关系原理(并列,都有):自在世界与人化世界的辩证关系原理(并列,都有)此原理是黄金原理一,用于分析人与自然的关系2、原理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从属):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3、方法论: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二
2、、辩证法(一个一,两个二,三个三,四个四)23 个1、 “一个一”是指一个核心矛盾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关系原理(并列,都有):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并列,都有):矛盾的不平衡性原理: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的辩证关系原理(并列,都有):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辩证关系原理(并列,都有)矛盾是事物发展动力的原理:内因与外因的辩证关系原理:2、 “两个二”是指两大总特征:联系与发展(1)联系:世界是普遍联系的原理(联系的含义与特征)-万能原理整体与部分的辩证关系原理(并列,都有;丛属):系统与要素的辩证关系原理(并列,都有;从属):(2)发展:新事物必然要战胜旧事物的原理:尊重客观
3、规律性与发挥主观能动性的辩证关系原理(并列,相互依存,正、反、换)-此原理用于分析人与自然的关系唯物辩证法过程论的原理-黄金原理二3、 “三个三”是指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1)对立统一规律(又叫矛盾规律)见一个一(2)质量互变规律:度的原理:质变和量变的辩证关系原理(并列,都有):改变了物的量的结构引起了质的飞跃的原理-黄金原理三(3)否定之否定规律:肯定和否定的辩证关系原理(并列,都有):辨证的否定观的原理4、 “四个四”是指四对范畴:原因与结果,现实与可能,必然与偶然,现象与本质现象与本质(并列,都有):必然与偶然(并列,都有):原因与结果(并列,都有):现
4、实与可能(并列,都有):形式与内容(从属)三、认识论(三个一,一观一论一方法)10 个1、 “一观” 真理观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辩证关系原理(并列,都有):真理的具体性的原理:真理和谬误的辩证关系原理(并列,都有):价值的主体性与客观性的原理:实践是检验真理标准的原理: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辩证关系原理:2、 “一论”认识论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从属)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并列、都有)实践和认识的具体的历史性的统一:认识过程的反复性与无限性:3、 “一方法”辩证思维方法四、唯物史观(社会发展的因素、规律、特点和动力)15 个1、因素:人口是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地理环境是社会
5、发展的必要条件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2、规律: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规律(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原理,从属)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应经济基础发展的规律(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原理,从属)3、特点社会形态更替的多样性与统一性原理社会形态更替的前进性与曲折性原理社会形态更替的必然性与主体选择性原理4、动力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性力量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科学技术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和创造者社会革命和改革推动着社会发展 另: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辩证原理(从属)原理一、唯物论(三观、两原理、一方法论)10 个1、
6、三观:物质观、意识观和实践观(1)物质观:物质和运动的辩证关系原理(并列,相互依存)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它包括宇宙间的一切变化和过程。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物质和运动不可分割,凡物质都是运动的物质,没有不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物质是运动的基础和承担者,凡运动都是物质的运动,没有无物质的运动,运动是物质的主体。运动和静止的辩证关系原理(并列,都有)静止是运动的一种特殊状态,具有相对性,是指物质运动在一定条件下,一定范围内和处于暂时稳定和平衡状态的哲学范畴。运动是绝对的、无条件的、永恒的。这就是说,事物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处于运动之中。静止是相对的、有
7、条件的、暂时的。静止是一种不显著的运动,是运动的一种特殊的状态。运动和静止相互渗透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动中有静,静中有动。运动的物质与时间、空间的辩证关系原理(并列,相互依存)时间是指物质运动过程的持续性、顺序性。空间是指运动着的物质的广延性、伸张性。时间,空间同运动着的物质是不可分的。运动着的物质不能离开时间和空间。任何事物,无论其过程怎样短暂,总要经历一定的时间;任何事物,无论其体积怎样微小,总要占据一定的空间。时间和空间也不能离开运动着的物质。离开了具体事物的抽象空间和抽象时间都是不可思议的,也是毫无意义的。时间和空间二者之间也是不可分割的,世界上既不存在着只有空间而没有时间的事物,
8、也不存在着只有时间而没有空间的事物。时空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辩证关系原理(并列,相互依存)时空的绝对性是指时间,空间是运动着的物质的存在方式,它是客观的。时间、空间在客观性上是不变的,无条件的,因而是绝对的。否认时空的绝对性必然导致唯心主义。时空的相对性是指时间,空间的具体特性受到物质运动的具体特性的制约,时空的具体特性是可变的,有条件的,因而是相对的。否认时空的相对性是形而上学观点。时空的有限性与无限性的辩证关系原理(并列,相互依存)时间的无限性是指整个物质世界发展的总过程是无始无终的,它既没有开端,也没有终结;时间的有限性是指具体事物发展的过程是有始有终的,事物的存在具有暂时性。空间的无限性
