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宁波市住宅工程配电设计技术规定(试行)Regulations of design technique for residential engineering power distributionin Ningbo(proposed)2006甬 SB-012006 宁波DB II 宁波市住宅工程配电设计技术规定(试行)Regulations of design technique for residential engineering power distributionin Ningbo(proposed)2006甬 SB-01起草单位:宁波市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批准单位:宁 波 市 建 设
2、委 员 会试行日期: 2006 年 6月 1日2006 宁波III关于发布宁波市住宅工程配电设计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甬建科发2006102各县(市)、区建设局,委属各单位,各开发建设、勘察设计、设计审图、施工、监理、质监等单位:随着我市经济建设的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日益提高,住宅用电量大幅度增长。原宁波市住宅工程配电设计技术规定(1997 年)已不适应当前发展的需要,为此宁波市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开展了专项研究,并列为 2003年建设科技攻关项目,经过两年多调研与研究,提出了新的技术规定,该规定已经我委组织专家通过评审,现予以批准与发布。本规定的编号为 2006甬 SB-01,自 2
3、006年 6月 1日起执行。本规定由宁波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宁波市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等编写单位具体负责解释。宁波市建设委员会二 00六年四月七日DB IV 前 言随着宁波市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市民生活质量日益提高,住宅用电量已大幅度增长,1997 年制定的宁波市住宅工程配电技术规定(试行)已远远不能适应形势。根据宁波市 2003年度建设科技项目所立项内容与要求,结合现行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对原规定进行重新编制。住宅配电是一项系统工程,21 世纪的住宅工程势必向科技、环保、智能化方向发展,大量电子设备进入家庭,着重抓好配电安全、电能质量、容量需求及运行经济性(节能),使本规定能与远期发展相衔接。本规
4、定的编制,目的在于指导本市住宅工程供配电设施的规划和设计。本规定共分七章,主要内容有:、总则;2、引用标准;3、术语和定义;4、供配电方式;5、负荷容量统计;6、住宅户外配电工程;7、住宅户内配电工程。本规定附录 A是规范性附录,附录 B、附录 C是资料性附录。目 次 1 总则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供配电方式 .25 负荷容量统计 .26 住宅户外配电工程 .37 住宅户内配电工程 .5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附图 .7附录 B (资料性附录) 用词说明 .10附录 C (资料性附录) 有关国家城市人均年生活用电量参考表 .11附加说明 1宁波市住宅工程配电设
5、计技术规定1 总则11 为适应人民生活水平日益增长的需要,促进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相协调,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和配电网现状,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经济、实用、适度超前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12 本规定规定了住宅小区 10kV系统接线原则,小区变电所的标准化接线方式,380V/220V 系统接线原则,电力线路进户方式,住户负荷配置原则,户内接线方式及相关电气设备技术主要参数要求。13 本规定适用于宁波市区(海曙、江东、江北、鄞州、镇海、北仑)新建、扩建、改建住宅小区(多层、高层、别墅,不含商住楼)的户内外配电设计。市郊乡(镇)建设的农居小区及各县(市)住宅小区可参照本规
6、定或结合当地实际,拟订实施意见,同时报当地供电局和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4 住宅工程的户内外配电设施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但应确保住宅工程的安全用电。户内外配电工程的器材应选用符合国标或部标的优质、节能、安全可靠的产品,优先选用体积小、容量大、污染少、免维护的节能产品。15 住宅工程户内外配电设计除应满足本规定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及行业及本市的相关标准规范。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本规定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引用文件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定的各方应探讨使用这些文件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50180-93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
