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浙江沿海台风及海潮灾害研究【毕业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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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毕业论文(20届)明清浙江沿海台风及海潮灾害研究所在学院专业班级人文教育学生姓名学号指导教师职称完成日期年月I目录中文摘要错误未定义书签。英文摘要错误未定义书签。一、序言1二、明清浙江沿海台风及海潮灾害之统计分析3(一)明清浙江沿海台风及海潮灾害概况3(二)明清浙江沿海台风及海潮灾害的时空特点分析71、从台风灾害发生的时间上统计分析72、从台风灾害发生的地域上统计分析8三、明清浙江沿海台风及海潮灾害的社会影响分析8(一)台风灾害与社会经济91、对农业生产的破坏92、对盐业生产的影响9(二)台风灾害与人口变迁101、人口死亡102、人口迁移11(三)台风灾害与次生灾害111、对公共设施的破坏

2、112、造成物价上涨和饥荒123、疫病的流行12四、政府与民间对台风灾害的应对措施及其成效12(一)政府的应对措施及其成效121、海神崇拜122、堪灾、蠲免、赈济133、海塘的修建与维护13(二)民间的应对措施及其成效14五、结语15参考文献16II【摘要】浙江地处中国东部沿海地区,自古以来就是台风以及海潮灾害的多发地带,对此在明清文献中多有记载。从总体上看,由于明清以来浙江沿海地区开发的深化,造成台风灾害比前代更加频繁;进一步分析,台风灾害呈现出时段、地域分布的不平衡性。台风灾害与明清浙江地域社会的发展密切相关,影响人们的社会生产、生活、人口变迁以及信仰观念。明清政府和民间士绅对台风灾害做出

3、了积极应对,对防灾救灾工作做出了巨大贡献。经过这一时期与台风灾害的抗衡,人们对这一灾害的成因、规律有了初步认识,进而开始主动寻找防灾对策。【关键词】明清时期;浙江沿海地区;台风及海潮灾害;社会影响;社会应对。【ABSTRACT】ZHEJIANGISLOCATEDINTHEEASTERNCOASTALAREASOFCHINA,TYPHOONANDTHETIDEOFDISASTERPRONEAREASSINCEANCIENTTIMES,THISRECORDEDINTHELITERATUREINMINGANDQINGFROMAGENERALVIEW,DUETOTHEDEEPENINGOFTHEDEV

4、ELOPMENTOFCOASTALAREASINZHEJIANGPROVINCESINCEMINGANDQINGDYNASTIES,RESULTINGINMOREFREQUENTTHANTHEPREVIOUSGENERATIONOFTYPHOONDISASTERFURTHERANALYSISSHOWEDPERIODS,GEOGRAPHICALDISTRIBUTIONOFTYPHOONDISASTEROFIMBALANCETYPHOONDISASTERCLOSELYRELATEDTOTHEMINGANDQINGDYNASTIESOFREGIONALSOCIALDEVELOPMENTINZHEJI

5、ANGPROVINCE,AFFECTINGPEOPLESCONCEPTOFSOCIALPRODUCTIONANDLIVING,DEMOGRAPHICCHANGE,ANDBELIEFSTYPHOONDISASTERINMINGANDQINGDYNASTYGOVERNMENTANDCIVILIANGENTRYFORMAKEAPOSITIVERESPONSE,HAVEMADEGREATCONTRIBUTIONSTODISASTERRELIEFEFFORTSAFTERTHISPERIODANDTYPHOONDISASTERAGAINSTPEOPLEONTHECAUSESOFTHEDISASTER,HA

6、VEAPRELIMINARYUNDERSTANDINGOFTHELAW,ANDBEGANACTIVELYLOOKINGFORDISASTERPREVENTIONMEASURES【KEYWORDS】MINGANDQINGDYNASTIES;COASTALAREASINZHEJIANGPROVINCE;TYPHOONSANDTIDEDISASTER;SOCIETYIMPACT;SOCIETYRESPONSE。1一、序言所谓台风灾害,是指由台风引发的强风、巨浪、风暴潮和洪涝等造成的灾害。从现代大气科学和地理学的定义来看,台风是指发生在西太平洋和南海,中心附近最大风力达12级或以上的热带气旋。中心附近

7、最大风力达89级的热带气旋成为热带风暴,1011级的成为强热带风暴。浙江濒临东海,大陆海岸线长达1840千米,台风及风暴潮灾害经常危及浙江沿海地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海洋开发利用。明清时期浙江沿海地区的台风灾害大多以“暴雨”和“海溢”为背景特征,史料中也以“飓风”“海潮”来描述台风,这主要是因为在明清时期还没有出现“台风”这个现代科学意义上的名词,且由于当时并没有系统研究自然灾害的部门学科出现,大多数记录均以人们的直观感受为依据。对于台风灾害的记录中虽然没有指明其发生的具体原因,但从其记录的具体现象来看,不难发现狂风、暴雨、海潮的巨大作用。近年来,世界各地海洋灾害频繁不断。如2004年的印度洋

