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职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明确离职各环节的操作流程及相关权限,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正当权益,制订本制度。二、范围:公司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按照本制度办理。三、离职类别与定义:1、 辞职:是指在任职期间内,有员工提出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2、 辞退:是指在任职期间内,按照公司制度,员工符合辞退条件的,公司提前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予以辞退的行为。3、 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是指双方均可提出,经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劳动关系,并签署解除协议。4、 自动离职: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将按员工自动离职处理,并暂时冻结其工
2、资:1) 连续旷工 3 个工作日或者 1 个月内累计旷工达 3 个工作日,经劝诫无效者。2) 未按正规手续申请离职而自行离开工作岗位者。3) 已申请离职但未办妥离职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公司者。四、离职办理程序1、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程序1)公司提出协商解除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与员工面谈,明确告知其部门意向,行政人事部可提供必要的支持。2)员工提出协商解除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与员工面谈,进行充分的沟通,了解其离职的根本原因。3)最后由行政人事部与员工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署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员工填写员工离职交接表 ,并办理离职手续。2、辞职程序1)辞职申请的提出:员工申请辞职,须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
3、 ,已转正员工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部门负责人,试用期内的员工辞职,须提前三日通知行政人事部门。2)辞职申请的审批权限:员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直接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由部门上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行政人事部门最终审核。3)员工辞职申请经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离职手续。辞职申请由行政人事部保存。3、辞退程序符合辞退条件的员工,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公司分管领导同意,行政人事部审核同意,总经理最后确认同意,方可做辞退处理。相关程序按公司提出协商解除程序办理。五、离职手续确定员工离职后,行政人事部与部门负责人协商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由离职员工的部门负责人安排工作交
4、接事项,并安排其到行政人事部领取员工离职交接单 ,并按照顺序依次办理。1、 工作交接1) 、将本人经办的各项工作、业务合同(协议) 、保管或保存的各类实物或电子版的工作资料、文件、工具、办公用品等交部门负责人指定的人员,并要求交接人和部门负责人在员工离职交接单上签字确认。2) 、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将经受的各类项目、业务、个人借款等事项移交至指定的人员。3) 、以上各项交接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备案后方可认定交接完成。2、相关部门签字确认1) 、相关部门办事人员需要做好本部门与离职员工涉及的工作、物品、文件审核。2) 、员工离职交接,涉及各部门相关交接手续,各部门办事人员需认真负责地检查与审查离职员
5、工与本部门涉及的工作事宜。3) 、离职员工必须亲自办理离职手续,并在双方确定的离职日期办理完交接手续。4) 、离职员工若在未办理或未办完交接手续而擅自离开公司者,公司不结算任何薪资。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六、离职结算1、结算条件:当交接事项全部完成,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对离职人员进行相关结算。2、结算项目:1)非工作性质的个人借款在办理离职前一次还清。2)物品损失赔偿金:在办理离职手续前,出现因个人原因造成文件或资料遗失时,视文件或资料的重要性确定应有移交人承担的经济补偿额度。3)工资:离职员工在其完成工作交接和办妥离职手续后,公司将统一于次月工资结
6、算日或奖金结算日支付。未完成工作交接和办妥离职手续者,公司有权冻结其薪资和奖励,直到办妥各项手续为止。3、如员工应退回公司的款项大于公司应支付给员工的款项,则应在全部收回后才给予办理相关离职手续。七、其他事项对外劳动人事手续:1)根据离职员工的需求,行政人事部可出具离职证明。2)根据离职员工是否立即就业的情况,行政人事部出具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或办理失业手续。八、本制度从 2014 年 4 月开始执行。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附: 员工离职申请表 员工离职交接单离职申请表姓 名 部 门职 位 入司日期申请人转正日期 预计离职日期离职原因部门领导意见签字_分管领导意见签字_行政人事部意见签字_员工离职交接单填表日期: 年 月 日姓名 岗位 部门 离职日期离职原因部门1、公用帐户信息等交接具体内容(如帐号等):2、文件资料及工作交接具体内容: 接收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行政1、 物品退回情况(包括办公电脑交接、钥匙、工作牌、工作服、办公用品等):行政人员签字:年 月 日财务部1、员工差错扣款情况:财务人员签字:年 月 日行政人事部1、工资及补贴结算:2、奖金结算:3、保险金结算:4、其它行政人事部经理签字:年 月 日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