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1.1 城市路桥 PPP 项目道路管理专项考评办法及考评实施细则城市路桥 PPP 项目道路管理专项考评办法及考评实施细则考评部门:市道桥管理办公室考评对象:项目公司(乙方)- 2 -城市道路管理工作考评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道路管理,统筹全市道桥管护工作目标任务,通过科学定量考核,进行全过程跟踪检查、督办、考评,有效促进城市道路管护常态化和精细化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考评对象项目公司(乙方)二、考评内容城市道路桥梁设施破损的日常养护维修、经批准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路政管理、内业基础工作以及年度道桥维修项目等。三、考评方法根据道桥行业工作特点,按照年度不同养护周期制
2、定考评细则,主要考核项目公司(乙方)是否按照规定的标准、时限和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经检查督办未进行整改的对照考评细则加倍扣分;将 12319 热线、新闻媒体曝光、晨检、夜查、以及社会反映的问题纳入考评工作范畴;在城市道路桥梁日常维修养护期间,每月抽查一定比例街路,检查道路桥梁维修养护等项工作。日常养护期巡查发现问题,按标准扣分,督办未整改的加倍扣分。考评采取日常巡查督办、重点项目、定期联合考评、基础工作考评等形式进行,实行百分制。1.日常监督考评。每日进行巡查,对照考评细则标准,发现问题,现场拍照、记录,按标准扣分,并下达限期督办整改通知,未按时限整改的加倍扣分,扣分结果列入当月考评成绩。2.定
3、期联合考评。每个季度组织市、区城市道路管护部门单位相关人员,集中进行联合互检互查考评,随机抽查街路,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打分,按标准扣分,- 3 -并对检查问题进行通报。3.社会监督考评。对 12319 热线、新闻媒体曝光、晨检、夜查、以及社会反映的问题纳入日常考评工作,按标准扣分,经核实造成影响的 5 倍扣分,对重大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 10 倍扣分。4.基础工作考评。按照考评细则的内容进行检查,年终进行一次,考评结果列入年度考评成绩。四、组织机构成立城市道路管理目标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市道桥办相关人员、各区城管部门主管领导等。五、评分办法考评采取满分百分制。1.项目中
4、无桥梁的,满分 100 分,其中道路养护维修管理 90 分,检查井管理10 分。2.项目中含桥梁的,满分 100 分,其中道路养护维修管理 45 分,桥梁养护维修管理 45 分,检查井管理 10 分。六、养护费核定根据日常监督考评、定期联合考评、社会监督考评结果,计算季度考评成绩,提供给项目实施机构作为计算绩效考核系数的依据,由市财政部门根据绩效考核系数核定养护费。- 4 -城市道路管理工作专项考评实施细则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及标准 分值 计分标准 责任部门道路桥梁管理道路养护维修管理1.完 成 市 政 府 下 达 的 年 度 城 维 费 指 标 任 务 。2.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重点区域的
5、道路桥梁维修养护完好标准:(1)车行道:无坑槽、无破损、无沉陷、无翻浆、无拥包、检查井周边道路无破损、达到矩形几何挖补图形、路面密实平整、接茬平顺、完好。(2)人行道:无缺失、无破损、无松动、无沉陷、无拱起,达到路面平整、稳固。(3)侧石:无缺失、无倾斜、无脱落,达到直顺、勾缝平整、饱满、稳固。3.支路、街坊路道路桥梁维修养护完好标准:(1)车行道无坑槽、无翻浆、无沉陷、检查井周边道路无破损,保证行人和车辆安全通行。(2)人行道板无缺失、无沉陷、无拱起,达到路面基本平整。(3)侧石无缺失、无脱落,达到直顺、稳固。4.应 急 处 置(1)道 路 养 护 维 修 责 任 部 门 对 突 发 事 件
