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目的:为确保本公司节能管理活动能有效开展,明确规定本公司各级人员在节能管理体系中的职责、权限与作用,特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能源管理领导小组组长、节能办主任、统计员。3职责:3.1 能源管理领导小组组长:3.1.1 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3.1.2 组织制定节能目标,对节能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负责。3.1.3 合理设置机构、配置资源,并规定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3.1.4 对统计员、材料员、设备员、检验员、计量管理员或部门独立行使权力赋予相应的职责和权限。3.1.5 主持管理工作部署。3.1.6 批准发布节能管理制度。3.1.7 批准节能目标、指标和方案,
2、并保障资源的落实。3.2 节能办主任:3.2.1 监督国家有关能源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3.2.2 监督检查能源消耗定额执行情况。3.2.3 监督能源节约监测部门完成对公司能源节约监测任务;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监督整改。3.2.4 组织编写并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按照规定定期发布能源工作报告。3.2.5 监督、考核公司能耗定额执行情况,确定节能奖金的使用方案。3.2.6 负责公司能源管理制度、节能计划、节能技术进步措施、能源消耗定额、节能奖惩办法的制定与执行监督。3.2.7 负责组织公司新增用能项目的合理用能评价,参与公司增购用能设备的审查。3.2.8 组织开展节能宣
3、传、培训工作,进行节能信息交流,积极应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3.2.9 负责省千家企业年度节能目标考核工作,对上报的材料、数据负主要责任。3.3 节能办总统计:3.3.1 根据公司及节能管理要求,编制能源有关报表格式、原始记录表。页 数 共 2 页版本号 A1山西华瑞道尔煤焦化公司 节能制度管理文件生效日期 2012-4-1能源管理员的职责与权限 编 号 DR/GL/001批准: 审核: 起草: 3.3.2 负责组建公司生产系统能源统计网络,组织统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并提出处理意见。3.3.3 负责建立公司能耗统计档案和台帐,逐月统计公司的能耗数据。3.3.4 负责公司能
4、源统计分析,全面掌握和监督公司能耗状况,能耗数据定期上报政府节能办。3.3.5 负责对能源统计报表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对报出的能源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主要责任。4附 则:4.1 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节能办负责解释。4.2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1.目的:为确保本公司节能管理活动能有效开展,明确规定节能管理机构在节能管理体系中的职责、权限与作用,特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公司各级节能管理机构。3职责:3.1 能源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3.1.1 能源管理小组在能源组长的组织下,领导企业的节能工作,实施企业能源管理的基本任务,统筹、综合、协调、管理企业的各项节能工作。3.1.2 贯彻执行国家
5、、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节能方针政策、法规、标准,组织制定节能管理细则、节能目标和各种有关管理标准、制度并组织实施。3.1.3 组织制定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3.1.4 组织制定并实施规划,节能技术改造和技术攻关计划及年度节能计划。3.1.5 组织审定企业年度各类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指标。3.1.6 审定企业的重大节能成果和重大奖惩事宜。3.1.7 检查企业的各项节能工作。3.1.8 组织召开节能工作例会,进行节能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3.2 节能办的主要职责:3.2.1 贯彻能源管理小组的决定,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3.2.2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有
