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修补施工合同发包方:(全称) 惠东县北控华基污水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甲方)承包方:(全称) 惠州市惠广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与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惠州市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友好、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惠东县大岭污水处理厂部分道路工程以包工、包料、包安全的形式分包给乙方施工,就本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惠东县大岭污水处理厂道路工程2、 工程地点:惠东县大岭污水处理厂区外3、 工程范围:从厂门口到水泥路之间的沙石路面第二条:承包
2、范围及承包方式1、 承包范围:从厂门口到水泥路之间的土路,工程量共计1500平方米2、 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的形式。用沙石填充,使路面整体平整,路宽达到3米,本分包工程满意地按时完成。第三条:工程量计算及结算总价:1、 工程量计算方法:现场计量工程量,总价承包。2、 结算总价2.1道路包工包料总价(含11%增值税专票)为: 15200元(人民币壹万伍仟贰佰元整 )。2.2采用固定包干形式,除本合同约定的变更情形外,合同价格不得调整,甲方将不接受任何的费用追加。第四条:付款方式乙方全部工程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开具全额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95%工程款,5%工程款作为
3、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5日内付清。第五条:合同工期1、暂定开工日期:2017 年 7 月 27 日,竣工日期: 2017年 7 月 28 日。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2 天。2、乙方必须按发包单位的进度进行相关配合施工,除不可抗力外,任何情况均不能成为乙方拖延工期的理由。如果是乙方原因未按节点工期或竣工日期完工,造成的工期拖延1天以上时,甲方有权根据工期拖延的影响每拖延一天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工期延误超过2 天,视乙方严重违约,即按总承包方与开发商合同条款执行,则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整,并且甲方有权将未完成项目重新发包,由此发生的费用均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3、经双方确认
4、,发生如下情况,工期可以顺延:3.1因甲方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超过合同量的5% 以上的;3.2因甲方原因没及时提供工作面给乙方施工,导致停工之外,任何情况乙方不得顺延工期;3.3大雨、停电及不可抗力的原因(具体按建设单位顺延工期签证为准)第六条:质量及验收标准1、 按国家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标准合格以上等级,并经相关单位进行检测合格。2、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施工,乙方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有检测不合格的需要进行返工或原材退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3、 因材料质量或乙方施工人员操作失误造
5、成损失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第七条:工程的维修工程保修期为3个月,自甲方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金为全部工程总价的5%,由甲方扣留至保修期结束。第八条:补充条款乙方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必须先安排材料、机械进场。进场材料、机械必须经甲方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施工。第九条:合同争议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出现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调未能解决的,由本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裁决。第十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1、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并执行有关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接受甲方及现场总包方的安全监督,如施工中发生伤亡事故,一概由乙方承担责任,因此造成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2、
6、 施工使用防护用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所有工作内容已经包含在合同总价内。第十一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款结清后自然失效,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惠东县北控华基污水 乙方(盖章): 惠州市惠广物流有限 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开户银行:建行惠东城中支行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惠州惠阳白云四路支行账号:44001717342053002289 账号: 678263333254税号:441323559100651 税号:电话: 0752-8268096 电话:13502268384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