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绿化养护控制标准第一章 绿化养护品质管理细则一、总则:1、甲方指定监控人员,负责对乙方养护质量进行监控,并根据检查情况,结合绿化养护标准、绿化养护管理规程,做出评估报告。2、乙方每年 1 月 1 日前提供下年度年度绿化养护计划及上年度年度绿化养护执行情况并通过甲方验收3、乙方每月 25 号前,提交下月的月度绿化养护计划;每月 5 日前提交上月月度绿化养护工作日安排表/检查表 、 绿化养护病虫害防治记录表 、绿化养护施肥记录表4、甲方每月 5 号前将上月的质量评估报告给乙方养护负责人,作为当月付款依据。二、适用范围:隆基泰和房地产公司所辖小区。三、管理办法:1、内部管理:对乙方的内部监控包括日
2、检、周检、月检。1.1 日检:甲方监控人员每日会同乙方现场负责对养护区域进行一次检查(工人出工情况、工作内容、工作质量) ,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1.2 周检:甲方将周养护工作计划纳入品质管理检查内容,检查出的问题差异点反馈到乙方签字确认,乙方并按照问题点及时进行整改。1.3 月检:甲方监控负责人员会同乙方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共同对养护质量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考评。具体检查时间和方法,不提前知会乙方,甲方根据检查记录结果,双方签字确认后各留一分。2、外部监控办法:业主评估,业主日常投诉;甲方组织满意度调查;甲方根据业主的评估结果作为对乙方每月养护费用考核指标之一。四、评审方法:1、
3、甲方每月评审主要以日检、周检和月检记录的不合格项作为评审依据。不合格包括轻微和严重不合格。2、每月 5 日前监控负责人对乙方的服务效果进行总结评估,填写绿化养2护工作评估报告 ,交乙方留存。评估报告作为是否减扣乙方养护费用的重要依据。3、轻微不合格的判定以养护标准和操作规程为依据。4、严重不合格的判定(包括但不仅限于):4.1 由于养护不及时,造成乔木死亡、局部灌木死亡、小区大面积病虫害;4.2 在规定的整改时间内未完成整改项目(排除不可抗力和季节性要求工作);4.3 养护工发生与工作明显无关的行为;4.4 养护工作具随便摆放,污水随地乱倒等;4.5 因工作爱护不够,造成甲方管理区域内公区设施
4、设备损坏;4.6 其它违规行为造成业主/客户投诉且无法弥补结果。五、考核方法:1、甲方每月对养护质量的评估评审主要以日检、周检和月检记录的不合格项作为评审依据。养护区域内每日轻微不合格项不超过 10 个。2、轻微不合格项一天内或一个月内超过以上限度,每超过 1 项,扣除乙方当月养护费的 5,依此类推。3、每出现一次严重不合格,扣除当月乙方养护费的 5%,依此类推。4、业主对养护质量的有效投诉(经甲方和乙方现场负责人验证属实)每出现 1 次扣除乙方当月养护费的 5,依此类推。未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处理投诉(排除不可抗力) ,扣除乙方当月养护费用 5 。5、不论任何原因,乙方员工与甲方代表每发生 1
5、 次争吵,扣除乙方当月费的 3;与甲方代表发生打架斗殴行为,乙方除立即调换该员工外,并承担全部责任,并扣除乙方当月养护费用 10%,依此类推。6、每季度累计达到 1000 个轻微不合格,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养护服务资格,并不承担任何责任。7、不合格项的判定以绿化养护标准、绿化养护管理规程与质量记录为依据进行。3第二章 绿化养护标准一、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1、养护质量标准:1.1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植物配置科学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1.2 园林植物:1.2.1 生长健壮。 1.2.2 园林树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
