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宣钢公司垃圾分类管理规定1.目的:保证宣钢公司各类垃圾有效控制和管理。营造一个安全的卫生环境,结合宣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2.范围:本规定适用宣钢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3.管理范围、管理职责:3.1 本公司办公区、车间、食堂、库房等以及公共区域的各环节和所属各单位3.2 宣钢公司生产部是垃圾分类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全公司垃圾的分类管理,并监督执行3.3 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机关大楼、食堂垃圾的分类管理。 3.4 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职能科室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域产生的固体垃圾的分类管理。 3.5 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4 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垃圾的分类 垃
2、圾按产生的渠道分为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按废物分可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 危险废物4.1.1 生活垃圾是指生活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不包括废电池、废灯管、色带、墨盒等。 4.1.2 工业垃圾是指包括生活中产生的不可降解的、污染环境的垃圾(包括废电池、废灯管、色带、墨盒等)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及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如废除尘布袋棉、废保温材料、施工过程产生的边角余料等) 。4.1.3 有毒有害垃圾:指在其生产、使用或处置的任何阶段,都具有会对人、其他生物或环境带来潜在危害特性的物质4.1.4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
3、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4.1.5 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 指在工程施工、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建筑垃圾、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4.1.6 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 指在生产、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设备维修产生的金属零件、废纸箱、废木箱、玻璃瓶罐、废塑料、废纸、废油等4.1.7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如润滑液、切削液、荧光磁粉探伤液、三乙胺吸收废液等。4.2 贮存是指将固体废物临时置
4、于特定设施或者场所中的活动。 4.3.利用是指从固体废物中提取可用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动。5.垃圾箱的设立 5.1. 1 公司各部区域、公用场所要在适当位置设立存放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 危险废物工业垃圾箱,并进行标识。 5.2. 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存放。5.2.1 生活垃圾箱可投放办公、生活固体废物(不含废电池、废灯管等危险废物) 。5.2.2 工业垃圾箱可投放废电池、废灯管、废色带、废墨盒等生活固体废物和胶手套、油抹布、含油或其他化学品的固体废物及建筑施工固体废物(如废岩棉、废保温材料、施工过程产生的边角余料等) 。 5.2.3 含有一般性污染物的生产废渣,如一
5、般化工废渣、废包装物、废塑料、废橡胶、废填料、废催化剂、5.2.4 含特殊有害物质、剧毒物质和放射性废物等废渣,不准投放到工业垃圾箱内5.3.1 垃圾桶颜色规定:绿色-可回收垃圾桶、黄色-不可回收垃圾桶、红色-危险固废垃圾桶,各分厂自己用废油桶在中间切开作为垃圾桶、摆放在合适位置便于回收和清理6.固体废弃物的处理6.1、在生产、办公和生活过程中产生一般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应优先考虑资源的再利用6.2、可回收的废弃物(金属边角料、塑料桶等)由各部门安排人员整理,再转运到原辅材料库指定地点分区贮存,统一由生产部进行处理。6.3、公司不可回收的废弃物与生活垃圾等由各部门安排人员转运到附近垃圾桶由办公室或
6、受委托单位统一运送到环保部门指定的垃圾堆放点进行定点堆放。6.4、公司有毒有害垃圾由各单位安排人员临时单独贮存,定期再转运到危化品仓库指定地点贮存。6.5、禁止向指定废物贮存场所以外的区域抛撒、倾倒、堆放、填埋或排放废物。7.、危险废物的处理7.1、公司危险废物由各单位安排人员临时单独贮存,定期再转运到危化品指定地点贮存。7.2、质检部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情况(剧毒品废液)向生产部办提出处置请示,由生产部负责办理危险废物处置审批单,由生产部等相关部门对处置厂家的资质和价格共同确定后,安环部负责向当地环境保护局相关部门提供处理厂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相关材料,申请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安保负责危险废
7、物运输过程中的押运工作。7.3 含特殊有害物质、剧毒物质和放射性废物的废渣按国家和公司规定进行特殊处理。8.监督与处罚8.1 公司安全环保处定期对全公司垃圾的分类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8.2 各单位安全环保部门定期对本单位内部垃圾的分类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8.3 各部门依据检查结果对相关单位进行考核。 8.4 本标准由安技环保室监督执行8.5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个人和部门将扣罚个人、本部门兼职安全员、部门领导的本月安全生产奖 50%,并处以通报批评。对于屡犯、屡教不改的个人、部门,将给予其翻倍处罚。9. 相关文件:9.1 记录物品处置单 废弃物调查表废弃物控制消减计划9.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三废污染防治控制程序 固体废弃物排放管理方案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9.附加说明: 本规定由宣钢公司提出, 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环保处起草并负责解释。 审 核: 审 定: 批 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