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 年度 滨州市“银龄安康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 落实山东省老龄办、中国人寿山东省分公司银龄安康工作要求,扎实推进“银龄安康工程”在我市的开展,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在养老保障中的重大作用,提高广大老年人及其家庭抵御风险能力, 真正 将“银龄安康工程”打造成为广大老年人做实事、献爱心的民心工程, 滨州 市老龄办与中国人寿滨州分公司决定, 2016 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以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为内容的保障工程。为将该工程贯彻落实到位,特制定 本方案。 一、年度工作任务目标 各县区 全力做好 “银龄安康工程”的承保工作 ,确保全市50-80 岁中老年人参加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覆盖率 达
2、到 38%。 二、考核与奖励 2016 年度实施综合考核。其中,各考核项权重分别为:参保人员覆盖率占 50%,保费 规模 占 40%,人均保费占 10%。 市老龄办与中国人寿滨州分公司,将根据各县区综合考核得分情况进行 表彰 奖励 。 各县区 最低保费 50 万元,并在 2015年基础上实现翻番的单位,增设突出贡献奖。 “银龄安康全家福”配套工程 也统计在 内。 三、实行定期通报工作制度 中国人寿 滨州分公司,将每月银龄安康工作进展情况,于下月 10 日前报送市老龄办。市老龄办将全市各县区 银龄安康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排名,每月 12 日前, 向市政府分管市长和秘书长进行汇报,并通报至 各县区分管
3、领导和 各县区 老龄办。 四、推动措施 (一)各县区老龄办和 人寿 分公司 建立定期沟通机制,每月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交流,经双方沟通认可后,由中国人寿 各 县区 分 公司每月 8 日前将数据上报 市 人寿 公司,由 市 人寿 公司整理后报市老龄办。 (二)市老龄办和 人寿 滨州分 公司组成“银龄安康工程”工作组,共同推动“银龄安康工程”。各县 区老龄办和 人寿 分 公司要成立工作小组,明确专人对“银龄安康工程”进行推动。 (三)加大宣传力度,为“银龄安康工程”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县区老龄办和 人寿 分 公司,都要有一名宣传信息员,负责 “ 银龄安康工程 ” 的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通过电
4、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 , 对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 的内容及理赔案例进行 宣传,将“银龄安康工程”关心关爱老年人、为老年人办好事办实事的理念及重大举措,推送到社会大众心中。 (四)市老龄办、 人寿 滨州分公司各自通过内部网站、邮件系统和内部刊物对本系统内各单位工作进度进行通报,通过阶段性的分析督导和工作推动,树立典型,鞭策后进。 (五) 以广覆盖、广保 障、解难题为目的,充分保护老年人的参保积极性,充分考虑不同层次老年人的实际需求,采取自愿的方式,继续推动多层次承保需求,严禁不合实际的一刀切工作方式。 (六)为使老年人 及其家庭成员更好获得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参保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均可享受最高 100 元(意外身故保额 4 万元、意外医疗保额 1 万元)的保险保障,自 2016 年 1 月1 日起, 参保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 投保不再受最多 50 元(意外身故保额 2 万元、意外医疗保额 5 千元)的限制。 (七)充分发挥老龄系统和中国人寿系统各自的优势,紧密配合,优势互补,共同努力,为广大老年人 提供良好的服务,让老年人享受到切实的利益,积极打造良好品牌, 全力推进我市银龄安康 工作再上新台阶。 滨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中 国 人 寿 滨 州 分 公 司 2016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