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玉 东 新 区 民 办 教 育 2018 年 安 全 工 作责任书23玉东新区民办教育安全工作责 任 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度,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和教育大局的稳定,特签订 2018 年度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本责任书所指的学校包括我校辖区内的民办学校、幼儿园,本责任书所指的校长包括民办学校校长长、幼儿园园长。一、加强对民办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领导。健全民办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领导机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园长负责制。二、经常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做到形式灵活多样,内容丰富多彩,讲求实效,警钟长鸣
2、。三、每学期至少组织二次以上校舍安全全面检查。对主体校舍(教室、宿舍)做到逐校、逐栋、逐房、逐间进行排查,对附属用房、围墙、厕所、校门等房屋也要加强检查,不得遗漏。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科教文体局和属地小学,并按要求立即采取封闭、停用、维修、拆除等措施,确保校舍安全。遇灾害性天气,及时进行突击检查和抢险救灾。四、加强饮食安全管理。经常检查食堂卫生和饭菜质量,做到卫生、清洁、饭菜质量好。把好采购关,不购买不洁和变质食品。注重幼儿饮水安全,保证向幼儿提供开水。五、做好幼儿交通安全工作。加强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做好过路过桥幼儿接送工作。毗邻交通要道的幼儿园要在公路旁醒目处竖立“学校附近、车辆慢行”的警示牌。
3、4六、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雷击等安全工作。教育学生(幼儿)不参与制作爆竹,不玩易燃易爆物品,不进入不安全场所,注意安全用电,增强防盗、防毒本领。七、加强节假日值班保卫的制度建设和管理。上课时间关锁校门,晚上和节假日加强巡逻检查。对外来人员实行登记制度。八、做好安全督查整改工作。记录安状况,完善安全设施,消除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九、加强安全督查整改制度。万一出现安全事故,采取积极措施补救,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同时,尽快逐级上报,做到不拖延时间,不掩盖事实,推卸责任。十、经常对大型玩具进行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排除。十一、严禁使用校车。以上各条,保证做好,如有违犯,愿接受组织处罚,所有后果由责任幼儿园承担。十二、本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改变的,由接任者继续履行。十三、此责任书从签订之日起执行。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各执一份。学校(盖章) 责任学校(幼儿园) (盖章)校 长: 校 (园) 长: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