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 作 文 件文件编号: SGWI-PA-0001 版本号:3.0 版 页 号: A生效日期: 2012/02/01文件名称: 考 勤 管 理 制 度页 数: 1 of 510 目的为加强我司内部管理,维持良好的办公秩序,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方便工资结算,特制订本制度。20 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受薪人员。30 职责3.1 行政部:A.主导此制度,并监督、检查各部门执行情况以及本制度的修订;B.按本制度所规定的相关考勤管理要求,在员工工资结算中执行。3.2 各部门:对本部门执行及跨部门的监督。40 定义4.1 缺勤:指员工缺少合格考勤记录,具体内容有: 缺少考勤记录; 提供的请假条/请假卡不合要
2、求; 超出规定时间补假者视为未提供请假条/请假卡的。 员工打卡超过规定的时间的; 员工未打卡或漏打卡无补卡说明的。4.2 迟到/早退:除事先请假并获批准外,否则员工上班迟到 1 分钟为迟到,提前下班为早退;4.3 旷工:员工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或假期已满而未续假,实际未出勤无合理证明的,无任何请假手续无故不到岗的,视为旷工处理;4.4 自离:连续旷工 7 天以上(含 7 天)或 3 个月内累计旷工 7 天以上的(含 7 天) ,视为自动离职处理。50 内容及程序:5.1 工作日:1、工作日:必须上满当月周一至周六,否则按缺勤处理。 (工厂放假除外)。2、除写字楼其它月薪人员:如忙时,每月休息
3、两天,休息仅限周日,要求找到合适代理人,并经直接上司同意方可,其它时间不上班或未经同意私自休班者按缺勤处理。 (工厂放假除外,如:仓管员、搬运工、电工、机修工、保安、司机、厨工、清洁人员、生产部、品管部、仓储科等与生产相关的班/组长及保安队长、中级机修或其它辅助生产工 作 文 件文件编号: SGWI-PA-0001 版本号:3.0 版 页 号: A生效日期: 2012/02/01文件名称: 考 勤 管 理 制 度页 数: 2 of 5月薪制人员等)C、写字楼职员实行必须上满当月周一至周六,否则按缺勤处理。 (工厂放假除外) 5.2 时间规定:5.2.1 白班:A、写字楼、印后科(过油工序、轧盒
4、除外) 、工艺科、品管部、仓储科等出勤须按上午 8:00-12:00,下午 13:30-17:30;加班 18:30 开始。 (加班需要填写加班申请单并经相关负责人审批)B、总务清洁工:上午 7:30-11:30,下午 13:00-17:00;加班 18:00-20:00 5.2.2 两班制:A、总务保安:白班 7:00-19:00,夜班 19:00-7:00 B、印刷部:白班:上午 8:00-12:00 下午 13:30-17:30 加班 18:30 开始。(加班需要填写加班申请单并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夜班:上半夜:20:3023:30 下半夜:00:008:00C、印后科部分工序(如过油/轧
5、盒等):白班:上午 8:00-12:00 下午13:30-17:30 加班 18:30 开始。 (加班需要填写加班申请单并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夜班:上半夜:21:3023:30 下半夜:00:008:00D、轧盒:上午 8:00-12:00 下午 13:30-17:30 加班 18:30 开始。 (加班需要填写加班申请单并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夜班:上半夜:21:3023:30 下半夜:00:008:005.2.3 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行政部另行通知;5.2.4 员工当日没有考勤记录或只有一次记录的,行政部负责考勤工作人员应及时与其部门负责人或文员沟通,并发出“每日考勤异常单” ,查明原由后
6、属于正常情况给予签卡;5.2.5 部门负责人或文员接到“每日考勤异常单”后,应及时反馈或转交给其本人,所有的考勤异常应在接到“每日考勤异常单”一个工作日内填写“考勤异常审批单”并经相关人员批准后反馈至行政部。逾期提报的,原则上不予受理,特殊情况需经副总经理或以上人员签核(个人原因造成异常签卡的,每月不得超过三次) 。5.3 刷卡管理工 作 文 件文件编号: SGWI-PA-0001 版本号:3.0 版 页 号: A生效日期: 2012/02/01文件名称: 考 勤 管 理 制 度页 数: 3 of 55.3.1 公司所有受薪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 IC 卡登记制度,上、下班须打卡;否则不予核算工资
7、。副经理或以上级别人员每日可只须刷正常上班卡及下班卡。但上班卡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规定上班时间,否则视为迟到;下班卡不能早于公司正常下班时间,否则视为早退。5.3.2 公司考勤机分别设在印刷部入口处及写字楼入口右侧,凡应打卡的员工,上、下班须亲自到卡机所在处打卡;5.3.3 公司所有受薪员工因休假、公务外勤不能正常打卡、上下班忘记打卡的,须在各考勤机保安处填写外出登记表 。否则,按 4.3 旷工处理。5.3.4 请假、外勤非全天的,上、下班均需打卡,以考勤卡记录作为请假时间或出勤时间的依据;5.3.5 如遇停电或考勤机固障不能打卡,行政部需作好考勤记录,各部门负责人及当值保安协助;5.3.6 如遇
8、突发事件或急病未事先请假需办理补假手续的,需在上班后两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条及请假卡 ,未能及时补办者或补办不齐者视为旷工处理;5.3.7 行政部负责考勤人员于每月 4 日前编制考勤汇总表 ,审核无误后交人事科长审核;经副总经理批准后,作为核算工资依据;5.4 考勤违规行为处罚:5.4.1 迟到处罚5.4.1.1 员工每月累计迟到在 15 分钟(含 15 分钟)以内,扣除其迟到的相应工时;5.4.1.2 每月迟到超过 15 分钟的,除扣除其相应迟到工时外,超过部分以每分钟1 元人民币扣除。5.4.1.3 员工早退 15 分钟内(含 15 分钟)视为缺勤半小时,超过 15 分钟按旷工一天处理。5.