9、是指整个物质世界的存在范围无边无际;空间的有限性是指具体事物的存在范围是有边际的。无限的物质世界是由无数有限的具体事物构成的,这就是说,无限存在于有限之中,有限包含着无限。我们要善于通过有限把握无限。(2)意识观意识的能动性原理:在认识世界过程中,意识不仅可以反映事物的现象,而且可以通过抽象思维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在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意识具有指导性。意识可以通过实践把观念的东西变成现实的东西。意识的这一能动作用具有两种不同的性质:其一,正确的意识促进事物的发展,使人们的实践活动获得成功;其二,错误的意识阻碍事物的发展,是人们的实践活动遭到失败。意识的这一作用是意识能动性最突出的表现。意识能反
10、作用于主体,影响人的生理过程。人的精神是否愉悦,对于其身体健康状况有重要影响。(3)实践观主体与客体的辩证关系原理(并列,都有):实践的主体是指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之中的具有实践能力的人;实践的客体是指实践的主体所要探索和改造的对象。主体通过实践对客体进行改造。一方面。实践要创造客体的价值,另一方面,又优化了主体。而优化了的主体能够更好地改造客体,更好地改造客体反过来再一次优化了主体。于是形成良性循环,主体与客体不断地协调发展。自在世界与人化世界的辩证关系原理(并列,都有)此原理是黄金原理一,用于分析人与自然的关系所谓自在世界是指人类还没有认识,实践尚未影响到的世界;所谓人化世界是指人类通过实践活
11、动改造过并打下自己烙印的世界。自在世界构成了人化世界存在和发展的自然基础,人化世界形成之后又反过来制约天然自然,不断地改变自在世界的界限。在实践中,自在世界和人化世界这两个方面是不可分割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人的实践越发展越深入,对世界的认识就越广泛越深刻,人化世界的边缘就越扩大。2、原理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从属):物质是不依赖于意识并且可以被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从起源上说,意识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从内容上说,意识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像。物质决定意识,意识依赖于物质。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辩证唯物主义主张世界统一于物质,是指统一于所有物质形态的共同的本质的
12、属性-客观实在性。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的统一是无限多样的统一,是包含着质的差别的统一。辩证唯物主义还认为,世界的物质统一性是运动和发展的充满联系的统一。3、方法论: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二、辩证法(一个一,两个二,三个三,四个四)23 个1、 “一个一”是指一个核心矛盾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关系原理(并列,都有):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是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斗争性是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不可分割的。一方面,矛盾的同一性不能离开斗争性,矛盾的同一性是有差别的具体的同一,
13、而这种同一必须包含着斗争;另一方面,矛盾的斗争性也离不开同一性,斗争性总是寓于同一性之中,斗争总是统一体内部的斗争。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的原理,要求我们在分析和解决矛盾时,必须从对立中把握同一,从同一中把握对立。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并列,都有):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所谓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
14、的共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与共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把握矛盾的普遍性的方法论意义:我们应当学会用矛盾的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把握矛盾的特殊性的方法论意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矛盾的不平衡性原理:矛盾的不平衡原理是指矛盾的主、次矛盾及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把握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原理的方法论意义: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主、次矛盾及矛盾主、次方面原理,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坚持两点论,反对一点论,坚持重点论,反对均衡论。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的辩证关系原理(并列,都有):在复杂
15、的矛盾系统中,矛盾可分为主、次矛盾。主要矛盾是指居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的矛盾。次要矛盾是指处于服从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首先,主要矛盾在矛盾体系中起主导作用,它制约着次要矛盾,因此,我们在处理问题时应用主要精力解决主要矛盾;其次,次要矛盾影响主要矛盾,次要矛盾解决的好,有利于主要矛盾的解决。因此,我们必须在抓主要矛盾的同时,也要注意解决次要矛盾。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再次,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一旦出现转化,我们工作是重心也相应的转移。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辩证关系原理(并列,都有)矛盾的两个方面有主、次之分。矛盾的主要方面是指处于支配地
