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式的选择【开题报告+文献综述+毕业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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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式的选择1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法学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式的选择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80年代后,在金融全球化浪潮的推动下,美国、英国、日本、韩国等国纷纷放弃了原有的分业经营体制,混业经营制度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大行其道。在这一背景下,顺应国际趋势,实现金融经营体制的转轨,构建金融控股公司成为我国金融经营体制过渡阶段的一种现实选择。金融控股公司“集团混业,经营分业”的经营模式也符合了我国当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制的要求,其探索历程能为我国逐步实现混业经营积累大量的经验。然而,实现金融混业经营一般需要两个基本的条件一是金融机构必须具备有效的内控约束机制和较强的风险意识;二是金融监管

2、能力较强,有完备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和较高的金融监管效率。而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还没有完成,商业银行的内控制度还不完善,自我约束能力较差;我国金融分业监管体制才建立不久,金融监管的政策法律部健全不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备,混业经营所需要的优秀的复合型监管人才十分缺乏,因此要完善我国金融监管协调体系体制层面,在过渡期内需要构建监管合作机制,并加强金融监管机构信息协调,实现信息共享,从而构建出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体系。之所以选择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制度构建这一题目,主要是基于三点考虑第一,研究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制度,是提高我国金融业国际竞争力的客观需要。从世界金融业的发展趋势看,金融

3、混业经营是必然的趋势。我国加入WTO已有多年,我国的金融业已全面开放,与国际金融机构展开全面竞争。由于国外金融机构都采取金融控股公司形式,它们的进入体制具有鲜明的混业经营特征,这些国际金融机构在中国经营,虽然会按中国法律的要求遵守分业准则,但其背后支持都是混业优势,这就使我国的金融机构在制度竞争上处于劣势。我国的金融控股公司的探索已经开始,国内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和事实的混业经营,突出表现出银行业、信托业、证券业、保险业之间的业务划分日益模糊,这种变化使得现行监管体制所隐含的问题日益突出,即使是相对独立型金融控股公司,业务也表现出复杂化、横向化、抽象化等特点,控股公司资本安全、财务风险、内部关联

4、交易等风险监管难度大大增加。所以,研究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制度,是提高我国金融业国际竞争力的客观要求。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式的选择2第二,研究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制度,是强化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紧迫要求。在我国现存的金融结构中,事实上已经存在着大量的金融控股公司或准金融控股公司。但是这些金融控股公司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中处于监管的“盲区”,还没有一个机构对控股公司进行监管。由于它们形成和发展的模式各不相同,存在的风险也不尽相同,有的风险小些,有的风险已到了相当大的程度。因此,抓紧研究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制度,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对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第三,

5、对于金融分业与混业的研究分析,为我国金融混业经营的探索提供了理论基础,对于我国金融控股公司采取“集团混业,经营分业”的经营模式有了理论上的支撑。第四,目前我国金融机构的整体水平与发达国家的相比尚具有较大的差距,存在着治理结构不完善、资本充足率不高、业务范围狭窄、盈利能力较低、不良资产比率较高等一系列问题。本文在研究了国外监管制度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的监管理念和方法,不断地对金融监管进行调整,构建适合国情的、有效的监管框架,对于我国监管理念、内容、方法与手段等方面的创新,监管机构间的协调配合,完善金融法律体系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二、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拟解决的主要问题金融控股公司在我国现实中的出现与发

6、展,使我国金融监管法律面临了新的挑战。鉴于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制度目前尚不完善,因此在分析国外金融控股公司发展模式和监管模式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的实践经验,立足我国国情,构建适合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框架。基本内容一、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分析(一)金融控股公司的概念界定(二)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监管现状分析二、伞型监管模式现阶段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式的必然选择(一)伞型监管模式的分析(二)我国现阶段选择伞型监管模式的理由(三)我国现阶段选择伞型监管模式的框架设计三、“大一统”监管模式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式未来的选择(一)“大一统”监管模式的分析(二)我国未来选择“大一统”监管模式的理由(三)