7、规范GB500529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3-94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4-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96-1999 (2003 年版) 住宅设计规范GB50368-2005 住宅建筑规范GBJ16-87(2001 年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 年版)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34-200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309682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50352-2005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DL/T5991996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3 术语和定义31 住宅小区本规定中住宅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配建有公共服务
8、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32 公共服务设施一般称公建,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含中小学、幼儿园、卫生所、会所、居委会、储蓄所、粮站、小商铺、小餐饮店、小娱乐场所等)。33 高层住宅指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34 中压电网本规定指额定电压为 10kV的电网。35 低压电网指额定电压为 380V/220V的电网。36 小区公用变电所指为小区内中小用户服务,由供电部门管理的公用变电所,简称小区公用变。DB 2 37 专用变电所指为公建和公用设施服务,由有关业主管理的变电所,简称专变。38 小区变电所小区公用变电所与专用变电所的总称。39 10kV环网站指 10kV进
9、出线电缆都设负荷开关,用于 10kV电缆分接的设备及其配套建筑物(构筑物)。310 户内变电所指把中压设备、变压器、低压设备等设在建筑物户内的变电所,简称户内变。311 箱式变电站指把中压设备、变压器、低压设备装在一个箱体内的组合配电设备,简称箱式变。312 低压电缆分支箱指用于低压电缆简单分支,进出线都设开关的箱体。313 电能表计箱指内设电能计量表计、进出线开关等设备的箱体,简称表箱。314 低压住户配电箱指内设进出线低压开关等设备的箱体,简称配电箱。315 住宅户外配电工程指由 10kV环网站,10kV/0.4kV 的小区公用变电所及 10kV/0.4kV用户专用变电所,10kV 电缆线
10、路,380V/220V 电缆线路,380V/220V 封闭母线,电力电缆沟,低压电缆分支箱,路灯线路(含电缆、灯柱、路灯、路灯配电箱),380V/220V 接户绝缘线路,电能表计箱等组成的配电工程。316 住宅户内配电工程指电能表计箱以后的配电工程,由表后进户电缆、电线,低压住户配电箱,室内绝缘线路、插座、灯具、开关等组成。4 供配电方式41 十九层及以上的住宅楼的消防电气及应急照明应采用双电源供电,并在消防设备末端加置双电源自动投切装置,其它电梯及生活给水泵应采用双回路供电,100m 及以上的超高层住宅还应配置自备电源。42 十层至十八层住宅楼的电梯及给水泵宜采用双回路供电。43 除上述以外
11、的用电设备及居民用电可采用单电源供电。44 住宅小区内设若干 10kV/0.4kV小区公用变电所,小区的住户采用 380/220V供电,装表到户。45 装机容量或按本规定第 5.2条计算的用电负荷不大于 100kW的公建,宜采用 380V供电,装表到户;用电负荷大于 100kW的公建,应采用 10kV供电,设置 10kV/0.4kV专用变电所。非物业管理的公用设施(含通信机房等)按上述规定执行。46 属小区物业管理的公用设施(含消防设施、生活给水泵、电梯、楼道灯、地下室照明、应急照明、通风设施等),以一个单体建筑(含地下室)为单位计算容量。单体建筑内非消防设施装机容量(如消防设施装机容量大于非
12、消防设施装机容量,按消防设施装机容量计算)不大于 100kW的,宜采用 380V供电,装表接电;大于 100kW的, 应采用 10kV供电,设置 10kV/0.4kV专用变电所。5 负荷容量统计51 住宅用电容量按以下原则确定:多层、高层按 60W75W/m 2(指建筑面积,以下同)计,其中别墅按 80W/m2计。52 配套公建应按实际设备容量计算。设备容量不明确时,按 100150W/m 2计。53 住户用电负荷配置住户用电负荷配置一般可按表 1选择。3表 1 负荷配置住宅类型 建筑面积(平方米/户) 用电负荷千瓦/户 电源性质 备 注80 以下 6 单相80150 8 单相150-200(