6、关节能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3.2.3 根据公司能源进出、分配和消耗等的实际需要,及“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要求,编制并组织实施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规划。3.2.4 组织开展公司的能源利用普查、能量平衡测试和能量审计。3.2.5 组织编制公司节能规划和年度节能计划,并入公司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中;同时制定各分厂、部门包括能源单耗和综合能耗的定额与考核指标。3.2.6 参与审查企业的改建、扩建和新建工程设计,确保工程设计内容具有明确和正确的节能评估,合理选用节能工艺、设备和材料,并协助工程管理部门,抓好节能工程竣工验收和效果鉴定工作。3.2.7 会同有关部门
7、组织开发、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总结交流节能技术和经验,组织广大职工开展节能合理化建议活动。页 数 共 2 页版本号 A1山西华瑞道尔煤焦化公司 节能制度管理文件生效日期 2012-4-1公司节能管理机构职责 编 号 DR/GL/002批准: 审核: 起草: 3.2.8 负责对公司各分厂、部门用能进行计量监督、统计监督和能源节约的巡回检查。3.2.9 按月、年汇总各分厂、部门能源消耗报表并做好能耗分析,编写节能简报,节能工作总结和各种能源报表,建立节能管理技术档案。3.2.10 根据企业节能奖惩制度,审核厂内各单位节能奖惩的依据,提出节能奖惩方案,报节能领导小组后实施。
8、3.2.11 组织节能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的节能管理和技术素质。3.3 分厂主要负责人及核算人员的主要职责:3.3.1 负责落实公司能源管理、节能规划和计划、能源消耗定额、节能技术进步措施、节能奖罚等制度。3.3.2 负责本分厂节能工作原始记录管理和各项能源消耗的统计,按公司节能办制定的格式定期、定点报送能源统计报表。3.3.3 监督检查本分厂能源使用情况,对浪费能源,违反能源管理制度的现象,要进行制止,并追查责任。3.3.4 密切结合本分厂生产工艺和管理工作,制订合理用能的工作标准,技术标准和符合节能要求的操作规程,不断提高生产工艺中的能源利用率。3.3.5 按照规定的能源供应指标和能耗
9、定额进行分解落实到工段、班组,合理组织生产,将节能工作纳入班组经济核算范围。3.3.6 加强分厂耗能设备的管理,保证设备处于合理用能技术规定的经济状况下运行,堵塞跑、冒、滴、漏。3.3.7 参与本分厂新增用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合理用能方面的专题论证,参与项目的建设施工以及竣工验收的达标测试,参与新增用能设备的选型和采购。3.3.8 组织配合对本分厂实施用能情况的分析和节能测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3.3.9 负责在本分厂应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应用节能经验。3.4 班组人员的主要职责:3.4.1 组织各岗位正确使用能源,维护好耗能
10、设备、器具、保温隔热设施和能源计量仪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反映到节能办,尽快消除隐患或故障。3.4.2 组织各岗位及时准确地填写有关能源的原始记录和指示图表。3.4.3 对违反能源管理制度和合理用能标准等现象,要及时制止,登记或向上级反映。3.4.4 协助分厂进行节能教育,开展节能合理化建议活动,总结交流、推广应用节能经验。4附 则:4.1 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节能办负责解释。4.2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1目的:为确保本公司节能管理活动能有效开展,明确规定公司各职能部门在节能管理体系中的职责、权限与作用,特制订本制度。2. 适用范围:公司各职能部门。3职责:3.1 生产副总节能职责:3.1.1
11、 生产副总负责对公司生产系统各项计划的综合管理,节约能源计划是公司综合生产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编制公司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时,应把节能规划和计划列为主要内容。3.1.2 负责组织、指导节能办搞好节能规划及计划的编制工作,编制、检查、总结节能工作计划,包括能源单耗和综合能耗的定额与考核指标。3.1.3 坚持贯彻“以节能为重点的技术改造”方针,综合平衡,安排好节能技改所需资金,结合企业工艺技术改造和装置检修等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创造好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条件。3.1.4 按照能源使用合理化要求,合理组织生产调度,及时调整供热、供电、供水、供风和余热回收系统的运行,提高生产和全厂用能的均衡性,努
