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 (示范文本)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编制 1 档 号: 监督注册号: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 密 级: 保管期限: 共 卷 第 卷 2 卷 内 目 录 序号 文件 编号 责任者 文 件 题 名 日期 页次 备注 1 工程质量监督注册书、告知书 2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 3 工程质量行为抽查记录 4 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抽查记录 5 工程质量整改通知 6 工程质量整改回复及核查记录 7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 8 不良记录、行政处罚建议书 9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和涉及结构安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 10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申报书 11 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查
2、记录 12 工程竣工验收监督记录 13 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14 其他 3 工程质量监督注册书 (示范文本) 注册号: 项目名称 规划许可证号 建设单位 建设规模 平方米 建安总投资 万元 计划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地址 计划竣工时间 年 月 日 本工程项目共 个单位工程,结构形式为: ,层数为:地下 层、地上 层,基础形式为: 。其 他: 。 设计单位 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 勘察单位 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 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 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时建设单位须提供如下资料(可用复印件)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3建
3、设工程电子图文资料预检备案表; 4中标通知书和施工、监理合同; 5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机构组成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6其他规定需要提交的资料。 建设 单位项目负责人: 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联系电话: (公 章) 年 月 日 资料收齐,同意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请于 60 天内执本注册书办理工程施工许可,逾期作废。 项目监督组长: 联系电话: 监督工作投诉电话: 机构负责人(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注:本注册书一式五份,施工许可办理机构、建设、施工、城建档案、质量监督机构各一份。 4 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 (示范文本) 建设单位: 你单位申报的 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已受理,现将工程
4、质量监督管理的相关事项告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监督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 5 号令) 和本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监督内容 工程参建各有关责任主体执行建设工程有关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工程质量有关文件和资料、工程实体质量 等 。 三、监督要求 (一) 工程参建各有关单位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二)工程建设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 (三)工程参建各有关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本省的
5、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图集和设计文件等; (四)建设单位接到本通知书后应当书面告知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工程开工前,建设单 位应当及时将工程正式开工日期书面通报负责监督 5 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各参建单位要认真进行整改。整改结果应当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核查或上报。 (六)工程发生质量事故,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111 号)规定,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七)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云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6 号公告)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工程竣
6、工验收 7 个工作日前,建设单位应向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文件;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审查同意后方可组织竣工验收。 (八)建设单位对所有呈报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四、法律责任 工程建设如有违反 有关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等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责任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 (示范文本) 编号 : 工程名称: 注册编号: 监督机构: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7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规划许可证号 单 位工程个数 建筑面积 m2 建筑层数 结构形式 基础形式 计划开工时间 年 月
7、日 计划竣工时间 年 月 日 参建单位及资质 项目负责人 姓 名 资格(职称)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总承包 单位 施工分包 单位 质量检测单位 二、监督组织 根据该项目的建设特点,我站组成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组对该工程项目质量实施监督 工作,组长为 ,监督组成员如下: 8 序号 姓 名 监督组内职务 专 业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三、监督工作方式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以监督巡查和抽查为主要执法方式。根据工程类别、重要性及工程参与单位的业绩、信誉、质量保证能力等情况实行分类监督、差别化管理。监督人员根据工程的建设进度对工程适时进行巡查和抽查。 四、监督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方法 (一)工
8、程质量行为抽查的主要内容 1.工程项目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2.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 量检测等单位的资质情况; 3.抽查施工现场相关人员的资格及到位情况; 4.抽查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的情况; 5.抽查施工、监理等单位质量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6.抽查工程质量文件符合性等。 7.其他内容。 (二)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抽查的主要内容 1.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9 2.抽查涉及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 3.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 4.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5.对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以及涉
9、及结 构安全的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三)巡查、抽查的方法、频次、时间节点 1. 巡查、抽查的方法 ( 1)工程质量行为抽查。采用随机巡查、抽查的方式进行。 ( 2)工程巡查、抽查。监督机构将列入巡查、抽查工程部位的时间节点以书面形式告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建设进度按节点要求,通知监督人员,监督人员根据工程施工质量情况,确定巡查、抽查的频次。 ( 3)在每次巡查、抽查前确定巡查、抽查的具体内容和方式,并将巡查、抽查情况形成记录归档。 2.频次、时间节点 序号 抽查内容 时 间节点 巡查抽查次数计划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