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收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公司食品安全风险检测和评估信息收集管理工作,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涉及公司质量和产品安全管理的所有产品安全风险信息。3 职责3.1 供销科负责供方原料方面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的收集,负责收集同行业及消费者反应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3.2 办公室负责收集媒体网络信息中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的收集;3.3 质检科负责收集国家发布的与企业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负责上级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负责收集企业内部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4 工作程序4.1 供销科4.1.1 供销科及时了解供货方人员、设备、工艺、质量保证方面的情况
2、,同时了解供货方同行业的相关情况,发现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及时收集整理;4.1.2 通过不定期收集消费者反馈的和同行业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及时收集整理。4.2 质检科4.2.1 质检科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企业内部食品安全情况,各部门通过食品安全自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及时收集整理;4.2.2 上级主管部门在抽检产品时发现的不合格,尽快验证核实后的安全风险信息,及时整理;4.2.3 对各种形式收集国家发布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及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食品安全信息,及时收集整理。4.3 办公室通过各类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广告等宣传媒体收集公开发布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及时收集整理。5 食品安全风险信息
3、的汇总汇总上报各部门对工作中收集到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从速核准,确定信息的来源、主要内容、风险危害程度、危害对象、社会影响等,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填写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记录上报食品安全领导小组。6 食品安全风险的评估6.1 对收集到的产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评价产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的适用条款及适用指标。6.2 评价与评估适用的产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应遵循的原则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行业法规与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高于其他规范性文件。在适用同一效力层次的文件时,新法律优于旧法律;新法规优于旧法规;新规章优于旧规章;新规范性文件优于
4、旧规范性文件。当相关要求不一致时,取最严格者。6.3 要对所取得的相关产品安全风险信息进行登记。7 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的处置7.1 对经过风险评估确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按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的规定处理。7.2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得出食品是不安全的结论的,按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的规定处理。7.3 发现生产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按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的规定处理。7.4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应该召回的食品,按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的规定处理。7.5 根据评价结果,将产品的安全风险监测信息,通过会议、电话、学习教材、宣传栏、或集中式培训等形式,向全体员工进行传达和培训;7.6 根据评价结果,对相应文件进行更改以满足要求,将过期失效的或已被更改的文件资料,检出或做明显的标识,以防被误用。8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和评估以及处理过程要有相应的记录,并保存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