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卫生学校食堂承包经营权项目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ZLH-2017-220招标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卫生学校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17 年 11 月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1投 标 邀 请 .2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4投标须知前附表 .5一、总 则 .7二、招标文 件说明 .7三、投标文 件的编写 .8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0五、开标和评标 .11第三部分 合同格式 .16第四部分 服务的内容 .20一、餐厅概况: .21二、须知 .21三、服务方案的组成 .21四、服务承诺 .22五、优惠服务 .22六、其他服务 .22七、附件 .23第五部
2、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26附件 1 投标书 .27附件 2 服务说明 .28附件 3 服务偏离表 .29附件 4 法人代表授权书 .30附件 5 资格证明文件 .31附件 6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32附件 7 .33拟用于此项业务的部门、派往本学校人员(简历、业务经历、执业证书等) 、添置设备配备情况 .33附件 8 拟提供的餐单 .341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2投 标 邀 请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卫生学校委托,就“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卫生学校食堂承包经营权项目”相关服务和有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1、 招标编号:ZLH-2017-2202、 招标项目: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卫生
3、学校食堂承包经营权项目3、 招标内容:为学校内办公人员及学生提供早、午、晚餐; 食堂座落在北京市丰台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卫生学校校区内的食堂,1750 平方米(含就餐区和加工区) ,就餐人数在 1000 人左右(其中,清真就餐人数约 15 人) 。4、投标人资质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6) 具有餐饮服务业经营许可证。7) 具有饮食行业三年以上的经营管理经验或具有高校食堂经
4、营经验者优先,近两年高校食堂经营的餐饮经营业绩,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劳务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8)投标人应充分了解穆斯林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具有良好的清真餐饮服务的经营理念和职业道德,充分认识高校餐饮所具有的公益性特点。9)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少数民族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生活习惯。从业人员配置要执行当地政府法规和规章及其相应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管理和操作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有穆斯林厨师。10)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5、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服务期限:承包期为三年,以实际签订时间为准。6、招标文件材料费售价:每套人民币 500 元。招标文件材料费不予退还。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 年 12 月 5 日至 12 月 11 日,每天 08:3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8、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 13 号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北塔 9010 室)。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报名及领取文件需提供资料:营业执照、社
6、会信用代码证、餐饮服务业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报名所需资料都应加盖公章。9、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2017 年 12 月 25 日 13:30 时为投标截止时间,逾期或未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恕不接受;开标地点: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 号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北塔 9010 室)。招标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卫生学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 107 号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10-51852039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 13 号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北塔 9010 室电
7、话:010-88082477传 真:010-88082057联 系 人:赵文华4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5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 容 规 定1招标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卫生学校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卫生学校食堂承包经营权项目服务期限:承包期为三年,以实际签订时间为准。2投标人资质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6) 具有餐饮服务业经营许可证。7) 具有饮食行业三年以上的经营管理经
8、验或具有高校食堂经营经验者优先,近两年高校食堂经营的餐饮经营业绩,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劳务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8)投标人应充分了解穆斯林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具有良好的清真餐饮服务的经营理念和职业道德,充分认识高校餐饮所具有的公益性特点。9)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少数民族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生活习惯。从业人员配置要执行当地政府法规和规章及其相应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管理和操作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有穆斯林厨师。10)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
9、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序号 内 容 规 定3招标内容:为学校内办公人员及学生提供早、午、晚餐; 食堂座落在北京市丰台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卫生学校校区内的食堂,1750 平方米(含就餐区和加工区) ,就餐人数在 1000 人左右(其中,清真就餐人数约 15 人) 。4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开标后 90 天5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6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 13 号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北塔 9010 室)截止时间:2017 年 12 月 25 日 13:30 时。逾期或未
10、按招投标文件的要求的投标恕不接受。7开标地点: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 13 号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北塔 9010 室)时间:2017 年 12 月 25 日 13:30 时8标前答疑及现场考察:时间:2017 年 12 月 12 日上午 10:00 地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卫生学校门口7一、总 则1. 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下的服务采购招标。2. 定义2.1 “招标人”系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提出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2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人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餐饮服务业公司。2.3“服务”系指根据本
1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餐厅服务及其他各项义务。3. 合格的投标人3.1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具备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质要求的餐饮服务公司均可投标。3.2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3.3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4. 标前答疑与现场考察4.1 招标人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8 项所述时间和地点进行标前答疑会澄清、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并组织投标人对首都医科大学现场进行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考察现场所
12、发生的自身费用。4.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4.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考察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考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5. 投标费用5.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说明6. 招标文件的构成6.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范围及招标投标程序。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 投标邀请(2) 投标人
13、须知8(3) 合同格式(4) 采购服务的内容(5) 附件 投标文件格式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格式和服务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其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都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7. 招标文件的澄清7.1 任何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包括电报、电传、传真)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询问来源的书面答复发送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8. 招标文件的修改8.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
14、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投标截止日期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购买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8.3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充足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进行研究考虑,招标方可自行决定,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8.4 招标文件的书面修改内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写9投标语言9.1 由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中文书写。10计量单位10.1 除在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 投标文件的组成11.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 投标书(见附件 1) ;采购服务说明(见附件 2) ;服务偏离表(见附件 3) ; 法人代表授权书(见附件 4)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6) ,包括:公司概况与管理制度(必须有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服务承诺、经营优势和近两年高校餐饮经营业绩及经营保证条件的说明;(3) 运营方案及有关承诺。投标人必须提出明确的用于本项目的运营服务方案,运营服务方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