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金融风险工作实施方案【推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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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政府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金融风险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旗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我旗政府债务化解有关工作,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 (国发 201XXX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国办函201XXX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 (XX财预 201XXX 号 )、关于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 (财预 201XXX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

2、关要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终身问责,倒查责任”的重要批示,紧紧围绕防范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扩大,健全依法举债、规范用债的机制,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促进我旗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二、基 本原则 (一 ) 坚持“谁举债、谁偿还”原则。 (二 )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分类施策原则。 (三 )实事求是,杜绝虚报漏报原则。 (四 )严控总量,化解存量原则。 (五 )坚持债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原则。 三

3、、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加强我旗债务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土默特左旗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XXX 副组长: XXX xx 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作为非常设机构,负责领导我旗政府性债务日常 管理工作。当我 xxx 出现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时,根据需要转为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风险事件应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债务核查组、资产清查组、项目审核组、土地核查组。 (一 )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瑞俊同志兼任,副主任由 XX同志兼任。主要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加强

4、各组及成员单位之间的综合协调,负责向旗委、旗政府报告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情况。负责全旗债务信息报送工作,每 3 天向市规范政府债务管理防范金融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债务化解工作动态信 息。 (二 )债务核查组。由旗财政局董淑华同志负责,工作人员从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抽调。于 X月 XX日前全面核查各乡镇 (中心 )、各单位各部门 201X年至 201X年 X月底政府隐性债务,彻底锁定隐性债务余额,要做到数据全面、真实、准确。要求财政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建立本单位隐性债务台账,旗财政局汇总全旗总债务台账。债务台账内容应包括:债务举借时间、债权单位、债务金额、债务年限、债务利率、分年度偿还金额、债务使

5、用项目等数据信息。债务化解要对应台账内债务项目,化解一笔、核销一笔。 (三 )资产清查组。由旗财政局 赵小红同志负责,工作人员从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抽调。在 9 月 12 日前,全面清查各乡镇 (中心 )、各单位各部门国有资产,按分门别类划清资产类别,准确界定和统计公益性资产及经营性资产。 (四 )项目审核组。由旗发改局刘文英同志负责,工作人员从旗发改、住建、交通、水务、农牧部等部门抽调,对现有项目和正在论证审批的项目进行重新梳理,对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重新评估和论证。对属于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建设资金来源进行重新审核。 (五 )土地核查组。由旗土地收储拍卖中心云剑君同志负责,工作人员从旗

6、土地收储拍卖中心、 住建、国土等部门抽调,对全旗现有土地储备量进行全面摸底核实,准确核定可出让土地规模,科学评估土地出让价格。 四、工作步骤 旗规范政府债务管理防范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各项工作,按照统筹协调、分步实施的原则,稳步推进全旗规范政府债务管理防范金融风险工作。 第一阶段 (8 月 26日一 8 月 28日 ):动员部署,制定方案。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规范政府债务管理防范金融风险工作,及时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不等不靠不拖,制定本单位规范政府债务管理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 (8 月 29日 一 9 月 12日 ):全面清查,摸清底数。迅速启动专项清查工作,对政府隐

7、性债务、国有资产、在建和待审批项目、土地储备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核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分析准、结果实,锁定全旗隐性债务余额。各乡镇 (中心 )、各单位各部门于 9 月 8 日前将自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上报旗规范政府债务管理防范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工作组。 第三阶段: (9 月 12日一 9 月 20日 ):建立台账,集中化解。在核查摸底的基础上,各相关单位要对本单位隐性债务进行科学分类,建立台账,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化解一批存量债务。旗财政局在确保“三 保”支出的基础上,统筹财力化解债务 ;融资平台公司在确保正常运营的基础上,集中资金化解存量债务 ;各乡镇 (中心 )、各有关单位对尚

8、未使用的融资资金进行梳理,与金融机构协商,将剩余资金退回。集中化解债务过程中,要做到化解一笔,核销一笔。 第四阶段 (9 月 20日一 ):持续推进,常抓不懈。要将规范政府债务管理防范金融风险工作作为我旗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经常抓、长期抓,持续深入落实和推进防风险各项工作,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财政金融风险。 五、债务防控和化解措施 (一 ) 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 1、将债务管理纳入考核体系 各级党政领导要切实转变观念,树立科学发展观念,增强债务风险意识,强化法制观念,把风险防控和经济发展放到同等重视的程度,要将地方政府债务各项指标纳入各级领导考核范围内,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严控地方

9、政府债务增量。 2、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 各级政府及部门和单位不得通过除自治区财政厅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以外的任何形式进行融资举债。除外国政府和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转贷外,旗政府及其部门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和偿还。 3、对现有项目进行分类处置 对于现有项目中无明确资金来源、过渡超前和可行性、必要性不高的项目要予以停建 ;对经过科学论证为必要性较高的项目,但建设资金来源不足或未编列年度预算的项目要予以缓建,确保现有项目不得形成新的增量债务。 4、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新项目要经过科学论证,对预计由旗财政资金作为单一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进行补贴的项目,财政要对项目

