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居】人事管理操作细则(2010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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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 2人事管理操作细则人事管理操作细则(2010 版)河南易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二一年五月- 2 -综合管理部目目 录录第一章 总则 .3第二章 人力资源规划 .4第三章 招聘及入职管理 .5第四章 合同管理 .9第五章 试用期管理 .11第六章 薪酬福利管理 .12第七章 绩效管理 .19第八章 劳动管理 .21第九章 假期管理 .23第十章 人事变动 .26第十一章 离职管理 .27第十二章 复职管理 .28第十三章 人事档案管理 .29第十四章 人事信息化管理 .30第十五章 附则 .30- 3 -综合管理部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宗旨人事管理,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 环节。 为了使人事工作操作

2、 规范化、制度化,最大程度地 实现人力资源优化,提高员工的工作 质量和效率,特制 订本细则 。第二条 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3. 郑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4. 易居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制度5.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三条 使用说明以下,人事管理操作细则将 简称为“细则”。本细则中易居(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将简称为“易居中国 ”;本细则中所称的“总部”是指易居(中国) 控股有限公司本部;本细则中所称的“集团”是指上海房屋销售(集团)有限公司;本细则中所称的“区域”是指华中区;本细则中所称的“公司”是指河南易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3、。第四条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河南易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全体员工。第五条 权责综合管理部为本细则的制订者;有权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以及公司实际运营情况适时地对本细则进行修订或补充。细则及修 订版一经通过,立即生效。综合管理部为河南易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人事管理的执行者。- 4 -综合管理部第二章 人力资源规划第六条 人力资源分析及预测根据易居中国的年度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每年年末,综合管理部应根据下一年度经营目标和组织架构,预测下一年的人力 资源需求,包括内部分析和外部分析。在进行内部人力资源供给预测时,要仔细地评估公司内部现有人员的状态和他们的流动状况。内部现有人员的状态包括:年龄、 级别、素 质、

4、经历、技能、发展潜力、绩效、可晋升性、职业目标等。流动状况包括:离职率、调动率和晋升率等。外部分析包括:本地区的经济发 展水平、教育水平、本地区同一行业劳动力的平均价格与竞争力、本地区劳动力的择业心态 与模式、本地区的地理位置 对 外地人口的吸引力、外来劳动力的数量与质量、本地区同行业对劳动 力的需求等。经过内、外部的分析,可以确定下一年的人员编制和相应的实施策略,人员编制经本公司负责人确认,在规定时间内上报,随本公司财务预算方案最终由 总部总裁室审核批准方可实施。预算方案应考虑到在用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不确定因素可增加适当的风险成本。第七条 人力资源规划制定及实施在人员编制的基础上,综合管理部

5、可以着手制定当年的人力资源规划实施方案,人力 资源规划的制定主要涉及的内容包括:公司有关人力资源管理的各项政策策略及相关说明、基于公司发展战略的员工招聘计划、晋升 计划、解聘 计划、员工培训和职业发展计划、关键员工保留计划、绩效考核计划等相关内容。第三章 招聘及入职管理第八条 招聘工作流程各部门年度内的员工招聘工作,要 严格按照经批准的预算方案中 “人员编制计划”执行(包括人数和职级)。1. 用人部门填写人力需求申请表,按 审批权限批准后,实施招聘计划。2. 负责招聘人员按照人力需求申请表上的要求,在相关招聘渠道上 发布招聘信息。3. 有合适人选时,安排第一 轮初试, 应聘者须如实填写 求职登

6、记表,第一轮初试合格者,安排第二轮复试,如有必要可安排第三 轮面试。- 5 -综合管理部4. 对拟录用人员,与其沟通 录用意向以及薪资待遇,并确认预期的上班时间。5. 用人部门填写录用审批表,按 审批权限批准后, 报综 合管理部。6. 综合管理部通知拟录用人员正式上班时间,以及 办录 用手续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7. 对拟录用的管理层以上员工及关键岗位员工进行背景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录用人员以往的工作经历、工作表 现、薪 资状况、工作变动原因、学历状况、工作职责等。第九条 招聘审批流程1. 编制内人员招聘1) 管理层员工由集团人事部门负责招聘集团负责人同意总部行政人事部审核总部总裁室

7、审批董事局主席批准。管理层以上员工的录用、异动 、试用期转正、离职参照此标准。2) 执行层员工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招聘机构用人部门、机构负责人审核区域负责人同意集团人事部门审核 集团负责人审批总部行政人事部批准。执行层员工的录用、薪资上调 参照此标准。3) 操作层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招聘公司用人部门、公司负责人审核区域负责人审批。4) 员工 1 层员工、2 层员工由公司负责人进行最终审批。2. 编制外人员招聘1) 所有编制外人员招聘计划,需附书面说明情况,按管理权限逐级上报至总部行政人事部、总部总裁室,经批准后方可 实施招聘。具体流程如下:公司用人部门、人事部门 、公司 负责人提报区域负责 人审核