16、位、起主导作用的方面。矛盾的次要方面是指处于被支配地位的方面。首先,矛盾的主要方面支配次要方面,事物的性质有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其次,矛盾的次要方面也影响、制约矛盾的主要方面;再次,矛盾的主、次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易位,在这种情况下,事物的性质会发生变化。矛盾是事物发展动力的原理:事物发展是自我发展,其根本动力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矛盾双方的既同一又斗争,推动事物的发展。第一,矛盾双方相互依存,是每一方在相互统一中得以存在和发展;第二,矛盾双方相互包含,是任何一方都从对方那里吸收了有利于自身的因素,从而在相互利用、相互促进中共同地得到发展;第三,矛盾双方相互贯通,规定了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第
17、四,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否定、相互斗争,推动事物的发展。矛盾的斗争性首先引起事物的量变,一旦矛盾双方的斗争突破原有事物的限度,就会引起事物的质变。内因与外因的辩证关系原理:内因是指事物自身所包含的诸要素的对立统一,即内部矛盾。外因是指一事物与其他事物的对立统一,即外部矛盾。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它是第一位的,它决定着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外因是事物发展的外部条件,它是第二位的,它对事物的发展起着加速或延缓的作用;外因必须通过内因而起作用。2、 “两个二”是指两大总特征:联系与发展(1)联系:世界是普遍联系的原理(联系的含义与特征)-万能原理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
18、和相互作用的关系。联系具有一系列特征。首先,联系具有客观性。其次,联系具有普遍性。事物联系的普遍性有三层含义:其一,任何事物内部的不同部分和要素是相互联系的,即任何事物都具有内在的结构性。其二,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都同其他事物处于一定的相互联系之中。其三,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每一事物都是世界普遍联系中的一个成分或环节,并通过它表现出联系的普遍性。再次,联系具有多样性。最后,联系具有条件性。整体与部分的辩证关系原理(并列,都有;丛属):系统由要素构成,系统和要素的关系,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第一,整体与部分相互依赖,没有部分,不会有整体;没有整体,也无所谓部分。第二,整体对部分起支配
19、、统帅、决定的作用,而部分处于被支配、被决定的地位。第三,整体是各个部分有机的结合,其功能大于各个部分机械相加之和,整体具有部分所没有的新功能。第四,部分影响整体,对整体具有反作用。在特殊情况下,当某一部分成为整体的主要环节时,对整体起决定作用。系统与要素的辩证关系原理(并列,都有;从属):系统是由事物内部互相联系着的各个要素、部分所组成的有机整体。系统与要素的辩证关系原理和整体与部分的辩证关系原理相同。(2)发展:新事物必然要战胜旧事物的原理:新事物是指符合客观规律、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途的事物,旧事物是指丧失了存在的必然性、日趋灭亡的事物。其一,新事物符合客观世界发展的规律,具有存在的必
20、然性和前进性,因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其二,新事物脱胎于旧事物的母腹,它对旧事物采取了扬弃的态度,具有旧事物所没有的优越性。其三,社会领域的新事物符合人民利益,得到人民的拥护、支持。其四,新事物战胜旧事物不是一帆风顺的,这需要一个过程。尊重客观规律性与发挥主观能动性的辩证关系原理(并列,相互依存,正、反、换)-此原理用于分析人与自然的关系尊重客观规律性与发挥主观能动性是辨证的统一,它们互为前提。第一,由于规律是客观的,既不能创造,也不能消灭,所以我们必须尊重规律,按规律办事。第二,同时我们还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其一,在认识世界时,由于规律隐藏在事物的内部,我们只有发挥主观能动性,才能透过现象认识、
21、把握事物的规律。其二,在改造世界时,我们应该发挥主观能动性,根据实践目的的需要改变规律赖以起作用的条件,从而限制和防止规律的有害作用,利用其有利作用。唯物辩证法过程论的原理-黄金原理二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的发展是无限的,而每一个具体事物的发展是有限的,世界的无限发展是由无数个事物有限的发展过程的集合而成。坚持事物发展是过程的思想,就是要用历史的眼光看问题,把一切事物如实地看做是变化、发展的过程,既要了解它们的过去、观察它们的现在,又要预见它们的未来,所以要求我们要与时俱进。3、 “三个三”是指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1)对立统一规律(又叫矛盾规律)见一个一(2)质
22、量互变规律:度的原理:度是事物质和量的统一,是事物保持其质的量的限度。把握事物的度,可以全面而深刻地认识事物,做到胸中有数,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统一。把握事物的度,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掌握“适度”的原则,不能随意超出事物所允许的范围。认识度才能确切地把握事物的质,不致混淆不同的事物;认识度才能为实践活动提供准确的原则即适度原则,防止“过”或“不及” 。当然,也不能把“度”绝对化。质变和量变的辩证关系原理(并列,都有):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次序的变动,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的不显著的变化,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的连续性。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体现了事物渐进