8、海啸,给印度尼西亚、斯里兰卡、泰国、印度、马尔代夫等国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到2005年1月10日为止的统计数据显示,此次海啸已经造成156万人死亡,这可能是世界近200多年来死伤最惨重的海啸灾难。2005年登陆美国路易斯安那州和密西西比州的卡特里娜飓风,造成数以万计的房屋被淹和数十万户家庭断电,更造成了100多万人流离失所,这给美国造成了巨额损失。再如2008年袭击缅甸的强热带风暴“纳尔吉斯”,造成了约845万人丧生,583万人失踪,受灾人数达735万。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达40多亿美元。影响我国发台风主要发源地在西太平洋,是全球发生次数最多、势力最强的一个海区。平均每年有28个台风生

9、成,占世界台风总数的1/3。从国内台风灾害情况来看,2006年8月10日登陆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的超强台风“桑美”,其中心风速、中心气压值都创下了中国第一,其造成的经济损失达194亿多人民币,确认死亡人数有458人,堪称中国的“台风之王”。2009年的莫拉克台风,影响我国浙江、福建、江西、安徽等多个省份,造成多处公路塌方,交通和通信中断,仅在温州地区,就造成6千余间房屋倒塌,38万公顷农作物受灾,直接经济损失达90多亿人民币。由此可见,海洋灾害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台风一旦来袭,人们措手不及。从现有的科技水平来看,要想阻止台风是不可能的,甚至也不可能全部避免台风带来的灾难性后果,因此唯有进一步研究

10、认识台风的规律及灾害后果,采取及时恰当的防御措施才是当务之急。本文拟从研究明清时期浙江沿海地区台风及海潮灾害的角度出发,认识历史时期的台风发生规律,对人们生产生活造成的危害和影响,以及灾害下的社会应对,以期对今后沿海地区的台风防治工作建立一个参照,提高防灾救灾能力,减少、减轻灾害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2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自然灾害实际上成为了古今人们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内容,人类正是在和自然灾害的斗争中发展进步的。因而,历代统治者都十分重视自然灾害。各朝史书中都有关于台风灾害的记载。据天灾年表记载,浙江沿海有台风灾害的最早记录始于东晋太元年间“公元392年6月,永嘉大风、潮水涌起,近海四县人多淹死”。

11、但至明清以前,史书对于南方沿海地区尤其是浙江沿海地区台风灾害的记录非常少,究其原因,主要是隋唐以前中国的经济重心都在北方地区,至两宋时期中国完成了经济重心的南移,而“海溢历史记录区域密度的变化,正和经济文化重心逐渐向东南转移的历史趋势一致”。1到了明清时期,正史中有关台风灾害的记录已经相当多了。第一,是因为明清时期东南沿海地区的经济地位已经非常重要,中央和地方政府对这一地区自然灾害的关注程度也相对提高了。第二,明清时期方志编写也开始兴盛起来,省级通志、府志、县志、乡制、里制等,大量记载了由于台风引起的各种灾害事件。地方志中所记载的内容相对于正史而言,就显得十分详实,为本文研究台风灾害提供了大量

12、资料。但是,由于时代的局限性,历史时期的科技水平并没有对台风做出一个明确的定义,因此,史料中关于台风灾害的记录大多是以“风潮”、“海潮”、“海溢”为背景的,对台风的描述也大多以“大风”、“飓风”等名词来代替。如“永乐元年六月,山阴、会稽大风,海溢,坏田庐。”2再如“乾隆四十六年六月十八日,飓风陡作,雨竟夜,海潮逐入湖,漂荡居民无算。”3值得注意的是,史料中还有关于“海啸”的记录,如“大风海溢,海舟吹上高坡二、三十里,水溢数十丈,死者数千,谓之海啸。”4但是,现代科学对“海啸”的定义是由水下地震、火山爆发或水下塌陷及滑坡所激起的巨浪所引起的。由此定义看来,上述史料记载的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海啸”

13、,因此把它定义为台风灾害引起的风潮似乎更合理。当然,目前还无法确定有相当一部分的史料记载的潮灾,其发生的原因是因为台风还是因为其他原因,如海底地震等,因此,尚待学者进行深入研究来加以界定。台风及海潮灾害影响巨大,近现代许多学者尤其是自然科学工作者对其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但大多是对台风灾害本身的研究,包括时空分布,台风与风暴潮的关系,台风的成因以及防灾对策等。对于台风史料的整理统计研究尚属空白,对台风灾害及社会影响的研究也属薄弱环节。因此,本文主要将以下三部分作为主体来进行研究论述。本文的第二部分通过对明清各正史资料及地方志资料的整理,统计分析明清时期浙江沿海台风及海潮灾害的概况和时空分布特点。第

14、三部分论述这一时期台风灾害对经济生产、社会生活、人口变迁等方面的影响。第四部分从政府与民间两方面来探讨这一时期社会对灾害的应对措施。本文最后一部分是对研究浙江沿海台风及海潮灾害的规律总结。1王子今汉代“海溢”灾害J史学月刊,2005(7)21242陆人骥中国历代灾害性海潮史料M北京海洋出版社,1984,833陆人骥中国历代灾害性海潮史料M北京海洋出版社,1984,2464陆人骥中国历代灾害性海潮史料M北京海洋出版社,1984,1763二、明清浙江沿海台风及海潮灾害之统计分析(一)明清浙江沿海台风及海潮灾害概况有关明清时期浙江沿海的台风灾害,在文献中多有见载,在此仅以正史为例,来说明这个问题。明

