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华能德州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Q/HNDZQ/HNDZ-AQ08-062008配煤掺烧管理标准2008-04-02 发布 2008-04-02 实施华 能 德 州 电 厂 发 布Q/HNDZ-AQ08-062008I目 次前言.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职责.15 流程图与风险分析.26 配煤管理内容与要求.26.1 配煤管理的流程.36.2 配煤管理的技术措施.36.2.1 正常季节配煤措施.36.2.2 雨季配煤措施.57 相关/支持性文件.58 记录.59 附录.6Q/HNDZ-AQ08-062008I 前 言本标准根据集团公司华能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要求和DL/T 800-2003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厂具体情况而编写的。编写要求和表述方法与华能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求完全一致。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与本标准有关的历次版本同时废止。本标准由安全监察室归口管理。本标准起草部门:运行部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建亮审 核:王春明。审 定:李庆义。批 准:王德学。 本标准于 2007 年 7 月 31 日首次发布,本次为第 1 次修订。Q/HNDZ-AQ08-0620081配煤掺烧管理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电厂配煤掺烧管理过程中各级人员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华能德州电厂配煤全过程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
3、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火力发电厂节能和指标管理技术ISBN7-5083-3667-4 火 电 厂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3223-20033 术语和定义3.1 火电厂煤种的掺配火电厂配煤掺烧的基本原理就是利用各种煤在性质上的差异,将若干种不同煤种、不同性质的煤按照一定比例掺配,相互取长补短,发挥各掺配煤种的优点,最终使配出的混合煤在综合性能上能够满足锅炉设计的要求。3.
4、2 煤种的特性及工业分析根据煤是由可燃质、不可燃的矿物杂质(灰质)和水分组成,通过元素分析和工业分析来确定各种物质的含量,如有机物中的碳(C) 、氢(H) 、氧(O) 、氮(N) 、硫(S)的含量等;以及工业分析测定煤中所含水分、灰分、挥发份和固定碳成分,测定煤的发热量、灰熔融性、及可磨系数等。这些分析就是用于煤种日常生产中的监督参数,判断煤质特性。4 职责4.1 生产副厂长(配煤掺烧小组组长)4.1.1 生产副厂长是本厂配煤掺烧监督的总负责人。4.1.2 负责批准建立本厂配煤掺烧管理标准 。4.1.3 负责对提交的配煤掺烧过程中引起的锅炉燃烧、机组出力等问题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批。4.1.4 负
5、责协调燃料供应部、燃料部、运行部在执行配煤掺烧过程中出现的各部门之间难以解决的问题。4.2 运行部副主任(配煤掺烧小组副组长)4.4.1 运行部主任是负责配煤小组日常工作的主管领导。4.4.2 负责对配煤掺烧过程中引起的锅炉燃烧、机组出力等问题提出考核意见,呈报生产副厂长审批。4.4.3 每月负责对本月配煤掺烧小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对于出现的问题提出考核意见,呈报生产副厂长审批。Q/HNDZ-AQ08-06200724.3 燃料供应部主任4.3.1 负责根据煤场存煤情况和我厂锅炉的适烧煤种,制定煤炭采购计划,入厂煤煤质变化范围必须符合本厂配煤要求。4.3.2 负责在煤炭市场紧张时期,保证正常煤
