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DLT 8692004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力行业设计、制造、安装和检修火力发电设备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钢结构和在受压元件上焊接非受压元件的焊接工作,以及主、辅机本体和转动部件的焊接修复工作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碳素钢(碳含量035)、普通低合金钢和耐热钢的焊条电弧焊、钨极氩弧焊、熔化极气体保护焊、药芯焊丝电弧焊、氧一乙炔焊和埋弧自动焊等焊接方法。其他的材料、部件和焊接方法,可参照本标准制定技术要求。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
2、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2282002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 2311 金属布氏硬度试验第一部分:试验方法GBT 3323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 4191 惰性气体保护电弧焊和等离子焊接、切割用钨铈电极GBT 4872 纯氩GBT 5293 埋弧焊用碳钢焊丝和焊剂GB 6819 溶解乙炔GB 113451989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的分级GBT 12470 低合金钢埋弧焊用焊剂 GB 17394 金属里氏硬度试验方法GB 502361998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
3、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LT 675 电力工业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规则DLT 678 电站钢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DLT 679 焊工技术考核规程DLT 734 火力发电厂锅炉汽包焊接修复技术导则DLT 752 火力发电厂异种钢焊接技术规程DLT 753 汽轮机铸钢件补焊技术导则DLT 8192002 火力发电厂焊接热处理技术规程DLT 8202002 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检验技术规程DLT 821 钢制承压管道对接焊接接头射线检验技术规程DLT 8682004 焊接工艺评定规程HGT 2537 焊接用二氧化碳JBT 3223 焊接材料质量管理规程JB 4730 压力容器无损检测(84)电基火字第 1
4、46 号电力建设金相检验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1984-11-14基建司电基(1993)15 号火力发电厂金属光谱分析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3-07-06劳部发1996276 号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 1996-08-19质技监锅发1999154 号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1999-06-253 一般规定31 总的要求311 除相关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部分外,火力发电机组的焊接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工作应按本规程的规定执行,对于火力发电厂相关设备部件的修复、技改除应执行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外,其焊接
5、工作应按本规程的规定执行。312 电站钢结构焊接工作应按 DLT 678 的规定执行。313 焊接工程应事先根据 DLT 868 进行焊接工艺评定或确认、制定工作程序,编制焊接工艺指导书和必要的焊接施工措施文件。314 焊缝质量检验应根据部件工况条件和质量要求分类进行。315 金属材料检验、设备焊缝检查、通球试验、焊接工艺评定、焊接接头质量检验、焊接人员考核等项工作,应分别按有关规程的规定进行。316 重要部件的焊接修复应按照专门的规程、规范、技术导则的规定执行。32 企业及焊接人员321 承担火力发电厂焊接工程的企业(或单位)应具备的条件3211 具有国家认可的与承担工程相适应的企业资质,具
