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争议的预防与处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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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第八章 国际贸易争议的预防与处理,第一节 国际贸易中的商品检验 第二节 争议与索赔 第三节 不可抗力 第四节 国际贸易仲裁,合同交易条款分类,必要交易条款,一般交易条款,品质、数量、包装,价格,装运,保险,支付,检验、索赔与异议,仲裁,不可抗力,第一节 国际贸易中的商品检验,一、商品检验(Commodity Inspection) 商品检验机构对卖方拟交付货物或已交付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包装、卫生、安全等项目所进行的检验、鉴定和管理工作。,第一节 国际贸易中的商品检验,二、检验时间和地点何时、何地行使对货物实施检验权,(一)在出口国检验即离岸品质和离岸重量(Shipping Quality

2、 and Shipping Weight)。有:工厂检验;以离岸品质、重量为准。用于EXW、FAS、DAF合同。,(二)在进口国检验即到岸品质和到岸重量(Landed Quality and Landed Weight)。有:以到岸品质、重量为准;在用户所在地检验。用于DES、DEQ、DDU、DDP。,第一节 国际贸易中的商品检验,(三)在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用于象征性交货贸易术语,即FOB、CFR、CIF、FCA、CRT、CIP。复验期即索赔期,第一节 国际贸易中的商品检验,第一节 国际贸易中的商品检验,三、检验机构1、官方机构 由国家设立的检验机构2、半官方机构 有一定权威、由国家政府授

3、权、代表政府行使检验工作的民间机构3、非官方检验机构 私人创办的,具有专业检验、鉴定技术能力的公证行或检验公司,第一节 国际贸易中的商品检验,四、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检验机构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鉴定后签发的书面证明文件。 (一)检验证书的种类 品质、数量、重量、价值、产地、卫生、兽医、消毒、验残检验证书等,第一节 国际贸易中的商品检验,(二)检验证书的作用1、证明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数量、包装以及卫生条件等方面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依据2、是海关验关放行的依据3、是卖方办理货款结算的依据4、是办理索赔和理赔的依据,第二节 争议与索赔,一、争议与索赔的含义争议

4、(Disputes):交易一方认为对方未能部分或全部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而引起的纠纷。索赔(Claim):遭受损害的一方在争议发生后,向违约方提出赔偿的要求。 索赔与理赔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在受害方是索赔,在违约方是理赔。,第二节 争议与索赔,交易双方产生争议、引发索赔的原因:卖方违约;买方违约;买卖双方均负有违约责任;,根本性违约,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非根本性违约,不能解除合同,只可要求损害赔偿,第二节 争议与索赔,案例:某企业以CIF条件出口1000公吨大米,合同规定为一级大米,每公吨300美元,共300000美元。卖方交货时,实际交货的品质为二级大米。按订约时的市场价格,二级

5、大米每公吨250美元。问(1)根据公约规定,此案中,买方可以主张何种权利?(2)若买方索赔,其提出的索赔要求可包括哪些损失?,第二节 争议与索赔,分析:(1)此案中,卖方违约的后果并未达到完全剥夺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应该得到的利益。因此,根据公约规定,属于非根本性违约,买方据此可以主张向卖方提出损害赔偿的权利。(2)根据公约规定,买方要求索赔时可包括:一级大米与二级大米之间的差价;因卖方违反合同而使买方遭受的利润损失。,第二节 争议与索赔,三、异议和索赔条款(一)异议和索赔条款异议和索赔条款的内容,包括索赔的依据、索赔的期限、索赔的办法等1、索赔的依据:证据、出证机构2、索赔的期限:合同中订明3、

6、索赔的办法,第二节 争议与索赔,(二)罚金或违约金条款适用于卖方延期交货或买方延期接运货物、拖延开立信用证、拖欠货款等场合。违约金:当事人双方中的一方如在未来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罚金。,第二节 争议与索赔,五、定金罚则定金:合同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约定,预先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额,以保证合同的履行,是作为债权担保而存在的。在买卖合同中,只要定了定金条款,无论合同当事人哪方违约,都要承担与定金数额相等的损失,这种以定金方式确保合同履行的方法称为定金罚则。,第二节 争议与索赔,运用定金罚则的注意事项1、在合同中,如需要订立定金条款,要注意定金条款内容与预付款条款内容的区