15、史五行志与清史稿五行志中记载了各种各样的灾害,其中不乏台风与海潮灾害的记录,不论记录的次数有多少,这从总体上描述了明代至清代的543年间,浙江沿海地区受到的台风及海潮灾害的大致情况,现将明清正史中关于浙江沿海地区的海潮灾害记录作出如下统计整理(见表1、表2)。表1明史中所见浙江沿海地区的台风及海潮灾害概况表序号发生时间具体地点和灾情描述1明永乐十八年夏秋(1420年)仁和、海宁潮涌,堤沦入海者千五百余文2明宣德九年五月(1434年)宁海县潮决,徙地七十余顷3明正统八年八月(1443年)台州松门海门海潮泛溢,坏城郭宫亭民舍军器4明成化七年闰九月(1471年)山东及浙江杭嘉湖绍四府俱海溢,汾田宅人

16、畜无算5明成化十二年八月(1476年)浙江风潮大水6明正德六年(1512年)会、宁、绍濒海地飓风大作,居民漂没万数7隆庆二年七月(1568年)台州飓风,海潮大涨,抉天台山诸水入城三日,溺死三万余人,没田十五万亩,坏庐舍五万区8明万历元年六月(1573年)宁府海涌数丈,没战船庐舍不计其数9明万历三年六月初一日(1575年)杭、嘉、宁、绍大风海溢,淹人畜庐舍10明万历十九年七月(1591年)宁、绍、苏、松、常五府滨海沏溢,伤稼价人11明崇祯元年壬午(1628年)杭、嘉、绍三府海啸,坏民居数万间,溺数万人。海宁、萧山尤甚。4表2清史稿中所见浙江沿海地区的台风及海潮灾害概况表序号发生时间具体地点和灾情

17、描述1康熙三年六月(1664年)海宁海决,水入城壕2雍正二年七月(1724年)泰州海水泛溢,漂没官民田八百余顷;南汇大风雨,海潮溢,田庐盐场人畜尽没;海宁海潮溢,塘堤尽决;余姚海溢,漂没庐舍,溺死二千余人;海盐海水溢;定海大风海溢,漂没庐含;镇海大风雨,海水溢,鄞县、慈溪、奉化、象山、上虞、仁和、海宁、平湖、山阴、会稽、嵊县、永嘉,于七月十八日同时大水3乾隆元年七月(1736年)鄞县海水溢4乾隆六年七月(1741年)永嘉海溢,瑞州海溢,宝山海溢5乾隆九年七月(1744年)绍兴徽县岩水发,海溢,田禾尽淹。淳安江涛暴涨,城市淹没6乾隆十二年七月(1747年)海宁潮溢;镇海海潮大作,冲圮城垣;苏州飓

18、风海溢,常熟昭文大水,淹没田禾四千四百八十余顷,坏庐舍二万二千四百九十余间,溺死男女五十余人;昆山海溢,伤人无算;泰州大风海溢,淹盐城,伤人甚多7乾隆二十七年七月(1762年)海盐湖溢塘圮,水入城,漂没民居8乾隆二十八年五月(1763年)瑞安海溢,陆地行舟9乾隆五十八年七月(1793年)海盐潮溢,坏民居10道光二十四年七月(1844年)嵊县堤溃,溺死七十余人从明史五行志中有关海潮灾害的记载情况看,全国各地共发生31次,从表1可以看出,浙江沿海地区的记录占了10次,占到总数的323。清史稿五行志中有关各地海潮灾害的记5录共有27次,从表2可以看出,浙江沿海地区发生9次,占到总数的333。从表2还

19、可以看出,从乾隆年间以后,清史稿中关于各地台风及海潮灾害的记录出现了一大段空白,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一时段没有台风和海潮发生,究其原因,可能是由于编史者的取舍重点不一样,而同一时期,各地方志中却有许多台风及海潮的记录。因此,要完整了解明清时期浙江沿海地区台风灾害的情况,仅凭正史的记录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借助各地的方志材料及其他史料。现将有关地方史志中的有关灾害记录进行分类整理(见表3、表4),以便与表1、表2作出比较。表3明代浙江沿海地区台风及海潮灾害次数统计表杭州府海宁县仁和县钱塘县富阳县余杭县临安县於潜县新城县883200000绍兴府山阴县会稽县上虞县萧山县嵊县新昌县诸暨县余姚县65010000

