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1)病区药品一般管理1.护士长为所在病区药品管理的第一负责人,督促科室药品管理。病区治疗护士负责药品的领用、保管和清洁工作,全面检查病区药品。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注射类、口服药、外用药等有明显标识,标签应完整、规范、清晰,并分区存放。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放置,静脉与胃肠药品分区放置;外观相似(看似) 、药名相近(听似)的药品分开放置,有特殊提示标识;同类药品但不同规格的分开放置。3.药品应贮存在光线好且易拿取的地方,性质不稳定的药品,如需避光及低温保存的按药品说明书合理存放和使用。口服药必须原瓶或原盒存放,药瓶或药盒内不能混放不同规格、片型、颜色的药品。4.药柜每周清理一
2、次,包括清洁药柜、清点药品数量、检查药品质量及有效期,发现过期药品及变质药品及时清理,并做好清点记录。对在有效期在 6 个月内的近效期药品,优先使用,避免过期。发现药瓶标签与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者,不得使用。5.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挪作私用。不得使用过期、变质的药品。(二)病区药品基数管理1.病区应根据专科病种的需要,经护士长、临床药师、专科主任或医疗副主任审核设定病区药品种类和基数,交药剂科、医务处、护理部审定并备案,以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基数药品的清单应一式四份,药剂科、医务处、护理部、病区各保存一份。2.建立药品管理登记本 ,每周清理基数药品的种类、数量及质量,做好记录并签名。3.基数药品
3、应定位、定点、按药品分类摆放。4.治疗护士每日及时清理领取的药品,以保持在规定的基数内,保证使用。(三)麻醉药品及精神类药品管理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管理,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应使用保险柜存放,做到专柜.双人双锁管理;第二类精神药品专人专柜加锁管理,且口服药品与注射射类药品分拒放置。药柜外要有明显的标示;“麻醉药品管理专柜” 、 “第二类精神药品注射药专柜” 、 “第二类精神药品口服药专柜” 。2.建立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清点使用登记本 ,做好清点使用记录。3.病区根据需要合理贮存基数,并制定严格的交接班制度,每班两名护士清点、交接并
4、双人签名,确保账务相符。及时凭麻醉药品专用处方补充基数。4.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使用时,医生应开具医嘱及麻醉药品处方后方可使用;使用时登记使用时间、病人姓名、床号、住院号、药名、剂量、用法、批号等情况,护士两人核对签名。如有剩余药液,须经两人核实后方可销毁,登记并双人签名。用后保留空安剖,任何人不得私自取用、借用。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使用后,按照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注射空安剖回收流程回收空安剖。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贴剂时,应当要求病人将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回收的数量。(四)急救车内药品管理1.急救药品的种类和数量要确保满足专科急救需要。2.急救药品必须按基数保存于急
5、救车内,做到五定(定人管理、定位放置、定品种、定数量、定期消毒检查) ,保证随时取用。3.急救车应在指定区域或位置存放,方便使用,标识醒目,治疗护士每周清理 1 次,清理完后加封条管理,封条上注明日期、时间及责任人。4.急救药品专人加锁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急救药品登记本记录急救药品种类、规格、数量、质量及有效期等,确保急救药品的数量和质量。5.急救车使用后,当班责任护土及时清理和补充物品,由治疗护士或责任组长核对后贴上封条。保证急救车的内药品和物品处于应急、备用状态。(5)高危药品管理危害药品:是指能产生职业暴露危险或者危害的药品。即具有遗传毒性、致癌性、致畸性,或对生育有损害作用及
6、在低剂量下可生产严重的器官或其他方面毒性的药品,包括肿瘤化疗药品和细胞毒药品。高危药品:包括危害药品及血管活性药品及刺激性、高渗性(PH9) 、低渗性(PH4.1)药品、阳离子药品肌肉松弛剂等。1.高危药品按照给病人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分为 A、B、C 三级,A 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最高级别,B 级次之, C 级危险度相对较低,均应采取措施加强管理。2.A、B、C 三级高危药品应分区管理,禁止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有明显的红底白字的“高危药品”标识,有高危药品警示图标,并用红色、黄色、蓝三种不同的颜色区别A、B、C 三级高危药品存放区域。高浓度电解质 10%氯化钾专柜加锁管理。3.各科室应组
7、织学习 A、B、C 三级高危药品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提高护士对高危药品的认识和使用安全性。4.凡在执行医嘱的过程中,发现 HIS 系统中显示 斜体、加粗的字体 药品时,均为高危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认真核对病人姓名、住院号、病历号、药品名称、药品剂量、药品浓度、给药时间及给药途径等内容,确保双人核对,提高高危药品的使用安全性。5.加强巡视,根据病人年龄、病情及药物的性质要求调整滴速,静滴过程中注意观察有无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立即暂停使用并报告医生,根据医嘱进行处理。6.使用高危药品发生不良反应后,应按照药品不良反应上报流程 24h 内上报至药学部、医务处、护理部等相关部门,并及时组织