6、炭供应。4.3.3 负责禁止低热质、低挥发份等劣质煤种入厂。4.4 运行值长4.4.1 运行值长作为当班配煤掺烧计划的审批人。4.4.2 当预计某台锅炉需要特殊煤种时,负责提前通知燃料部运行班长(副值长)做好配煤准备。4.4.3 接班后 4 小时内,负责及时察看上一班煤质化验报告,校对煤质,当发现偏差较大时,及时通知运行部单元长采取相应调整措施,并向运行部副主任提出考核建议。4.5 运行部锅炉专工4.5.1 负责及时对配煤掺烧小组成员通报当前锅炉燃烧情况, 。4.5.2 负责对锅炉实际燃烧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特殊情况下对配煤掺烧的提出具体要求。4.5.3 负责定期察看入炉煤煤质化验报告,发现异常
7、情况向运行部副主任提出考核建议。4.5.4 负责调查配煤掺烧过程,负责锅炉异常情况的分析、调查,写出分析报告上报运行部副主任。4.5.5 负责制定特殊配煤期间的锅炉安全运行措施。4.6 燃料部运行专工4.6.1 负责定期对一、二、三期煤场存煤一览表进行检查,发现不符责令整改,并进行考核。4.6.2 负责监督燃料运行人员执行配煤掺烧计划的情况,并提出考核意见,上报厂配煤掺烧小组审批。4.6.3 根据煤场实际存煤情况,当预计有配煤困难的可能时,负责提前通知燃料供应部调整进煤计划。4.6.4 当发现配煤出现偏差时负责及时通知运行,并及时查清配煤出现偏差的原因,及时恢复原配煤计划。4.7 燃料部运行班
8、长4.7.1 负责按照配煤要求制定当班配煤掺烧计划清单,上报给燃料运行专工。4.7.2 负责制作、更新一、二、三期煤场存煤一览表,要包括各车次来煤具体参数、位置、来车日期,并提供给配煤小组领导及成员、燃料部主任机专工、运行部值长。4.7.3 负责日常煤场来煤的堆取安排,科学合理安排不同煤种,做到煤场内各不同煤种定点堆放明确。5 流程图与风险分析5.1 配煤掺烧管理标准流程图配煤掺烧管理标准流程图见附录 A。5.2 关键控制点5.2.1 燃料采制样出现偏差,造成煤质数据失准。5.2.2 燃料配煤不当,造成锅炉灭火或制粉系统出现异常。5.2.3 运行对煤质失去监督,不能按实际煤质情况进行燃烧调整,
9、造成机组异常。5.3 风险分析:5.3.1 入炉煤挥发份过高,容易引起制粉系统自燃及爆炸、煤粉管道自燃着火。5.3.2 入炉煤挥发份过低,容易引起锅炉燃烧不稳定,甚至锅炉灭火,飞灰可燃物高等。Q/HNDZ-AQ08-06200835.3.3 入炉煤灰份过高,容易引起锅炉受热面磨损泄漏和锅炉塌灰灭火等。5.3.4 入炉煤灰熔点过低,容易引起锅炉受热面大面积结焦,造成锅炉灭火、水冷壁被砸坏、蒸汽温度超限等后果。6 配煤管理内容与要求6.1 配煤管理的流程6.1.1 配煤小组工作内容:厂成立由生产副厂长为组长,运行部副主任为副组长,燃料供应部主任、燃料部专工、燃料运行班长(副值长) 、运行值长、运行
10、部锅炉专工等组成的配煤掺烧小组,定期召开配煤小组会议,分析上一阶段配煤的经验,制定下一阶段工作安排。6.1.2 配煤掺烧流程:正常日常生产中,火车来煤后,首先取样化验,化验结束后将化验报告报送燃料部运行班长,燃料部运行班长根据来煤煤质情况及混煤筒仓存煤情况决定将火车来煤输送至煤场或混煤筒仓。火车来煤及煤场取煤按照不同煤种分别输送至混煤筒仓。燃料部各值运行班长(副值长)在接班后,根据煤场存煤及来车情况制定出当日的配煤计划,OA 发送给运行值长审核,运行值长批准后,由燃料部运行值班员实施,按照配煤比例对锅炉原煤仓上煤。入厂煤和入炉煤的采制样应严格按照燃料采样制样化验管理标准执行。运行值长和锅炉专工
11、根据技术监督管理标准要求,根据上一班的化验数据,核对燃料上一班配煤计划是否正确,发现异常及时责令燃料部运行班长检查分析原因,必要时对本班配煤计划进行适当修改。每天 07:00 前,燃料部运行班长按照煤场实际存煤情况更新煤场存煤示意图,OA 给各相关人员。6.2 配煤管理的技术措施为方便运行人员配煤,化验人员应将煤质化验结果填写在入炉煤煤质化验记录中,并标明化验结果,“合格”或“不合格”,同时通知当班运行值长,值长根据每质量情况通知各机组采取相应的配煤措施。6.2.1 正常季节配煤措施6.2.1.1 正常情况下,送至14 锅炉原煤仓的煤,其煤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发热量在50005300 卡/克之