20、5嘉兴府嘉兴县秀水县嘉善县平湖县崇德县桐乡县海盐县800140012台州府临海县黄岩县太平县仙居县天台县宁海县3001001宁波府鄞县慈溪县奉化县定海县象山县702014温州府永嘉县乐清县瑞安县平阳县泰顺县200030浙江行省30表4清代浙江沿海地区台风及海潮灾害次数统计表6杭州府海宁县仁和县钱塘县富阳县余杭县临安县於潜县新城县昌化县131322000000绍兴府山阴县会稽县上虞县萧山县嵊县新昌县诸暨县余姚县401541009嘉兴府嘉兴县秀水县嘉善县平湖县石门县桐乡县海盐县1400150015台州府临海县黄岩县太平县仙居县天台县宁海县4213006宁波府鄞县慈溪县奉化县定海县象山县镇海县423

21、1076温州府永嘉县乐清县瑞安县平阳县泰顺县玉环县2402500浙江行省21注1、本论文各统计表中数字以县为单位,卫所不列入其中计算。同府内有多县并发灾害的,列入府内计数。省内多府并发同一灾害的,纳入全省计数。2、若多条材料中记载的是同一次灾害,则以一次为准。3、表中有些县中灾害次数为零的,并不代表本县未发生台风灾害,可能因为灾害并不十分严重而未列入实录记载。由表3统计结果可见,明代杭州府共发生台风及海潮灾害21次,绍兴府17次,嘉兴府25次,台州府5次,宁波府14次,温州府5次,纳入浙江行省统计的有30次,全省共计117次。由表4统计结果可见,清代杭州府共发生台风及海潮灾害30次,绍兴府24

22、次,嘉兴府35次,台州府16次,宁波府23次,温州府13次,纳入浙江行省统计的有21次,全省共计162次。7由此,在明清时期的543年间发生有记录的台风和海潮灾害共279次。需要指出的是,上表对台风及海潮灾害的统计不会是终极数据,随着对史料的深入研究,以及研究者对史料的取舍不同,台风灾害的次数和频率会有一定变化。由于明清时期对于台风及海潮灾害的记录是相对完整的,因此其可信度也较高,尤其是对灾害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灾害的过程描述和灾害的结果描述,是此前类似记录不可比拟的。(二)明清浙江沿海台风及海潮灾害的时空特点分析由上述统计表格及对所有史料的整理(见附录),可以总结明清时期浙江沿海地区台风及

23、海潮灾害的主要特点如下。1、从台风灾害发生的时间上统计分析从1375年到1400年,共发生台风及海潮灾害9次,平均每年发生036次;从1401年到1500年,共发生63次,平均每年063次;从1501年到1600年,共发生45次,平均每年045次;从1601年到1700年,共发生29次,平均每年029次;从1701年到1800年,共发生71次,平均每年071次;从1801年到1911年,共发生72次,平均每年072次。若以每50年作为一个时间基数统计灾害次数,可以制作如下图表(图1),以较清晰直观的考察明清时期的台风及海潮灾害发生的频率。图1(说明横轴上每个标注的年份代表此前50年,所对应的次

24、数是五十年里发生的灾害的总和)8从图1可以明显看出,明清时期一共出现过两个灾害高峰期,分别是1425年至1475年之间的50年和1825年至1875年之间的50年。总体看来,明清时期浙江沿海的台风及海潮灾害具有不均匀性,年际变化较大,且呈现出增多趋势。从具体月份来看,台风主要集中在夏秋两季。其中以七月至九月最多。台风发生都是下半年多于上半年,夏末和初秋是最集中的时间究其原因,首先是因为至明清以来,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海外殖民实力的侵入,海上贸易逐渐增多,浙江沿海滩涂被迅速开发,形成了人口聚居村落,人口密度增大,修海塘、开商埠、办盐场,棉花、水稻等种植业迅速发展,此地区的经济地位日益重要,因此,一旦

25、遭受台风及海潮的袭击,会造成巨大的损失,而这些损失又必然影响国家的赋税收入,这就自然会引起中央及各地政府的重视,载入史册的次数也就自然增加了。其次是因为明清两代的14501890年间为小冰期气候期,受冷暖气候变化和气象异常的影响,旱涝灾害频繁,特大洪水与风暴潮时有发生,导致明清时期浙江沿海台风及海潮灾害的增多。52、从台风灾害发生的地域上统计分析从明史、清史稿以及各地的地方志所记载的情况可以看出明清时期浙江沿海地区的台风及海潮灾害的地域特点。虽然这些史料记载的灾害并不能精确到乡村,但是根据地方志的内容可以大体上得知各州县的受灾情况。由表3和表4的统计结果看,在整个明清时期,杭州府和嘉兴府发生台

26、风及海潮灾害的次数最多,杭州府共发生51次,占总数的183;嘉兴府共发生60次,占总数的215。这主要是因为杭州府境内钱塘江的水位易受海潮影响,台风引起的暴雨和海溢会使钱塘江水位迅速上升,引发洪水泛滥,从而容易造成进一步的灾害。而嘉兴府地处杭州湾地区,钱塘江也由杭州湾注入东海,是受东部海域潮汐影响最大的地区。影响我国的台风主要发源于西太平洋,是全球发生次数最多、势力最强的一个海区。平均每年有28个台风生成,占世界台风总数的1/3。由于西太平洋台风具有向西北方向移动的特征,因此我国尤其是东南沿海地区极易受台风的袭击。综上所述,明清时期浙江沿海台风总体表现为在发生次数上比前代大大增加,发生频率上具

