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六章 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1. 表 B.6.1 施工方案 架体搭设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应进行设计计算 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范进行审核、审批设置要求:1、施工单位应在危险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建质【2009】87号)第五条2、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施工前应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建质(2009) 87 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的实施细则 (粤建质(2011) 13 号)文件规定,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
2、通过的,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后报监理企业,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并加盖执业资格注册章。(建质【2009】87 号) 第八条3、模板支架及脚手架施工前应根据施工对象情况、地基承载力、搭设高度,按本规程的基本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经审核批准后实施。(JGJ231-2010 第 7.1.1 条)4、搭设高度超过规范要求的脚手架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基础、连墙件应经设计计算,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实施;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的架体,必须采取加强措施,所以专项方案必须经专家论证。(JGJ59-2011 第 3.6.3.1)5、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搭设双排脚手架时,搭设高度不宜大
3、于 24m。(JGJ231-2010 第 6.2.1 条)6、相关技术用表可参照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 (2011 版)GDAQ21101、GDAQ21102、GDAQ21103、GDAQ4314 、GDAQ2314-1 。2. 表 B.6.2 架体基础 架体基础应坚实、平整、排水措施得当 架体基础应设置排水措施 设置要求: 1、架体基础必须平整、夯实或者硬度化。(GB502022002) 2、立杆垫板或底座底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 50mm100 mm。(JGJ130 2011 第 7.2.3条) 3、模板支架及脚手架搭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有排水措施。(JGJ231 2010 第
4、 7.1.6条) 架体立杆底部应照规范要求铺设垫板 设置要求: 1、土层地基上的立杆应采用可调底座和垫板,垫板的长度不宜小于 2 跨。(JGJ231-2010 第 7.3.2 条) 2、厚度不小于 50mm、宽度不小于 200 mm。 架体立杆底部应设置可调底座 按照规范要求应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设置要求: 1、土层地基上的立杆应采用可调底座和垫板,垫板的长度不宜小于 2 跨。(JGJ231-2010 第 7.3.2 条) 2、模板支架可调底座调节丝杆外露长度不应大于 300mm,作为扫地杆的最底层水平杆离地高度不应大于 550mm。(JGJ231-2010 第 6.1.7 条) 3. 表 B
5、.6.3 架体稳定 架体与建筑结构应按规范要求拉结 架体底层第一步水平杆处应按规范要求设置连墙件或采用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连墙件应采用钢性杆件 设置要求: 1、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压荷载的刚性杆件,连墙件与脚手架立面及墙体应保持垂直,同一层连墙件宜在同一平面,水平间距不应大于 3 跨,与主体结构外侧面距离不宜大于300mm:(JGJ231-2010 第 6.2.7 条;见参考图例 B.6.31、B.6.3 2) 2、连墙件应设置在有水平杆的盘扣节点旁,连接点至盘扣节点距离不应大于 300mm;采用钢管扣件作连墙杆时,连墙杆应采用直角扣件与立杆连接;(JGJ231-2010 第 6.2.7 条;
6、见参考图例 B.6.33) 3、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搭设连墙件时,宜外扩搭设多排脚手架并设置斜杆形成外侧面斜面状附加梯形架,待上部连墙件搭设后拆除附加梯形架。(JGJ231-2010)6.2.7 条;见参考图例 B.6.33、B.6.3 4) 架体应按规范要求设置竖向斜撑杆或剪刀撑 斜杆或剪刀撑应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角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设置要求: 沿架体外侧纵向每 5 跨每层应设置一根竖向斜杆或每 5 跨间应设置扣件钢管剪刀撑,端跨的横向每层应设置竖向斜杆。(JGJ231-2010 第 6.2.3 条) 竖向斜杆两端应固定在纵、横向水平杆与立杆汇交的盘扣节点处。 设置要求: 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
7、架应由塔式单元组合而成,拐角为直角的部位应设置立杆间的竖向斜杆。当作为脚手架使用时,单跨立杆间可不设置斜杆。(JGJ231-2010 第 6.2.4 条) 4. 表 B.6.4 杆件设置 架体立杆间距、水平步距应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 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设计的步距在立杆连接插盘处设置纵、横向水平杆设置要求: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搭设双排脚手架时,搭设高度不宜大于 24m。可根据使用要求选择架体几何尺寸,相邻水平杆步距宜选用 2m,立杆纵距宜选用 1.5m 或 1.8m 且不宜大于2.1m,立杆横距宜选用 0.9m 或 1.2m。(JGJ231-2010 第 6.2.1 条) 双排脚手架的每步水平杆,当无挂扣钢脚手板时应按规范要求设置水平斜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