12、力降低燃料、动力消耗和损失,提高能量回收率和利用率。3.1.5 在生产调度会上及时报告各单位节能计划和能耗指标的执行情况,对浪费能源的现象,各单位进行整改。3.1.6 检查新装置和节能措施试运过程中的能耗情况,督促其迅速达到设计能耗指标要求,做好调度衔接和协调工作。3.1.7 及时总结公司生产系统各分厂的合理用能的经验,并向企业能源管理小组提出改进用能管理和采取节能技术措施的建议。3.2 生产部节能职责:3.2.1 生产管理部是企业各项生产计划的综合管理部门,节约能源计划是公司综合生产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编制公司生产规划和计划时,应把节能规划和计划列为主要内容搞好节能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工作
13、。3.2.2 负责协助节能办制订生产系统能源管理定额、统计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各分厂、部门 能源单耗和综合能耗的定额与考核指标。3.2.3 坚持贯彻“以节能为重点的技术改造”方针,综合平衡,协调好节能技改所需资页 数 共 3 页版本号 A1山西华瑞道尔煤焦化公司 节能制度管理文件生效日期 2012-4-1公司职能部门节能管理职责 编 号 DR/GL/003批准: 审核: 起草:金,结合公司工艺技术改造和装置检修等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创造好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条件。3.2.4 按照能源使用合理化要求,合理组织生产调度,及时调整供热、供电、供水、和余热、余能回收系统的运行,提高生产和全公司用能的均衡性,
14、努力降低燃料、动力消耗和损失,提高能量回收率和利用率。3.2.5 在生产调度会上及时通报各单位节能计划和能耗指标的执行情况,对浪费能源的现象,督促各单位进行整改。3.2.6 加强用水和水质管理,提高水的重复利用,改善用水质量,提高设备传热效率,搞好节约用水。3.2.7 检查新装置和节能措施试运过程中的能耗情况,督促其迅速达到设计能耗指标要求。3.2.8 及时总结企业生产、辅助生产等系统的合理用能的经验,并提出改进用能管理和采取节能技术措施的建议。3.2.9 负责公司生产运输机具管理,制订油耗定额管理,实施合理物流及节油改造。3.2.10 负责公司各类能源进出库、仓储及生产流转管理,并按计量表计
15、数核算、统计工作。3.3 设备动力部节能职责:3.3.1 按照企业年度节能技术改造规划或计划,编制机动设备、专用设备、保温、保冷、水、电、汽系统节能技术改造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3.3.2 推动能源使用合理化,贯彻能源使用合理化标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燃料、动力消耗和散热损失,提高能量传递、转换效率,提高设备效率,提高余热、余压、余冷的回收率,提高企业的能源利用率。3.3.3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负责采用节能设备和材料,及时淘汰落后设备。3.3.4 负责对全公司的耗能设备建立设备台账,建立高耗能设备档案。3.3.5 对设备的动力配备进行检查,使之与要求相匹配。3.3.6
16、 加强各种耗能、能源转换设备和水、电、汽、制冷系统的管理,及时制订、修订设备操作规程、工艺卡片,搞好经济运行。3.3.7 加强工业锅炉、风机、水泵、供热供冷管网、蒸汽疏水阀及重大传动电机等的能源利用监测,及时采取措施,提高设备能源利用率。3.3.8 组织定期检查设备、各类输送能源的管网,及时发现并消除浪费能源的现象。3.3.9 加强供能用能的综合管理,建立健全综合管理标准,总结交流经验,做到合理用能,使设备之间功率匹配合理,能级匹配合理,能量逐级有效利用。3.4 设备动力部节能职责:3.4.1 负责水、电、汽能源计量器具日常维护,协助计量科开展水、电、汽能源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3.4.2 负
17、责公司能量平衡的测试工作,解决测试中的计量问题。3.4.3 负责日常水、电、汽计量数据抄报工作,上报的数据必须准确及时。3.4.4 协助设备动力部对重点耗能设备的动力使用情况进行监测。3.5 质量管理部节能职责:3.5.1 负责公司能源的计量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量、能源计量的法律法规,努力完成公司能源计量的各项任务。3.5.2 建立用能计量台帐,按周期管理要求组织进行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3.5.3 负责组织制订能源计量的各种技术标准、管理制度并贯彻实施3.5.4 协助做好能源计量的监督检查,会同公司节能办规定能源计量的重点管理项目,建立重点监测网点和信息传递、反馈流程、管理办法。3.5.5
18、 积极推广应用计量新技术、新器具,努力提高企业能源计量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3.5.6 负责公司购入能源的质量检验工作,提供各种化验数据并统计。3.6 原料部、采购部节能职责:3.6.1 原料部负责公司生产原料(原煤、精煤)的采购工作。3.6.2 采购部负责公司生产辅料(成品油等)的采购工作。3.6.3 负责做好各类能源采购合同评审与签订工作。3.6.4 负责做好各类能源采购统计工作。3.6.5 原煤、精煤采购要根据公司生产的需要,选择合适的煤种,保证生产用煤的需要;3.6.6 在进行设备采购时,要对采购设备的性价比进行评估,优先选用高效节能设备,严禁采购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和使用的淘汰设备。3.
