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导则的通知(建科2010131 号)建科2010131 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推动我国绿色工业建筑的发展,规范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识,我部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导则,作为开展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指导我国现阶段绿色工业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的依据。现将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导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绿色工业建筑评价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积极推进绿色工业建筑的发展。附件: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导则编制单位
2、: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与节能专业委员会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研究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二一年八月前 言近年来,按照国家节能减排工作要求,工业领域十分重视绿色工业建筑的发展,对如何做好绿色工作建筑的规划设计、建 设施工和运行管理提出了迫切要求。为满足工业建筑的绿色评价需求,规范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工作,引导我国绿色工业建筑的健康发展,2010 年 3 月,住房和城 乡建设 部印发了2010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将制定绿色工业建筑评价 标准列入了国家标准制订计划,并已开展了编制工作。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出台前,为尽快将绿色建筑扩大到工业
3、建筑领域,为国家标准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的编制积累经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做为指导现阶段我国绿色工业建筑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管理, 规范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工作的重要技术依据,为今后编 制完善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打好基础。导则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与我部联系。联系人: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高雪峰 010-58933823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研究中心 张淼 010-68720069本导则主要起草人员:吴元炜,刘筑雄,张家平,徐 伟,程志军,李国 顺,宋高举, 孙 宁,陈 曦,尹运基,许远超,李 亨目 录1 总则 .12
4、术语 .13 基本规定 .24 可持续发展的建设场地 .35 节能与能源利用 .56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77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88 室外环 境与污染物控制 .99 室内环境与职业健康 .1010 运行管理 .1111 技术进步与创新 .12附录 A.13附录 B.19附录 C.29附 录 D.38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导则11 总则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对工业发展的产业政策、装备政策、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节约资源、循环经济和安全健康等法律法规,全面推进我国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工作,制定本导则。1.0.2 本导则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异地建设的工厂或工业建筑群中的主要生产厂房
5、,其他辅助生产厂房、集中动力站房、仓储类建筑可参照使用。1.0.3 评价绿色工业建筑应考虑工业行业的工艺、建筑功能、清洁生产、能耗水耗指标、环境保护等的不同要求。1.0.4 评价绿色工业建筑应考虑不同区域的气候、资源、自然环境、经济、文化等影响因素。1.0.5 绿色工业建筑的评价除应符合本导则外,还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附录 D) 。附录 D 中未列出的相关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及行政文件同样适用于本导则。1.0.6 本导则不适用于工业企业中的办公建筑、生活服务建筑的评价。2 术语2.1 绿色工业建筑 Green industrial building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