8、集团负责人同意总部行政人事部审核总部总裁室审批。2) 每季度末,综合管理部向总部行政人事部、总部总裁室上报公司预算内人员编制的执行情况,以备审查;同时上 报当季编制外人员招聘计划,由 总部进行审批。 。3) 若遇紧急、特殊情况,应及时上报总部行政人事部审核,总部总裁室批准。第十条 垂直管控体系人员招聘1. 垂直管控体系人员指行政人事、 财务、运 营、法务、信息技术管理等人员。2. 招聘流程1) 行政人事、信息技术管理人员:- 6 -综合管理部公司行政人事、信息技术管理 职能线最高负责人的招聘由 总部行政人事、信息技 术管理部门进行最终审批,其他人 员的招聘、 录用报总部相应职 能部门备案。公司

9、行政人事、信息技术管理 职能线最高负责人的录用、薪资上调、合同续签、离职会签参照此标准。2) 财务人员:公司财务职能线最高负责人的招聘由总部财务管理部进行最终审批;其他财务条线人员招聘由集团财务管理部审批。公司财务职能线最高负责人的录用、薪 资上调、合同 续签、试用期转正、离职会签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其他财务条线人员的录用、薪 资上调、离职会签由集团财务管理部门审批。3) 运营人员:公司运营职能线最高负责人的招聘由总部运营管理部进行最终审批;其他运营条线人员(除案场助理外)招聘由集团运营管理部审批;案场助理按第九条执行。公司运营职能线最高负责人的录用、薪 资上调、合同 续签、试用期转正、离职会签

10、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其他运营条线人员(除案场助理外)的录用、薪资上调、离 职会签由集团运营管理部门审批;案场助理按第九条执行。4) 法务人员:公司法务职能线所有人员的招聘、 录用由总部法务管理部 门进行最终审批。第十一条 年收入超过 15 万元人员招聘招聘年收入超过 15 万元(即月基 础工资在 1 万元( 含)以上)的人员,需要经过总部行政人事部审核总部总裁室 审批。年收入超过 15 万元人员的录用、薪 资上调参照此标准。第十二条 亲属回避制度公司建立任职员工亲属回避制度。 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员工必须 如实填写员工登记表中相关内容。第十三条

11、录用流程1. 综合管理部凭经过审核批准的录用审批表,方可 办 理人员录用手续。综合管理部必须严格执行“收集员工资料签订合同/ 协议上岗工作”的入职流程。2. 新员工报到时,行政人事部需收集如下 资料:1) 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验原件);- 7 -综合管理部2)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3) 本人近期 1 寸免冠彩色报名照片 2 张;4) 其他入职时须提供的证明文件。3. 综合管理部审核身份证、学 历证书等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后复印存档 (其中第 2 代身份证需要正反复印),原件退还本人。4. 若员工提供的资料不齐全, 综合管理部需明确告知其所缺 资料,待 补齐资料并经审核无误后,方

12、可签订合同/协议,再就职上班。5. 如因工作需要须立即上岗,而 应聘者又无法递交所有个人 资料的,必 须由部门/机构最高负责人同意,综合管理部审核后,允 许其签订劳动、劳务合同/协议后先行上岗。但应聘者必须承诺在 5 个工作日将所需材料补齐,否 则不得继续聘用。员工签字后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由综合管理部代为保管,待补齐材料后再发给员工。6. 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员工必须亲自填写员工登记表,没有的项目应填写“无”,填写完 毕后亲笔签名。综合管理部应当 严格审核人事资料的真实有效及完整性,如发现虚假,公司有权与员工解除劳动/劳务关系。7. 员工就职期间,员工登记 表所记载信息发生变更时 ,必 须在

13、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综合管理部更改信息,因本人原因造成漏报、 错报、瞒报或延误通知的,由员工本人承担一切后果。8. 公司实行门禁卡/打卡考勤方式,办理录用时需办理本人门禁卡/考勤卡。9. 实习人员报到填写实习员工登记表,签订实习协议 ,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意外责任。正式实习前必须进 行企业制度的培训并配备带 教老师。10. 经批准后,在总部缴纳社会保 险的外派或其他员工,由综合管理部收齐录用员工的各类人事资料,与录用审批表一并 报至总部行政人事部, 经双方交接填写 人事档案交接签收表后,由总部行政人事部向劳动 部门办理录用登记手续。第十四条 工号的管理1. 工号管理遵循唯一性的原则,一一 对应

