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物资管理办法物资管理工作,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加强物资管理,合理地组织采购、供应、使用、保管和节约物资,对于促进企业生产发展,加速资金周转,减低成本,增加效益,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第一章 物资计划编制、审批管理第一条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材料的使用情况,必须深入实际,认真核实后申报下月材料计划。第二条 各基层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本年度的生产任务和成本情况,分版块按类别编制出年度总的物资采购预算 ,上报到企业管理部,以便公司随时掌握其采购额度适时进行宏观调控。 各单位所报材料计划,由各单位材料员根据生产及库存情况统一汇总后,于每月 20 日前编制出本单位物资采购计划,计划要按照公司统
2、一编制的模版,分版块按类别填写材料采购计划, (计划应包含材料名称,单位、规格型号、数量、询价后确定的材料价格、金额合计及供货商等内容、要包含三方询价明细单、材料采购询价情况汇总等)经本单位领导批准签字后报企管部。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分别由金域公司、公司集中或单位分类别组织采购。第三条 如无极特殊情况,逾期报送计划不予补批,以避免计划的随意性。计划填写不工整、不规范、不清晰而影响生产、工作的,责任由报计划的单位自行承担。第四条 在极特殊情况下(如设备发生故障,造成停产、急需采购备件维修的) ,经请示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可先用电话口头申请采购,但事后要马上追补采购计划,办理相关
3、手续,到货后应及时通知企业管理部和审计监察部人员到现场进行验收,如未经企业管理部和审计监察室人员验收并在发票及材料明细上签字,采购物资的货款,财务部不予结算。第五条 所报材料计划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技术要求、用途等应齐全准确。报计划要以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核实编制,不得弄虚作假,否则,造成库存积压或未报、漏报影响生产造成损失,由各单位自行负责。第六条 企业管理部于每月 20 日收齐各单位上报的月份物资采购计划后,要对采购需求计划进行审核汇总,并负责上报公司分管领导进行审批,此项工作要求在一周内完成,每月 30 日前组织召开采购例会。第二章 物资采购管理第七条 待月份共采计划批准后,各基
4、层单位要根据材料的分类及询价情况,在公司采购例会上,与企业管理部、审计监察部等与会人员一起,要认真进行比质比价,比质比价的原则是:不同质量以质量好的为主,同等质量以价格低的为主,谁的产品质量好且价格合理,就选择谁为中标商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实现“阳光”采购。共同研究确定最终(供货)的厂家或商家。在确定最终(供货)的厂家或商家原则上,凡是能够从厂家采购的,直接给厂家发询价单,金域公司能够采购且价格合理的,由金域公司负责采购。尽量减少中间环节。不能从厂家采购的,可与商家联系,组织采购。集中采购物资到货信息的反馈由相关业务人员通知用料单位。第八条 单位自采材料采购时,必须按照公司批复的单位采购
5、计划中确定的厂家(商家)报出的单价进行组织。第三章 验收入库、报销管理第九条 完成采购任务,材料到货后,库管员应向承运人或采购人员索要如下原始单据:发货清单;供货单位发票(如发票未开,发货清单上必须写明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并盖有供方公章) ;质量保证书、材质报告单、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第十条 基层单位要及时做好材料清点,外观检查,数量检查,质量检查,并整齐摆放待验区,通知公司相关部门予以验收。外观检查: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检查材料外观是否完好,有无破损、变形、锈蚀等异常现象。如有包装损坏,外观质量残缺等现象时应及时与供货商联系退、换、赔、补等工作。数量检查:以合同及月计划单为依据,逐一
6、清点核对,对“错发”或“缺少”部分,应写明编号、品名、实到或缺少数量等,及时与供货商联系退、补工作。质量检查严格按照验收入库程序及订货合同规定的技术性能,技术指标进行验收。钢材类应有材质报告单或合格证,否则不予验收。化工原料应严格检查生产日期、保质期限、有效成分含量等。电缆类应有电缆厂家报告单或合格证。第十一条 负责物资验收人员在验收时要严格依据材料采购计划,对照到货清单确认已到材料确实为所需物资后,依据到货清单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行验收入库。第十二条 验收时,验收人员要进行查数量、验质量、审价格,做到无计划采购的材料不验收,无明细清单及价格的材料不验收,质次价高的材料不验收。经现场严