8、科室医护人员讨论高危药品发生不良反应的原因。(六)其他药品管理1.贵重药品及专用药品必须专柜加锁保存,因出院、死亡或其他原因停用药品时,及时清退。2.需要冷藏的药品如冻干血浆、白蛋白、胰岛素等)应放置在冰箱内,以免影响药效,冰箱实施温度监测,做好每天登记管理。安全用药管理制度1.遵医嘱及时准确用药,护士应掌握常用药品的疗效和不良反应。对有疑问的医嘱应必须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对不规范的医嘱,需请开具医嘱的医生重新开具并签名,核对无误后护士方可执行。2.护士禁止执行电话医嘱。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只有在病人抢救、手术过程中方能执行口头医嘱,并严格执行口头医嘱执行制度与流程 。3.在摆药与配药时
9、,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经 2 人核对无误,方可执行。4.静脉用药应在药瓶上粘帖二维条码信息标签,包括病人的姓名、床号、药品名称、剂量,配药者需签名及配药时间。5.配置输液时,注意药品的配伍禁忌,并做到现配现用。6.药品包装内配有专用溶媒、加药器或输液器等,都必须使用该药品包装内的专用产品。7.执行给药时,确认病人的身份,核对姓名、床号、药品名称、给药的剂量、浓度、方法和时间,无误后方可执行,执行者在执行单上签名。8.根据病情有计划进行药物治疗,多种药品同时使用时,注意相邻两组液体间的配伍禁忌,若已知相邻两组液体间会发生药品反应,应避免连续输入,可用生理盐水冲管或更换输液器后再输入。9.根
10、据病人年龄、病情和药品的性质调整输液滴速,定时巡视病房,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医师并配合处理。10.易发生过敏的药品使用前应详细询问过敏史,按要求进行药品过敏试验,皮试结果为阴性方能使用,并严密观察药物反应及疗效。11.口服药单剂量调配,每餐发放,做到看服到口。病人自备口服药必须有医嘱,按医嘱督促、指导病人服用。12.发生药品发生不良反应后,应按照药品不良反应上报流程 24h 内上报至药学部、医务处、护理部等相关部门,并及时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分析原因,以保证用药安全。病人自备口服药管理制度1.慢性病人长期服用口服药,自带口服药入院,应向管床医生沟通、告知。2.医生根据病情开具自备口服药医嘱。3.责住护
11、士根据口服药执行单.核对病人的自备口服药对于病人暂时不需服用的药物,帮助病人及家属清理并另行储存,与需要服用的药物分开存放。4.责任护士根据执行单上自备药医嘱督促病人服用,做到“看服到口” ,病人因故未能及时服药者,需要进行交班,避免药物漏服。5.加强药物知识宣教.告知病人按时按量服药,确保药物疗效;指导病人观察药物作与及不良反应,宣教药物的正确储存方法等。6.指导病人住院期间不要随意服用自备的口服药,以免影响或加重病情。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一、目的通过健全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保樟病人用药安全,防止药物贮存条件不当导致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12、。2、依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2011 卫医政发(2011 11 号)、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442 号)3、适用范围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审核、检查管理工作,包括麻醉药品、二类精神药品、急救药品及科室治疗常规药品。四、内容(一) 备药品种、基数审核。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务处、药学部和护理部共同备案。各科根据专科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制定“备用药品基数管理登记本” ,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二)备用药品的检查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负责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治疗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每周全面检
13、查科内药品。2.建立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评价表 ,药学部每月或不定期派专人到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检查情况如实记记录,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 ,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对于有效期小于 6 个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提醒更换。(3)备用药的使用药品使用按“领新用旧”原则,杜绝因药品更换不及时造成的安全隐患。(4)备用药品的交接:做到班班交接、账物相符,确保使用需要。(6)麻醉药品、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1.专人定位定数,有明确标识。麻醉药品专柜双锁双人管理,二类精神药品专人专柜加锁管理。2.建立“病区麻醉药品使用登记本” ,完善使用记录。麻醉药品的领取、使
