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为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作用,保证医院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组织机构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医院感染管理和医疗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设主任委员 1 名,由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 2 名,由主管院长和药剂科主任担任,药剂科主任担任常务副主任委员,委员若干名,秘书 1 名,由药剂科主任担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小组”、“抗菌药物管理小组”
2、、“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管理小组”、“处方点评管理小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基本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小组”六个工作小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医务处指定专人,负责与医院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药剂科具体负责药事管理和药学专业技术服务工作,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组织临床要是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医务处负责组织对衣物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的培训、医院药事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药物使用的监督管理及干预。2、职责(一)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1、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3、章。审核制定本院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2、制定本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3、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本院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4、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并提供咨询与指导;5、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院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6、监督、指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7、提出与药事管理有关的奖惩事项的建议。(二) 各工作组职责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小组: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
4、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相关法规和知识培训,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定期组织开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及管理请康的专项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2、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贯彻执行药事管理和抗菌药物使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订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推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的制定与实施:对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抗菌药物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
5、术规范的教育培训,组织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知识的公众宣传教育工作。3、药品布朗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管理小组: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工作,对全院用药中发生的不良反应与药害等事件,进行监测、登记,按规定上报各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并及时处理、善后。负责全院医务人员的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上报指导和培训工作,及时向全院临床科室提供药品部良反应信息。4、处方点评管理小组,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工作,主要职责是规范临床药物应用,提高药物治疗效果。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药剂科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5、药
6、品质量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医院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组织实施药品质量管理相关规定。保证质量管理人员依照相关规定行使质量管理职权。协助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全院范围内使用的药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确保患者用药安全。6、基本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小组,医院成立基本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小组,人员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兼任。负责建立健全基本药物的引进、使用、评鉴及监管等各项制度,组织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的宣传、培训及监管,基本药物的供应、处方点评等相关资料的整理收集。三、 议事规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
7、,由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并主持会议,总结和检查工作,安排下阶段工作。主任委员不能履行其职责是,可由副主任委员临时主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工作。下设的工作组定期召开会议,并将会议形成的决议项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报告: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与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并进行会议。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从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共同讨论决定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等相关工作。会议决议一般须采用投票方式表决,决议应经参加会议的 2/3 及以上有投票权的委员的同意方可通过。药剂科是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常设机关,负责落实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决议。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闭会期间,药剂科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履行期药事管理职能,作出临时性决定。在此期间遇到不能自行处理的事项,应及时请示主任委员。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秘书协助主任委员收集议案,准备会议议题、资料和文件,负责做会议记录,整理记录,编制会议纪要并通报。同时负责整理、保存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文件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