14、,不重复使用。2. 办理录用手续时,由综合管理部 负责设置工号,并将工号告知员工。3. 员工工号以入职日期的先后为设置的依据,由小到大以阿拉伯数字依次 设置,不分 职位、职级。4. 离职员工:其工号将被注销,此工号将不再使用。5. 复职员工:其工号按新入职日期重新设置,原在 职时工号不再使用。工龄不再累计。6. 外派员工:其工号将不作变动。- 8 -综合管理部7. 员工调动:原工号作废,新工号按新用人机构入 职处理,工龄累积计算。第四章 合同管理第十五条 合同形式 根据应聘者被录用性质不同, 综合管理部应与其签订劳动 合同、 劳务合同、实习协议或见习协议。1. 本市从业人员、外省市从 业人员应

15、签订劳动合同。2. 下岗、退休聘用、兼职人员等应签订劳务合同。3. 未进入就业状态的在校学生应签订实习协议。4. 公司经总部行政人事部批准,可以 劳务派遣方式用工。5. 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实习协议应由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第十六条 合同期限1.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 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2. 首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建议为 3 年, 试用期 6 个月;续签劳动合同,若无特殊情况,劳动合同期限建议为 3 年。3. 劳务合同期限建议为 1 年, 试用期为 2 个月。 续签劳务 合同期限建议为 1 年。4. 实习协

16、议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 拟留用实习人员,自 毕业 之日起应重新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5. 特殊情况需报总部行政人事部批准后执行。6. 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须报总部行政人事部审批。第十七条 合同签订1. 综合管理部应当在员工入职当日或之前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劳务合同。特殊情况,按照本细则第十三条第 4 款、第 5 款 执行。2. 综合管理部应当按录用审批表里的内容完整、准确地填写用工合同中的空缺 项,没有的项目应填写“无” ,不留空白项。员工签字后,加盖公司公章和骑缝章。3. 合同/协议中的员工签字必 须是员工本人使用中文汉字亲笔签名,字迹 应当清楚,不得代为签约。- 9 -综合管理部第十

17、八条 合同续签劳动/劳务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由员工本人做期满小结,填写员工续聘审批表,并表明去留意向,报部门负责人综合考 评后签署意见,送 综合管理部,进行合同续签审批,续签流程同第九条、第十条。双方均有续签意愿的,可办理劳动/劳务 合同续签手续。第十九条 合同变更1.合同期限内,经双方协商一致,且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内容。2.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下岗、退休聘用、兼职等特殊劳动关系发生变化的,员工应于发生变化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人事部门。人事部 门每三个月 对此类用工性质人员的身份进行复核,若发现劳动关系状况 发生变化的, 综合管理部有权变 更劳动/劳务合同。

18、第二十条 合同解除1.各层级的员工合同解除流程(包括垂直管控体系人员)同第九条、第十条。2.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除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 规定的可以随时解除的条件外,必须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试用期内应提前 3 天以 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劳务合同须提前 15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按照 劳动/ 劳务合同的 约定,办理相应的手续。3.无论什么原因,员工离职时 ,均需填写 离职申请表。4.合同解除的书面通知应交由员工签署, 员工不予签署或因擅自离 岗而无法签署的,公司将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送达, 邮政特快专递邮件详细清 单中“内件品名”栏应当写明“合同解除通知书” 字样。特快专递

19、寄送地址为员工在员工登记表上登记的信息。第二十一条 合同中止1.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应征入伍或履行国家 规定的其他法定 义务,符合法律、法规,而暂时无法履行合同的义务,但仍有 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合同可以中止。2.劳动合同中止期间,双方约 定的权利义务暂停履行;待中止情形消失,继续履行。第二十二条 合同终止1.当劳动/劳务合同期满;或合同中双方 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或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满 60 周岁,女性满 50 周岁);或国家法律、法 规规 定可以终止的条件出现时;或员工实际已不履行合同满三个月;或劳动/劳务合同中止期间,合同期满;合同即告终止。- 10 -综合管理部2.合同期满

20、终止前,综合管理部将先行 书面征询本人续订 合同意向,若 员工在合同到期前拒绝表达意向或在合同到期当日仍无书面反馈续签意见的,将视为员工不续签表达, 劳动/劳务合同到期自动终止。第二十三条 其他约定劳动/劳务合同双方对有服务 期、商 业秘密保护、竞业限制、违约金有约定的,不因劳动/劳务合同解除、终止或中止而失效,除非双方协商另行约定。第五章 试用期管理第二十四条 试用期的设定合同类型 合同期限 试用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得约定试用期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

21、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务合同 一年一签 不得超过二个月第二十五条 试用期管理1.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试 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1) 假冒学历、工作经历、个人信息等证明文件,用欺骗手段被录用的;2) 求职登记表、员工登记表所列内容与自然情况不符的;3) 填报虚假健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隐瞒患有传染性疾病;隐瞒患有严重疾病可能影响工作的;4) 未能按时、按量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的;5) 入职培训考核、试用期绩效考核未通过的;6) 拒绝接受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的;7)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试用期内被处以 2 次口头警告或 1 次书面警告的;8) 其他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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