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21辽 宁 省 地 方 标 准DB21/T -2011J -2011装配式建筑全装修技术规程(暂行)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full decoration of fabricated buildings(Trial)(报批稿)2011- - 发布 2011- - 实施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合发布辽 宁 省 地 方 标 准装配式建筑全装修技术规程(暂行)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full decoration of fabricated buildings(Trial)DB21/ -2011主编部门: 沈
2、阳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员 会批准部门: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行日期:2 011 年 月 日2011 沈阳前 言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推进现代建筑产业化,实现建设的可持续发展,适应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推广、应用装配整体式建筑,促进建筑产业升级换代并推进现代建筑产业化进程,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沈阳建筑大学、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写了装配式建筑全装修技术规程 (暂行) 。装配式全装修工程优先采用装修与结构体分离、干式工法施工,其优点在于工厂化生产、标准化作业、质量保证率高,符合国家节能减排和建筑工业化的发展战略。本规程在参考国外 KSI 住
3、宅建筑体系相关技术的基础上,总结、借鉴、吸纳了国内各类建筑装配式全装修的实施经验及成果,经充分讨论和广泛征求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意见和建议后制定本规程。本规程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全装修设计、全装修施工安装、工程质量验收及相关技术要求。本规程由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管理,由沈阳建筑大学负责解释。在实施本规程过程中,若发现有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或建议寄至沈阳建筑大学(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 9 号,邮编110168,联系电话:024-24691800 ) ,以便今后修订。主编部门: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编单位:沈阳建筑大学、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
4、沈阳市建筑研究院青岛海尔家居集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龙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连通世泰建材有限公司沈阳兆寰现代建筑产业园有限公司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辽宁省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洛菲尔建材(沈阳)有限公司沈阳奥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孙晓光 刘德良 刘海成 居理宏 张波 赵飞 陆辉 孙迟 冼宁 郭晟 刘志飞 孙启方 李继光 李书林 岳克宇 张海霞 张志威 任亮 马培忠 陈勇 孙丽 王裕达 赫荣程 孔春荣 朱洪新 吴红兵 杨大弘 主要技术审查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主要审查人:孙国锋 刘水 王元 白云徽 马克辛 高汉民 曹辉 于永彬 曹阅- -目 次1 总 则 .1
5、2 术 语 .23 基本规定 .43.1 一般规定 .43.2 部品体系 .43.3 设计 .43.4 施工 .43.5 验收 .54 全装修设计 .64.1 一般规定 .64.2 功能空间配置 .64.3 内装部品体系设计 .74.4 厨卫部品体系设计 .84.5 设备部品体系设计 .84.6 防火安全 .94.7 室内环境 .94.8 细部工程设计 .105 全装修施工安装 .115.1 一般规定 .115.2 内装部品体系施工安装 .115.3 厨卫部品体系施工安装 .165.4 设备部品体系施工安装 .175.5 细部工程施工安装 .186 工程质量验收 .206.1 一般规定 .20
6、6.2 防火安全验收 .206.3 室内环境验收 .216.4 全装修工程验收 .21附录 A 住宅全装修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 .23附录 B 住宅全装修工程安全和功能性检查汇总表 .25引用标准名录 .26本规程用词用语说明 .27条文说明 .281 总 则 .282 术 语 .293 基本规定 .303.1 一般规定 .303.2 部品体系 .30- I -3.3 设计 .303.4 施工 .304 全装修设计 .314.1 一般规定 .314.2 功能区间配置 .314.3 内装部品体系设计 .314.4 厨卫部品体系设计 .324.5 设备部品体系设计 .324.6 防火安全 .324
7、.7 室内环境 .325 全装修施工 .335.1 一般规定 .335.2 内装部品体系施工 .335.3 厨卫部品体系施工 .335.4 设备部品体系施工安装 .336 工程质量验收 .346.1 一般规定 .346.3 室内环境验收 .34- II -CONTENTSChapter 1 General Provisions 1Chapter 2 Terms 2Chapter 3 Basic Requirements 43.1 General Requirements 43.2 Components System 43.3 Design 43.4 Construction 43.5 Acce