27、有不均衡性,年际变化较大。从地域特点上来看,各府由于地理环境的差异受到台风影响的大小不同,次数也不同,表现出了明显的地域特点。三、明清浙江沿海台风及海潮灾害的社会影响分析史料中多以“溺”、“坏”、“漂”、“冲”、“覆”、“没”等词来形容台风及海潮灾害带来的灾难。5潘凤英历史时期江浙沿海特大风暴潮研究J南京师大学报(自然科学版),1995年第18卷第1期941009如“明永乐九年,海决,没褚山道司,漂庐含,坏城垣、长安等坝,落于海者十五百余丈。朝廷遣保定侯孟璞等尽役苏、湖九郡民流移者六七百余户,积十三年其患始息。”6“道光十二年八月二十日,飓风大作,坏田庐人畜,洋面漂没营船。连日洪潮入城,河水为

28、浑,晚禾欠收。”7对于灾害造成的损失,由于受当时的技术水平和客观条件的限制,史志并没有做出具体的描述,而是以“无算”、“多溺死”、“甚重”等词来描述,如明永乐十一年五月,杭州府“淫风烈雨,江潮滔天”,“居民溺死者无算,存者流徙,田庐漂没殆尽。”8但即便如此,有些史志对一些有严重后果的灾害,根据其死亡和损失的程度,做了相对比较具体的记录,这对后人的研究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如“明成化八年七月十七日,海大溢,平地水丈余,溺死男女万余人。”9再如乾隆十二年七月,海宁、镇海等多地发生大飓风,导致“淹没田禾四千四百八十余顷,坏庐舍二万二千四百九十余间,溺死男女五十余人”10,可见此次灾害的破坏力之大。(一

29、)台风灾害与社会经济1、对农业生产的破坏明清时期的中国社会是一个传统的农业社会,农业是社会经济的重要支柱。因此,台风灾害对社会经济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对农业生产的破坏。飓风暴雨,海水涌溢,会淹没大片农田,摧毁农作物,但淹没土地的大小要视台风的强度而定。明崇祯十一年六月二十日暮,由于大风暴雨,造成海宁县“潮决城西”,“溺人畜伤稼。”11由于海水的盐度较高,被潮水浸泡过的农田“皆卤”,一片苍凉,成片的禾苗和棉花死亡。但是七月份的潮灾卤死的往往都是刚播种的禾苗,在潮水退去之后农民还有时间补种,来挽救损失,但是若是发生的九、十月份的台风,其吞没的是正直收割之际的水稻,农民数月的劳作瞬间化为乌有。如乾隆二十

30、八年,平阳县海溢,潮退之后“僵尸遍野,苗槁无收”。12除了对农作物的直接破坏以外,台风及海潮引起的海水倒灌,大量含盐量较高的海水会在短时间内造成农田的盐渍化,使得土壤在下一季甚至几年之内都不适合庄稼生长。2、对盐业生产的影响明清时期,浙江盐业生产保持了相对稳定的生产规模,在沿海经济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民国浙江续通志稿盐法即说“东南盐利甲天下”,“浙虽稍逊于淮,而盐行四省”。明朝时浙江境内有大小盐场共30个。其中嘉兴分司5个,宁绍分司15个,温台分司8个,余下的两个盐场即仁6陆人骥中国历代灾害性海潮史料M北京海洋出版社,1984,857陆人骥中国历代灾害性海潮史料M北京海洋出版社,1984,2

31、628陆人骥中国历代灾害性海潮史料M北京海洋出版社,1984,879陆人骥中国历代灾害性海潮史料M北京海洋出版社,1984,10610陆人骥中国历代灾害性海潮史料M北京海洋出版社,1984,22911陆人骥中国历代灾害性海潮史料M北京海洋出版社,1984,18012陆人骥中国历代灾害性海潮史料M北京海洋出版社,1984,22410和盐场、许村盐场。两浙盐场每年上交官府的食盐,浙东盐场共107500余引,每引400斤,约合21500吨;浙西各盐场共114800引,约合22960吨。13清朝的盐业生产在乾隆时期达到鼎盛。两浙盐场由顺治时的23场、雍正时的25场增加到乾隆时的32场。钱塘江河口两岸盐

32、场,特别是南岸盐场和温、台、宁沿海盐场不断发展,其中余姚盐场后来发展为全省最大的盐场。盐课税额收入也由年23万余两增加到7377万余两。14盐场生产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因此各盐场中有许多“盐民灶户”,他们举家搬迁至盐场周围生活,而且生活十分艰苦。所以一旦有风暴潮灾,灶丁往往首先葬身鱼腹。明洪武二十三年七月的一次海溢,松江海盐溺死灶丁各两万余人。而且,由于生产效率低下,一次风暴潮灾可能导致盐丁数月苦心经营的产品及身家性命全然不保,给当地乃至全国的盐业生产带来重大损失台风及海潮破坏了盐业生产,不仅使“盐民灶户”失去了唯一的经济来源,还减少了国家财政收入,甚至会造成市场供盐不足,导致盐价上涨,进而