7、格检验、确认无误后,验收人员和监督人员方可在货物明细清单上签字,通过验收,以便日后办理结算手续。第十三条 对涉及技术、安全指标的物资进行验收时,要增加技术部、安全部、设备能源部等相关部门对相关指标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验收。第十四条 物资到库,保管员在判明是本库应保管的物资后,根据有关单据查点登记,存放在待验区妥善保管,尽可能摆放整齐,以备查验,如因特殊情况,未放在待验区的, (如电机、一些加大设备、材料等已投入现场)要由单位经营矿长予以确认,材料未经验收,一律不准上货架或发放使用。第十五条 入库物资验收合格后,应由公司验收、监察人员在发货清单上签字确认后基层库管员及时做好材料入库。第十六条 对
8、于不能一次全部运输到货的材料,如原煤、木材等,将采取随到随验、跟踪验收的办法进行验收。每到一批货物,采购单位都要及时通知企业管理部和审计监察室人员进行验收,并做好已到货物的登记工作,待所采购的材料全部运输到位后,采购单位、验收部门、监督部门三方再进行对帐,办理入库和结算手续。第十七条 材料与材料发票(含明细)原则上要求必须同时到位,如因特殊情况,供方不能在材料到位时提供材料发票的,单位必须要求供方提供材料明细,明细要求注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必要信息,票据金额必须封口,并加盖供方公章。 第十八条 下列情况应严格把关,否则不得验收入库:采购计划未按程序经公司相关部门审
9、核、分管领导批准而采购的物资。与合同、计划不相符的物资。违反公司规定,没按规定进货渠道采购的物资。质量不合格的物资。第四章 物资保管及发放管理第十九条 物资保管期间运用分类管理,重点物资重点管理,一般物资一般管理。 第二十条 入库物资应完好无损,要精心维护,细心保养,保证随时使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库房察看或乱动物资。第二十一条 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入库物资不得转借、租赁等。第二十二条 物资领用出库必须开据领料单,经使用单位领导签字,库管员确认领料单规范有效方可发料,无领料单或领料单不规范,库管员不得发放物资材料,否则,对库管员做考核扣分处理。第二十三条 库管员要认真如实按领料单数量发货,不得随意
10、更改领料单,如有发现严肃处理。第二十四条 领料出库后保管员应及时下账,做到库内货账平衡。第二十五条 每月 20 日前,基层单位要自行核查一次库存物资账面,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物资管理,不允许出现账面物资超库存现象,一经发现考核单位主管材料领导、材料员、库管员当月绩效工资的 20%。第二十七条 要减少不常用物资储备量,如出现呆滞物资,每年末 25 日前上报企管部,由公司统一处理。第五章 清仓盘点管理第二十八条 保管员要坚持盘点制度,清仓盘点是:检查物资的账面数字与实际是否相符;检查物资发放有无差错;检查各种物资有无超储、积压、变质;检查安全设施有无损坏等。第二十九条 经常性盘点,
11、由保管员在收发的基础上,对动态的物资进行复查,并与收发记录核对,对各类物资实行间隔随机抽查。第三十条 定期性盘点,按月、季度、年终组织有关人员共同清仓盘点,对各类物资及账目实行全面查点。第三十一条 如发现盘亏盘盈等现象,保管员应查明原因,并通知有关人员填制盘盈、盘亏调整单,经仓库主任签章,主管领导审核,报批准后方可处理。第三十二条 发现库存无动态在两年以上的物资,由保管员查明积存原因,做超储积压造册上报,上报公司相关部门,以便及时处理。第三十三条 盘库后根据实际情况,由材料员做出盘点表,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会同、企管部、审计监察部、财务部门做出账面处理。第三十四条 因保管不善造成物资变质和
12、损坏、要查明原因,经技术检验确认不能使用时,应出具证明,保管员填写“物资报废申请单”经仓库主任、单位领导审核,提请经理批准后报废,对责任者要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第六章 废旧闲置物资处理第三十五条 凡是属于废旧物资和闲置物资等,均由企管部、设备能源部会同有关部门报请公司批准后统一组织处理。第三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处理以上物资,经公司领导批准处理的物资收取的现金等,手续由企管部、审计监察部、财务部办理。第三十七条 废旧物资、闲置物资的处理价格由公司领导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第三十八条 需要减斤计量的物资,以公司地重衡计量为准来结算 。第三十九条 处理以上物资,应报请公司领导批准,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理,共同拟定协议,经公司领导审核签订后,由企管部、财务部根据协议办完有关手续后方可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