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件:黑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健康管理规范化制度(暂行)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责任制1.严格遵守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标准等,制定并实施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责任主体,提供具备相应知识和能力的人力资源及经费保障; 2.定期组织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本单位存在的职业危害重大隐患和问题,不断改善劳动作业环境,保证职业危害防治设施经费等投入的有效实施;3.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二)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责任制1.认真组织贯彻落实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规章、
2、制度、标准等,明确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内容,指导本单位职业健康工作的全面开展;2.促进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的落实,严厉追究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责任;23.及时组织召开职业健康相关会议,组织制定职业危害防治年度工作规划、计划、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并负责组织实施;4.及时研究提出本单位职业危害重大隐患和问题,及时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和问题;5.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三)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1.具体负责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明确工作内容,确定日常监督检查方式和内容,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治理措施办法;2.制定完善
3、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及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执行;3.具体负责日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和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及建档等工作。(四)劳动者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责任制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教育培训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3.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主管部门报告;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主管部门和单位领导报告。(五)职业危害管理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4、31.承担本单位职业健康具体工作,查处相应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2.组织人员制定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将职业健康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到岗、到相关责任人员,并监督检查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落实情况;3.组织人员制定职业危害防治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检查;4.组织人员做好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 ”工作;5.组织人员做好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工作;6.组织人员落实好本单位职业危害因素工程控制、职业防护设施、个体职业防护等工作;7.组织人员开展职业健康其他相关工作。、 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一)日常监测1.明
5、确日常监测人员,确保监测系统、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监测数据可溯源;2.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明确对尘、毒等化学有害因素和高温、噪声、震动等物理因素监测的合理布点(布置图),确定监测办法,明确监测时间,做好记录(记录表);3.及时向管理层提供现场监测结果报告,并明确人员及定期4报告时间。(二)检测和评价1.按规定委托在省安全监管局注册备案具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对本单位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进行检测和评价,并提供真实的资料,对提供的资料负责;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若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难度较大的应制定规划,限期解决;3.
6、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时和在设备大修后,应对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进行检测和评价。、 职业危害告知制度(一)岗前告知明确相关责任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在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应将该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二)作业场所告知1.明确具体负责人设置、维护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2.明确具体负责人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3.明确具体负责人定期将各岗位监测、检测和评价结果公示,确定公示方式、内容。、 职业危害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1.明确职业危害检查负责部门和人员,以及相应的任务和职5责;2.明确职业危害检查方式(如日常、定期、季节性、节假日前后和一般性、专业性
7、)及检查周期;3.明确职业危害检查内容(包括对思想认识、管理制度、现场环境、职业危害警示标志、职业危害设施、个体防护用品、工艺、设备、仪表、问题整改等方面的检查内容);4.明确检查记录保存方式、年限;5.明确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6.明确对事故隐患整改限期要求及复查要求,实现跟踪闭合。五、职业危害申报制度1. 明确申报工作负责人及其工作内容;2. 明确每年申报时间;3.明确申报程序;4.明确申报存档资料保存方式、年限。六、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1.明确教育培训负责部门和培训对象(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在岗员工、新进员工、转岗人员、外来人员、临时工作人员等);2.明确各类人员接受职
8、业危害教育的内容(思想、政策、法律法规、事故教训、职业危害防护基本技能、常识、经验等)及教材;3.明确培训应达到的目的及资格要求;64.明确教育方式、培训时间、考核方式;5.明确必须持证上岗的人员,依法接受有关培训、考核(包括复审)管理规定的要求。、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并明确以下要求:1.制定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规定;2.明确维护检修单位和检修人及职责范围;3.明确检修的种类和内容;4.明确各类检修作业应当遵循的规程或规定;5.制定并实施检修的程序和要求;6.制定并实施检修的记录要求;7.制定并实施检修的验收要求;8.定
9、期检测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性能和效果;9.明确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过程中,生产现场应采取的防护措施;10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档案资料(包括:使用场所、设施名称、用途、投入使用时间、型号、运行参数等)。八、从业人员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明确配备范围和标准;2.明确特种防护用品供应方的资质审验办法;3.明确防护用品的入库、检验、保管、发放、使用、报废及校7验管理办法和管理责任人;4.明确检查防护用品佩戴情况的部门和人员。、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一)建立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明确档案管理人员及职责,档案材料要包括:1.从业人员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
10、因素监测结果;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4.职业病诊疗等员工健康资料。(二)建立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明确档案管理人员及职责,档案材料要包括: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3.职业病报告卡;4.对职业病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从业人员的处理和安置记录。(三)职业健康检查明确组织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部门和人员,按照国家规定时限开展工作:1.开展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82.开展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将体检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
11、员,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向所在地安全监管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3.开展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4.开展职业危害事故中、后可能受到职业危害以及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应急职业健康检查。十、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明确制定和完善各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部门和人员,并张贴在操作岗位。主要包括内容:1.生产操作方法和要求;2.重点操作的复核、操作过程产生的职业危害和应采取的劳动保护;3.异常情况处理和报告;4.工
12、艺卫生和环境卫生。十一、职业危害事故管理制度1.明确职业危害事故报告程序、内容和报告人,明确调查、处理程序、要求和参加人员;2.明确“四不放 过” (事故原因未 查清不放 过、有关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预防措施不放过、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的要求;93.明确事故档案管理人员。十二、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职业危害管理制度1. 明确管理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负责部门和人员;2.明确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教育和检查办法的部门和人员;3.明确与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签订职业危害协议的部门和要求。十三、应急救援预案管理1.明确各人员应急救援管理责任,确定职业危害应急管理部门和人员,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保证资金,经论证后由负责人批准发布实施;2.明确重大职业危害应急救援的宣传、学习、教育、演练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