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 则第 1 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第 2 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贯彻执行法人代表负责制,各级主管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第 3 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机构与职责第 4 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
2、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全管理办公室的日常事务由安全主任和安全督导员负责处理。第 5 条公司各门必须成立安全生产小组,负责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全管理办公室和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部门的主管担任任,并按规定配备兼职安全管理员。各车间、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安全员。第 6 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部门课长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兼职安全
3、员是本车间或班组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第 7 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第 8 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第 9 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总结
4、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部门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第 10 条 各生产部门兼职安全员要协助本部门主管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第 11 条 各车间,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车间、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本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第 12 条 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部门主管人员,迅速予以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