7、我国未来选择“大一统”监管模式的框架设计拟解决的主要问题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式的选择3第一,中国的混业道路如何走在企业层面上,采取金融控股公司的形式展开金融混业探索已经成为基本共识。但是,进一步的问题是(1)是具体采取哪种类型的金融控股公司银行主导、保险主导、证券主导产业主导管理型主导通过对我国基本国情的认识,选择适合中国混业道路发展的金融控股公司类型。第二,对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进行分析。多重财务杠杆风险、不良关联交易风险、不同监管部门共同监管形成的监管“真空地带”的风险等等,只有对风险进行了深层的剖析,才能够对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体制进行更深入的分析,构建出完善的监管体系。第三,对符合

8、中国国情的监管措施加以完善,并借鉴国外金融控股公司立法的经验,在推出完整立法的同时对现有金融各业相关法规进行修改和完善,确定金融控股公司准入和退出的条件及方式。四、研究的方法与技术路线研究方法1、比较分析法。分析英国和美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模式时采用比较的分析方法,通过不同监管模式的对比,得出适合我国国情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式;2、图表分析法。在分析美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模式和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框架设计时大量使用图表分析法;3、案例分析法。在分析美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模式时,使用了美国花旗集团的案例,说明美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过程;4、文献研究法。本文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取资料,能够全面的、正确

9、的了解所要研究的问题。技术路线本文拟采用比较研究和制度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在大量查阅相关最新研究资料的基础上,紧抓中国金融控股公司混业道路的探索和监管制度的构建架构主线,对相关难点问题进行法理分析,并结合各国的实践经验,检验所构建的控股公司监管制度体系的建议可行性。四、研究的总体安排与进度1、11月30日,与指导老师面谈确定正式选题,提交任务书;2、12月8日,完成开题报告、文献综述;3、12月20日,论文开题答辩;4、2月20日,完成论文初稿;5、3月20日,完成论文二稿;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式的选择46、4月20日,完成最后定稿。五、主要参考文献1邢乐成中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模式研究,山东

10、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2赵渤中国金融监管风险、挑战、行动纲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3郭春松中国银行业监管协调与合作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年版。4姜学军、刘丽巍、范南金融对外开放与监管问题研究,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5年版。5李怀珍有效银行监管方式研究与实践,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年版。6刘霞金融控股公司风险分析及监管对策,载商业经济,2010年第4期。7古正宇金融控股公司监管主体问题研究,载天津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年第3期。8钱英才、安启雷、石小玲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机制亟待完善,载中国财政,2009年第16期。9王自力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比较及借鉴,载武

11、汉金融,2008年第11期。10张红梅英美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制度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载中国金融,2008年第7期。11王娟芳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问题研究,载法制与社会,2008年第11期。12尚文秀、陈广志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问题研究,载财政与金融,2006年第6期。13徐钦层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存在的问题评析,载经济与法,2010年第2期。14张丞、聂鸿飞完善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对策,载河北金融,2008年第12期。15陶文立、翁舒颖台湾地区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式与借鉴,载福建金融,2009年第12期。16肖立秋试论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监管制度的构建,载求索,2003年第3期。17刘联恒浅议我国金融

12、控股公司监管法律制度之完善,载经济与法,2008年第8期。18许继武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法律制度研究,载经济与法,2010年第2期。19日河邑忠昭日本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历史与前景,载经济导刊,2004年第10期。20蒂米奇威塔斯金融规管变化中的游戏规则,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式的选择521BERUARDSHULL,FINANCIALMARKETS,INSTITUTIONSINSTRUMENTS,MAY,199922ANTONIOEBERNADO,NOWELCHFINANCIALMARKETRUNS,NATIONALBUREAUOFECONOMICRESEAR

13、CH,OCTOBER,200223HANCOCK,HUNPHREY,WILCOX,TELECOMMUNICATIONVERSUSPROCESSINGCOSTANDTHECONSOLIDATIONOFTHEPAYMENTSSYSTEM,JOURNALOFBANKINGANDFINANCIAL,23,199924MCKINNON,RI,THEORDEROFECONOMICLIBERALIZATIONFINANCIALCONTROLINTHETRANSITIONTOAMARKETECONOMY,SECONDEDITION,BALTIMORE,JOHNSHOPKINSUNIVERSITYPRESS,1