6、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生产、科研和人员提供适用、健康安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工业建筑。2.2 产品单位产量综合工业建筑能耗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of industrail building per unit production统计期内综合工业建筑能耗与期内合格产品单位产量或单位建筑面积的比值。综合工业建筑能耗是指为保证正常生产、科研、人员和室内外环境所需的各种能源耗量的总和。2.3 产品单位产量综合工业建筑耗水量 Comprehensive water consumption of industrail bu
7、ilding per unit production统计期内综合工业建筑耗水量与期内合格产品单位产量的比值。综合工业建筑耗水量是指为保证正常生产、科研、人员和室内外环境所需的各种水资源耗量的总和,不包括直接用于产品的耗水量。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导则23 基本规定3.1 先决条件3.1.1 工业企业所在地区的发展规划应符合国家批准的区域发展规划。3.1.2 工业企业产品生产规模和生产装备水平等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行业准入条件。3.1.3 工业建筑内生产的产品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淘汰或禁止产品。3.1.4 工业生产的资源利用指标:产品的单位能耗、电耗、水耗、油耗、煤耗、汽耗、原材料和辅助材料耗量,各种污染物排
8、放等,应达到该行业规定的国内基本水平(附录 A、附录 B、附录 C) 。3.2 基本要求3.2.1 本导则的评价分为规划设计和运行管理两个阶段,不包括所使用的各种材料的开采及形成过程阶段。3.2.2 评价可以分阶段或综合进行。运行管理阶段的评价在正常运行一年并达到设计规模后进行。3.2.3 申请评价的工业企业应按本导则的有关条文要求对规划设计和运行管理进行过程控制,并提交相关文档。3.2.4 在对工业企业的单体工业建筑进行评价时,凡涉及室外环境的指标,应以该单体工业建筑所处环境的评价结论为准。3.3 评价与等级划分3.3.1 绿色工业建筑评价体系由可持续发展的建设场地、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
9、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环境保护与污染物控制、室内环境与职业健康、运行管理七类指标及要求构成。每类指标及要求分为控制项、一般项和优选项。3.3.2 绿色工业建筑应满足本导则中所有控制项的要求,并按满足一般项数和优选项数的程度划分为三个星级,一、二、三星级的划分按照按表 3.3.2 确定。3.3.3 考虑到不同工业行业、不同地区的工业建筑功能的差异,本导则中不适用的条文可不参与评价,最终项数的统计和星级的确定可依照表 3.3.2 中规定的项数按比例调整。3.3.4 对认定的技术进步与创新,应按第 11 章“技术进步与创新”的规定评价。3.3.5 本导则中“国内领先水平、国内先进水平、国内基
10、本水平”与已发布的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中的“一、二、三级水平”相对应。少数行业清洁生产标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导则3准中的一级为国际先进水平,本导则统一定为国内领先水平。表 3.3.2 划分绿色工业建筑等级的项数要求一般项数(共 45 项)等级控制项(共 39 项)可持续发展的建 设场 地 (共 12项)节 能与 能源利用(共 9项)节 水与 水资 源利 用(共 6项)节 材与 材料 资源利用(共 6项)室外环境与污染 物控 制(共 5项)室 内环 境与职业健 康(共 2项)运行管 理(共 5项)优选项(共 19项)合计 5 4 3 3 2 0 2 7 65 6 5 4 4 3 1 3 9 7439
11、7 6 5 5 4 2 4 11 83注:表中“优选项”未计入第 11 章“技术进步与创新”的项数;达到创新要求时,按第11 章规定评价。4 可持续发展的建设场地4.1 城市工业规划控 制 项4.1.1 工业建设项目的规划符合批准的当地城市工业规划、工业园区规划或产业集聚区规划的要求。4.1.2 工业建设项目对城市的产业经济结构、对当地社会的制约与发展的主要目标已得到当地政府的论证、审查或批准。4.2 厂址选择控 制 项4.2.1 工业企业建设场地的选择没有对以下区域产生破坏:(1)国家及地区的重要历史文物古迹保护区;(2)国家和地区规定的风景区和重要的供水水源卫生保护区;(3)具有开采价值的
12、矿产资源地、湿地、森林、自然生态保护区。4.2.2 工业建筑的场地没有在以下地区建设:(1)发震断层和设防烈度高于九度的地震区;(2)泥石流、滑坡、流沙、溶洞等直接危害的地段;(3)爆破危险范围内;坝或堤决溃后可能淹没的地区;(4)级自重湿陷性黄土、厚度大的新近堆积黄土、高压缩性的饱和黄土和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导则4级膨胀土等工程地质恶劣地区;(5)对飞机起落、电台通讯、电视转播、雷达导航和重要的天文、气象、地震观察以及军事设施等有影响的范围内。4.3 废弃场地的利用一 般 项4.3.1 工业建筑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利用废弃的仓库、厂房、闲置土地的场地或归并零散地块进行建设。优 选 项4.3.2