10、进行财政承受能力的审核,超过财政未来年度承受能力的项目应采取一票否决。严控全旗新上项目,旗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向市政府报批核准。 5、建立跨部门联合管控机 制 债务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涉及全旗多个部门,建立由政府统一部署和协调的跨部门联合管控机制,从项目决策部门开始管理,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明确债务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项目全周期监管约束机制,提高主管部门债务风险意识。 (二 )存量政府债务化解措施 1、依法依规开展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地方政府非债券形态存量债务置换有关问题的通知 (XX财预 201XXX号 )要求,全旗债务单位应积极与债

11、权单位进行协商,在 201X 年 XX 月底完成置换协议签署工作,确保在 20XX年 X月前保质保量完成全旗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工作。 2、将地方政府债券到期本息纳入预算进行偿还。根据财政部 201X 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预算管理办法 (财预201X47 号 )、 201X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办法 (财预 201XXX 号 )文件要求,将地方政府债券按照自治区转贷的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利率及债券年限,逐年将债券的还本付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或政府性基金预算予以偿还。 3、通过压缩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金、统筹整合专项资金等方式,逐年加大偿债资金预算安排力度 ,确保足额偿还政府性债务到期本息基

12、础上,安排预算资金化解隐性存量债务。逐年加大偿债资金预算安排力度。偿债预算资金只增不减,按照每年不低于递增 20%的比例安排偿债预算。在2017 年预算执行的基础上,从 2018 年开始安排的各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一般性支出原则上按照每年不低于10%幅度进行压减。压减出的资金全部列入偿债资金预算,用于到期债务偿还。采取零基预算的原则,对全旗各部门项目支出进行重新核定,对预算中部门一次性项目全部予以核减。政策到期的项目坚决取消,用途相同或相近的项目进行整合和核减。腾出财力用于到期 债务偿还。 4、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对全旗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一年内未使用完毕的全部予以收回,用于偿还到期债务

13、 ;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专项支出,要求在一年之内使用完毕,如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支付形成的结余资金,原则上只能结转一次,下一年度内仍未使用完毕的全部予以收回,用于偿还到期债务。 5、加大统筹整合专项资金力度。取消全旗预算安排的各项“小、散、乱”、绩效不明显的专项资金,统筹用于偿还到期债务 ;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各部门的业务费、培训费、奖励资金和工作经费等经费,财政不再下达到各部门,全部 统筹用于到期债务偿还。 6、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统筹力度。对于政府性基金预算中以收定支的项目,全部列入偿债资金预算 ;对于土地出让收入中除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计提费用及计提失地农民养老、医疗保险资金外,其他各项

14、计提费用从 9 月份起原则上不再计提,全部统筹列入偿债预算。 7、土地出让资金化解。土地出让收入形成的收益要优先偿还政府债券到期本息,在保证偿还政府债券到期本息的基础上,剩余的土地收益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务,确保政府债券按期偿还。 8、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手段化解。明确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化解的主体责 任,通过自身收益、股权转让、资产处置、置换存量债务等措施,按每年不低于 10%的比例化解自身债务。融资平台要积极与债权单位进行协商,拉长现有存量债务年限,降低债务资金成本 ;利用低成本融资资金置换现有存量债务中高成本债务,降低债务偿还压力。 9、通过年度政府购买服务、 PPP 模式和委托代建方式对融资平

15、台公司予以支持,壮大经营能力,逐步加强市场竞争力,使用项目收益和自有运营资金进行偿还。 10、国有资产处置化解。资产清查组在资产核查数据的基础上,科学建立资产分配计划,充分发挥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增加资产处 置收益,增加债务偿还能力。对由财政资金或由财政偿还的债务资金作为建设资金形成的资产,由财政全部收回进行分类处置。将闲置国有资产进行变现处置,对处置资产形成的收益全部上缴财政,列入预算用于债务偿还。 六、强化审计监督和问责力度 审计部门要把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作为重要内容,结合财政预算执行、决算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加大监督处罚力度。监察部门对发现的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等行为,要按照中华人民

16、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互联网金融 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是国家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我国金融服务的普惠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重要意义。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 2015年 7 月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有关部门及时出手,打击处置一批违法经营金额大、涉及面广、社会危害大的互联网金融风险案件,社会反映良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鼓励和保护真正有价值的互联网金融创新,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防范

17、风险, 建立监管长效机制,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有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落实指导意见要求,规范各类互联网金融业态,优化市场竞争环境,扭转互联网金融某些业态偏离正确创新方向的局面,遏制互联网金融风险案件高发频发势头,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和完善适应互联网金融发展特点的监管长效机制,实现规范与发展并举、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发挥互联网金融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积极作用。 (二)工作原则。 打击非法,保护合法。明确各项业务合法与非法、合规与违规 的边界,守好法律和风险底线。对合法合规行为予以保护支持,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积极稳妥,有序化解。工作稳扎稳打,讲究方法步骤,针对不同风险领域,明确重点问题,分类施策。根据违法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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