23、过程和连续性的间断。第一,任何事物的变化总是在一定质的基础上先从量变开始的;第二,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第三,质变又会引起新的量变。一方面,质变体现并巩固着量变的结果;另一方面,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第四,量变可以转化为质变,质变又可以转化为量变。如此循环往复,以至无穷,体现着事物的永恒的变化和发展。第五,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改变了物的量的结构引起了质的飞跃的原理-黄金原理三由于事物的成分在排列次序和结构形式上的变化(即场所的变更)引起质变。(3)否定之否定规律:肯定和否定的辩证关系原理(并列,都有):任何事物内部都含有肯定方面和否
24、定方面,肯定方面是事物中维持其存在的方面,否定方面是事物中促使其灭亡的方面。肯定和否定是相互对立的。当肯定方面处于支配地位时,事物就保持自身的存在和原有的性质;如果否定方面在斗争中取得支配地位,事物就转化为自身的反面,实现对自身的否定。肯定和否定是相互依赖、相互渗透的。所谓相互依赖,是指二者互为前提,无肯定即为否定,无否定即无肯定;所谓相互渗透,是指二者相互包含,肯定之中有否定,否定之中有肯定。辨证的否定观的原理第一,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是事物内部矛盾运动的结果。第二,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第三,否定是新旧事物联系的环节。第四,辨证否定的实质是“扬弃” ,即新事物对旧事物既批判又继承,既克服
25、其消极因素又保留其积极因素。坚持辨证的否定观,就要对一切事物采取科学的分析态度,要同时看到事物的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在肯定中看到否定,在否定中看到肯定,不能肯定一切或否定一切。4、 “四个四”是指四对范畴:原因与结果,现实与可能,必然与偶然,现象与本质现象与本质(并列,都有):现象和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在联系和内在联系相互联系的一对范畴。现象是事物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是事物的外在表现。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是组成事物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现象离不开本质。任何现象都是由本质决定的,都是本质的表现。真象表现着本质,它从正面直接地表现着本质;假象也表现着本质,它从反面歪曲地颠倒地表现着本质。本质也离
26、不开现象,本质不能赤裸裸地存在,任何本质都要通过现象表现出来。必然与偶然(并列,都有):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和灭亡的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必然性是指客观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合乎规律的、一定要发生的、确定不移的趋势。偶然性是指客观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并非确定发生的,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的不确定的趋势。必然性不能离开偶然性,必然性总是存在于偶然性之中并通过偶然性表现出来,必然性要通过偶然性为自身开辟道路。偶然性也离不开必然性,偶然性总是表现着必然性,补充着必然性,受必然性的制约。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在一定条件下为必然的东西,在另外的条
27、件下可以转化为偶然;在一定条件下为偶然的东西,在另外的条件下也可以转化为必然。原因与结果(并列,都有):原因和结果是揭示客观世界中世界普遍联系着的事物具有先后相继、彼此制约的一对范畴。原因是指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结果是由于原因的作用而引起的现象。原因和结果相互依存,世界上既没有无因之果,也没有无果之因。原因和现象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同一现象,相对于它所引起的现象而言,是原因,相对于引起它的现象而言则转化成了结果;反之亦然。原因和结果可以相互作用,不仅原因可以作用于结果,而且结果也可以反作用于原因。现实与可能(并列,都有):可能性和现实性是揭示事物由可能向现实转化过程的一对范畴。现实性是指包含
28、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是客观事物和现象种种联系的综合。可能性是指包含在现实事物之中的、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是潜在的尚未实现的东西。可能性和现实性相互依存。可能性离不开现实性,可能性的根据存在于现实性之中;现实性也离不开可能性,现实性是由可能性发展而来的。可能性和现实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一方面,可能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成现实,这是可能性向现实性的转化;另一方面,现实性又包含着新的可能,这是现实性向可能性的转化。形式与内容(从属)内容是构成事物一切要素的总和,是事物存在的基础。形式是内容诸要素相互结合的结构和表现方式。内容和形式是相互依赖、不可分割的。任何事物的内容都有一
29、定的形式,任何形式也都有一定的内容,没有无内容的空洞的形式,也没有无形式的纯粹的内容。事物的内容是无限丰富的,事物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内容和形式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当形式适合内容时,对内容的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当形式不适合内容时,对内容的发展起着消极的阻碍作用。三、认识论(三个一,一观一论一方法)10 个1、 “一观” 真理观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辩证关系原理(并列,都有):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同一客观真理的两重属性。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相互联结、相互包含的。一方面,相对之中有绝对,绝对真理寓于相对真理之中;另一方面,绝对之中有相对,绝对真理通过相对真理表现