14、993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式的选择6毕业论文文献综述法学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式的选择20世纪80年代以来,金融全球化浪潮兴起,全球金融体系呈现出了从过去严格的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的趋势,金融控股公司成为实现这一转变的重要组织形态。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也应该适应我国的国情,我国现阶段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应该采取哪种模式,学术界的研究和观点的主要体现在专著和论文中,经过对图书管和数据库资料的收集及自己的思考,现将收集整理的资料做总结和论述如下一、研究的背景及意义1929年经济大危机中,美国银行相继倒闭,信用体系遭到致命性打击,经济全面崩溃,经济学家们追根溯源,认为混业经营在这次危机中起

15、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美国国会议员GLASS认为商业银行从事证券业务对全国金融体系造成了损害,并应对股票市场的投机、1929年股市暴跌、银行倒闭和大萧条负有责任,应从法律上将商业银行与证券业务进行分离。1933年格拉斯斯蒂格尔法通过,银行业务与证券业务在法律上被分离,分业经营体制在美国确立下来。美国经济学家克夫曼乔治认为导致格拉斯斯蒂格尔法通过的依据可以概括为三点(1)通过将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的分离,保护银行业的安全和健康,从而恢复公众对商业银行体制的信息了解(2)防止银行资金从正当的商业性使用转向投机性使用;(3)消除利益冲突,停止被银行滥用的业务。1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发

16、展,严格的分业经营体制和金融管制降低了金融机构的运行效率和竞争力,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开始抨击这一经营体制。美国经济学家WHITE研究发现,在20年代美国倒闭的银行中,没有一家是城市银行,而城市银行绝大多数涉足证券业务。在银行危机中,有1/4以上的国民银行倒闭,但涉足证券业务的207家银行中只有15家倒闭,所占比例仅为72,而且在这15家银行中,证券资产占总资产比例都在10以下,所以经营证券业务并不是造成银行破产的最主要原因。2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在1987年指出,几乎没有证据表明银行破产是由其附属证券机1安志达金融控股公司法律、制度与实务,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年版,第124页。2WHI

17、TE,EUGENEBEFORETHEGLASSSTEAGALLACTANANALYSISOFTHEINVESTMENTBANKINGACTIVITIESOFNATIONALBANKSJEXPLORATIONSINECONOMICHISTORY,1986,23,1315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式的选择7构承销低质量的证券造成的损失而引起的。许多银行的证券投资组合遭受损失,但这是因为面对大规模挤兑,它们没有足够的清偿力从而被迫以低价出售资产所造成的。银行存在的问题实际上是公众对银行体系失去信心造成的。3尽管在理论上金融分业与混业之争并没有最终的结果,混业经营体制还是在世界范围内确立并扩张起来,据有

18、关资料统计,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金融业都属于混业经营,即允许银行或银行的附属子公司从事证券业务。4二、金融控股公司概念之争以及学界对于金融控股公司相关问题的研究现状根据我国2004年公布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金融监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依据其第8条第1款的规定,在坚持金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基础上,对金融控股公司的集团母公司依据其主要业务性质,归属相应的监管机构,对其内部相关机构、业务的监管,按照业务性质实施分业监管。但在该备忘录中未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明确的概念界定。(一)学界对于金融控股公司概念之争巴塞尔银行监管委

19、员会等组织倡导成立的“联合论坛”于1999年对“金融控股公司”做出了相对权威的定义。将其定义为“在同一控制权下,完全或主要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中至少两个不同的金融行业大规模地提供服务的金融集团公司。”5学界对于金融控股公司所下的定义往往参照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对金融控股公司的定义,将金融控股公司视为金融集团的一种,例如孔令学认为,“金融控股公司是指以股权或委托管理权等其它权利为主要实现形式,在同一控制权下,完全或主要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中至少两个不同的金融行业大规模地提供服务的金融企业集团公司,即由金融控股公司母公司及其控股管理的所有子公司构成的金融企业集团公司。”6但是,有些学者认为