33、影响更多的人。(二)台风灾害与人口变迁历史时期影响我国人口变迁的因素有很多,主要以战争和灾害的影响最大。从时间上看,战争对人口的影响是短期的,而灾害则是一个长期性的因素。明清时期台风及海潮频繁发生,加上政府荒政不力,就造成了更多人口的死亡和迁徙。1、人口死亡台风及海潮造成的人口死亡数量是相当惊人的,史料中大多以“溺死无算”、“死者甚众”“死者遍野”等描述性语言来记载人口损失数量。如明成化八年,嘉兴府“海大溢,塘尽圮,溺死无算”15;明隆庆三年夏六月初一大风潮,“怪风震涛,冲击钱塘江岸,坍塌数千余丈,漂没官兵船千余只,溺死者无算”16。但除了这些描述性的记录以外,也有很多精确的记载。如明正德二年

34、,绍兴山阴县飓风海溢,导致“濒海居民漂没,男女枕藉以毙者万计”17。再如咸丰四年七月初三日,台州“飓风陡作”,“淹死男妇六万余计”18。这些具体的数字更直观的体现了台风及海潮灾害的破坏力以及古人们在灾害面前的无能为力。至于明清时期的台风及海潮灾害到底造成了多少人的伤亡,由于资料所限,恐怕难有一个非常精确的数字,但前人在相关领域的研究可以给我们提供一定的借鉴,也可以帮助我们对此有大概的了解。仅以明代为例,据高建国先生统计,明代277年中,因自然灾害死亡的共有6274万人,年平均22万人,其中涝灾导致约709万人死亡,占因灾死亡人数的14。19而以当时13陈剩勇浙江通史(明代卷)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

35、社,200512,22714叶建华浙江通史(清代卷)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512,25615陆人骥中国历代灾害性海潮史料M北京海洋出版社,1984,10616陆人骥中国历代灾害性海潮史料M北京海洋出版社,1984,14317陆人骥中国历代灾害性海潮史料M北京海洋出版社,1984,11918陆人骥中国历代灾害性海潮史料M北京海洋出版社,1984,27319高建国自然灾害基本参数研究(一)J灾害学,1994(2)354111人口千分之四的年平均增长率来计算,要有十年时间才能恢复700万的损失人口。再加上当时人们的抗灾能力极低,灾害的死亡率就会更高。可想而知,明清时期的543年内,因台风及海潮

36、灾害死亡的人数可以算是一个天文数字。人是社会生产的主题,大量人口的因灾死亡势必会对社会生产造成影响,对社会的长远发展也是极为不利的。2、人口迁移台风及海潮灾害除了直接导致人口的减少外,还会促使人口的迁移。古人面对灾难的态度并没有今人那么积极主动,由于时代的局限性和救灾、抗灾能力的低弱,他们很少主动与台风这种不可抗拒的灾害对抗,大多人会选择消极对待甚至逃避,一旦他们居住的房屋被“海溢”冲毁,而短期内他们并没有能力重建家园,他们会选择举家迁移,去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生活。尤其是耕种的农田被海水“卤死”,农民就不得不迁移到另一个地方寻找新的谋生手段。大批人口因为灾害脱离土地成为流民,使得封建国家失去了

37、对户籍的控制,从而使在籍人口大量减少。同时,由于人口的大规模流动,也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社会动荡,制造出更多的社会矛盾,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三)台风灾害与次生灾害台风及海潮灾害给沿海地区的居民造成的损失是多方面的,除了短期内直接性的伤害如“溺死”百姓,淹没农田,毁坏庄稼以外,还会带来很多长期性的灾难。这些灾难虽然没有海潮那么来势汹汹,但这却使得人们要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1、对公共设施的破坏台风及海潮灾害对公共设施的破坏首先表现在对海塘的破坏上。各种史志资料中记载最多的也是海塘的破坏,不仅是因为台风海潮对海塘的破坏是最直接的,而且可以由此判断此次灾害的大小与否。如明

38、永乐三年海盐县由于海溢而导致“塘塌”,明正统元年嘉兴府由于海溢造成“塘悉坏”,可见这两次海溢的破坏程度是不一样的。除了对海塘的破坏以外,海潮还会冲毁无数桥梁。古代桥梁大多以木桥为主,所以抗洪能力非常弱,据史料记载,在一次潮灾中,海盐县“郭店、袁化诸桥桥梁无一存者”20。但在较大的潮灾面前,即便是石桥也不能幸免。在雍正二年的一次大潮灾中,“石桥被水冲坏,皆流数丈而止”,三天之后还能从桥上行舟,可见石桥已经被冲的无影无踪了。21更有甚者,潮灾使得府县城内的“儒学、20陆人骥中国历代灾害性海潮史料M北京海洋出版社,1984,20121陆人骥中国历代灾害性海潮史料M北京海洋出版社,1984,21112