7、别2、定金条款的规定应明确具体3、在合同中同时约定违约金和定金的情况下,如出现一方违约,对方只能选择其中之一适用,不能同时并用,第三节 不可抗力,一、不可抗力的含义 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买卖合同签定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推迟履行合同。 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第三节 不可抗力,二、不可抗力的范围 (一)自然力量的事故 如水灾、冰灾、火灾、风灾、暴风雨、雷电、大雪、地震、海啸、干旱、山崩、森林自燃等 (二)政府的行动 如

8、颁布禁令、调整政策制度等 (三)社会异常事故 如骚乱、暴动、战争等,第三节 不可抗力,三、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不可抗力事件所引起的后果,可能是解除合同也可能是延迟履行合同,应由双方按公约规定结合具体情势商定。,第三节 不可抗力,案例:我国某出口企业以CIF纽约与美国某公司订立了200套家具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12月交货。11月底,我企业出口商品仓库发生雷击火灾,致使一半左右的出口家具烧毁。我企业以不可抗力事故为由,要求免除交货责任,美方不同意,坚持要求我方按时交货。我方于次年1月初交货,美方要求索赔。试分析:(1)我方要求免除交货责任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2)美方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9、,第三节 不可抗力,分析:(1)我方要求免除交货责任是不合理的。本案中,我方遭受了出口商品仓库发生雷击火灾,指使一半左右的出口家具烧毁,属于不可抗力事故,我方可以发生不可抗力事故为由,向对方提出延期履行合同的要求,但不能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2)美方的索赔要求不合理。既然发生了不可抗力事故,且已备好的货物一半被烧毁,这必然影响我方的交货时间。另外,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可免除遭受不可抗力事故一方不能如期履约的责任。美方应考虑实际情况同意延期履行合同。因此,美方的索赔要求是不合理的。,第三节 不可抗力,四、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一)不可抗力事故的范围 应在买卖合同中订明:概括式规定、列举式规定

10、、综合式规定 (二)不可抗力的后果 解除合同、延期履行合同(三)不可抗力发生后通知对方的方式和证明,第三节 不可抗力,五、援引不可抗力条款处理事故应注意的事项 1、发生事故的一方当事人应按约定期限和方式及时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 2、确定发生的事件是否属于不可抗力范围; 3、出具有效的证明文件,以作为发生事故的证据; 4、就不可抗力的后果,按约定的处理原则和办法进行协商处理;,第四节 国际贸易仲裁,一、仲裁是解决争议的一种重要方式(一)协商 双方直接进行磋商,自行解决纠纷(二)调解 双方协商不成,邀请第三者居间调停(三)诉讼 由司法部门按法律程序来解决双方的贸易争议(四)仲裁 双方按照在争议发生

11、之前或之后签订的协议,自愿把 它们之间的争议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并约定仲裁是终局的,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二、仲裁协议的形式和作用(一)仲裁协议的形式1、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它通常作为合同中的一项仲裁条款出现2、在争议发生之后订立的,它是把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的协议(二)仲裁协议的作用1、约束双方当事人只能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不得向法院起诉2、排除法院对有关案件的管辖权3、使仲裁机构和仲裁员取得对有关争议案的管辖权,第四节 国际贸易仲裁,第四节 国际贸易仲裁,三、仲裁条款的规定 (1)仲裁事项 当事人提交仲裁解决的争议范围,也是仲裁庭依法管辖的范围(2)仲裁地点 多数合同规

12、定在中国仲裁;有时规定在被申请人所在国仲裁;规定在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3)仲裁机构(4)仲裁程序(5)仲裁裁决的效力(6)仲裁费用的负担,第四节 国际贸易仲裁,案例:甲方与乙方签订了出口某种货物的买卖合同一份,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规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同意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诉人所在国家进行。”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乙方提出甲方所交的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不符,于是双方将争议提交甲国仲裁。经仲裁庭调查审理,认为乙方的举证不实,裁决乙方败诉,乙方不服。问:乙方可否向本国法院提请上诉?为什么?,第四节 国际贸易仲裁,分析:乙方不可向本国法院提请上诉。因为,仲裁授予仲裁机构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排除法院对该案件的管辖权,仲裁裁决的效力是终局的,对争议双方具有约束力。本案中乙方败诉,应按裁决的内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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