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儿园防鼠防蝇措施昆明市美格幼教集团五华区美格幼儿园2011 年 9 月2013 年 5 年幼儿园防“四害”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根据昆明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和昆明市除四害技术规范的规定,为了有效开展除四害工作,完善防四害设施,确保创卫技术评估阶段除四害工作达标,现制定防鼠、防蚊、防蝇、防蟑螂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通过本方案统一我市四害防护设施建设标准,要求各单位根据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查漏补缺,迅速建成一批防四害设施,确保创卫除四害工作达标。二、责任分工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以“块块为主、条块结合”,层层落实创卫工作任务。具体职责分工如下:1、各区、
2、街道办事处、社区(城中村)负责督导辖区居民区、居民户、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防四害设施建设,负责辖区空旷地带的四害防护设施建设;2、市住建委、市政园林局负责公园、公共绿地、垃圾场、垃圾中转站点、公厕等场所防四害设施建设;3、市建管处负责城区建筑工地防四害设施建设;4、市水利水电局负责城区河道内防四害设施建设;5、城区集贸市场防四害设施建设由市场主办单位负责;6、市交通局负责车站、码头防四害设施建设;7、市教育局负责大中专、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单位防四害设施建设;8、市工商局负责督促城区各集贸市场、各食品流通单位落实防四害设施建设;9、市技术质量监督局负责各食品生产单位防四害设施建设;10、市房管局
3、负责组织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落实所管居民小区防四害设施建设;11、市商务局负责抓好本系统屠宰场等场所防四害设施建设;12、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负责督促各宾馆、饭店、小型餐馆等餐饮单位和理发店、浴池、歌舞厅等公共场所防四害设施建设;13、东风公司爱卫会负责公司各单位防四害设施建设。三、时间进度安排各单位根据方案要求,在每年 8月 10日前完成防四害设施建设工作。四、防四害设施建设标准(一)防鼠设施建设1、地下道和排水沟:切断鼠类从地下管道到地面和建筑物中的通道,地下道口要加装防鼠隔板或使用 0.6cm0.6cm不锈钢丝网封堵,留有缝隙的排水沟盖板下面一律铺设 0.6cm0.6cm不锈钢丝网。2、窗户
4、和通气孔要加装 0.6cm0.6cm不锈钢丝网封堵。3、门:门和门框要密合,缝隙要小于 0.6cm。重点场所使用木质门的,要在门的下部镶 30厘米高铁皮踢板。门上的气窗要安装铁纱网防鼠。4、户外落水管:离地面距离小于 30cm的雨水落管,需在下端加防鼠网,防止鼠类从管内攀行。5、洞:墙壁上的小洞可用 4份沙加 1份水泥的混合物填补堵塞。大洞可用碎石(直径 2厘米)4 份,沙 2份,水泥 1份的混合物堵塞。6、墙:清水砖水墙要抹 60厘米高的水泥墙围,或在地面以上60-75厘米处用水泥抹 15厘米宽的防鼠带,防止鼠类攀登,夹屋墙的下部要填塞水泥块、砌砖或镶钉铁皮防鼠。7、建筑物内部防鼠设施,当室
5、内发现鼠类时,要注意消除一切可被鼠类利用的隐蔽场所。8、重点单位防鼠设施,重点单位如粮食、食品仓库及配电房的木质门,向外侧下方由地面起要镶嵌 30厘米高的金属片,如因地面不平而使门缝超过 0.6厘米时,应加设 5厘米高水泥或金属门坎,门坎与门之间的缝隙小于 0.6厘米。大型食品、粮食仓库的门应同时用光滑金属板安装 30厘米高的防鼠闸板;一般单位的重点场所应有防鼠设施,包括厨房、配餐间、粮食、食品仓库、糕点、米面、肉类加工场所、中西药房、配电房等,上述场所的门、窗,下水道及墙上的孔洞必须有防鼠设施。(二)防蚊蝇设施建设1、安装纱门纱窗可有效地防止蚊蝇侵入。食品应用纱罩遮挡、窗户和通气孔要加铁丝网
6、。2、餐馆、饭店、商场、候车室进门处上方可安装风幕机,并使其出风口向外 30倾斜度,有效风速应大于 7.62米每秒。风幕机安装要略宽于两边门框 5-8厘米。或者安装宽幅塑料防蝇帘,每幅之间要有 1-2cm的重叠。3、使用灭蝇灯。灭蝇灯悬挂要正确,灭蝇灯离地面不超过 2.1米,离墙 0.3米以上或与墙壁成 90度,不得将灭蝇灯悬挂在餐饮单位操作间和食品存放区。每 30平方米可悬挂一个 20W的灭蝇灯。(三)防蟑螂设施建设1、清除蟑螂栖息条件:广泛开展堵洞抹缝、“八查”、清除蟑螂栖息地卵鞘、蟑迹。蟑迹是指蟑尸、残存肢、体、翅、蜕皮、蟑螂屎、空瘪卵鞘等。“八查”是指:一查桌、二查柜、三查椅、四查口(
7、下水道口)、五查池(洗涤池)、六查案(食品加工的案板)、七查缝、八查堆(煤堆、柴堆、杂物堆)。2、防蟑螂:(1)仔细的检查下水沟,墙上的裂缝,地板隔及窗户,防止蟑螂进入。(2)保持室内干燥,蟑螂多生活在潮湿的环境中,因此应注意不要有任何漏水的地方,尤其是厨房。(3)保持室内清洁,在清洁、干燥的环境中,蟑螂的孳生会受到限制。用餐后要将食物及时密闭,将垃圾及时清理,将餐具用热水冲洗干净,另外炉灶等处也要定期的清洁。3、处理死的蟑螂:应将蟑尸和卵鞘集中烧毁。五、工作要求1、各责任主体单位、牵头单位、监管单位以及各区、街办、社区(城中村)调查摸清管辖范围内防四害设施建设情况,制定防四害设施建设工作方案,并迅速组织实施。各牵头单位、监管单位以及各区三创办、东风公司十堰管理部三创办于 8月 10日以前,将防四害设施建设工作方案和防四害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情况一并报市三创指挥部健康教育与传染病防治处。2、市三创指挥部从 8月 1日起对防四害设施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于 8月 15日前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