8、ptance 5Chapter 4 Design of Full Decoration 64.1 General Requirements 64.2 Allocation of Function Space 64.3 Design for Component System of Interior Decoration 74.4 Design for Component System of Bathroom and Kitchen 84.5 Design for Component System of Equipments 84.6 Safety in Case of Fire 94.7 Ind
9、oor Environment 94.8 Detail Design 10Chapter 5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 of Full Decoration 115.1 General Requirements 115.2 Construction for Component System of Interior Decoration 115.3 Construction for Component System of Bathroom and Kitchen 165.4 Construction for Component System of Equipme
10、nts 175.5 Detail Construction and and Installation 18Chapter 6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al Quality 206.1 General Requirements 206.2 Acceptance of Firefroof Safety 206.3 Acceptance of Indoor Environment 216.4 Acceptance of Full Decoration 21Appendix A 23- III -Appendix B 25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2
11、6Explanation of Wording 27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28- 0 -1 总 则1.0.1 为了加强装配式建筑全装修工程的管理,倡导绿色施工、提高工程质量、实现节能减排、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现代建筑产业化,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辽宁省新建、扩建和改建的装配式建筑室内全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和工程质量验收。1.0.3 装配式建筑全装修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并符合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1.0.4 装配式建筑全装修应遵循设计标准化、部品配件生产工厂化、现场施工装配化和建筑、设备、装修一体化原则。1.0.5
12、装配式建筑全装修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 -2 术 语2.0.1 全装修 Full decoration是指新建建筑在竣工前,建筑内所有功能空间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住宅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成;公共建筑水、暖、电、通风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到位。2.0.2 部品 Component是由基本建筑材料、产品、零配件等通过模数协调组合、工厂化加工,作为系统集成和技术配套整体的部件,可在施工现场进行组装;为建筑中的某一单元且满足该部位规定的一项或者几项功能要求。2.0.3 全装修部品体系 Component system of full decora
13、tion是指对部品进行模数协调和规模化生产,通过标准化、系列化、配套化,实现装修部品集成化。全装修部品体系主要分为内装部品体系、厨卫部品体系、设备部品体系和智能化部品体系。2.0.4 内装部品体系 Component system of interior decoration是指标准构(配)件通过干式工法安装后,形成具有一定功能的独立系统;主要包含架空地面系统、轻质内隔墙系统、吊顶系统、储藏收纳系统、内门窗系统等。2.0.5 厨卫部品体系 Component system of bathroom and kitchen主要包含整体卫浴系统、整体厨房系统和厨卫设备管线系统。2.0.6 设备部品体
14、系 Component system of equipments 主要包含管井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采暖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电气系统。2.0.7 智能化部品体系 Component system of intelligented integration主要包含通讯、网络与布线、家庭智能终端、物业管理服务系统等。2.0.8 架空层 Empty space为便于布置和检修各类管线和设备,在结构体(分户墙)和装饰面层之间架设一定高度的空腔层,空腔内敷设给排水、采暖、通风、电气等管线和设备。2.0.9 架空地板 Elevated floor在地面或楼板上架设一定高度的架空夹层,夹层内主要布置给排
15、水管线、采暖管线、电气管线等。2.0.10 内隔墙 Assembled internal partition wall是指建筑非承重墙体,满足设计要求的隔声、防火功能,用来分隔房间和空间,确保空间尺寸精确的墙体。本规程内隔墙采用干式工法安装和施工。2.0.11 复合空腔墙板 Cavity composite wall-slab是指由预制轻质混凝土空心墙板、蒸压加气混凝土墙板等为基体,通过龙骨(或树脂螺栓)形成架空层,外贴装饰面板组成的复合墙板。2.0.12 整体卫浴 Bathroom unit整体卫浴是由工业化生产的具有淋浴、盆浴、洗漱、便溺四大功能或这些功能之间的任意组合的部品。是由一体化防水底盘或浴缸和防水底盘组合、一体化洗面盆或洗面台组合、壁板、顶板构成的整体框架,配上各种功能洁具形成的独立卫生单元。2.0.13 整体厨房 Kitchen un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