20、,与一般的金融投资公司或实业投资公司不同,金融控股公司不仅强调控制权,而且必须取得对不同门类的两种以上金融子公司的控制权,并实际影响金融子公司的经营决策,使其发挥不同金融门类的协同效应。金融控股公司除了管理在金融子公司投资的股权之外,还必须通过整个金融控股集团的人力资源、财务资源、业务线、营销渠道、信息技术系统、客户信息平台的有效整合,提高金融控股集团领导者驾驭和利用整个集团各3MCKINNON,RI,THEORDEROFECONOMICLIBERALIZATIONFINANCIALCONTROLINTHETRANSITIONTOAMARKETECONOMY,SECONDEDITION,BAL

21、TIMORE,JOHNSHOPKINSUNIVERSITYPRESS,19934HANCOCK,HUNPHREY,WILCOX,TELECOMMUNICATIONVERSUSPROCESSINGCOSTANDTHECONSOLIDATIONOFTHEPAYMENTSSYSTEM,JOURNALOFBANKINGANDFINANCIAL,23,19995赵渤中国金融监管风险、挑战、行动纲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87页。6孔令学中国金融控股公司制度研究,载中国金融,2008年第7期。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式的选择8种资源的能力。7因此,有必要将“以金融为主业,以综合金融服务为发展

22、方向,通过发挥不同金融门类之间的协同效应来提高集团核心竞争力”的综合金融服务实体,界定为金融控股公司。从而与“其他实业为主业,同时参股或控股一家或数家金融企业,但是并没有列举措来实践综合金融服务”的混合实体区别开来。前者的监管归属于金融控股公司范畴,后者的监管则归属于单一金融机构股东的监管范畴。(二)各国学者对于金融控股公司风险和监管问题的分析BOYD、GRAHAM和HEWITT(1993)等研究认为促进银行控股公司和人寿保险或者财产保险公司的合并可以降低风险,但银行控股公司和证券公司的合并可能会增加风险。8美国学者BENSON(1990)认为银行体制结构本身对导致金融危机的影响力很小,银行业

23、经营范围拓宽,并不会危机自身的安全和稳健经营。相反,由于全能金融控股公司的业务领域广阔,可以把各种资产、负债及担保抵押业务进行广泛的风险组合,因此倒闭的风险较小;而单一结构的金融机构因其资产、负债、担保业务组合的选择余地较少,更易倒闭。9STEPHENRFREEDMAN(2000)从金融中介理论的角度研究了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及监管,提出要重视控股公司的“特许权价值”(FRANCHISEVALUE)和声誉机制在对金融控股公司监管中的作用。其中特许权价值指控股公司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获得未来经济租金的现值,声誉可看作是特许权价值的一种来源。研究认为,拥有高的特许权价值的公司由于面临较高的失败的机会成

24、本,所以有足够的激励去减少风险承担水平。ARTHUREWILMARTHJR(2002)考察了美国金融业从19752000年的变迁,对金融控股公司必然拥有高效率和安全性的论断表示质疑,认为金融控股公司加剧了市场性风险,并且“TOOBIGTOFAIL”的金融控股公司会凭借它们在经济中的特殊地位超越监管和市场规则。10针对此问题,他认为应该对金融控股公司加强监管,将其倒闭风险内部化,并将存款保险基金与金融控股公司倒闭风险相隔离。国内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研究起步较晚,目前基本还处于引进国外金融控股公司理论的阶段,侧重于对国外金融控股公司的实践进行借鉴研究,并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和规范提出本土化的对策。

25、7洪波关于金融控股公司的五个争议问题,载经济导刊,2005年第12期。8BOYD,JH,GRAHAM,SLANDHEWITT,RSBANKHOLDINGCOMPANYMERGERSWITHNONBLANKFINANCIALFIRMSEFFECTSONTHERISKOFFAILUREJJOURNALOFBANKINGANDFINANCE,19930214169GEORGEJBENSONTHESEPARATIONOFCOMMERCIALANDINVESTMENTBANKINGTHEGLASSSTEAGALLACTREVISITEDANDRECONSIDEREDMOXFORDUNIVERSITYPR