6、备相应的质量体系。3212 企业的质量体系中应对焊接工程管理有明确的规定,在焊接工程施工中,企业的质量体系应能有效运行,确保焊接工程的质量。3213 具备 322 所规定资格的焊接人员,并应明确符合资格的专业负责人,全面负责工程的焊接技术工作。3214 具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焊接装备条件。3215 承担火电厂焊接工程的企业应经常组织焊接人员参加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322 企业在承担火电厂焊接工程时,焊接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3221 焊接技术人员a)焊接技术人员应具备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b)焊接技术人员应有不少于一年的专业技术
7、实践;c)在焊接工程中担任管理或技术负责人的焊接技术人员应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焊接工程师资格。3222 焊接质量检查人员a)火力发电厂焊接工程中的焊接质量检查人员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和技术水平;b)焊接质量检查人员应经过专门技术培训,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知识,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c)焊接专业的质量负责人应具备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焊接质量检查高级资格。3223 焊接检验、检测人员a)焊接检验人员应具备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其中无损检测人员应按照 DL/T 675 的规定参加考核并取得相应的技术资格;b)焊接检验、检测人员的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持证人员应按照考核合格项目
8、及相应的级别从事检验、检测工作;c)评定检测结果,签署无损检验报告的检验人员必须由级及以上人员担任;d)从事金相、光谱、力学性能检测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3224 焊工与焊接操作工焊工与焊接操作工应按照 DLT 679 的规定参加焊工技术考核,取得焊工合格证书,并按照考试合格项目适用范围从事焊接工作。3225 焊接热处理人员a)焊接热处理操作人员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b)焊接热处理技术人员应具备中专区盥上妄他辐应 L 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323 焊接人员的基本职责3231 焊接技术人员a)贯彻工程质量方针,掌握工程概况,编制焊接专业施工
9、组织设计,拟定焊接技术措施,参与焊工技术培训工作;b)组织并参与焊接工艺评定,编制焊接作业指导书,制定焊工技术培训方案;c)在施工前向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在工程中实施技术指导和监督;d)参与重要部件的焊接质量验收;e)记录、检查和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办理本专业工程竣工技术文件的移交,组织进行焊接工程专业技术总结。3. 2. 3. 2 焊接质量检查人员a)编制焊接质量验收项目和实施计划,负责焊接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及相关质量措施的实施;b)参与焊接技术措施的审定,深入工程实际监督有关技术措施的实施,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c)确定受检焊缝或检验部位,记录并监督检验质量,负责工程质量统
10、计;d)掌握焊工技术状况,检查焊工合格证件。对违章作业或作业质量不稳定的焊工有权停止其焊接工作,有权建议焊工技术考核委员会吊销焊工合格证书;e)及时积累和总结焊接质量监督资料,整理焊工质量档案,配合整理工程竣工技术文件并移交。3. 2. 3. 3 焊接检验、检测人员a)按照指定部位和委托内容依据本规程和相关标准进行检验、检测工作,做到检验及时、结论准确、及时反馈;b)填写、整理、签发和保管全部检验记录;配合有关人员整理、移交专业工程竣工技术资料;c)对外观不合格或不符合无损检验要求的焊缝,应拒绝进行无损检验。3. 2. 3. 4 焊工与焊接操作工a)按照 DL/T 679 规定的合格项目适用范