14、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患者姓名、床号、住院号、药品的名称、用法、用量、批号等基本情况。3.制定严格的交接制度、建立合理贮存基数,实行班班交接,确保账务治 疗 室 冰 箱 管 理 制 度 1、 冰 箱 应 放 置 在 通 风 干 燥 的 位 置 , 避 免 阳 光 直 射 。 2、 严 格 按 照 低 温 储 存 药 品 的 要 求 进 行 冰 箱 存 放 。 3、 冰 箱 内 放 温 度 计 ( 禁 止 放 置 在 冰 箱 门 内 ) , 冷 藏 室 恒 定 在 2-8 之 间 ,班 班 交 接 并 登 记 。 4、 冰 箱 内 的 备 用 药 品 应 建 立 登 记 本 , 包 括
15、 名 称 、 规 格 、 剂 型 、 数 量 等 。 备用 药 品 基 数 不 宜 过 多 。 5、 冰 箱 应 指 定 专 人 管 理 、 养 护 、 定 期 检 查 ( 每 周 检 查 冰 箱 性 能 , 使 用 50mg/L的 含 氯 消 毒 液 擦 拭 一 次 、 除 霜 一 次 ) ,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联 系 相 关 部 门 维 修 。 固定 班 次 每 天 清 洁 , 检 查 整 理 物 品 并 记 录 签 名 。 6、 药 物 分 类 存 放 , 遵 循 药 品 与 非 药 品 、 内 服 与 外 用 分 开 的 原 则 , 每 类 药 品都 要 有 独 立 的 储 存
16、箱 或 框 , 储 存 箱 外 应 有 醒 目 标 识 。 8、 抽 吸 剩 余 的 药 液 , 如 放 在 冰 箱 , 要 放 在 铺 好 的 无 菌 盘 内 , 必 须 注 明 抽 吸日 期 、 时 间 、 有 效 期 、 余 量 和 开 启 人 。 严 格 按 照 药 物 说 明 书 使 用 , 配 制 过期 及 时 废 弃 。 9、 若 有 血 标 本 、 病 理 标 本 应 封 存 保 存 在 有 盖 容 器 内 , 与 药 品 分 层 放 置 。 冰箱 内 禁 止 放 痰 、 便 标 本 和 易 燃 易 爆 等 物 品 。 10、 冰 箱 内 不 得 存 放 食 品 、 饮 料 及
17、 非 低 温 保 存 的 药 品 。 1、 应 急 预 案 因 故 突 然 停 电 , 应 将 温 控 器 旋 至 “停 ”的 位 置 或 拔 掉 电 源 插 头 , 如 很 短时间恢复供电,应 5 分钟后再接电源。如事先通知停电,可在停电前 1-2 小时,把温控器旋至“强冷”位置,也可取冰块放在冷藏室的容器内。若长时间停电,将药品暂移至药学部储存。若发现冰箱温度超出药品保存所需的温度范围,应通知药学部门现场检验和确定药品能否继续使用。高危药品管理制度高危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及细胞毒化药品等。特点是出现的差错可能不常见,而一旦发生则后果
18、非常严重,使用不当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为促进该类药品的合理使用,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制订如下管理制度。1.参考 ISMP 的分类,结合我院实际用药情况,由药学部、医务处及护理部等部门共同制定本院高危药品目录,具体品种见附录。2.高危药品实行分级管理,按照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分为 A、B、C 三级。A 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最高级别,必须重点管理和监护。B 级和 C 级高危药品危险程度相对较低,亦须采取相应措施加强管理。3、A 级高危药品管理措施:3.1 应设置专用药柜或专区贮存,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区域标识为红色。3.2 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并张贴红底白字标识牌“A 高危药
19、品”和高危药品警示图标。3.3HIS 系统在显示 A 级高危药品时,均以斜体、加粗字样显示,起到警示作用。3.4 医生、药剂及护理人员在处置 A 级高危药品时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3.5 医生在开具 A 级高危药品处方时,应认真核对病人姓名、病历号、药品名称、药品剂量及给药途径等 5 项内容,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剂量执行,超出标准给药剂量的医嘱处方医生必须加签字。3.6 药剂人员在调配 A 级高危药品时,要严格审查处方,发放实行双人核对,并双签名确认。3.7 护理人员在执行 A 级高危药品时必须注明“高危” ,并实行双人核对并签字,在执行过程中,应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和药物不良反应,发生不
20、良反应应立即暂停使用且报告医生,并及时按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流程上报。4、B 级高位药品管理措施:4.1 存放药架应设置明显 4.2HIS 系统在显示 B 级高危药品时,均以斜体、加粗字样显示,起到警示作用。区域标识为黄色。4.2 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并张贴红底白字标识牌“B 高危药品”和高危药品警示图标。4.3 药剂人员在处置 B 级高危药品时应有警示信息。4.4 药剂人员在调配和使用 B 级高危药品时必须注明“高危” ,实行双人核对并签字。5、C 级高位药品管理措施:5.1HIS 系统在显示 C 级高危药品时,均以斜体、加粗字样显示,起到警示作用,存放区域为蓝色标识。5.2 加强高危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持安全有效。5.3 高危药品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临床药师需定期和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加强高危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并定期汇总和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5.4 定期对高危药品目录更新,新引进高危险药品要经过充分论证,引进后要及时将药品信息告知临床,促进临床合理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