6、 及 时 发 现 、 及 时 上 报 、 及时 处 理 。(2)突 发 事 件 现 场 应 立 即 设 置 警 示 标 志 和 围 挡 设 施 。 制 定 具 体 抢险 维 修 施 工 方 案 , 按 照 方 案 进 行 抢 修 处 置 。5.春 季 集 中 维 修 期 和 冬 季 保 养 期 , 应 对 影 响 车 辆 、 行 人 通 行 的45项目无桥梁901.未 完 成 年 度 城 维 费 指 标 任 务 扣 5 分 。2.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重点区域的道路:(1)违 反 规 定 每 一 项 ( 处 、 次 ) 扣 0.5 分 ;(2)违 反 规 定 每 一 项 ( 处 、 次 )
7、扣 0.5 分 ;(3)违 反 规 定 每 一 项 ( 处 ) 扣 0.5 分 ;3.支路、街坊路道路桥梁:(1)违 反 规 定 每 一 项 ( 处 、 次 ) 扣 0.5 分 ;(2)违 反 规 定 每 一 项 ( 处 ) 扣 0.5 分 ;(3)违 反 规 定 每 条 路 10 块 以 下 ( 处 、 次 )扣 0.5 分 , 整 改 时 限 : 3 日 内 。 10 块 以 上 扣 0.3分 ;4.应 急 处 置违 反 (1)项 规 定 , 每 一 项 ( 处 ) 扣 1 分 ;违 反 (2)项 规 定 , 每 一 项 ( 处 、 次 ) 扣 1 分 。5. 春 季 集 中 维 修 期
8、和 冬 季 保 养 期违 反 规 定 , 每 一 项 ( 处 ) 扣 0.5 分 。6.违 反 规 定 , 每 一 项 ( 处 、 次 ) 扣 0.5 分 。项目公司(乙方)- 5 -道 路 病 害 , 按 照 有 关 标 准 进 行 简 易 维 修 , 并 建 档 。6.城 市 道 路 养 护 维 修 作 业 时 要 做 到 文 明 施 工 , 现 场 各 种 材 料 摆放 整 齐 , 废 弃 物 料 及 时 清 运 , 设 置 明 显 、 规 范 的 文 明 施 工 标 志 , 完工 后 做 到 场 清 , 料 净 。- 6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及标准 分值 计分标准 责任部门道路桥梁管理
9、桥梁养护维修管理1.桥面面层养护维修桥面面层养护维修除应符合道路养护的有关标准规定外,桥面不得随意增加静载,老化的沥青砼应进行铣刨后重新铺筑面层。2.栏杆养护维修(1)当栏杆褪色严重、表皮脱落时,应进行清除后重新涂刷。(2)栏杆破损、变形、断裂时,应及时按原设计图案、顔色恢复,安装应整齐、牢固。3.伸缩缝养护维修(1)伸缩缝应平整、直顺、伸缩自如,及时清除堵塞,出现渗漏、变形及时维修。(2)伸缩缝维修时不得用沥青砼覆盖。4.支座养护维修(1)支座各部位应保持完整、清洁、有效。(2)支座破损、老化、失效应及时更换,支座缺失应补装齐全。5.梁、墩台养护维修(1)当梁、墩台表面发生侵蚀剥落、蜂窝麻面
10、等等病害时,应及时将其凿毛洗净后做表面防护。(2)当梁、墩台出现裂缝时应查明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加固。45项目无桥梁01.桥面面层养护维修违反规定,每一项(处)扣 1 分。2.栏杆养护维修(1)违反规定每一项(处、次)扣 1 分;(2)违反规定每一项(处)扣 1 分。3.伸缩缝养护维修(1)违反规定每一项(处、次)扣 1 分;(2)违反规定每一项(处)扣 1 分4.支座养护维修(1)违反规定每一项(处、次)扣 1 分;(2)违反规定每一项(处)扣 1 分5.梁、墩台养护维修(1)违反规定每一项(处、次)扣 1 分;(2)违反规定每一项(处)扣 1 分项目公司(乙方)- 7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11、及标准 分值 计分标准 责任部门道路桥梁管理桥梁养护维修管理6.人行天桥养护维修人行天桥养护维修除应满足桥梁养护要求外,还应达到梯道踏步完好、牢固,梯道雨季不应积水,冬季不应结冰、积雪,达到防滑要求,无坑洞、翘起等现象。7.人行地道养护维修人行地道养护维修除应满足桥梁养护要求外,还应达到通道内铺砌和装饰完整、清洁、美观,主体结构不得漏水,所有电器设备必须安全、有效、防滑。8.隧道(地道)养护维修隧道养护维修除应满足桥梁养护要求外,隧道内的路面还应符合同等级道路养护维修技术标准,隧道内主体结构不得有渗漏,并及时清理塌落物和挂冰,隧道内墙体装饰面应完好、牢固,无装饰墙体应 2 至 3 年粉饰一次。