26、ESS,19909210110ARTHURREWILMARTH,JRTHETRANSFORMATIONOFTHEUSFINANCIALSERVICESINDUSTRY,19752000COMPETITION,CONSOLIDATIONANDINCREASEDRISKS20023234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式的选择9夏斌提出发展金融控股公司是我国金融业处于分业混业的两难状况下的现实选择。11夏斌认为金融控股公司指在同一控制权下,所属的实体至少明显从事两种以上的银行、证券、保险业务的金融集团。他还从金融控股公司内部控制的含义和目标、金融控股公司架构下的主要问题与风险、对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法律环境

27、、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提出的五类内部控制缺陷、金融控股公司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五个方面论述了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12张春子对金融控股公司的业务多元化的冲突和协调机制进行了研究,指出面对即将来临的全球化金融竞争的严峻挑战,适度发展综合金融服务业,已经为许多金融业界人士所认同,监管部门也已开始研究综合经营体制的可行性。充分认识综合金融服务的风险,制定科学合理的综合金融服务的风险监管和控制措施,要求建立有效的“防火墙”,建立以资本为基础的业务扩展制度,建立现代金融集团治理结构。13邢乐成认为金融控股公司是介于分业经营和全能银行的一种过渡,不失为我国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一个现实选择。他对我国金融控

28、股公司的发展模式和监管做了初步研究,构建了一个风险收益能力模型,用以解释和说明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逻辑。邢乐成博士与秦力在能力角度对金融中介的发展进行的分析和说明是一致的,他更进一步的地方在于提出对于金融控股公司来说,仅仅说明金融中介的基本能力体系是不够的,还需要强调金融控股公司应当具备的基础管理能力、多元化能力和过渡能力,否则难以对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给出一个全面的说明。14姜学军、刘丽巍、范南认为金融分业监管不利于金融创新。金融业的实质就是资金的融通,不论是银行、保险还是证券,只是采取的形式不同,加速资金周转,并通过顺畅的资金循环和周转来增殖是金融活动的根本目标。根据资金周转的特性,资金在多个

29、领域运行比在单个领域更为灵活,调度、匹配和组合起来也更为方便,人为地加以割裂,难以实现风险和收益的平衡,所以混业经营是金融的内在本质要求。15(三)学者对于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式选择的不同观点在功能性监管思想下,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出现了领头监管和统一监督两种模式。其中,美国的“伞形监管”模式可以被认为是领头监管模式的杰出之作,而英国的“大一统监11夏斌金融控股公司分业混业难局下的现实选择,载财经,2000年第8期。12夏斌金融控股公司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年版,第36页。13张春子多元化金融服务的风险特征与监管,载金融论坛,2001年第6期。14邢乐成中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模式研究,

30、山东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28页。15姜学军、刘丽巍、范南金融对外开放与监管问题研究,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5年版,第77页。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式的选择10管”模式则是统一监管的典型。1、美国的伞形监管模式在金融监管制度体系上,美国采取了分业监管模式,以期促进各监管机构的竞争,提高其监管效率。在这一背景下,美国采用了伞形监管模式。美联储承担起伞形监管者职能,负责对金融控股公司整体监管,协调各功能监管机构,防范体系性风险,而由美联储、货币监理署、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储蓄机构监管办公室、证券交易委员会和保险监管署等承担功能监管者职责。伞形监管模式,既能保证对各子公司实施有效的分业监

31、管,又能确保对金融控股公司总部的监管,并对总部的合并报表以及各子公司间的关联交易和资金流动状况实行重点监管,由此实现了分别监管基础上的合并监管。其弊端主要体现在各监管当局监管所依据的法规各异,宽严不一,造成金融机构间的不公平竞争,影响了金融体系的效率,而且监管机构高度重叠,难免会出现职能交叉、重复检查和重复等问题,造成资源浪费。2、英国的“大一统监管”模式英国自1986年开始实行被称为“大爆炸”的金融改革,为适应经营模式由分业向混业的转变,2000年出台了金融服务和市场法,成立了金融服务局,这也是世界上首家最强有力的统一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服务局是一个独立的非政府金融监管组织,具有制定金融监管法