13、含 150) 12 三相四线普通多层、高层住宅200 及以上 起点 12KW,超过按实际确定 三相四线按 6075W/ m2配电200 及以下 20 三相四线别墅(含连体)200 以上 起点 20KW,超过按实际确定 三相四线按 80W/ m2配电注: 以上配置为最小控制值,住宅设计中对电气容量有特殊要求时,按实际计算确定。54 小区公用变压器容量 二天 5541 小区公用变应按不小于 80VA/m2配置变压器。542 综合电压降、线损、安全经济运行及远期负荷增长等因素,规划设计时,每台小区公用变供电范围宜控制在 8000m2左右,最大应控制在 10000m2内,小区公用变应尽可能深入负荷中心
14、,满足环境、环保、消防等要求。小区公用变压器单台最大容量,近期一般宜控制在不大于 630kVA,远期宜控制在不大于 800kVA;对于高层或负荷密度比较高的小区,近期宜控制在不大于 800kVA,远期宜控制在不大于 1000kVA。6 住宅户外配电工程61 小区应设置 10kV环网站,采用电缆环网接线向小区供电,小区内按建筑面积计算设若干小区公用变电所,小区内每个环网近期配置的小区公用变总容量不宜大于 3000kVA,远期不宜大于4000kVA。普通负荷的小区可采用单环网,有重要负荷的小区宜采用双环网,其 10kV网主接线见附录A中的图 A1 及图 A2。62 小区变电所的设置原则621 住宅
15、小区在规划、方案设计阶段,应根据小区总平规划、区域电网发展规划,按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便于管理并留有发展可能的原则考虑小区变电所的建设,并应符合 6.10.1条规定的供电半径。622 小区变电所应采用户内变电所模式,宜为独立建筑物,不宜采用箱式变。623 当小区变电所设于建筑物本体内时,应设在地上层面,并应留有电气设备运输和检修通道。当条件限制且有地下多层时,应优先考虑地下负一层,不应设在地下最底层。小区变位置严禁设置在卫生间、浴室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下方。624 小区变电所应采取有效的防水、排水、排风、防潮与隔音措施。625 小区公用变内变压器容量和台数,应按实际需要设置。当最终容量在
16、800kVA及以上时,应设两台及以上变压器。626 小区变电所的建设应符合国家及电力行业的有关规范要求,对于独立式小区变,可采用油浸式变压器,;对于楼内式小区变,应采用干式变压器或耐燃油型变压器和无油开关设备。小区变电所净高宜达 4.2m以上,小区变不包括附属用房其有效建筑面积:采用干式变压器的小区变电所不小于 50m2/台,采用油浸式变压器的小区变电所不小于 60m2/台。627 小区配电室应预留 10kV进出线及低压出线线路走廊各二回以上。63 小区公用变的主接线631 10kV侧采用环网型接线。DB 4 632 0.4kV侧采用单母线 48 回出线,其中变压器容量 630kVA及以下采用
17、 46 回出线,800kVA1000kVA 采用 68 回出线,低压出线开关额定电流不应小于 400A,主接线见附录图A3。64 小区公用变应采用低压电容器集中补偿,电容器安装在小区变压器的低压侧,经补偿后Cos0.9,其中低压电容器容量不应小于变压器容量的 20,电容器应根据功率因素值自动投切。65 小区公用变应配置配变综合测试仪,对变压器低压侧的三相电压、电流,有功功率,视在功率,功率因素,电度数及供电可靠率,电压合格率,负载率,负荷曲线等进行监测。66 10kV环网柜.661 10kV环网柜的选用应满足“小型化、免维护、无油化”的原则。662 环网柜进线单元(柜)应采用负荷开关;变压器馈
18、线单元可选用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单元(变压器容量不大于 1250kVA时)。663 新装环网柜线路单元应加装以下设备元器件:1 负荷开关电动操作机构;2 电流互感器;3 短路及接地故障指示器。664 根据小型化、紧凑型的要求,宜采用 SF6负荷开关可扩展式环网柜。665 真空开关柜应为全工况绝缘、五防产品,并加装 CT,PT。67 中压电缆671 中压电缆应采用三芯统包型交联聚乙稀绝缘电缆,并根据使用环境采用防水护套、阻燃型。672 中压电缆截面应力求简化并满足规划、设计要求,主干线电缆不宜小于 240mm2,变压器进线电缆不宜小于 70mm2。68 变压器681 变压器选型应符合节能、低噪音、
19、免维护的要求。682 变压器额定损耗应符合国家有关节能政策和规定。683 额定电压及分接头开关10(15)kV /0.4kV 或 10(122.5)kV /0.4kV684 变压器额定容量可选用 315kVA、500kVA、630kVA、800kVA 及 1000kVA,其中 800kVA及1000kVA变压器应选用干式变压器。685 额定频率/相数 50HZ/三相686 额定阻抗 4.5(630kVA 及以下)6.5(800kVA1000kVA)687 结线组别 D.Yn11688 额定绝缘水平工频耐压 35kV/1min冲击耐压 75kV69 低压配电设备691 低压配电柜选用6911 供电可靠性要求较高的居民住宅区宜选用抽屉式、插拔式柜。6912 普通居民住宅区可选用固定式柜。692 框架断路器6921 进线主开关额定电流应按高于变压器低压额定电流一级选定,出线开关额定电流应按高于低压出线回路计算电流一级选定。6922 短路分断能力:40kA(400-415V 范围内),具体应按实际选择。6923 应选用智能型脱扣器,具备长延时、瞬时、短延时保护功能,有较大的电流和时间调节范围。693 塑壳断路器6931 额定电流应按高于低压出线回路计算电流一级选定。6932 短路分断能力:35kA(400-415V 范围内),具体应按实际选择。6933 应具备过载、瞬动保护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