6、;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株形丰满,花后修剪及时合理。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枝叶茂密,整齐一致,整型树木造型雅观。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1.2.3 落叶树新梢生长健壮,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一般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正常叶片保存率在 95%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 3 年以上,结果枝条在 10%以下。 41.2.4 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色彩艳丽,无残缺,无残花败叶。1.2.5 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覆盖率 99%以上,草坪内无杂草。草坪绿色期:保持全年草坪绿色,每年 10 月 10 日前补种黑麦草,播种量需确保黑麦草覆盖率达到 99%以上。51.2.6 病虫害控制及
7、时,园林树木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1.3 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 90%。开花的攀缘植物应适时开花,且花繁色艳。 1.4 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 ,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 、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 1.5 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维护及时。 二、园林植物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1、园林树木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1.1 修剪 61.1.1 园林树木修剪应依据园林绿化功能的需要和设计的要求,在不违背树木的
8、生长特性和自然分枝规律的前提下(特型树木除外) ,充分考虑树木与生长环境的关系,并根据树龄及生长势强弱进行修剪。 1.1.2 每年修剪树木前必须制定修剪技术方案,并对工人进行培训,认真贯彻后方可进行操作,做到因地制宜,因树修剪。 1.1.3 自然型树木的修剪应以树木自然分枝习性所形成的树冠形状为基础进行修剪。 1.1.4 造型树木的修剪应根据园林绿化对树木的特定要求,适当控制树木部分枝干,按照绿化美化要求把树木剪成各种理想形态。 71.1.5 园林树木修剪的时期:1.1.5.1 园林树木可在休眠期和生长期进行修剪,但更新修剪必须在休眠期进行。 1.1.5.2 有严重伤流和易流胶的树种应避开生长
9、季和落叶后伤流严重期。 1.1.5.3 抗寒性差的、易抽条的树种宜于早春进行。 1.1.5.4 常绿树的修剪应避开生长旺盛期。 1.1.5.5 绿篱、色块、黄杨球等修剪必须在每年的 5 月上旬和 8 月底以前进行,日常养护每周检查一次,发现陡长枝立即修剪。 1.1.6 乔木修剪 1.1.6.1 凡主轴明显的树种,修剪时应注意保护中央领导枝,使其向上直立生长。原中央领导枝受损、折断,应利用顶端侧枝重新培养新的领导枝。 1.1.6.2 应逐年调整树干与树冠的合理比例。同一树龄和品种的林地,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位于林地边缘的树木分枝点可稍低于林内树木。 1.1.6.3 针叶树应剪除基部垂地枝条,随
10、树木生长可根据需要逐步提高分枝点,并保护主尖直立向上生长。 1.1.6.4 银杏修剪只能疏枝,不准短截。对轮生枝可分阶段疏除。 1.1.7 灌木修剪 1.1.7.1 灌木造型修剪应使树型内高外低,形成自然丰满的圆头形或半圆形树型。 1.1.7.2 灌木内膛小枝应适量疏剪,强壮枝应进行适当短截,下垂细弱枝及地表萌生的地蘖应彻底疏除。 81.1.7.3 栽种多年的丛生灌木应逐年更新衰老枝,疏剪内膛密生枝,培育新枝。栽植多年的有主干的灌木,每年应采取交替回缩主枝控制树冠的剪法,防止树势上强下弱。 1.1.7.4 生长于树冠外的徒长枝,应及时疏除或早短截,促生二次枝。 1.1.7.5 花落后形成的残花
11、、残果,若无观赏价值或其他需要的宜尽早剪除。1.1.7.6 成片栽植的灌木丛,修剪时应形成中间高四周低或前面低后面高的丛形。 1.1.7.7 多品种栽植的灌木丛,修剪时应突出主栽品种,并留出适当生长空间。 1.1.7.8 造型的灌木修剪应保持外型轮廓清楚,外缘枝叶紧密。 1.1.7.9 花灌木修剪应特别注意: 当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如:紫薇、木槿、月季、珍珠梅等,休眠期修剪时,为控制树木高度,对于生长健壮枝条应在保留 3 个5 个芽处短截,促发新枝。1 年可数次开花灌木如月季、珍珠梅、紫薇等,花落后应及时剪去残花,促使再次开花。 隔年生枝条开花的灌木,如:碧桃、榆叶梅、连翘等,休眠期适当整形修剪