19、6.7 总结交流能源科学管理经验,不断提高职工的能源采购、运输等节能管理水平。3.7 销售部节能职责:3.7.1 负责公司各类能源产品销售工作。3.7.2 负责做好各类能源销售合同评审与签订工作。3.7.3 负责做好各类能源销售统计工作。3.8 综合办公室节能职责:3.8.1 协助节能办公室做好节能培训,提高全体职工的节能意识、节能技术和节能管理水平。3.8.2 组织节能专业技术培训,能源管理短期培训、结合公司能源利用的节能技术报告会和交流研讨会。3.8.3 会同节能办、设备动力部进行企业重点耗能设备操作岗位专业培训,并实施上岗操作考核、发证工作。4附 则:4.1 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节能办负责
20、解释。4.2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1. 目的:为加强公司各分厂、部门的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规定,制定本法。2. 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分厂。3. 职责:3.1 公司节能办负责公司节能监督管理工作。3.2 各分厂负责本分厂节能监督管理工作。3.3 公司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督管理工作。4. 具体规定:4.1 生产副总定期组织召开能源会议,监督检查生产系统各分厂、部门能源工作情况,公布各分厂、部门能源利用状况。4.2 各分厂、部门按照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指标,制定分级管理方案并报节能办备案。4.3 实施分级管理的节能办履行
21、下列职责:4.3.1 组织对各分厂的投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节能篇提出评价意见。4.3.2 监督检查用能分厂的主要耗能设备和工艺系统能源利用状况,委托具有检验测试资格的单位对用能分厂进行节能的检验测试。4.3.3 会同同级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检查用能分厂的能源计量工作,会同同级统计管理部门检查重点用能分厂能源消费和能源利用状况统计工作。4.3.4 结合各分厂、部门培训需求,协同综合办公室制定公司节能培训计划并实施。4.4 各分厂、部门的节能管理:4.4.1 公司所属各分厂、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节能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和公司制定的节能管理条例。4.4.2 重点用能分厂、部门应接
22、受公司节能办对其能源利用状况的监督、检查。4.4.3 公司每年应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节能科研开发、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宣传与培训。4.4.4 公司各分厂、部门应健全能源计量、检测管理制度,配备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仪表,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应达到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规定的国家标准。4.4.5 公司应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各用能分厂、部门应规定专人负责能源统计,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页 数 共 2 页版本号 A1山西华瑞道尔煤焦化公司 节能制度管理文件生效日期 2012-4-1节能责任制度管理办法 编 号 DR/GL/004批准: 审核: 起草:4.4.6 各用能分厂、部门应建立有利于节约能源、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的节能工作责任制;明确节能工作岗位的任务和责任,通过岗位责任制和能耗定额管理等形式将能源使用管理制度化,落实到人,纳入经济责任制。4.4.7 公司节能办应开展节能宣传与培训,主要节能设备操作人员未经节能培训不得上岗。5. 附 则:5.1 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节能办负责解释。5.2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