11、围从事焊接工作;b)熟悉并严格执行焊接作业指导书和焊接技术措施的有关规定;c) 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质量自检;d)当作业条件与作业指导书的要求不相符时,应停止或拒绝施焊。在作业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停止施焊并及时报告有关人员,不得自行处理。3235 焊接热处理人员 焊接热处理人员应按照 DLT 819 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职责。33 材料331 钢材3311 钢材材质必须符合设计选用标准的规定,进口钢材必须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钢材必须附有材质合格证书。首次使用的钢材应收集焊接性资料和焊接、焊接热处理以及其他热加工方法的指导性工艺资料,按照 DLT 868 确认焊接工艺。火电厂常用钢材
12、的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见附录 A。3312 工程代用材料应经过设计批准。工程中使用的临时材料应符合 3311 的规定,并应经过工程技术负责人的批准。3313 在使用中对钢材材质有怀疑时应按照该钢材批号进行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的检验。332 焊接材料3321 焊接材料应根据钢材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使用工况条件和焊接工艺评定的结果选用。3322 同种钢材焊接时焊接材料的选用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a)焊缝金属的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应与母材相当;b)焊接材料熔敷金属的下转变点(Ac 1)应与被焊母材相当(不低于 10);c)焊接工艺性能良好。3323 异种钢材焊接时焊接工艺及焊接材料的选用应符合 DLT 7
13、52 的规定。3324 焊接材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焊接工程中使用的进口焊接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工艺提供方提交的技术文件的要求。火电厂常用焊接材料的化学成分、熔敷金属力学性能和相关标准见附录 B。3325 钨极氩弧焊应使用符合 GB 4191 规定的钨铈电极。3326 埋弧焊用焊剂应符合 GBT 5293 或 GBT 12470 的规定。3327 首次使用的新型焊接材料应由供应商提供该材料熔敷金属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含常、高温)、Ac。 、指导性焊接及热处理工艺参数等技术资料,经过焊接工艺评定后方可在工程中使用。3328 焊接材料的存放、管理应符合 JBT 3223 的规定。存放一年
14、以上的焊接材料用于重要部件焊接时,如对其质量产生怀疑,应重新做出鉴定,符合质量要求时方可使用。3329 焊条、焊剂在使用前应按照其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烘焙,重复烘焙不得超过两次。焊接重要部件的焊条,使用时应装入保温温度为 80110的专用保温筒内,随用随取。33210 焊丝在使用前应清除锈、垢、油污。333 焊接用气体3331 气体保护焊使用的氩气应符合 GBT4872 的规定。3332 气体保护焊使用的二氧化碳气体应符合 HGT 2537 的规定。3333 氧一乙炔焊接方法所用的氧气纯度应在 985以上。 3334 氧一乙炔焊接方法所用的乙炔气体应符合 GB 6819 的规定。3335 乙炔气体
15、质量可用检查焊缝金属中硫、磷含量的方法确定,其含量不得超过被焊接金属的标准含量。3336 使用氧-乙炔焊接方法时,焊接工艺评定应结合现场使用条件进行,并测定焊缝金属的硫、磷含量。3337 焊接工程中使用的其他气体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34 焊接设备341 焊接设备(含热处理设备、无损检测设备)及仪表应定规检查,需要计量的部分应定期校验。342 所有焊接和焊接修复所涉及的设备、仪器、仪表在使用前应确认其与承担的焊接工作相适应。4 坡口制备及组对要求41 一般要求411 焊口的位置应避开应力集中区,且便于施焊及焊后热处理。412 锅炉受热面管子焊口,其中心线距离管子弯曲起点或联箱外壁或支架边缘至少
16、70mm,同根管子两个对接焊口间距离不得小于 150mm。413 管道对接焊口,其中心线距离管道弯曲起点不小于管道外径,且不小于100mm(定型管件除外),距支、吊架边缘不小于 50mm。同管道两个对接焊口间距离一般不得小于 150mm,当管道公称直径大于 500mm 时,同管道两个对接焊口间距离不得小于500mm。414 管接头和仪表插座一般不可设置在焊缝或焊接热影响区内。415 容器简体的对接焊口,其中心线距离封头弯曲起点应不小于容器壁厚加 15mm,且不小于 25mm。相互平行的两相邻焊缝之间的距离应大于容器壁厚的 3 倍,且不小于1OOmm。416 管孔应尽量避免开在焊缝上,并避免管孔