12、,生长季花落后 10 天15 天将已开花枝条进行中或重短截,疏剪过密枝,以利来年促生健壮新枝, 多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如:紫荆、贴梗海棠等,应注意培育和保护老枝,剪除干扰树型并影响通风透光的过密枝、弱枝、枯枝或病虫枝。 1.1.8 绿篱及色带修剪 1.1.8.1 修剪应使绿篱及色带轮廓清楚,线条整齐,顶面平整,高度一致,侧面上下垂直或上窄下宽。每月整形修剪不少于 1 次。1.1.8.2 绿篱及色带每次修剪高度较前一次修剪应提高 1cm。 1.1.8.3 修剪后残留绿篱面的枝叶应及时清除干净。 1.1.9 藤木修剪 1.1.9.1 吸附类藤木,应在生长季剪去未能吸附墙体而下垂的枝条,未完全覆盖的植
13、物应短截空隙周围枝条,以便发生副梢,填补空缺。 91.1.9.2 钩刺类藤木,可按灌木修剪方法疏枝;生长到一定程度,树势衰弱时,应进行回缩修剪,强壮树势。 1.1.9.3 生长于棚架的藤木,落叶后应疏剪过密枝条,清除枯死枝,使枝条均匀分布架面。 1.1.9.4 成年和老年藤木应常疏枝,并适当进行回缩修剪。 1.1.10 园林树木修剪时,落叶树一般不留橛,针叶树应留 1cm2cm 长的橛。修剪的剪口必须平滑,不得劈裂,并注意留芽的方位。直径超过 4cm 以上的剪锯口,应用刀削平,涂抹防腐剂促进伤口愈合。锯除大树杈时应注意保护皮脊。1.2 灌水、排涝:1.2.1 应根据当地气候特点、土壤保水、植物
14、需水、根系喜气等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浇水,促其正常生长。浇水前应先检查土壤含水量(一般取根系分布最多的土层中的土壤,用手攥可成团,但指缝中不出水,泥团落地能散碎,就可暂不浇水;杨柳树等较喜水的树木则土壤含水量可适当多一些) 。 1.2.2 新植树木应在连续 5 年内充足灌溉,土质保水力差或根系生长缓慢树种,可适当延长灌水年限。 1.2.3 用水车浇灌树木时,应接软管,进行缓流浇灌,保证一次浇足浇透,严禁用高压水流冲毁树堰。 1.2.4 喷灌时应开关定时,专人看管,以地面达到径流为准。 1.2.5 在雨季可采用开沟、埋管、打孔等排水措施及时对绿地和树池排涝,防止植物因涝至死。绿地和树池内积水不得超
15、过 24 小时;宿根花卉种植地积水不得超过 12 小时。 1.2.6 主要通道或销售通道周边乔灌木每天上午下午各喷水 1 次,保证叶面干净无粉尘污染。1.3 中耕除草:1.3.1 在植物生长季节要不间断地进行中耕除草,应除小、除早、除了。除下杂草要集中处理,并及时清运。 1.3.2 在具野趣游憩地段可采用机械割草,使其高矮一致。 1.3.3 在绿地内采用化学药剂除草时,必须慎重,应先试验,再应用。 101.3.4 杂草超生长季节每周进行一次杂草清除,其他季节每月一次。1.4 施肥及土壤改良:1.4.1 应根据园林树木生长需要和土壤肥力情况,合理施肥,平衡土壤中各种矿质营养元素,保持土壤肥力和合
16、理结构。 1.4.2 在树木休眠期以有机肥为主,在与土壤拌匀后,采用穴施、环施和放射状沟施等方法。施肥后踏实,并平整场地。 1.4.3 在树木生长季节可根据需要,进行土壤追肥或叶面喷肥。 1.4.4 园林树木施肥量应根据树木大小、肥料种类及土壤肥力状况而定。施用时要用量准确,并充分粉碎,与土壤混合后要撒施均匀,随即浇水,严禁肥料裸露。 1.5 病虫害防治:1.5.1 防治园林植物病虫害应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 的方针。 1.5.2 应科学、有针对性地进行养护管理,使植株生长健壮,以增强抗病虫害的能力。 1.5.3 及时清理带病虫的落叶、杂草等,消灭病源、虫源,防止病虫扩散、蔓延。 1.5.
17、4 化学防治 应选用高效、低毒、无污染、对天敌较安全的药剂。被北京农药管理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如:六六六、滴滴涕、西力生、赛力散、毒杀芬、甲六粉、乙六粉、氯乙酰胺、氯乙酸钠、培福明、杀虫脒、二溴氯丙烷、蝇毒磷乳粉、除草醚、三氯杀螨醇、氧化乐果、久效磷、对硫磷等对人毒性较大、污染较重、对天敌影响较大的化学农药在园林植物的养护中同样严禁使用。用药时,对不同的防治对象,应抓住时机,对症下药、安全用药,不得随意加大浓度。注意不同药剂的交替使用,同时,尽量采取兼治,减少喷药次数。 选用新的药剂和方法时应先经试验证明有效和安全时,才能大面积推广。1.5.5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农药操作规程及园林树木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质量标准进行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