9、4.2 缺勤与旷工的处罚5.4.2.1 缺勤处罚: 缺勤半天,未有正当理由或事后未有合理解释者处小过一次; 缺勤一日,未有正当理由或事后未有合理解释者处大过一次,累计三次(含三次)按旷工三天处理。5.4.2.2 旷工处罚: 旷工 1 天以内(含一天) ,处小过一次,累计三次(含三次)记一次大过工 作 文 件文件编号: SGWI-PA-0001 版本号:3.0 版 页 号: A生效日期: 2012/02/01文件名称: 考 勤 管 理 制 度页 数: 4 of 5 旷工 1 天以上 3 天以下的,记大过一次; 连续旷工 3 天(含 3 天)的或在一年内累计旷工 7 天(含 7 天)的,除按前项规
10、定类推处罚外,作过失性辞退处理,且视为自愿放弃所有经济补偿的权利。 连续旷工 7 天以上(含 7 天)或 3 个月内累计旷工 7 天以上的(含 7 天) ,视为自离处理。5.4.3 代打卡处罚任何员工均不得要求他人代为打卡,或替他人打卡。发现一次,对替人打卡者和要求他人代为打卡者,各按旷工一日论处,情节严重给予记过处理。5.4.4 员工请假管理: 公司的假期分为法定节假、婚假、丧假、年休假、工伤假、产假、病假/事假等。5.4.4.1 审批 部门员工事假在 0.5 天以内的,由部门直接上司审核,部门负责人签批;半天以上三天以下的,需由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经理签批,行政部核实。3 天以上(含 3
11、天)经副总经理或以上人员批准。 部门负责人(科长级或以上人员)请假需由部门经理审核,行政部核实,副总经理或以上人员批准。5.4.4.2 事假超过 5 天的原则上至少要提前 3 天申请并填写请假条 请假卡经批准后送行政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在请假开始时以电话或其它形式向部门经理口头请假并告之行政部;相关请假手续需在假期结束两个工作日内补齐。否则按缺勤处理。5.4.4.3 班组长级以上人员事假超过 3 天,原则上需提前 2 天申请并找到相关工作代理人,特殊情况,需在开始请假时以电话或其它形式向其直接上司口头请假并告之行政部;相关请假手续补办同 5.4.4.25.4.4.4 a、员工因公受伤者,
12、给予工伤假。b、工伤假应附相关证明或由公司领导批准确定。5.4.4.5 员工结婚凭结婚证可给予婚假 3 天(包括假日);5.4.4.6 女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生育可给予产假 90 天;5.4.4.7 所有请假人员无论假期长短,在开始请假离厂前本人必须将相关请假手续及厂牌交至行政部后方可离厂,否则按旷工处理。 5.4.4.8 厂牌的领取:假期结束后,可到行政部领取;在假期内提前上班的,凭销假工 作 文 件文件编号: SGWI-PA-0001 版本号:3.0 版 页 号: A生效日期: 2012/02/01文件名称: 考 勤 管 理 制 度页 数: 5 of 5申请到行政部领取;因情况紧急事先未填写请假手续或手续不齐的,在假期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凭补齐的请假手续到行政部领取。5.4.4.9 相关假期的具体规定可参考假期管理规定 。6.0 法定假日元旦(1 天):元月一日春节(3 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清明节(1 天):农历清明当日端午节(1 天):农历端午当日劳动节(1 天):五月一日中秋节(1 天):农历八月十五当天国庆节(3 天):十月一日、十月二日、十月三日7.0 附则:本制度由行政部解释、补充,呈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编 写: 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