17、接管焊缝与相邻焊缝的热影响区重合。必须在焊缝上或焊缝附近开孔时,应满足以下条件:a)管孔周围大于孔径且不小于 60mm 范围内的焊缝,应经无损检验合格;b)孔边不在焊缝缺陷上;c)管接头需经过焊后消应力热处理。417 搭接焊缝的搭接尺寸应不小于 5 倍母材厚度,且不小于 30mm。418 焊口的局部间隙过大时,应设法修整到规定尺寸,严禁在间隙内加填塞物。419 焊件组装对口时应将待焊件垫置牢固,防止在焊接和热处理过程中产生变形和附加应力。4110 除设计规定的冷拉焊口外,其余焊口应禁止强力对口,不允许利用热膨胀法对口。42 焊口制备421 焊接接头的形式应按照设计文件的规定选用,焊缝坡口应按照
18、设计图纸加工。如无规定时,焊接接头形式和焊缝坡口尺寸应按照能保证焊接质量、填充金属量少、减小焊接应力和变形、改善劳动条件、便于操作、适应无损探伤要求等原则选用。焊接接头的基本形式及尺寸见表 1。422 焊件下料与坡口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a)焊件下料与坡口制备宜采用机械加工的方法;b)如采用热加工方法(如火焰切割、等离子切割)下料,切口部分应留有机械加工余量,以便于除去淬硬层及过热金属。淬硬倾向较大的合金钢采用热加工方法下料后,对切口部分应先进行退火处理再进行机械加工。423 焊件经下料和坡口加工后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组对:a)淬硬倾向较大的钢材,如经过热加工方法下料或坡口制备,加
19、工后要经表面探伤检验合格;b)坡口内及边缘 20mm 内母材无裂纹、重皮、坡口破损及毛刺等缺陷;c)坡口尺寸符合图纸要求。424 管道(管子)管口端面应与管道中心线垂直。其偏斜度f 不得超过表 2 规定。43 焊口组对431 焊件在组对前应将坡口表面及附近母材(内、外壁)的油、漆、垢、锈等清理干净,直至发出金属光泽,清理范围如下:a)对接接头:坡口每侧各为(1015)mm;b)角接接头:(焊脚尺寸 K 值+10)mm;c)埋弧焊接头:(以上清理范围+5)mm。432 焊件组对时一般应做到内壁(根部)齐平,如有错口,其错口值应符合下列要求:a)对接单面焊的局部错口值不得超过壁厚的 10,且不大于
20、 1mm;b)对接双面焊的局部错口值不得超过焊件厚度的 10,且不大于 3mm。433 焊件组对的对口间隙应符合表 1 规定,与所用焊接方法相适应。公称直径大于500mm 的管道对口间隙局部超差不得超过 2mm,且总长度不得超过焊缝总长度的 20。434 不同厚度焊件对口时,其厚度差应按照下列方法进行处理:a)内壁(或根部)尺寸不相等而外壁(或表面)齐平时,可按图 1a)形式进行加工;b)外壁(或表面)尺寸不相等而内壁(或根部)齐平时,可按图 1b)形式进行加工;c)内、外壁尺寸均不相等时,可按图 1c)形式进行加工;图 1 不同厚度部件对口时的处理方法表 1 焊接接头基本形式及尺寸表 1(续
21、)表 1(续)表 2 管子端面与管中心线的偏斜度要求d)焊件壁厚不相等,且厚度差不超过 5mm 时,可在不影响焊缝强度的情况下,按照图1d)形式简易加工。5 焊接工艺51 环境要求511 允许进行焊接操作的最低环境温度因钢材不同分别为:A类为-10;A-、A-、B-类为 O;B-、B-为 5;C 类不作规定。512 应采取措施减小焊接场所的风力,现场风速应符合 GB 50236-1998 中 2.0.4.2 的规定。513 焊接现场应该具有防潮、防雨、防雪设施。52 焊前预热521 焊前预热的加热方法、加热宽度、保温要求、测温要求等按照 DLT 819 有关规定执行。522 预热工艺应该包含在
22、焊接工艺评定范围之内并进行评定。523 推荐各种钢材施焊的预热温度见表 3。524 特殊情况下的焊前预热要求:a)在 0及以下低温下,壁厚不小于 6mm 的耐热钢管子、管件和厚度不小于 34mm 的板件焊接时,预热温度可按表 3 的规定值提高 3050;b)在-1O及以下低温下,壁厚小于 6mm 的耐热钢管子及壁厚大于 15mm 的碳素钢管焊接时应适当预热;c)异种钢焊接时,预热温度应按焊接性能较差或合金成分较高的一侧选择;d)接管座与主管焊接时,应以主管规定的预热温度为准;e)非承压件与承压件焊接时,预热温度应按承压件选择。525 施焊过程中,层问温度应不低于规定的预热温度的下限,且不高于
23、400。53 焊接方法和工艺531 承压管道焊接时,所用的焊接方法可采用表 4 的规定。532 除非确有办法防止焊道根层氧化或过烧,合金含量较高的耐热钢(铬含量3或合金总含量5)管子和管道对接焊接时内壁必须充氩气或混合气体保护,并确认保护有效。533 严禁在被焊工件表面引燃电弧、试验电流或随意焊接临时支撑物,高合金钢材料表面不得焊接对口用卡具。534 焊接时,管子或管道内不得有穿堂风。535 定位焊时,除其焊接材料、焊接工艺、焊工和预热温度等应与正式施焊时间相同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a)在对口根部定位焊时,定位焊后应检查各个焊点质量,如有缺陷应立即清除,重新进行定位焊;b)厚壁大径管若采用填加物方法定位,填加物必须采用同种材料,当去除临时填加物时,不应损伤母材,并将其残留焊疤清除干净、打磨修整。表 3 各种钢材焊前预热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