32、规、金融行业准则的权利,同时负有对金融控股公司及整个金融行业实行全面监管的职责,并与财政部和英格兰银行建立了分工协作机制。英国的“大一统监管”模式的优点主要有可以尽可能地消除监管死角;降低同一金融集团受几个监管者的重复监管时造成的高成本和重复工作量;在监管内容类似时可以提高监管效率;避免不同监管机构带来的监管程度和监管力度上的差别;结束了金融各业各自为政的监管局面。但是“大一统监管”模式也有其弊端可能造成监管目标交叉、模糊;可能混淆不同行业的风险控制技术和文化差异;缺乏多个监管机构的竞争,可能出现规模不经济。李玫认为现阶段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式的最佳选择是领头监管模式。因为目前我国金融控股公

33、司的法律地位尚未明确,其经营环境、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建设都还不完善,从制度稳定性和磨合成本方面看,都不适宜在短期内改变,因此我国还尚不具备向功能性监管转变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不改变我国当前的分业监管体制,但在其中做些许变动,构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式的选择11建领头监管模式,就成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式的现实选择。16张红梅认为随着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综合经营和规模经营发展到一定程度,也随着我国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能力和金融法律发展到一定程度,国家可以在现实需要、理论认证充分的时候,实现由领头监管模式向统一监管模式的过渡,并同时实现机构性监管向功能性监管的转变。17三、对现有文献资料的评析

34、与论文的基本思路总结上述研究,还少见有对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逻辑进行深入理论分析的文献,基本上是就金融控股公司讨论金融控股公司,结合国外实践给出一些对中国发展金融控股公司的政策建议。另外,在国外的一些参考文献中,有些国家建立了对金融机构控股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审查制度。我认为对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制度的构建要完善对控股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审查。因为控股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对金融机构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控股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对金融机构具有极大的影响力。所以我们应该加强对金融机构控股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审查。这一点将在论文中展开论述。论文将从三个大的方面入手,对金融控股公司的概念进行分析总结,

35、结合国际实践,选择适合我国的金融控股公司的模式。另外,对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体制进行分析,结合美国和英国功能性监管下对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两种模式,结合我国众多学者的意见,提出适合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模式,并且明确对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内容。参考文献1邢乐成中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模式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2赵渤中国金融监管风险、挑战、行动纲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3郭春松中国银行业监管协调与合作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年版。4姜学军、刘丽巍、范南金融对外开放与监管问题研究,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5年版。5李怀珍有效银行监管方式研究与实践,中国金融出版社,2

36、007年版。6刘霞金融控股公司风险分析及监管对策,载商业经济,2010年第4期。7古正宇金融控股公司监管主体问题研究,载天津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年第3期。8钱英才、安启雷、石小玲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机制亟待完善,载中国财政,200916李玫分业经营体制下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构建研究,载武汉金融,2008年第11期。17张红梅英美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制度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载中国金融,2008年第7期。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式的选择12年第16期。9王自力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比较及借鉴,载武汉金融,2008年第11期。10张红梅英美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制度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载中国金融,2008年

37、第7期。11王娟芳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问题研究,载法制与社会,2008年第11期。12尚文秀、陈广志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问题研究,载财政与金融,2006年第6期。13徐钦层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存在的问题评析,载经济与法,2010年第2期。14张丞、聂鸿飞完善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对策,载河北金融,2008年第12期。15陶文立、翁舒颖台湾地区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式与借鉴,载福建金融,2009年第12期。16肖立秋试论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监管制度的构建,载求索,2003年第3期。17刘联恒浅议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法律制度之完善,载经济与法,2008年第8期。18许继武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法律制度研究,载