12、间;干燥无灰基挥发份在 1719之间;灰份在 2530之间。送至56 锅炉原煤仓的煤,其煤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发热量在 52005500 卡/克之间;干燥无灰基挥发份在 1317之间;灰份小于 30;变形温度在 1450 度以上;国阳煤和其它煤种的配比不小于 1.5:1;严禁西安电研院报告中所列的南庄、盂县南社矿、清徐等易结焦煤种入炉。6.2.1.2 当煤炭市场发生变化,高热值煤种采购困难时,按照以下原则执行:1) #5、6 炉入炉煤:干燥无灰基挥发份 Vdaf 控制在 14-18%;低位发热量 Qd 5000 kcal/kg;灰的软化温度 T2 1450;严禁西安电研院报告中所列的南庄、盂县
13、南社矿、清徐等易结焦煤种入炉。2) 一二期配煤按照以下原则执行:上煤时间 实际用煤时间 热值(Kka/kg)16:00-01:00 晚峰后、夜班(低负荷) 4400-460001:00-08:00 白班(AGC、中等负荷) 4600-4800Q/HNDZ-AQ08-062007408:00-16:00 晚峰(满负荷) 4800-5000各时段的入炉煤干燥无灰基挥发份控制在 15-20%,灰份 35以下,当干燥无灰基挥发份低于 15%或高于 20%时,燃料运行班长应及时汇报值长,值长通知各机组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6.2.1.3 燃料运行人员和检修人员要密切合作,做好设备的消缺和维护工作,
14、做到运行设备可靠运行,备用设备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为配煤工作打好基础。输煤设备出现故障,暂时无法恢复运行,无法保证正常配煤时,燃料运行班长应及时汇报燃料部领导和当值值长,同时在运行日志中做好详细记录。6.2.1.4 一期#8 皮带的四台叶轮给煤机和三期1 皮带的两台叶轮给煤机应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出力校核,保证每路皮带的两个叶轮给煤机出力一致,提高配煤比例的准确性。6.2.1.5 对于煤场的存煤,特殊情况下如果煤质掌握不准确,上煤前应通知取样人员进行取样化验。取样时应分层取料,斗轮机的挖取深度不得超过 1 米,确保化验数据与实际煤质相符。6.2.1.6 遇有超低挥发份(干燥无灰基小于 9) 、超高
15、挥发份(干燥无灰基大于 30) 、超低发热量(小于 4000 卡/克)等特殊煤种,在配煤使用时,集控运行副值长应在上煤前将配煤情况汇报燃料部专工或主任,经同意后方可实施。6.2.1.7 在燃用上述特殊煤种时,如果与之混配的筒仓因结拱等原因,导致给煤机给煤不均匀时,应先停运特殊煤种的给煤机,待结拱筒仓给煤正常后,再启动另一给煤机,以防入炉煤质偏差过大,影响燃烧。6.2.1.8 对于火车来煤,化验结果未出前原则上禁止使用。如必须参入配煤时,其煤质数据可采取近一个月内同一煤种平均值的下限计算。6.2.1.9 燃料运行班长应对参入配煤的煤种全面掌握,配煤比例计算精确,使配煤的估算值尽量接近入炉煤化验值
16、。波动范围发热量不得超过150 卡/克;干燥无灰基挥发份不得超过2。6.2.1.10 来煤的粘度及湿度情况,由取样人员在取样时进行初步鉴定,并负责汇报燃料集控室。集控室根据汇报的情况,安排有关人员对实际翻车情况进行落实,如煤的粘度较大,燃料运行班长(副值长)应及时汇报燃料部运行专工、主任和当值值长,并做好相应的应急措施。严禁将粘度大的煤不经掺配直接进入原煤仓,防止给煤机堵煤断煤。6.2.1.11 如果筒仓煤位较高,且煤炭供应不紧张的情况下,可将粘度大的煤存于煤场的指定位置,存煤高度要适中,整齐美观,并做好详细的记录。待煤干燥或有合适的配煤品种时使用。6.2.1.12 如果筒仓中有合适的配煤品种
17、,且其它筒仓的煤质较干燥,可直接放入筒仓中。但只能放入其中的一个筒仓中,不能 2 个或 3 个筒仓全放,且配煤时要把粘度大的煤的量控制在总量的一半以下,并向值长汇报,听从值长指示。6.2.1.13 在粘度较大煤的使用过程中,燃料运行班长要与值长(副值长)保持联系,随时了解原煤仓的备用情况,及时跟值长汇报备用原煤仓中的煤质情况,以防原煤仓中的煤长时间不用,造成严重结拱,影响给煤机运行。6.2.1.14 根据机组的谷峰时间差,合理调整配煤比例,但必须严格按照值长的指示及机组的实际情况进行。6.2.1.15 煤场中煤的存放要严格按燃料部煤场管理办法执行,不同煤种的存放位置要统一,分界要清晰,取煤要平整;同时存煤记录要准确统一,取完的煤必须及时在记录中删掉。同时做好煤场存放干煤的工作。保证雨季有比较干的煤供锅炉掺烧。6.2.1.16 取样人员应对入厂的每一列车的取样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来煤存在的问题(湿度大、新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