12、6.人行天桥养护维修违 反 规 定 , 每 一 项 ( 处 ) 扣 1 分 。7.人行地道养护维修违 反 规 定 , 每 一 项 ( 处 ) 扣 1 分 。8.隧道(地道)养护维修违 反 规 定 , 每 一 项 ( 处 ) 扣 1 分 。项目公司(乙方)- 8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及标准 分值 计分标准 责任部门道路桥梁管理检查井监督管理1.监督检查。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强化辖区内道路检查井管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检查井缺损等问题,及时查清、督办检查井产权单位快速处置,对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的,设置规范的警示围挡标志或安装替代井盖,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2.督办跟踪。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对省、市交通台、报
13、纸、电视、网络等媒体报道的检查井问题和 12319 热线投诉、上级领导交办、行业部门转办的检查井问题,及时查清、督办检查井产权单位快速处置,督办处置到位,跟踪问效到位,反馈情况到位。3.突发事件处置。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对发现的检查井塌陷、井盖丢失等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发事件,跟踪监督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完成情况,协助检查井产权单位做好设置警示围挡标志、安装替代井盖等工作,4.问题井整修处置。按照有关规范标准,对辖区内道路检查井井边路面部分进行整修;对辖区内无主、废弃检查井发现一处,快速处置一处。5.工作时限规定:(1)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产权清晰的 10 分钟内通知检查井产权单位限时进行处置。(
14、2)新闻媒体报道、12319 热线受理、上级领导交办、行业部门转办的检查井问题,30 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置,并及时向行业部门反馈情况。(3)道路检查井发生突发事件,30 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置,并及时向行业部门反馈情况。(4)无主检查井问题,自发现之日起 3 日内处置完毕;废弃检查井,自发现之日起 2 日内处置完毕,并及时向行业部门反馈情况。101.违反规定,每一项(处)扣 1 分。2.违反规定,每一处扣 1 分。3.违反规定,每一项(处、次)扣 1 分。4.违反规定,超过 3 日反馈结果或无情况说明每一项(处、次)扣 1 分。项目公司(乙方)91.2 城市路桥 PPP 项目市容环卫
15、考评工作方案及考核实施细则城市路桥 PPP 项目市容环卫考评工作方案及考核实施细则考评部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考评对象:项目公司(乙方)10市容环境卫生行业监督考评工作方案为确保城市路桥 PPP 项目与城区整体环境容貌质量保持一致,促进城市环境卫生质量常态保持高水平,制定本方案。一、考核对象项目公司(乙方)二、考核内容1.人工清扫保洁作业管理。街路、广场、地下通道、人行过街天桥、排水沟渠的人工清扫保洁作业完成时限、作业管控质量、安全作业组织,各作业时段保洁人员配置及在岗作业情况,网格化管理人员的巡检情况,清扫保洁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2.机械化“三时段”作业管理。机械化清扫、冲洒水作业的时段安排、作业质量管控、作业覆盖率。3.环卫设施及纳入环卫作业的公共设施管理。果皮箱、交通隔离栏(墩) 、路灯杆等纳入环境卫生作业管控的公共设施容貌卫生管理,环卫作业车辆车容车貌,环卫设施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三、考核标准考核内容、标准及计分标准见附件。四、考核方式以强化日常定量检查、定期组织联合检查和穿插进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被检查对象进行督导检查。(一)日常检查。采取随机检查或抽签方式,定期、等量对各被检查单位进行检查、计分。1.对主城区(四环路以内)区域每月进行不少于 4 次全项检查。2.对非主城区(四环路以外)进行不少于 2 次的全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