13、 工业建筑场地对农林业生产难以使用的土地,如荒山、荒地、裸岩石砾地、陡坡地、盐碱地、沙荒地、沼泽地、海涂、滩地等进行开发利用。4.3.3 工业建设项目的废料场开发利用沟谷、荒地、劣地和被污染的土地,且符合国家和地区的环保、卫生有关标准规范。4.4 总图规划与节地控 制 项4.4.1 工业建设项目在用地集约方面符合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规定。4.4.2 工业企业总图布置符合国家和地区的总图设计、防火、安全、卫生、交通运输等有关标准规范。一 般 项4.4.3 有条件的生产工艺流程和设备的厂房采用多层建筑、高层建筑、联合厂房建筑或利用地形高差采用阶梯式建筑的结构形式。4.4.4
14、工业项目预留发展用地没有多征少用、先征待用的闲置土地;没有未经批准改变建设用途的土地。4.4.5 合理利用地形标高,减少土石方,使填方与挖方量相对平衡。4.4.6 工业建筑的场地位于不受洪水、潮水或内涝威胁的地带;当不可避免时,有可靠的防洪、排涝措施。优 选 项4.4.7 工业项目实际用地面积比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用地控制指标,或比已批准的用地面积减少 10%及以上。4.4.8 采取措施增加厂区透水地面,透水面积不小于场地总面积的 30%。4.5 物流运输与交通一 般 项4.5.1 工业企业的外部运输条件近邻铁路、公路、空港、码头。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导则54.5.2 外部公路或水路运输利用当地的社会
15、交通运输资源,或与本行业系统、邻近企业进行协作。4.5.3 工业企业内外部的铁路运输设施符合国家、铁道部及当地铁路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规划和标准规范。4.5.4 工业企业内部的物流运输与交通,满足生产要求、物流顺畅、线路短捷、人流与物流组织合理、运行安全可靠。4.5.5 企业员工上、下班乘公共交通车辆或使用节能交通工具,或企业为员工提供通勤班车。4.6 绿化一 般 项4.6.1 厂区绿化率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4.6.2 生产区绿化种植具有减少噪音污染、阻挡粉尘、净化空气,且易生长、适应性强的植物。5 节能与能源利用5.1 工业建筑能耗指标控 制 项5.1.1 产品单位产量或单位
16、建筑面积综合建筑能耗比达到本行业国内基本水平,指标(附录 A) 。一 般 项5.1.2 产品单位产量或单位建筑面积综合建筑能耗比达到本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指标(附录 A) 。优 选 项5.1.3 产品单位产量或单位建筑面积综合建筑能耗比达到本行业国内领先水平,指标(附录 A) 。5.2 工业建筑节能控 制 项5.2.1 各公用设备的效率、热效率、能效比、负荷性能系数达到国家或本行业节能标准、规范的规定值。5.2.2 各公用设备系统的负荷计算和设备设置,符合国家或本行业的节能标准、规范的要求。5.2.3 建筑物内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高于国家或本行业节能标准、规范的规定值。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导则65.2
17、.4 工业企业发电、输变电及供配电系统符合国家电能质量的相关规范要求。变电所位置合理,设备选择经济适用。5.2.5 工业企业的总体布局、建筑物的体形系数、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参数等符合国家或本行业的标准、规范的要求,且围护结构的内部和表面无结露、发霉等现象。一 般 项5.2.6 根据室内外气象条件,空调制冷系统合理利用冷却塔提供空气调节冷水,合理采用全新风或可调新风比系统。5.2.7 建筑物采用顶部或侧面自然采光措施;建筑物照明使用了高效、节能的电器设备。5.2.8 对空调、水泵、风机等动力设备设置有效的节能自动控制系统。5.2.9 需要采暖的厂房在条件具备时,采用红外线辐射采暖系统。5.2.1
18、0 合理采用自然通风系统。优 选 项5.2.11 各公用设备的效率、热效率、能效比、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高于国家或本行业节能标准、规范的规定值一个及以上等级。5.2.12 高大空间建筑采用分层空调系统,或有条件时采用置换通风方式的下部送风空调系统,并有节能效果。5.2.13 在满足生产和人员健康的条件下,洁净或空调厂房室内空气参数的调节有明显的节能效果。5.3 热回收一 般 项5.3.1 对有废热产生的工艺设备和具备条件的热湿空气生产环境设置热回收系统。优 选 项5.3.2 有条件热回收的各种空调、通风系统设置热回收系统。5.4 可作能源的气体、液体回收一 般 项5.4.1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汽、一氧化碳等气体设置回收或再利用系统。5.4.2 生产过程中的高温凝结水设置回收系统,且回收利用率达到全厂凝结水的 90%以上。5.5 可再生能源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