30、出来,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绝对真理。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又是辩证转化的。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辩证统一,是同人的认识能力、思维能力的至上性和非至上性的辩证统一相一致的。承认真理是绝对性和相对性辩证统一,就必须以科学的态度对待一切真理,既要反对绝对主义,又要反对相对主义。真理的具体性的原理:真理的具体性:从内容上讲,真理是运动发展着的事物的多方面规定的综合,是多样性的统一;从形式上讲,真理是由一系列的概念、原理所构成的理论体系。真理的具体性所包含的内容和要求是:真理是全面的,历史的,有条件的。任何真理都是在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主观与客观的符合,它是受条件的制约,并随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离开具体的时
31、间、地点和条件,真理就是抽象的、无意义的。超出一定范围,真理就会变成谬误。真理和谬误的辩证关系原理(并列,都有):真理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谬误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歪曲反映。真理和谬误相互依存。真理和谬误总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没有真理,无所谓谬误;没有谬误,也无所谓真理。真理战胜谬误的过程也就是发展自己的过程。真理和谬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真理的价值性与客观性的原理 第一,真理既具有客观性又具有价值性。第二,真理的客观性是指,真理的内容是对客体的本质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不附加任何主观随意想像的成分。第三,真理的价值性是从真理对主体的意义和效用上考察,是
32、对真理的作用、意义、功能的揭示和反映。第四,真理的价值性是以真理的客观性为基础的,也就是说,真理的价值恰恰在于它是客观真理,揭示了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人们用真理指导实践,可以实现既定的目的。另外,真理的价值性还表现在它是主体能力的基础,是实现人的自由的必要条件。人掌握得真理愈多,能力愈强。价值的主体性与客观性的原理:价值既有客观性,又有主体性。价值的客观性表现在:价值必须以客观事物本身所具有的属性为现实基础,人的需要受社会历史条件制约。价值的主体性表现在:客观事物的某种属性是否能实现价值的满足要以人的需要为基准,另外,同一客体对于不同的主体的价值满足带有主体的个性特征。实践是检验真理标准的原
33、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所决定的。真理的本性是主观与客观的一致、符合。所谓检验认识的真理性,就是检验人的主观认识是否同客观对象符合以及符合的程度。这种情况决定了检验标准既不能在纯粹主观范围内去寻找,也不能在纯粹客观范围内去解决,而只能是把主观同客观联系起来加以比较对照,从而确定认识是否符合客观实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并不排斥逻辑证明的作用。 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辩证关系原理: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即绝对性是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此外再无别的标准;凡经过实践证明的一切认识都是客观真理,都具有不可推翻的性质;实践能够检验一切认识,即使当前的实践还
34、不能加以判定,最终也会由以后的实践作出裁决。实践标准的不确定性是指:一切历历阶段上的具体实践具有局限性,它往往不能充分证明或驳倒某一认识的真理性;实践检验真理是一个过程,不是一次完成的;已被实践检验过的真理还要继续经受实践的检验。2、 “一论”认识论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从属)实践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实践又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认识也影响实践,反作用于实践:正确的认识科学的理论对实践有巨大的指导作用;错误的认识不科学的理论则会把实践引向歧途。结论:实践决定认识,认识依赖于实践,对实践有反作用。这就是实践和认识的辩证统一关系。
35、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并列、都有)感性认识是认识的低级阶段,包括感觉、知觉、表象三种形式;特点是直接性和具体性。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以及假说和理论等形式;特点是它的间接性和抽象性。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互相依存。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这是认识论的唯物论;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这是认识论的辩证法。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互相渗透。实践和认识的具体的历史性的统一: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表明认识与实践是不断分离又不断重合的过程,而每一次循环,都使认识上升到高一级的层次。由于实践处于不断发展之中,认识经常与实践发生矛盾,这就要求认识与实践必须实现具体的历史的
36、统一。所谓具体的统一,是指认识、理论要同一定时期、地点、条件下的具体实践相适应。认识、理论要根据具体实践不断地补充、丰富和完善。所谓历史的统一,是指认识、理论要同不断发展的实践相适应,要根据实践的变化而变化,不能落后于实践。割裂认识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会导致“左”的或右的错误。实践是不断发展的,理论也要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在新的理论的指导下,实践会进一步向前发展。实践要不断地创新,理论也要不断地创新。认识过程的反复性与无限性:认识过程的多次反复性。人们对于一个具体事物的正确认识,一般说来仅仅经过在实践的基础上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一次循环,是不能达到的,往往需要从实践到认识、再由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原因在于人的认识总要受到主客观条件的种种限制。其一,受到客观事物发展程度的限制。客观事物是复杂的,并处在运动变化之中,它的本质和特性的充分暴露有一个过程,因而人们对它的认识也就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