39、圣殿、学署尽倾圮”,可见公共设施尽遭破坏。222、造成物价上涨和饥荒由于台风引起的海潮、海溢淹没农田,破坏了农作物,甚至使得农田在几年之内都不能耕种,使得农业大量减产,甚至颗粒无收。供应市场的粮食减少,物价自然上涨,而灾民因为家园破坏、家财尽失,即使有备灾储存也已丧失殆尽。灾民一来没有备灾储存,二来没有钱购买粮食,因此灾荒饥饿就不可避免。如清道光三年,“海溢,岁饥”,清光绪九年七月二十日,上虞县“狂风招地,屋瓦群飞,合抱之木皆拔,潮水溢塘,海滨之民有饥色”23。更有甚者,由于田地欠荒,饥荒持续数年,造成“连岁欠荒,斗米至值钱千余,穷人掘草根,剥树皮以食,道上乞丐倒毙者相望”24。3、疫病的流行

40、尽管不是每次潮灾都会引起疫病,但若是处理不当,很可能在灾区引发瘟疫。由于当时的医疗条件所限,一旦瘟疫开始大规模蔓延,则会造成更多人口的死亡。由此带来的人员和财产损失并不会小于潮灾本身。史书有“因上年海啸,近海流民数万皆死,埋之城下,至夏暑,蒸尸气,触之成病,死者数千”的记载,不仅指明了产生瘟疫的原因,而且详细的记录了灾后疫病造成的死亡人数。虽然无法统计灾后的瘟疫造成的死亡人数,但成千上万流民死亡,可以认为死于瘟疫的人数是相当大的。疫病除了对人们造成生理上的伤害外,还会给人们造成心理上的恐惧,甚至可能引起社会动荡。这就足以说明做好灾后防疫事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四、政府与民间对台风灾害的应对措施及

41、其成效(一)政府的应对措施及其成效1、海神崇拜人们对灾害的认识方式决定了他们对灾害的应对措施。明清时期处于封建时代,人们对自然界的认识还处在相对无知的阶段,凡是有大灾难发生人们都认为是某种超自然的力量在起着支配作用。因此,祭祀海神成了明清时期浙江沿海地区人们预防和救治海灾的重要方式。明朝御史吴悌在嘉靖年间的海潮灾害过后,就有“祭告海神”的做法。在浙江沿海各个地方,建了大大小小许多的海神祠、海神庙、天后宫等。明永乐三年,钦差左通政赵居任在海盐县修筑了海神祠,当地人们称之为龙王庙,其后,又有一批地方官先后主持重修龙王庙,可见龙王庙在当地地方官心目中的重要地位。22孙宝兵明清时期浙江沿海地区的风暴潮

42、灾与社会反应D广西师范大学2004级硕士学位论文23陆人骥中国历代灾害性海潮史料M北京海洋出版社,1984,26024陆人骥中国历代灾害性海潮史料M北京海洋出版社,1984,17313每年“春秋及八月十八日有司致祭”25。具有讽刺意义的是,隆庆三年的海灾,致使“龙王庙、杨公祠并沿海民庐漂没殆尽”。当地官吏和百姓对神灵保佑的期望可能也随着龙王庙在洪水波浪中的毁灭而破灭了。可见,这一措施并不能如人们期望的那样保护他们免遭台风的侵袭,甚至可能因为寄太大希望于“神灵庇护”,而放弃了实实在在的防灾、救灾措施的实行。2、堪灾、蠲免、赈济除了寄希望于海神等神灵之外,政府的救灾活动主要还是从一些务实的角度出发

43、。政府救灾的首要步骤就是全面调查灾情,即堪灾,以便确定相应的救灾措施。明清时期都有专门负责堪灾的官员。清顺治时期就有了一个组织严密的救灾体系,并有大清会典、户部则例等法令法规来规范救灾体系。灾害发生时,各级印官即赴灾区勘察,派委诸员协助助理,执行监督职责明确。此外,雍正时凡自外省来京人员,官府必当面详询各地的丰歉情况,“盖欲周知民隐也”26。对灾区的税粮和税盐进行蠲免也是救济海潮灾害常有的举措。历代政府在灾害发生之后都会颁布相应的蠲免政策。这是减轻灾民负担的最有效的举措。正德七年十月,“以水灾免绍兴、宁波、嘉兴、金华、严、台、温等府所属税粮”,这是对税粮的蠲免。而对税盐的蠲免则是海潮灾害后特有

44、的救灾措施。由于海潮灾害冲毁沿海盐场灶炉,因此政府往往采取将“灶户未完折价银两悉行蠲免”的措施,这样不仅舒缓了民困,还有效的避免了灾后的官民对立。政府赈济是指朝廷派遣官员主赈,主赈官按贫富进行定额救济。赈济物资主要来源于国库或地方公仓。赈济分为赈谷、赈银和工赈等形式。赈谷是指政府对饥民无偿提供粮食,这也是最流行的一种赈济方式。如明洪武十年,苏、松、嘉、湖等府被水灾者户赈米一石,“凡一十三万一千二百五十户”。27用赈谷的方式有时不便于流通,因而政府又实行赈银之法。政府给予灾民的无偿援助,使灾民有钱去购买生活必需品来进行灾后重建。工赈是指政府兴办一些公共工程,招募灾民,并给予劳动报酬。从以上三点可

