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方案.doc

上传人:ng****60 文档编号:2340713 上传时间:2019-05-07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21.1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监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方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安监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方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安监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方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安监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方案.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安监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方案.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保德县安监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安监系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及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指示,我局决定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一、工作目标为准确评价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2、组织领导为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协调我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开展,解决案卷评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我局成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领导组:组 长:郝晓东副组长:张继斌 张鹏飞成 员:局相关股室负责人领导组

2、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针对案卷评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业务股室整改落实。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案卷评查工作的资料收集、汇总、评估、上报,办公室设于县局执法大队,主任由张鹏飞队长兼任。联络员:贾纯哲、王鹏云。3、评查范围 此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范围是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月 31 日的行政许可案卷、按照一般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案卷和行政监督检查。4、评查方式和标准 案卷评查采取责任股室自查、其他股室互查、局执法大队全面评查的方式进行。案卷评查标准按照山西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简易案卷和执法文书评分表执行。(一)行政处罚实体内容评查标准实体内容评查标准

3、是行政处罚行为是否合法、能否成立的基本标准和基本要素,主要包括:主体是否适当;事实是否清楚;主要证据是否确凿;处罚依据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等内容.对于实体内容的评查,不设具体分数,凡是各基本要素有一项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可以评定该案卷为不合格案卷.(1)主体合法.即被处罚主体确认准确;实施行政处罚的部门具备行政处罚的执法主体资格;印章使用符合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人员必须是行政执法人员,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件;(2)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即案件基本事实与情节认定正确,表述准确;有相关证据证明;(3)处罚依据正确。即对作为行政处罚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条款引用正确;(4)程序合法

4、。即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主要包括:先调查取证后决定处罚;决定处罚前向当事人履行告知义务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符合听证要求的举行了听证;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符合法定程序以及符合其他法定程序等;(5)属于行政处罚范围。即给予行政处罚,必须是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应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对涉嫌犯罪应移送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二)行政处罚案卷文书评查标准案卷文书评查标准,是反映行政处罚行为是否合法的基本因素和重要依据,是反映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告知、送达、执行以及案卷归档等各个环节是否符合规定的主要标准.进行评查时,首先要区分该案卷是按照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的案卷还是按照简

5、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的案卷,按照相应得评查标准进行评查.、立案行政执法部门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应当建立立案文书,并载明以下内容:(1)、当事人基本情况.包括当事人名称、住所地等;(2)、案件来源.即案件是来自自查、举报、移送或交办等;(3)、涉嫌违法行为的基本情况;(4)、适用的法律依据.即处理该案件所援引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及具体条款;(5)、承办人、承办机构的意见和签名;(6)、立案时间。、调查取证1、两名(含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共同执法(案卷中有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共同执法的记载或在调查取证文书中有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的签名).2、调查询问笔录(l)有调查询问的时间;(2)有调

6、查询问的具体地点;(3)有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4)调查询问笔录内容完整;(5)调查询问笔录有被调查人员签名;(6)调查询问笔录中涂改之处有被调查人盖章或签名。3、调查取证与证据保存(l)注明被调查取证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有调查取证的具体时间、地点(应注明提取物证的具体时间和物证所在地);(3)有物品性状描述(包括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4)有物品保存期限和地点;(5)需要登记保存的,应有登记保存依据、登记保存清单和领导审批记载;(6)有被调查取证的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调查取证人员应注明情况并签字);(7)有物品处理决定记载。4、调查终结报告(案件处理审批文

7、书)(l)有案件来源记载;(2)有当事人的基本情况;(3)有违法事实和证据;(4)有明确的行政处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条款);(5)有承办人、承办机构的意见及签名;(6)有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审批意见。、审查决定1、告知和申辩行政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载明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3)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4)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额度;(5)行政执法机关的名称及印章。2、听证(l)依法应当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2)因当事人放弃听证权利而未举行听证的,应有书面记载;(

8、3)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通知书应注明当事人名称、告知当事人权利、听证时间、听证地点、听证主持人、通知时间、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权利、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及印章等);(4)听证笔录制作规范(包括听证时间、听证地点、听证内容、听证人员签名、听证记录人签名、当事人或代理人签名等);(5)听证报告内容规范(包括有案由和案情介绍、听证情况简介、听证员行政处罚建议及签名、报告形成时间等)。3、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1)按行政处罚的法定批准权限进行审批;(2)集体讨论决定的行政处罚有案件讨论的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讨论时间、地点、主持人、讨论内容、讨论结论及参加人签名。4、行政处罚决定书应

9、记载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3)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5)告知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及印章;(7)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送达和执行1、送达文书规范(直接送达的包括有送达地点、送达时间、被送达人或见证人签名、送达人签名;其他送达方式的,应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2、给予罚款的处罚应使用合法的罚款票据;3、没收财物应有没收财物的合法票据和物品清单。、案卷档案1、一个行政处罚案件建立一个案卷;2、案卷卷皮应当统一;3、卷内目录填写规范;4、卷内

10、材料排列有序;5、卷内材料有页号码;6、装订整齐;7、纸张无破损,大小规格统一;8、卷内文字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使用铅笔或圆珠笔的,入卷前应复印。(三)行政监督检查实施内容评查标准主体合法1. 实施监督检查的主体,必须是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定授权的组织和依法受委托的行政机关。 2. 实施监督检查的主体经过市、县人民政府的确认。3. 实施的监督检查在其法定职权或者法定授权和委托范围之内。、行政相对人认定准确 1.行政相对人必须是参与行政法律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行政相对人必须依法能够独立行使权利。3.行政相对人必须依法能够承担法律责任。4.法律文书中,应对行

11、政相对人使用全称,且前后一致。、适用依据合法 1.监督检查中填写行政执法文书所适用的法律依据为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准确无误。 2.两名(含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共同执法。3.行政执法人员收集的证据材料,应当注明证据来源、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并由执法人员签字确认。4.对外行政执法文书应当使用行政执法机关的全称、加盖行政执法机关公章并标明准确的日期。5.需要向当事人送达的执法文书应当依法及时送达并有相应的送达凭证。6.手写文书应当使用碳素(蓝黑墨水)书写。五、评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责任科室自查阶段( 5 月 4 日-6 月 15 日)。 各责任股室对评查范围内的全

12、部案卷进行自查,全部案卷要装订成册,根据评查标准,采用一案一表形式进行全面自评,并形成书面的自查报告。案卷目录、评分表和自查报告请于 2018 年 6 月15 日前报局执法大队,并自荐最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各 1 卷。同时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2)其他科室互查阶段( 6 月 16 日-7 月 25 日)。 各股室、大队对其他股室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进行互查,根据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责任科室反馈。具体由全局各股室人员给其它股室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进行评查,要求每人至少评查许可和处罚案卷各两个,采用一案一表形式,进行评查评议打分。各股室请于 2018 年 7 月 25 日前将评分表报局执法大队。(3)法制评查阶段( 7 月 26 日-9 月 20 日)。 在责任股室自查、其他股室互查基础上,局执法大队对行政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资料库 > 精品笔记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