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每日 24 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灾和故障报警。(三)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每班不得少于 2 人。(四)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的值班操作人员,应取得岗位操作证,持证上岗,并存放在消防控制室备查。(五)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
2、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七)应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消防控制室应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备相应的通讯联络工具。(八)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爱护消防控制室的设施,保持控制室内的卫生。(九)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随意触动设备。(十)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物品或杂物,严禁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道穿过。(十一)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一)消防控制室应保证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并实行轮班替换制度。(二)每天应有一名单位领导带班,每天分为数班,每班值班人数不少于 2 人。(三)值班人员
3、应取得消防控制室操作培训合格证,带班领导应取得消防安全管理培训合格证,并将证件留置消防控制室备查。(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配备以下装备并保证完整好用:手电筒、对讲机、防护面罩、ABC 干粉灭火器。(五)消防控制室设置以下几种记录本,以记录有关值班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 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等记录。(六)消防控制室交接班时,带班领导和前后两班人员均应在场,在认真填写完值班交接班记录,确认现场物品无损坏、丢失并在值班交接班记录上签字后,交班者方可离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一)遵守控制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二)熟悉和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熟悉各种按键的功能,能够熟练操作。(三
4、)应当在岗在位,认真记录控制器日运行情况,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功能以及主备电源切换功能,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运行状况,并认真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四)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五)掌握和了解消防设施的运行、误报警、故障等有关情况。(六)熟练掌握公安部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火灾情况下能够按照程序开展灭火救援工作。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一)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 24 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 2 人。(二)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应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A587)的有关要求。(三)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四)消防控制室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五)接到火灾警报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六)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 ,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七)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应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