45、以看出,明清时期的的政府救荒措施已经相对制度化,各项条例周密详尽,并有明确的制度法规来保证救灾工作的执行。可以说凡是在吏治清明、国家强盛的时期,在遇到灾害时政府能及时进行蠲赈,使大量灾民得到妥善安置,保证社会有序的运行。荒政不仅使灾民起死回生,而且可以缓解因灾荒而发生的社会危机,从而达到维护社会安定,巩固政权等效果。4、海塘的修建与维护25陆人骥中国历代灾害性海潮史料M北京海洋出版社,1984,9926叶伊能清代荒政述论J中国农史,1998年第17卷第4期596827叶伊能清代荒政述论J中国农史,1998年第17卷第4期596814修建海塘可以说是最有效的预防沿海地区台风及海潮灾害的措施。几乎

46、每次台风或海潮都会对海塘产生程度不一的破坏,因此政府十分重视,在海塘的修建与维护上也耗费了无数的财力与人力。据统计,明代276年间,杭州湾北岸先后动工修筑海塘达42次之多,几乎不到七年就修建一次。其中几次大规模的修筑工程,调动周围府县的民工累计多达数十万人,所耗银两多达上百万之巨。但由于技术上的原因,古代的海塘在海水泛起的巨浪面前还是显得不堪一击,因此需要反复修筑。如洪武三年,明政府在海盐一带修筑了长达2370丈的海塘,到了成化年间又将海盐段长达13里的石塘进行了翻修。此后,弘治年间又对其进行了多次加固。嘉靖二年秋海盐段在海潮冲击下全线崩溃,官府又再次重建了长达8里的海塘。28清代也对浙江的海

47、塘进行了大规模的修建,特别是浙西海塘,仅在康熙、雍正、乾隆三朝百余年间就进行过几十次较大规模的修筑。对海塘零星的修补次数就更多了。据统计,在清朝的267年间,仅用于钱塘江海塘建设的总费用超过2600万两,这还不包括浙东海塘的建设费用。总之,经过清代官民的努力,浙江海塘工程基本趋于完备。诚如清史稿中所指“于海滨卫以塘,所以捍御咸潮,奠民居而便耕稼也。清代易土塘为石塘,更民修为官修,巨工累作,力求巩固,滨海生灵,始获乐利矣。”29坚固的海塘堤坝抵御了大多数台风及海潮灾害的侵袭,大大减小了沿海地区人们遭受的灾难,保证了沿海人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二)民间的应对措施及其成效在所有灾后的救治中,单凭政

48、府的力量往往是不够的,政府救济的范围可能过于狭小,不能普及到每一个灾民,再加上部分执行官员的贪污舞弊,将赈灾款项收入自己囊中,使得真正到灾民手中的少之又少。因此,还需要更多力量的参与。这时,民间的士绅、大宗族就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民间赈灾的方式有很多,有用银钱、粮食等有形资源直接赈济灾民的,也有以自己的社会威望、社会地位等无形资源来倡导民间赈灾或协助、组织民间募捐的。具体方法有煮粥赈济、无偿散米、低息借贷或减免债务、施衣施药施棺、利用自己的社会影响参与赈灾等。首先,煮粥赈济需要的粮食少,可救济到的灾民多,并且简便易行,成本低,因而是民间最常用的赈灾方法。其次,海潮灾害淹没了农民的耕种的农田,摧毁

49、了他们的房屋,粮食成为灾民最迫切的要求,粮食也成为了灾荒时期最珍贵的东西。因此,无偿散米也就成为了最合乎灾民心意的善举。再次,在明清时期是封建社会中,农民等小生产者往往处于债务人的地位,而殷实富足的乡绅、地主则处于债权人的地位。如果在灾荒时期债权人能减免债务人的债务,或者以较低的利息借款给灾民帮助其度过灾荒,对于28陈剩勇浙江通史(明代卷)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512,6029叶建华浙江通史(清代卷)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512,10515受灾民众来说也是雪中送炭之举。第四,海潮灾害肯定会造成大量人员的伤亡。而灾民此时连基本的温饱问题都解决不了更别提看病治疗了,甚至会出现无棺葬身的问题。因此,施衣施药能解决灾民缺衣少食的困难,施棺也能帮助灾民安葬自己的亲属。除了以上较直接的赈济方式以外,一些在社会上有较大威望的人会发起、倡议民间赈灾。他们有些为赈灾出谋划策,有些极力倡导赈灾,有些替灾民交纳漕粮赋税,还有些会受政府官员的邀请主持赈灾或劝说其他富绅捐赈。以乾隆五十九年绍兴府余姚县的赈灾为例。余姚“秋霖浃旬,大田虽获”,但“东北二乡以飓风,木棉无收,积歉之后,次年人们至掘蕨根、采榆皮以食,滨于死亡者数矣。”但由于余姚这“东北二乡”只是“一隅中之一隅”,而且其歉收的仅仅是木棉,按照政府赈灾规定来说是“例不成灾”,政府无法进行灾济,因此余姚县令戴廷沐只得按照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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