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5 年县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参考文本2宽甸县移民局部门预算(2015 年)3目 录第一部分 宽甸县移民局概况一、 主要职责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 宽甸县移民局 2015 年部门预算表一、 收支预算总表二、 支出预算表三、 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四、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第三部分 宽甸县移民局 2015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4第一部分 宽甸县移民局概况一、主要职责(一)按照规划大纲的要求,做好基础设施及产业开发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二)根据省市移民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编报年度计划。(三)做好批复项目的实施管理工作。(四)加强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五
2、)做好项目上报的统计报表工作。(六)统筹协调安排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节约机关经费, 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和政策,保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正常实施.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纳入宽甸县移民局 2015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1.宽甸县移民局机关第二部分 宽甸县移民局部门预算公开表5第三部分 宽甸县移民局 2015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一、关于宽甸县移民局 2015 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宽甸县移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
3、计划生育支出等。宽甸县移民局 2015 年收支总预算 185.79 万元。二、关于宽甸县移民局 2015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6“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5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6.3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0.3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 万元。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4、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7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
6、改革方面的支出。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8(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
7、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9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