38、经济与法,2010年第2期。19日河邑忠昭日本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历史与前景,载经济导刊,2004年第10期。20蒂米奇威塔斯金融规管变化中的游戏规则,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21BERUARDSHULL,FINANCIALMARKETS,INSTITUTIONSINSTRUMENTS,MAY,199922ANTONIOEBERNADO,NOWELCHFINANCIALMARKETRUNS,NATIONALBUREAUOFECONOMICRESEARCH,OCTOBER,200223HANCOCK,HUNPHREY,WILCOX,TELECOMMUNICATIONVERSUSPROCE

39、SSINGCOSTANDTHECONSOLIDATIONOFTHEPAYMENTSSYSTEM,JOURNALOFBANKINGANDFINANCIAL,23,199924MCKINNON,RI,THEORDEROFECONOMICLIBERALIZATIONFINANCIALCONTROLINTHETRANSITIONTOAMARKETECONOMY,SECONDEDITION,BALTIMORE,JOHNSHOPKINSUNIVERSITYPRESS,1993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式的选择13本科毕业论文(20届)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式的选择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式的选择14摘要【

40、摘要】随着金融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分业经营的模式已经不适应我国金融经济的发展,同时由于我国金融市场尚处于混业经营的探索期,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地位尚不明确,转变监管模式不是一蹴而就的,必须循序渐进的进行。因此国家可以在现实需要、理论认证充分的时候,实现由牵头监管模式向大一统监管模式的过渡,并同时实现机构性监管向功能性监管的转变。【关键词】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式分业监管大一统监管【ABSTRACT】WITHTHEFURTHERDEVELOPMENTOFFINANCIALGLOBALIZATION,MODEOFDECENTRALIZEDMANAGEMENTCANTMEETTHEECONOMICDEVEL

41、OPMENTOFOURCOUNTRYSFINANCIAL,ATTHESAMETIMEBECAUSEOURFINANCIALMARKETISSTILLINTHEMIXEDOPERATION,THELEGALSTATUSOFFINANCIALHOLDINGCOMPANIESISNOTCLEAR,CHANGESINREGULATORYAPPROACHISNOTEASY,MUSTBEGRADUALSODEPENDINGONTHEREALITYNEEDSANDTHEFULLTHEORY,STATEMAYADJUSTTHEMODELOFLEADINGSUPERVISIONTOTHEFULLSUPERVIS

42、IONATTHESAMETIMEADJUSTTHEINSTITUTIONALSUPERVISIONTOTHEFUNCTIONALSUPERVISION【KEYWORDS】FINANCIALHOLDINGCOMPANIESSUPERVISIONMODELSEPARATINGSUPERVISIONAMONGINDUSTRIESUNIFIEDSUPERVISION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式的选择15目录摘要关键词ABSTRACTKEYWORDS引言17一、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分析18(一)金融控股公司的概念界定18(二)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监管现状分析19二、伞型监管模式现阶段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

43、式的必然选择22(一)伞型监管模式的分析22(二)我国现阶段选择伞型监管模式的理由24(三)我国现阶段选择伞型监管模式的框架设计25三、“大一统”监管模式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式未来的选择26(一)“大一统”监管模式的分析26(二)我国未来选择“大一统”监管模式的理由27(三)我国未来选择“大一统”监管模式的框架设计27结语28参考文献29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式的选择16致谢错误未定义书签。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式的选择17引言自2001年加入WTO以来,伴随着国际大环境的影响,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在不断的深化,金融业也逐步开始对外开放。国内分业经营的银行、证券、保险业也开始面临着国际综合

44、经济实力强劲的金融巨头的残酷竞争。世界上很多发达国家的金融市场也根据各自国情的不断变化,选择了混业经营的发展模式,构建了以控股形式存在的金融混业集团,这种混业集团能够提供涉及银行业、证券业以及保险业等多个业务领域的服务。这样,中国的分业监管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受到了极大的挑战,因此在这种国际金融大环境的影响下,我国分业经营的隔离墙也开始有所松动。从1999年开始,金融监管当局推出了一些政策和措施来应对这种挑战,银行、证券、保险业之间的隔膜也开始渐渐淡化,彼此之间向着相互影响、融合的趋势发展。我国为了适应现实经济的发展要求,也在不断的探索正确的道路。经国务院的批准,中信集团在整体改制的基

