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0 -xx 有限公司防雷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修订)和茂名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本公司雷电防御管理,有效预防雷电引发的事故,减轻雷电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保护项目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结合本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章 防雷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工作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 xx 有限公司防雷安全管理工作,明确 xx 有限公司防雷安全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防雷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和防雷安全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规范防雷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的工作制度,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防雷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成员
2、:组 长:xx 副组长:xx 组 员:xx 、xx、xx、xx 防雷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 部门,防雷设施日常管理员:xx 第三条 防雷安全检查领导小组主要任务是在组长的领导下,指导协调、检查督促本公司防雷设施检查成员做好各防雷区段设施的检查记录工作,研究提出工作的基本意见和方案,研究解决防雷设施出现的重大问题。第四条 因工作需要变更防雷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成员时,经防雷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有关领导和防雷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由防雷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印发通知。第五条 防雷安全检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在组长的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检查督促防雷重点工程安全督察工作。- 1 -2.分析公司
3、各区段防雷装置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工作的基本意见、方案和重要措施。3.研究防雷设施出现的重大问题。4.指导和组织协调雷电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5.与茂名市气象部门保持 24 小时联系,及时收集当地雷电信息。第六条 防雷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和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修订)和茂名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制定本公司防雷设施安全检查制度。2.指导协调、检查督促本公司防雷设施检查成员做好各防雷区段设施的检查记录工作,研究提出工作的基本意见和方案,研究解决防雷设施出现的重大问题。第七条 工作制度1.防雷安全检查领导小
4、组全体会议每月至少召开 1 次,防雷安全检查小组汇报公司各区段防雷设施存在的问题、现场整改落实情况,会议上研究提出良好的工作基本意见、方案和重要措施。2.防雷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组长认为必要时可召开全体会议或有关成员参加的专题会议。3.防雷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形成纪要报送公司各领导,印发有关部门。4. 协调上级领导做好防雷措施检查指导工作。第三章 自检巡查制度第一条 防雷设施日常管理员,必须 24 小时在岗。第二条 操作人员负责本公司电气设备、配电设施,通排风装置及建筑物的巡查管理,使其处于完好状态。第三条 操作人员负责配电室的安全装置,变压器、避雷装置及用电设备上的负
5、荷行程限制装置等的巡查管理工作。- 2 -1.防雷日常管理员,每周不定期对防雷设施进行一次检查,对防雷设施安全运转负责管理,并做好记录。2.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积极督促有关人员做好防雷设备安全装置的维护保养工作,使其处于完好状态。3.每年进行一次全部检测,向茂名市持有防雷设施检测资质的单位提出检测申请。4.严格劳动纪律和施工工艺操作,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消除用电过程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第四章 防雷装置建设维护制度为加强防雷装置安全使用,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本公司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本公司安全有序生产发展,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班前检查保养:要求操作工
6、班前对机电设备的润滑、运转系统、操纵机构等定点部位进行检查,加油、紧固松动部件,确认无问题后,再开动设备。第二条 操作工人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坚守岗位职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协助维修工修理。第三条 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各单位应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或者不符合使用要求的,应及时告知维修部门,制定维修方案,及时进行维修,尽快排除防雷安全隐患。第四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防雷装置必须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建,通过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防雷装置要经过当地气象主管部门进行防雷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第五条 要加强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人员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
7、能,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五章 定期报检制度为加强防雷设施良好防雷作用,保障本企业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本企业安全有序生产发展,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在用防雷装置有效期到期前进行定期检测。- 3 -第二条 防雷设施的检测由本企业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茂名市持有防雷设施检测资质单位申请检测,积极配合做好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工作。 第三条 检测时,本企业应向检测员提供以下资料:(1)防雷安全管理制度(2)防雷减灾安全预案(2)防雷设施建设或者布置相关图纸第四条 专职检测员按商定检测时间进行检测。 第五条 检测结束后,检测员应出具检测报告,本企业应按商定时间到检测部门交纳检测费,领取检测报告,按报告要求
8、进行整改,将报告存档备查。 第六条 在用防雷装置的修理改造需在定期检测的基础上,参照有关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报检。 第六章 事故报告制度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一条 对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治理,一时难以治理的,要采取防范监护措施,同时要积极防止新的隐患形成。第二条 防雷使用和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第三条 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
9、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第四条 有专人负责关注气象部门发出的雷暴预报,并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和人员。第七章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4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做到事故预防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第二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防雷设施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副经理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第三条 对本企业重大事故或出现重大险情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指挥不当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对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上报、谎报、虚报将对安全生产责任人追究领导责任。第四条 对企业连续发生重大、特大事故的或事故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极坏的按照有关规定加重处理有关责任人。触犯刑法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刑事责任。第五条 事故责任追究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处理不放过;.事故相关者没得到应有的教育不放过.事故的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xx 有限公司2016 年 月 日-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