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大学攻读硕士学位人员重新申请学位审批表 第 1 页 共 2 页 ( 本表适用于曾 申请过 北京大学 学位但未获通过, 且 答辩委员会或校学位 委员会 及其分会 根据 规定 做出 过 决议: 允许在 半年后一年 内, 重新申请学位 。申请者须经 批准后方可 再次 进入学位论 文 评阅、 答辩或 直接 进入分会 审核 程序。学位分会审核学位后, 本表应随 论文评阅、答辩 等 材料一并报送学位办公室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 存 个人档案,一份存学校文书档案。 ) 姓名 : 学号 : 指导教师 : 类别 :专业学位 院(系、所、中心) : 软件与微电子学院 专业 : 出生年月 : 年 月 日 籍贯
2、(出生地)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本人曾于 年 月 日进行论文 评阅 / 答辩 当时 论文题目是 : 未 按时 获学位原因 : 本次申请学位的论文题目 : 针对未获学位原因,本次做了哪些修改或改进: 再次申请硕士 学位论文 评阅、 答辩 /学位审核 ,并 申 请授予 学 硕士 学位。 申请人签字 : 申请日期 : 北京大学攻读硕士学位人员重新申请学位审批表 第 2 页 共 2 页 指导教 师审核 意见: 指导教 师签字 : 日期 : 学位分委员会对重新 评阅、 答辩 /申请 学位 的审查意见: 分会负责人签字 : 日期 : 学位办公室对重新 评阅、 答辩 /申请 学位 的审核意见: 负责 人签字 : 日期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