45、础上,通过内部的整合,组建了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形成了大陆第一家门类最齐全的金融类公司的组合。我国各种类型的金融控股公司也如雨后春笋般突起,在我国现存的不同类型的保险、信托等公司以及国有商业银行也开始组建金融控股公司,推出综合性的服务,搭建统一便利的服务平台,拓宽自己的业务范围,使得我国金融行业的规模效应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在探索适应我国金融经济监管模式的同时,也增加了我国金融经济所面临的风险。但是,我国的法律在对待“金融控股公司”这一问题上,没有明确性的规定其概念,也没有明确的条款对其进行限制,因此“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仍然是我国法律体系的盲区。综合各个国家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模式,它们

46、的确立几乎都是在摸索中进行,都是不断地根据本国的国情对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与监管模式进行调整,不断地补充和完善各自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体系,我国应借鉴各国金融控股公司选择监管模式的实践经验,并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国情,亟待选择适应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监管模式,有效监督金融控股公司的设立与发展,维护我国金融业发展的良好秩序,确保我国的金融安全。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式的选择18一、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分析2004年,在我国公布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金融监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备忘录中规定,“在坚持金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基础上,对金融控股公司的集团母公司

47、依据其主要业务性质,归属相应的监管机构,对其内部相关机构、业务的监管,按照业务性质实施分业监管”。18纵观整个备忘录的法律规定,国家依然没有对“金融控股公司”的概念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因此国际上以及国内的学者对于“金融控股公司”的概念也在不断地进行讨论。(一)金融控股公司的概念界定1999年,在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国际证券联合会、国际保险监管协会联合发布的对金融控股集团的监管原则中,提出了多元化经营的金融集团的定义“金融业在集团业务中占主导地位,所属的受监管实体至少明显地在从事两种以上的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务,同时每类业务的资本要求不同。”19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国际证券联合会、国际保险监督协

48、会在“联合论坛”于1999年对“金融控股公司”做出了相对权威的定义,将其定义为“在同一控制权下,完全或主要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中至少两个不同的金融行业大规模地提供服务的金融集团公司。”20学界往往会参照国际上对金融控股公司的定义,将金融控股公司视为金融集团的一种,同时考虑到中国依然是处于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框架下,会提出适应中国国情的金融控股公司的概念。例如孔令学认为,“金融控股公司是指以股权或委托管理权等其它权利为主要实现形式,在同一控制权下,完全或主要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中至少两个不同的金融行业大规模地提供服务的金融企业集团公司,即由金融控股公司母公司及其控股管理的所有子公司构

49、成的金融企业集团公司。”21但有些学者认为,“与一般的金融投资公司或实业投资公司不同,金融控股公司重点强调的是必须取得对不同门类的两种以上金融子公司的控制权”。22在重点强调了金融控制权的同时,还指出金融控股公司在业务决策上控制着金融子公司,控制权凌驾于金融子公司之上,公司集团业务的大部分必须为金融业务。金融控股公司以集团的整体发展为目标,金融18安起雷从监管视角谈我国金融稳定协调机制的构建,载海南金融,2001年第5期。19王娟芳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问题研究,载法制与社会,2008年第11期。20赵渤中国金融监管风险、挑战、行动纲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215页。21孔令学中国金融控股公司制度研究,载中国金融,2008年第7期。22刘艳如何有效发挥金融控股公司的协同效应,载北方经济综合版,2007年第4期。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式的选择19子公司的股权并不是由各自管理,而是收归金融控股公司统一管理。金融控股公司要有整体发展的目光,各种战略决策都要达到整个金融控股公司的人力、财务、业务线、营销管理、信息技术和资源的有效整合,深入参与到各金融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的制定,把握战略决策的制定,追求各金融子公司之间的协同效应以及信息与资源的共享,提高金融控股公司领导者驾驭和利用这个集团各种资源的能力。23因此,金融控股公司是“以金融为主业,趋向于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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