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及原料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台帐记录制度为确保本单位采购的食品及原料卫生安全,特制订如下制度:一、严格执行的食品及原料采购验收,由经过食品卫生质量相关知识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食品的采购和验收工作。二、严格把好食品及原料进货关,进货渠道正规,不采购无证照经营单位或流动摊贩供应的食品及原料,不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中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三、采购食品及原料时索取发票等购货凭证。定点向供货方采购食品的,签订有确保食品及原料卫生质量条款的采供协议书,索取供货方的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进场交易证)复印件。向供货方批量采购时,同时索取生产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批次产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复印
2、件。四、采购食品及原料建立索证台帐,建立台帐的主要食品原料品种为:畜禽产品、蔬菜、豆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油等。建帐内容包括:采购日期、品名、供货单位、数量、卫生质量或来源证明资料(食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或检疫合格证明、发票或收据等采购凭证) 。五、采购食品及原料时检查索证资料、标签标识及感官质量,坚决杜绝采购未经兽医卫生检验的肉类制品、无证照加工豆制品、农药超标的蔬菜、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及其他有毒有害的违法食品及原料。食品及原料定点采购单位相关信息一览表序号 品种 采购单位 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编号或摊位号单位地址 电话 联系人 备注餐饮经营单位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单位或部门名称:进货时间 食品名称 规格 数量 供货商 供货商电话 食品与购货证明是否一致验收人备注:台账应当与产品检验或检疫合格证明、购物凭证及其他有关食品安全证明按进货时间先后排序,一并附于本表后保存备查。卫生质量和来源证明资料粘贴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